蔡义江解读红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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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的判断是对的,戚本之所以删去其不知为何物的“脂砚”署名而要用闲话填补,我以为这与该本是准备石印出版,故要求抄写必须整齐美观有关。大概初时每条评语抄成双行的式样,照有署名的字数设计好了,后要删去署名,就会多出空格来,所以要填补。删二字的就补二字;二字补不好,补一字也行,因为双行批语末了留一个空格还是可以的。这样的添补,自然难免出现蛇足。如果照欧阳健的颠倒说法,是己、庚本改戚本评语最后二字而成“脂砚”,这就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必要了。己、庚本想署名就署好了,反正作眉批、旁批,多二三字有什么要紧,就作双行夹批,己、庚本也未曾严格要求双行的字数相差不得超过一个,不信翻翻本子,第二行空一大截的尽有,与戚本之整齐划一全然不同。那么,它何不惮烦地非要砍去批语的尾巴而改成署名不可呢?道理上也根本讲不通。周先生举“写出来矣”为例,说它末二字“杜撰”得可笑;欧阳健却以为原应如此。孰是孰非,只好让稍能写写文言文的人来判断了,反正我从来没有读到过“写出来矣”或者“看出来矣”“哭出来矣”一类的句子。
我主张搞学术研究应该反对“三不”作风,即应反对不顾常识、不择手段和不负责任的作风。没有起码的严肃态度,很难算得上是真正的学术研究。一种新说,无论它说得怎么天花乱坠,耸人听闻,能引起社会上的轰动效应,如果它不想实事求是,不是为了弄清是非,追求真理,那它至多也只能走红一时,到头来总不免成为浪花中的泡沫,不会给人们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我将以此自勉,也希望与红学界的朋友们一道,共同引以为戒。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18节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1)
在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虚拟石头撰书之前,先要澄清一个许多人可能存在的误会:他们以为贾宝玉是石头投胎的。那么,石头撰书不就是贾宝玉在讲自己一生的经历吗?既然石头只不过是曹雪芹虚拟的作者,那么小说不就是真正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吗?这从逻辑上说,是A=B,B=C,所以A=C,是没有问题的。
一、石头投胎为贾宝玉是后人的妄改
问题在于曹雪芹并没有写贾宝玉是石头投胎的。写石头投胎为宝玉的是经后人之手篡改过的文字。曹雪芹写贾宝玉的前身是神瑛侍者,就是那位让林黛玉的前身绛珠仙子为报答他“甘露之惠”而许下还泪之愿的老兄,居于赤瑕宫的仙界人物。神瑛侍者不就是石头吗?不是的。将二者合而为一,是后人自作聪明地改动的结果。
后人是怎么改的呢?
〔原作〕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
〔改文〕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
加重点的八个字是后加的,它不符合作者原意。作者写的石头并不能“自去自来”,所以它要求僧道携带它,后文也不见石头能自由行动。“可大可小”的本领也是没有的,它不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十数丈的大石头变成一块小小的美玉是仙僧“大展幻术”的结果,被携入红尘后,也没有见它再变大变小。这还情有可原,因为除甲戌本外,其他的本子中,石头恳求僧道带它下凡去及僧人“念咒书符,大展幻术”一大段四百二十余字的情节都缺漏了。所以,在甲戌本被发现之前,人们都不明白大石怎么会变成美玉的。
小说的楔子中只讲石头,不提神瑛侍者,因为石头是虚拟的此书作者,是说明“此书从何而来”必须提到的;神瑛侍者是石上故事中主人公贾宝玉的前身,所以留待故事开始后,甄士隐午梦中去交待。
那么曹雪芹是怎么写到神瑛侍者而后人又是怎么改的呢?
雪芹写甄士隐梦至一处,忽见来了一僧一道,边走边谈。只听道人问僧人说:“你携了这蠢物(石头),意欲何往?”那僧说将有一批风流冤家要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道人又问,这些风流冤家将“落于何方何处”?那僧笑道:
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
很显然,这是接着楔子中僧人“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的继续叙述。因此,此时由僧人携带着、藏在他袖中的石头,并非他跟道人说的神瑛侍者。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是僧人说的“风流冤家”中最主要的一对,僧人准备趁他们投胎时,好将石头“夹带”入世。
再看后人的改文,前面的叙述倒差别不太大,僧人也携带着石头,就在他向道人提及“有绛珠草一株”之后,讲神瑛侍者时,竟凭空添上几句话,说: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文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
这一来,石头就成神瑛侍者了。
我说篡改者是自作聪明,并没有冤枉他。因为经这一改,留下了让人完全弄不懂的矛盾破绽,或者简直可以说是闹了个大笑话。
书开头说,石头因“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这怎么回事?前面写石头遇见二仙后,即被该僧袖之而去,而且是僧道对话时,石头还在他袖中,正准备去往太虚幻境,一会儿还要拿出来给甄士隐看,怎么此僧人又说它“各处去游玩”,后来到警幻仙子处,被留在那里了呢?那么石头究竟在哪里呢?是在仙僧袖中还是警幻处?难道它有分身法?
若说石头成为神瑛侍者是在它遇见僧道之前的事,那也不对啊。既然事先已被警幻仙子“留他在赤霞宫中”了,为什么又会在青埂峰下遇二仙?难道说它不满意新岗位,擅离职守,又偷偷地跑到老地方来呆着?原书中是在写石头“日夜悲号惭愧”之后,紧接着就说“正当嗟悼之际”,忽遇二仙的,并没有安排它出去作逍遥游又在警幻处供职的任何机会啊!
再说,僧人说要让风流冤家夹带石头去入世,那风流冤家指的是谁呢?从后面情节看,就是神瑛侍者。虽说是夹带,二仙也没有让神瑛侍者偷偷地将石头走私入境,他们是很遵纪守法的,知道天下“情案”都属警幻仙子管,所以要携带着石头“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也就是说是经过正式审批托办手续的。我在想,当石头被交到神瑛侍者手中之前,它是不是该像《离魂记》中出窍的倩女魂回到自己的卧榻那样,灵魂与躯体合而为一了?
总之,因为改石头为神瑛侍者,便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再也不通了。
遗憾的是有的研究者也比较粗心,不但不认为后人这样改是妄改,反而责怪早期脂评抄本中写石头是石头,神瑛侍者是神瑛侍者,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侍者投胎。其实,搞不清楚的是因为多数人先看的是经过篡改的一百二十回程高刻本;在早期抄本上倒是清清楚楚的:贾宝玉是神瑛侍者投胎的,只不过他落地时口里衔着一块美玉而已。
石头的投胎,不是通常的概念,即非世间之人(神、鬼)或动物,入产妇之胎变为新生儿。而石头什么也没有变,它成为“通灵宝玉”是在青埂峰下遇见二仙后就被幻化而成的,连石上字迹也是仙僧镌刻的,所以它来到世上时,还是甄士隐在梦中见过一面时的老样子,它只是搭乘了一趟顺路车而已。所以不能说石头投胎成贾宝玉,曹雪芹并没有落入《西游记》的窠臼。
还有研究者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抄本中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雪芹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
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甚至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不太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又有主张不必将石头与神瑛侍者分开来的人说,“瑛”,是像美玉的石头,“神”字,岂非言其能通灵?这解说自然有道理,小说中起个名号不是随意的,往往都与人物的某个特点联系着,“神瑛”之隐合“通灵宝玉”,犹“绛珠”之隐合“血泪”。这还可举神瑛侍者的居处叫“赤瑕宫”;“瑕”,是玉有病,其意可会。后来被人提笔一挥,改为“赤霞宫”,就看不出来了。最直截了当的还是“木石前盟”“金玉良姻”之说,明确地以石、玉指代贾宝玉。
但这些都只是说明两者之间密切相关,并不能成为不可分的理由。打个比方,有人说,“护花使者”的“花”是指女子,这当然有道理。但不能因此说护花使者就是女子。同样,神瑛侍者尽管与石头关系非比寻常,但他毕竟还是赤瑕宫中的一名侍者(佛家多有称菩萨为“侍者”的,谓其亲炙于佛主左右,任其使唤)。总之,我说的分开,是指各自成一个个体,而不是指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我还认为只有将两者区分开了,才能弄清两者的关系,也就是理解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的意图。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19节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2)
二、石头幻形入世担当“随行记者”
石头变成美玉被“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通灵”的,能看,能听,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包括据有它的主人贾宝玉。石头的初衷也许只是来享受享受人间的富贵乐事,但作者曹雪芹给它安排的任务,却是要它当一名“随行记者”,以便将来把它观察到体验到的一切都写下来,撰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多半都是石头以自谦态度自称“蠢物”所作的说明。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文字就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在举几个例子:
①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甲戌本第六回)
②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评:“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甲戌本第十五回)
③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脂评:“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
④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诸公不知,待蠢物(脂评:“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同上)
当然,还不止这几处,但也不算太多。这些话使我们看到石头确实像通常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一样,时时向读者表明,它是事件的经历者,一切都系“亲见亲闻”、“追踪蹑迹”所得,它“不过实录其事”,并非“假拟妄称”,任意编造。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否则,读者就可能更弄不清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一块石头通过僧道之助,让入世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来到这“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也可能更想不到这块由石头变成的美玉,在贾宝玉脖子上,就像现代人利用高科技,为获得情报而特制的,能够用伪装形式安置在人或动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动摄像机。当然,为这样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毕竟只是一些“闲话”,只要能让人们记得石头是了解这些事情的就行了。
我把石头比作“随行记者”或“自动摄像机”,主要是就其目的任务而言的。若说到石头的本领,那可要大得多了。记者要受活动范围的限制,摄像机总要让拍摄对象对着镜头,但石头不必,只要是它见过的人(其实就是贾宝玉见过的人,因为石头始终挂在脖子上),他们的一切事情,石头都能知道,哪怕是心里想的、梦中见的或者暗地里背着人做的。因为它是“通灵”的,在获得信息方面有特异功能。这就像《聊斋》里的狐狸精,你才一动念头,它就知道了。因此,连贾宝玉并不在场或不可能知道的隐私,都能写出来。
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她在园子里与平儿、袭人三人私下说话,宝玉突然出现,让她们都吓了一跳。有脂评说:
通部情案,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