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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1007-心灵的故乡-第22部分

小说: 1007-心灵的故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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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死了!甚至不是死了,而是从来就没有一个肉体的上帝存在,没有。    
    科学的物质主义使劳伦斯放弃了自己对基督教和上帝的信仰,但劳伦斯出于艺术家的良知,发现科学并不能解决人类的所有问题。他又开始挑战科学——科学无法解决人类的感情问题和精神信仰问题。在他眼里,科学甚至使世界变得过于非人和机械,科学试图用机械的规律解释人的灵魂问题,甚至人的一切都可以在实验室里制造出来,纯属荒唐。自此他开始痴迷于人的非物质性的一面了。    
    于是,正如沃森教授指出的那样,两年的大学生涯,劳伦斯完成了自身的信仰转变:他不再信仰基督教,但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主义者,而在某种意义上是威廉·詹姆斯式的多元主义者了,是个有着宗教感但不信任何宗教的人。他的宗教感在于:他诚信,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上,一定有某种力量是超物质的,它能够超越这些物质的物理或化学运动,让人摆脱物质运动的控制从而能使人获得自己的自我,从而获得解放。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上帝”,这种超物质的力量就是上帝,人都应该信仰这样的上帝。    
    对劳伦斯文学的考察,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劳伦斯对性的意识与探索引导他成为一个物质主义者,从而背弃了基督教信仰。但劳伦斯没有停留在科学物质主义上,他认识到了科学与物质主义的局限,开始探索将人类的意识从纯物质主义的控制下拯救出来的道路,倡导一种超越宗教和物质的宗教精神,以此来拯救人类的心灵。这或许就是以后奥尔都斯·赫胥黎称之为“神秘物质主义”的端倪。这个时候劳伦斯还十分年轻,他在大学毕业的1908年才23岁。劳伦斯这个时期的思想转变和信仰危机可以部分地在《虹》的女主人公厄秀拉的经历中辨出一二。厄秀拉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极具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所以《虹》的哲学价值反倒在20世纪后期得到了人们的深层认可与挖掘。    
    日后劳伦斯终于以张扬生命活力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艺术地表现了自己的生命哲学思想,通过这本书可以追溯他大学时代的信仰转变,因为与他痛苦的哲学探索同时进行的是他的文学创作。他这个时候开始动笔写作一些诗歌,但主要是写作长篇小说《白孔雀》。而《白孔雀》一书中的一个人物猎场看守安纳贝则正是《查》书中男主人公猎场看守麦勒斯的雏形。评家们普遍认为安纳贝是个叔本华和尼采意义上的人物。我们应该记得安纳贝狠狠批判了文明的弊病后所说的那句著名的话:“做个好动物,相信你自己的动物本能……一切文明不过是在腐朽的东西上涂脂抹粉。”多少年后的麦勒斯似乎是在用自己全部的经历和努力重复安纳贝的话。他们似乎是劳伦斯眼中介于“自然与文明之间的第三种力量”,代表着身体力行的人类良知,即是超越物质和宗教力量的代表。他们所具有的是艺术人格,他们是艺术的存在。我前面说过,劳伦斯最终皈依了道德与艺术,“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这与他23岁前在这座大楼里的信仰转变绝对有紧密的关系。没有那个转变,绝不会有日后的劳伦斯和他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就这样,劳伦斯从性的探讨到性的结束,完成了一个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探索过程。他似乎找到了结论,但这种结论对普通读者来说又是那么虚无缥缈,难以把握。我们只能用赫胥黎的话说他是个神秘物质主义者了。了解他在这座大楼里非同寻常的信仰转变,对我们解读劳伦斯日后的作品是至关紧要的。    
    劳伦斯进入大学后不久就毅然决定不读学位课程,只读教师资格课程。这样他就失去了获得伦敦大学学士的机会(诺丁汉的学生可以参加伦敦大学的校外考试获得伦敦大学的学位),也失去了毕业后找一个比小学教师更好的工作的机会。但他也因此免去了大而无当的拉丁语课程,省出大量的时间来读自己喜欢的法语和植物学课程,课余时间大量阅读自己喜欢的哲学和文学书籍并争分夺秒地进行自己的小说创作。    
    紧张的精神探索和文学创作占去了他大量的时间,留给课程的时间就少了。即使这样,劳伦斯仍然取得了优异的考试成绩,以三个B和一个A的成绩毕业。在教师证书考试中,他获得了最好的成绩:法语,植物学,数学及史地都获得了优秀,而其他学生充其量不过只获得一个优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劳伦斯的英语没有获得优秀。    
    最终他的教授给他的评语很特殊,比其他学生的评语都长。这个评语决定了劳伦斯不能进入普通的学校教书,因为他“品位过精”,“只能教授最优秀的学生”。    
    果然,毕业后他在诺丁汉范围内寻找教职屡遭失败,最终是伦敦郊区的一个小镇学校雇用了他,因为据说那是个新式学校,校长是个开明的知识分子。    
    


第三章 诺丁汉情定诺丁汉

    在诺丁汉大学读书期间,劳伦斯由衷臣服的教师不多,其中一个就是现代语言学教授威克利。这是个语言天才,在伦敦大学获得学位后又进了剑桥读书,随后在法国和德国读书并在德国教书,34岁就获得了诺丁汉大学教授的席位,出版了一系列语言学方面的专著。估计劳伦斯在大学期间没有给威克利教授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倒是毕业后他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后令威克利感到欣慰。恰恰是这个威克利,在劳伦斯大病一场辞去小学教职后,愿意帮忙为劳伦斯在德国找一个教授英文的教职。据说他愿意帮忙的原因之一是劳伦斯成了一个青年作家。他提出邀请劳伦斯来家里做客,告诉他的德国妻子弗里达,劳伦斯是个小有才华的作家。弗里达出于好奇,更出于在这座小城生活寂寞,喜欢家里来客人,便向劳伦斯发出了邀请。这一纸随便的邀请造就了诺丁汉城里的一桩罗曼司加丑闻,造就了英国文学史上一桩奇妙的姻缘。一个口袋里只剩11英镑的穷病退教师居然和一个大学教授的夫人私奔了。劳伦斯从此彻底离开诺丁汉,以后又彻底离开了英国,浪迹天涯,客死他乡。    
    那场罗曼司是在教授家里拉开帷幕的,一切都取决于教授夫人坐在客厅里看着年轻她6岁的劳伦斯步履轻盈地走进来时刹那间的交流。弗里达后来写道:“他进到屋里,来到我面前。瘦长的身材,步履轻盈,充满自信。他看上去是那么单纯,可是他吸引了我。”    
    同样,这个三个孩子的母亲在劳伦斯眼里依然风韵犹存。那个时候弗里达还没有发福,从照片上看,这个32岁的德国女人身着华服,依旧流光溢彩。她是破落贵族的女儿,在德国期间来往的都是望族之家的公子,从小出入德国上层贵族的社交场,举止优雅大方。日后嫁给威克利教授,住在诺丁汉的高档住宅区的别墅里,过着悠闲舒适的生活,自然一派雍容。劳伦斯从小生长在矿区,难得有机会接触如此典雅的贵族女性。他身边的几个女人大多是中下阶级出身的小知识分子,朴实简朴拘谨矜持,与这个一身贵族气且风情万种的德国女人相比,简直判若云泥。劳伦斯真的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他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机会。他必须抓住他“终生一遇的女人”。“你是全英国最奇妙的女人,”劳伦斯在见到弗里达之后给她写信由衷地赞叹。弗里达则调侃地回信道:“你一共见过几个女人?”    
    20分钟后他们同坠爱河。而这个时候弗里达的孩子们正在别墅外的草坪上尽情地玩耍着。威克利还没有回来,但他的婚姻已经完结了。    
    我想象着那幅景象,如果用电影镜头来再现这幅全景,那只能是从室内向窗外的透视镜头。一对情深意切的男女的近镜头,背景是三月的微风撩动的窗纱,窗外虚幻的景物里几个孩子在天真无邪地玩耍。然后是这对男女的特写与孩子们的特写镜头交替切换……汽车声响起,孩子们欢快地叫着“爸爸”扑向儒雅的威克利教授。教授在孩子们簇拥下走进客厅,劳伦斯与弗里达已经回到客厅,轻声交谈着,随之劳伦斯礼貌地站起身和教授握手,但他的手肯定是冰凉的,手上略为冒着冷汗。他爱上了弗里达,就意味着他对威克利教授欠下了终生的债,他为了自己的爱情而伤害了一个好心人。    
    厄尼斯特·威克利痴迷书斋,性格温敦,缺少浪漫,但他爱弗里达,爱孩子,是个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绅士。他年长弗里达14岁,此时已经46岁,开始谢顶了,与风华正茂的劳伦斯比自然是魅力不再。如果没有劳伦斯的闯入,他或许一生都会和弗里达及孩子们在这座别墅里平静安逸地生活。但也未可知,因为弗里达注定是要红杏出墙的。她曾背着威克利与她的瑞士情人多次约会,甚至向姐姐借钱作路费将瑞士情人接来英国幽会。她天性就是如此。    
    弗里达的性格是那么刚烈,性情是那么浪漫,情欲是那么强烈,他与温和柔弱的威克利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够般配,私生活方面一直不够和谐。婚前就有过几个出色的德国和瑞士情人的弗里达与威克利结合后这些年相夫教子,表面上生活美满,实则内心的狂野一直在受着压抑。她不甘心从属于一个缺乏性爱激情的大学教授,无论他怎么爱她。她此时正等待着一个契机,重新开始自己的本真的孟浪,这个32岁的女人此时正是一条暗潮涌动的河流,只等待有人来挖掘,即可汹涌奔腾。这个时候,才华横溢、一表人才的劳伦斯走进了她的生活。她感到是冬眠很久后被劳伦斯唤醒了,这是让她为之动情的第一个英国男人,一个兼有工人家庭纯朴和知识分子典雅气质的青年作家。她立即感到这个人比她的那些情人们都优秀,她不能放弃这个机遇。    
    后来劳伦斯写了长篇小说《努恩先生》,里面很多篇幅都是以他们的相见和私通为基础的虚构,其中男女主人公是这样第一次相见的:    
    她脸上露出被撩拨后的光芒。她抬起眼皮,那奇特的眼神勾引着他。吉尔伯特有生以来破天荒第一遭感到激情荡漾如同血液中发出了电闪。他随她进了她的房间,随手关上了门,那郁闷昏睡的灵魂猛醒,化作欲望的狂风暴雨,从此他一生中时常被这样的欲望风暴所震撼席卷。    
    一个备受性爱折磨无所寄托的英国男子与一个天生的情欲女王相遇了,后者从来都是把自己的身体看做是失意男人的方舟的,这之前她曾经把自己奉献给了弗洛伊德的著名弟子格罗斯,一个神经分裂的精神分析学家,奉献给了瑞士无政府主义者弗里克。现在她又遇上了淳厚迷惘的文学天才劳伦斯,她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给了他,做他的启迪者和后盾。    
    他们的结合是非道德的,但是艺术的。以后的生活证明,劳伦斯的艺术冲动和癫狂使弗里达的浪漫天性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弗里达要的就是这种充满创造和想象的生活。而她的艺术修养和学识对劳伦斯的文学冲动是一种理性的补偿,她在性生活上的开放与癫狂更是对从小受着清教教育的劳伦斯的巨大启迪,将劳伦斯从性的拘禁中解放了出来,体验到了阴阳交流的完美,从而能以更加透彻的人性洞察写作出血肉丰满的小说。这之后的几部名著如《虹》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女主人公身上哪个没有弗里达的幽灵?    
    我在89年后一个同样明媚的三月天来到诺丁汉城外郁郁葱葱的梅普里山,来寻找当年教授家的别墅。我拐进那条僻静的小街,一路朝山上走去。这条绿树繁茂的街道,两旁是爬满青藤的旧红砖墙,颓败的墙里面是一座座古旧的别墅,或凌乱或整洁的花园。整个梅普里山上花园洋房错落有致,古木参天,花团锦簇。当年这里是高档住宅区,现在依然是,与城里满街的中低阶层的连体红砖楼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条路名为Private Road,现在仍叫这个名字,很好找。我相信,当年劳伦斯就是从这个路口走进来的。这个穷工人家的孩子一定让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他不曾见过这样的住宅区。    
    一直走到路尽头,向右手一拐,第一座花园别墅就是威克利家。这座红砖别墅样子依然古朴庄重,与旧照片比没有任何变化,甚至那宽阔的草坪旁碎石砌成的坡墙还是以前的样子。旧照片上整个房子爬满了青藤,而我来的这个三月里,藤蔓尚未返青,但能看到干枯的藤蔓一直爬到了房顶,到五月就会绿意盎然的。    
    劳伦斯与弗里达并没有马上私奔,他们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这个时候的劳伦斯竟然完全不顾威克利是自己的恩师,不停地进城来与弗里达见面。他竟敢和这个大学教授夫人公然出双入对在皇家剧院里,令那些上流社会人士百般猜忌侧目,与渥伦斯基和卡列宁娜出现在剧院里的尴尬与挑衅很有一比。    
    最终劳伦斯决意要与弗里达私奔,口袋里只带着11英镑,当然还有《儿子与情人》的书稿。从此他们彻底告别了诺丁汉,周游世界,边走边写。中间只有几次短暂的时间回过家乡。1912年的诺丁汉,成了劳伦斯告别家乡的最后一站。    
    


第三章 诺丁汉“诺丁汉的新大学”

    对于1920年代年完工的新诺丁汉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这座标志性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戗眼。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从此中原地区耸起了一所园林式大学,这等湖光山色的气势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写诗嘲弄一番:    
    诺丁汉的新大学    
    诺丁汉那座阴郁的城,在那里    
    我上了中学和学院,在那里    
    他们建了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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