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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部分

文学少女-第414部分

小说: 文学少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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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脏跳得异常亢奋。

    「哪里……我也请你多多指教。」

    我这么回答。

    过了一个月以后。

    她一开始都很客气地叫我「雀宫老师」,不知不觉却变得像学姐对学弟说话一样随兴,改口叫我「快斗」,甚至拿了我家的备用钥匙。

    我觉得自己好像上当了。

    远子小姐坐在沙发上,将牛奶和砂糖加进我泡的咖啡,慢慢啜饮,开始读起打印出来的原稿。

    正在月刊连载的业平系列原稿。

    这份原槁是一月要刊登的,也就是两个月以后。

    这一回的业平是和负债累累、在花店勤快工作的清花谈恋爱,同时也要处理各式各样的事件。

    最近刚出版的十一月号,已经写到这两人陷入热恋的刺激情节。

    不过,清花将在下个月要发售的十二月号里发现业平的身分,所以业平决定疏远清花。

    这次也和前几集一样,都是业平和某个女子相识,对方爱上业平,然后发生某种事态让他们不得不分开,最后业平潇洒地甩了对方离去的经典架构。

    无论别人怎么大骂「僵化公式」、「每一集都换汤不换药」、「已经看腻了」、「业平是该死的女性公敌」我都不理会。我坚信没有其他的剧情铺排方式能把业平的魅力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所以每一集都是灌注全副心力去写。

    就算是单一模式,若能发挥到极致还是可以成为经典。

    能够让读者明知故事架构一样却还是不得不买,恨得咬牙切齿,怨声连连,才算是一流的作家啊。

    所以说,业平这次也得甩掉清花。

    而且要甩得冷酷无情又帅气,撼动读者的心弦。

    这样才是业平啊。

    不过那也是三回以后的事啦,在一月号的原稿里,清花去学校找业平,却被他冷言以对。

    清花还是一往情深地对业平示爱,说「无论如何我都喜欢凉人」。

    靠,这实在太感人了!

    我感动地沉醉在刚写好的情节中,一边望向正在看稿的远子小姐。

    远子小姐的眼睛闪闪发亮,专注地扫过文字。嘴角挂着微笑,不时吃惊地吸气或是安心地吁气。

    远子小姐无论是读书或是读原槁的时候都显得很幸福的样子,我在一旁看得也好感动,还会跟着她开心。

    此外,我更在意远子小姐的感想,紧张得心脏扑通跳。

    像这种时候,我最期待的是……

    『太精采了!这真是杰作啊!快斗真是个天才!没必要修改了,就算更动这稿子一个字都是冒渎神明啊。不需要给总编看,也不需要校对了,我直接拿到印刷厂去吧!』

    像是诸如此类的赞美。

    远子小姐当我的编辑一个月了,从不曾在看稿的时候说过这种话,我今天一定要听她说出来!

    在我屏息注视之下,远子小姐读完最后一页,笑着抬起头来。

    「很精采呢,快斗。」

    喔喔!

    我正想高举双手欢呼时……

    「如果再稍做修改一定会变得更精采。」

    什么!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唔……首先是开头,为了让刚接触这系列的读者容易进入状况,最好可以先约略解释一下业平的背景和个性。还有,业平经过花店门前的时候,如果能表现出他心中的天人交战,读者一定会更感动的。业平在校门口叫住清花的时候,最好可以增加一些描述,让读者知道他内心的犹豫。此外……」

    她和颜悦色地不断指出该修改的地方。

    喂喂喂喂喂!你的意思是这八十张原稿之中有一半都得重写吗?

    而且竟然叫我写业平内心的犹豫,表现他心中的天人交战,这是在开玩笑吗?

    「我有个提议,要不要试着安插一段业平当情报员之前的往事呢?如果读者看到业平也曾经只是个普通男孩,一定会对他更有认同感。」

    我用力一跺脚,站起来说:

    「驳回!我才不需要读者的认同感!」

    远子小姐睁大眼睛。

    我加上更多手势动作,表示坚决反对之意。

    「你还没搞懂嘛,远子小姐。业平又不是能让低收入的凡人有认同感的废物,而是生来让人崇拜景仰的神话人物啊!他才不需要那种窝囊的往事咧!拥有神秘的过去才够性格、够帅气啊,要是写出他国小远足时坐在野餐巾上和朋友一起吃柴鱼饭团或煎蛋、喂食班上养的金鱼、和人手牵手上下学这类往事,就会破功了啦!」

    远子小姐心平气和地说:

    「没错,无所不能、充满谜团又完美的业平当然很棒,如果写太多往事也会折损作品的魅力。」

    「所以说嘛,那就不用改了。」

    「可是……」

    远子小姐一脸遗憾地垂下眼帘。

    「身为业平的热情粉丝,我好想知道这么迷人、这么完美的业平过去是什么模样,就算只知道一点点也好。」

    她失望地垮下肩膀。

    我心头一惊,不觉慌了手脚。

    「业、业平是个不会回首过往的男子汉耶……」

    远子小姐的头垂得越来越低。

    「是啊,我知道,我的要求太过分了。不过真的好可惜喔,如果这么厉害,这么帅气的业平拥有令人意外的过往,我一定会比现在更喜欢他。」

    「您……您是这样想的啊?」

    糟糕,我的措辞又变成客气模式了。

    「是啊,每个女生都想知道喜欢的人从前的事,知道以后会变得更喜欢喔。」

    她抬头看着我。

    那朦胧泪眼看得我心跳加速。

    「算了,没关系啦,勉强作家写自己不想写的东西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而且这样也有损编辑的专业。」

    她又无精打采地垂下视线。

    如果是猥琐大叔编辑哭叫吵闹,只会让我觉得厌烦。

    可是气质古典的黑发美女在我面前这么惆怅地低着头,教我怎么不在意啊?

    唔~~~又不是我的错。又不是我的错。又不是我……

    「也……也不是不行啦……」

    我喘气般地说着,声音细若蚊鸣。

    「那个……这,这是特别通融,不能公开喔。」

    我还来不及说出这句「不能公开」,远子小姐已经眼睛发亮,探出上半身。

    「你愿意写吗?快斗的书迷一定会很高兴的!谢谢你!」

    「等一下……我的意思不是改稿,而是私下很快地写一写……」

    「哎呀,可以很快写好吗?真不愧是创下三天写完一本书纪录的快斗呢!」

    「我是说……」

    「唔,包括我刚刚提到要修改的地方,四天写得完吗?」

    远子小姐翻开手册说。

    我忍不住大叫:

    「你可别小看我,一天就够了。」

    「咦!一天太少了啦,就算是快斗……」

    看到远子小姐猛摇头,我更是说得义无反顾。

    「不,就一天。」

    「太厉害了!快斗真是天才!那我明天再来!我好期待看到业平的往事和内心纠葛啊!」

    远子小姐阖起手册,留下批改得满江红的原稿,踏着轻快的步伐走了。

    这句「快斗真是天才」在耳中持续回荡,我得意得全身飘飘然,等到远子小姐的脚步声远去,我才惊觉事情不对。

    我是在高兴什么啊!太得意忘形了!

    这么一来不就得改稿了吗?

    混账!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应该说,为什么「又」变成这样?上次我也是呆呆地中了同一招,不得不勉强改稿。

    那次我也是听她捧一句「快斗真是天才!」就说「交给我吧!我会在一天之内写好的!」……哇啊啊啊啊啊!我怎么又上勾了啦!

    我悔恨交加地扭着靠垫。

    为什么?我为什么每次都被远子小姐牵着鼻子走?

    以前我从来不管编辑的意见,始终坚信自己的才能和判断来创作,销售量也确实是持续增加。

    为什么我就是抗拒不了远子小姐?

    难道真的是因为她第一次见到我就提到《伊势物语》吗?因为我当时听得入迷,才会导致今天这种一败涂地的可恨遭遇吗?

    每次看到远子小姐,我好像都会想到非常糟糕又可耻的事,忍不住心跳加速,脸颊发热。

    那种感觉既甜蜜又悲伤——就像《伊势物语》主角一开始吟咏的和歌……

    脑海中冉冉浮现过去的情景,我连忙将其抹去。

    我才不需要过去!

    没错!那种玩意儿我早就丢掉了!

    现在的我已经当上了模特儿,身材高大又英俊,十五岁就捧着新人奖出道,是个才华洋溢、年收入超过一亿日币的作家。

    有人说我是同样在国中成为作家的井上美羽的后继者,或者批评我拿的只是额外增加的特别奖,销售量和文笔都比不上得到大奖的美羽,不过井上美羽出道时号称是「神秘的天才美少女作家」,我看八成是个假扮女生的人妖。

    我是不知道美羽长得怎样啦,可是美羽从来不露面,想也知道一定是丑到没办法出来见人。

    绝对是个矮胖的家里蹲。

    此外,美羽的得奖作品出版之后已经有三年多毫无动静了,相较之下,出道一年多就出版十一本书的我当然更有实力。

    现在去网络上搜寻我们的名字,我的结果是八十万项,美羽的结果是四百万项,差距还不小,但我要不了多久一定可以追过去。

    没错!我雀宫快斗是即将在日本出版界创下空前伟业的男人!

    如果我再继续对年轻的女编辑唯命是从,简直是自降天才明星作家的格调啊。

    我看还是不要改稿了。

    明天远子小姐来了以后,我要明确地告诉她这点,让她搞清楚当红作家和区区一介小编辑的身分差距。

    我默默地下定决心,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跷起二郎腿,神气地挺胸。

    ◇ ◇ ◇

    到了隔天。

    我像平时一样在上午十一点半起床,泡好咖啡,检查邮件,上网搜寻,结果看到的是「业平系列作者雀宫快斗好像整形过」、「他的鼻子绝对动过手脚」、「双眼皮也很像假的」、「不过他现在一样是个爱装帅的丑男嘛」,气得我抓着屏幕浑身颤抖。

    啊啊,真想揪着这些人的头丢进地狱谷。

    为了转换心情,我走向公寓对面的便利商店。

    顺带一提,我从出道开始就一个人住在附有自动门锁和独立大信箱、距离车站仅有五分钟路程的大楼的二十五楼。

    我的老家就在市内,但我升上高中之后一次也没回去过。

    表面上的理由是工作忙碌,其实只是不想见到父母和两个哥哥。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反正现在的我付得起每月二十八万圆的房租,而且再过不久,就能买下比老家更宽敞更豪华的房子了。

    到了便利商店,我把新推出的特大美乃滋猪肉便当、矿泉水、提神饮料、清新口味口香糖放进购物篮,走向柜台。

    「请问便当要加热吗?」

    「好。」

    趁着年轻的男店员把便当放进微波炉,设定加热时间,我从口袋拿出一叠缴费单放在柜台上。

    我经常在网络上买东西,要是不多注意,缴费单就会越积越多。

    接着我又从皮夹拿出三十张左右的万圆钞,压在缴费单上,店员看得瞠目结舌,排队结账的其他客人也吓得倒吸一口气。

    呵,这点小钱对我来说只不过是零头。

    我拨拨头发,展现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态度,然后提起装着热腾腾特大美乃滋猪肉便当的塑料袋走回我住的大楼。

    对了,还没检查信箱。

    我站在信箱区前,先开锁再打开信箱盖。

    里面有个白色信封。

    那是个很普通的长方形信封,不过装得鼓鼓的。正面写着我的住址和「雀宫快斗老师收」,翻到背面一看,署名是「您的书迷」。

    什么玩意儿啊?

    只署名书迷还真可疑。

    该不会是恶作剧吧?

    我把信封带回家,本来想直接丢掉,却又压抑不住好奇心,打开一看。

    『 雀宫快斗老师:

    您好,我非常喜爱您的作品。

    连载中的「硬派高中生业平凉人」系列也是每个月都满心期待地拜读。』

    先不管是不是匿名,这封信写得还满得体的,字体既没有装可爱,也不潦草,写得十分端正易读。

    接着又提到阅读我作品的感想,赞美之意溢于言表,让人看得很顺眼。

    『能够创造出像业平这么有魅力的角色,雀宫老师真是个天才。和夏目漱石、吉川英治、井上美羽相比,我更支持雀宫老师的作品,雀宫老师是我的神。』

    看到这里,我心想这人说得也太夸张了,我还是输给漱石「一点」啦,但也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我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业平,不过正在连载的的女主角清花既清纯又可爱,我也非常欣赏。她确实人如其名,是个像花一样的清秀女性。她为了还债放弃继续读大学,到花店努力工作,这份积极进取也感动了我。我认为只有清花有资格当业平最后一个恋人。』

    这人大谈自己有多喜欢清花之后……

    『可是最近业平对清花的态度也太冷酷了。

    业平决定疏远清花,让我非常震撼,甚至觉得遭到背叛。』

    喂,等一下……

    我的心脏猛然一缩。

    业平决定疏远清花的剧情,应该是在「下个月」发售的十二月号才会出现。

    上周发售的十一月号里,两人感情逐渐加温,相处得正融洽,业平还去清华家里吃她亲手下厨的料理,幸福得不得了呢。

    可是,为什么这个人会提到一般读者不可能知道的内容呢?

    我不禁冒出冷汗。

    信上还提到很多情节,都是还没发售的十二月号上才有的内容,这人一个劲地强调,业平应该和清花结婚,一辈子珍惜她、保护她,如果业平像对待过去那些女性一样甩了清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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