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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可爱的骨头-第13部分

小说: 可爱的骨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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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你已经很漂亮了。”外婆说。    
    琳茜听了几乎透不过气来了,外婆从不赞美任何人,当她赞美你时,你会觉得她的赞美像天上掉下来的黄金一样珍贵。


第二部分我就是那个邪恶的外婆

    “来,我们一定能帮你找到漂亮的衣服。”外婆边说边走向衣柜。她比任何人都会挑衣服,以前她偶尔会在开学之前来找我们,带我们去买衣服。我们看着她灵巧的手指飞快地在衣架间飞舞,像是在弹钢琴,看了让人叹服。忽然间,她停了下来,不到一秒钟就从成堆衣服中拉出一件连衣裙或衬衫举在我们面前,“你们觉得如何?”她问道,她手上的那件衣服永远完美极了。    
    她打量我的衣服,一面翻拣,一面把衣服贴在琳茜身上比划。    
    “你妈妈的情况很糟,琳茜,我从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外婆……”    
    “嘘,让我想想……”她拿起一件我上教堂穿的连衣裙,这件深色方格呢、小圆领的连衣裙的裙裾很大,穿上去之后我可以盘腿坐在教堂的椅子上,还可以让洋装的下摆垂到地上,所以我特别喜欢穿这件洋装上教堂。“你妈在哪里买到这件布袋?”外婆说,“你爸爸的情况也很糟,但他最起码有股怒气。”    
    “你和妈妈说的那个人是谁?”    
    外婆愣了一下,“什么人?”    
    “你问妈妈说,爸爸是不是还认为那个人是凶手。那个人是谁?”    
    “就是这件!”外婆说了句法语,举起一件琳茜从没看过的藏青色的超短连衣裙,那是克莱丽莎的衣服。    
    “太短了。”琳茜说。    
    “你妈妈太让我惊讶了,”外婆说,“她居然让你们买这么流行的衣服!”    
    爸爸在楼下叫大家赶紧准备,再过十分钟就要出门。    
    外婆马上大显身手,她帮琳茜套上这件藏青色的超短连衣裙,然后两个人跑回琳茜的房间穿鞋子。装扮整齐之后,外婆在走道上就着头上的灯光,重新帮琳茜描画模糊的眼线,然后再帮琳茜上一次睫毛膏,最后她帮琳茜紧紧地扑上一层粉,她拿起粉饼,轻轻地沿着琳茜的双颊向上扑打。外婆跟着琳茜走下楼,妈妈立刻抱怨琳茜的裙子太短,接着,琳茜和我看到妈妈一脸怀疑地瞪着外婆,直到此时,我们才发现外婆自己居然没有化妆。巴克利坐在后座上琳茜和外婆中间,快到教堂时,他看看外婆,好奇地问她在做什么。    
    “没空上妆的时候,这样做会让两颊显得比较有精神。”她说,巴克利立刻照猫画虎,和外婆一样捏捏自己的面颊。    
         
    塞谬尔·汉克尔站在教堂大门边的石柱旁,他穿着一身黑衣,他哥哥霍尔站在他身旁,身上披着圣诞节那天塞谬尔穿到我家的破旧皮夹克。    
    霍尔长得像比较黑一点的塞谬尔,他经常骑着摩托车奔驰于乡间道路,皮肤晒得很黑,脸上可见风吹雨打的痕迹。我们全家一走近,霍尔马上掉头离开。    
    “这位一定是塞谬尔,”外婆说,“我就是那个邪恶的外婆。”    
    “我们进去,好吗?”爸爸说,“塞谬尔,很高兴看到你。”    
    琳茜和塞谬尔走在前面,外婆退后几步走在妈妈另一边,全家人一起走进教堂。    
    费奈蒙警探穿着一套看了令人发笑的西装站在门口,他对我爸妈点点头,目光似乎停驻在妈妈身上,“和我们一起走,好吗?”爸爸问道。    
    “谢谢,”他说,“我站在这附近就好了。”    
    “谢谢你来参加。”    
    家人们走进教堂拥挤的前厅,我真想偷偷跑到爸爸的身后,在他的颈边徘徊,在他的耳边低语。但我已经存在于他的每个毛孔间。    
    早晨醒来,他仍有些宿醉,他转身看着熟睡中的妈妈,妈妈的脸贴着枕头,发出浅浅的呼吸声。唉,他可爱的妻子、心爱的女人,他真想轻抚她的脸颊,理顺她的头发,亲吻她,但她睡得那么安详,只有在睡梦中,她才得到了平静。自从获知我的死讯之后,他每天都承受不同的煎熬。但老实说,悼念仪式还算不上最糟的,最起码今天大家会诚实面对我的死讯。这一阵子每个人都不明说,言词闪烁听了却令人更难过。今天他不必假装他已经恢复正常。管它什么叫做正常,他可以坦然表露悲伤,艾比盖尔也不必再刻意伪装。但他知道她一醒来,他就不能像现在这样看着她。确知我死了之后,他所认识的艾比盖尔就消失了,他再也看不到以前的她。我过世已将近两个月,众人已逐渐淡忘了这桩悲剧,只有我的家人和露丝还牢牢地记得我。    
    露丝是和她爸爸一起来的,他们站在教堂角落,摆着圣餐杯的玻璃柜旁。圣餐杯是美国独立战争留下来的古物,战争时期教堂曾经是医院。迪威特夫妇和露丝父女闲聊,迪威特太太的书桌上放着一首露丝写的诗,她打算星期一把这首诗拿给学校的辅导人员看看,露丝的诗写的是我。    
    “我太太似乎同意凯定校长的说法,”露丝的父亲说,“她认为悼念仪式能帮助学生面对这件事。”    
    “你怎么看?”迪威特先生问道。    
    “我觉得事情过去就算了,我们最好不要再打扰人家,但露丝说她想来。”


第二部分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向我道别

    露丝看着我家人和众人打招呼,也注意到琳茜的新造型,她不相信化妆,认为化妆贬低了女性,她看到塞谬尔·汉克尔握着琳茜的手,脑海中忽然浮现从女性主义书籍中读到的一个词:屈从,然后,我注意到她隔着窗户偷偷观察霍尔·汉克尔,霍尔站在教堂外古老的坟墓旁抽烟。    
    “露丝,”她爸爸问道,“怎么了?”    
    她赶紧集中精神回答说:“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望着远方发呆。”他说。    
    “我喜欢教堂的墓园。”    
    “女儿啊,你是我的小天使,”他说,“趁位子被人占满之前,我们赶快找个好位子吧。”    
    克莱丽莎也参加了追悼会,布莱恩·尼尔逊穿着他爸爸的西装,无精打采地陪克莱丽莎一起来。她挤过人群,走向我的家人面前,凯定校长和伯特先生主动给她让路。    
    她先和我爸握手。    
    “嗨,克莱丽莎,”爸爸说,“你好吗?”    
    “还好,”她说,“你和沙蒙太太好吗?”    
    “我们很好,克莱丽莎,”他说,我心想:这真是个奇怪的谎言!“你要不要和我们家坐在一起?”    
    “嗯……”她低头看着双手,“我跟我男朋友一起来的。”    
    妈妈有点神情恍惚,她瞪着克莱丽莎。克莱丽莎活蹦乱跳的,我却死了。克莱丽莎感觉到妈妈的注视,妈妈的目光似乎烙印在她的肌肤中,让她只想赶快逃开。但这时她看到了那件连衣裙。    
    “嗨。”她打声招呼,把手伸向琳茜。    
    “怎么了?克莱丽莎。”妈妈的情绪忽然失控。    
    “噢,没事。”她说,再一次瞟了连衣裙一眼,心里知道她永远不可能要回这件连衣裙了。    
    “艾比盖尔?”爸爸说,他听得出妈妈的怒气,敏感地察觉到有些不对头。    
    站在妈妈身后的外婆对克莱丽莎眨眨眼。    
    “我只想说琳茜今天好漂亮。”克莱丽莎说。    
    我妹妹脸红了。    
    站在门厅的人群起了一阵骚动,大家分开站在两旁,史垂克牧师穿着祭服走向爸妈。    
    克莱丽莎悄悄走到后面找布莱恩,找到他之后,两人一起走向外面的墓园。    
         
    雷·辛格躲得远远地,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向我道别。秋天时我曾给他一张在照像馆拍的照片,他看着我的照片,默默地对我说再见。    
    他凝视着照片中的双眼,盯着背景中那块大理石花纹的绒布。每个孩子拍照时都以这样的绒布为背景,坐在炽热的灯光下摆出僵硬的笑容。雷不知道死亡代表什么,它代表失落,一去不返,还是时间永远定格?但他知道照片和本人一定不一样,他自己在照片中就不像他本人那么野或是羞怯。他凝视着我的照片,心中逐渐明白照片中的不是我。我存在空气中,环绕在他四周;我出现在他与露丝共度的寒冷清晨,以及两堂课之间他一人独处的时刻,在这些时刻出现的我才是他想亲吻的女孩。他想放手让我走。他不想烧掉或是丢掉我的照片,却也不想再看到它。我看着他把照片夹在一本厚重的印度诗集中,他和他母亲在书里夹了好多易碎的花朵,时间一久,花瓣已慢慢地化为尘埃。    
    众人在悼念仪式上对我赞美有加,史垂克牧师、凯定校长和迪威特太太说了很多好话,但爸妈只是麻木地一直呆坐着。塞谬尔不断地捏琳茜的手,但她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眼睛眨都不眨。巴克利穿着奈特借他的西装,奈特年初刚参加过婚礼。巴克利坐立难安,一直盯着爸爸。倒是外婆做出了当天最重大的一件事。    
    唱到最后一首赞美诗时,我的家人站了起来,这时外婆靠近琳茜,悄悄对她说:“那个人就站在门边。”    
    琳茜转头望去。    
    赖恩·费奈蒙站在门口,跟着大家一起唱赞美诗。他身后站着我们的一个邻居,那人穿着厚厚的法兰绒衬衫和卡其布长裤,穿得比追悼会上的任何人都随便。片刻之间,琳茜已经认出他是谁,他们紧盯着对方,然后琳茜就昏倒了。    
    大家赶紧过去照顾她,一片混乱中,乔治·哈维悄悄地穿过教堂后面的墓园,不动声色地消失在独立战争时代的墓碑之间。


第二部分一个女孩倒卧在血泊中的模样

    在每年举办的天才生夏令营中,来自全州各地的七到九年级的天才生齐聚一堂,我经常想象,在为期四星期的夏令营中,这些天资聪颖的学生坐在大树下,探头探脑地试图窃取别人的心血结晶。在营火晚会上,他们唱圣歌,而不是民谣;女孩们一起淋浴时,大家兴高采烈地讨论芭蕾名伶雅奎斯·丹希瓦斯的优美身段或是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希雷思的大脑构造,而不是只说些别人的闲话。    
    但即使天才生也有自己的小圈子,在所有的小集团中,“科学怪胎”和“数学金头脑”的地位最高,这些人不善于社交,但最受到尊重。接下来是“历史天才”,这些人知道冷僻历史人物的生辰忌日,走过其他学员身边时,他们总是低声说些“一七六九到一八二一年”、“一七七到一八三一年”之类看似无意义的出生死亡日期,琳茜走过他们身边时则暗自说出“拿破仑”、“黑格尔”之类的答案。    
    还有一些学员隶属“巧手大师”,大家对于这些孩子名列天才生之列颇有微词,这些孩子能拆装机件,完全不需要说明书或是图纸。他们从实践而非理论层面来了解世界,不太在乎成绩。    
    塞谬尔是“巧手大师”的一员,他最崇拜的英雄是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和他自己的哥哥霍尔。霍尔自高中辍学,便在落水洞附近开了一家修车厂,老主顾包括成群结党的重型机车族,还有骑着机动脚踏车在养老院停车场闲晃的老先生。霍尔抽烟,住在家里车库上方的房间里,他还时常带不同的女友到修车场。    
    每次有人问霍尔什么时候才会长大,霍尔总是回答说:“永远不会。”塞谬尔受到哥哥启发,每次老师问他未来的志向时,他总是回答说:“不知道,我才刚满十四岁。”    
    露丝·康纳斯知道自己快满十五岁了。她时常坐在后院的铝皮工具室里,周围都是康纳斯先生从快被拆掉的老房子里找到的各式各样的门把和旧五金件,露丝坐在阴暗的工具室里冥想,想到头痛才走回家里。她爸爸坐在客厅里看书,她经过客厅,直接跑到自己房间,抓住灵感,情绪高昂地写诗,诗作的标题包括《身为苏茜》、《死亡之后》、《粉身碎骨》、《在她身旁》以及《坟墓之唇》。《坟墓之唇》是她最得意的作品,参加天才生夏令营时,她身边也带着这首诗。她折上又打开,整张纸的折叠处都快被磨破了。    
    天才生夏令营开始的那天早上,露丝胃痛得不得了,她错过了接送学生的大轿车,结果只好请爸妈开车送她到营区。她这一阵子尝试新的蔬果养生法,前一天晚上吃了一整颗白菜头当晚餐。我过世之后露丝就开始吃素,康纳斯太太对此颇不以为然。    
    “老天爷啊,这又不是苏茜!”康纳斯太太指着面前一英寸厚的牛排对露丝说。    
    康纳斯先生凌晨三点把女儿送到急诊室,过后再开车送她到营区。到营区之前,他们先回家拿行李,康纳斯太太已经帮露丝打好包,行李放在车道的尽头。    
    车子缓缓驶入营区,露丝瞄了排队领姓名胸牌的学员一眼,看到琳茜和全是男孩的“巧手大师”们在一起。琳茜没把姓氏写在胸牌上,只在上面画了一条鱼。她并非刻意撒谎,但她希望交几个来自其他学校的新朋友,说不定他们从未听过我的事情,最起码他们不会把她和我联想在一起。    
    她整个春天都戴着半颗心的金饰,塞谬尔则戴着另外半颗心。他们不好意思在大家面前表露爱意,在学校里不敢手牵手,也没有互相传递情书。他们只是一起吃午餐,塞谬尔每天下课陪她走路回家。她十四岁生日当天,他给她一个插了一支蜡烛的蛋糕。除此之外,他们大部分时间依然和自己的同性朋友在一起。    
         
    第二天早晨,露丝很早就起床,她和琳茜一样,两个人在营区向来独来独往,都不属于任何小团体。她一个人到野外散步,边走边采集自己想命名的植物。她不喜欢一个“科学怪胎”所标示的植物名称,所以决定自己为花草命名。她在日记里画出树叶花朵的形状,标示出她认为的性别,然后为它们取名字,枝叶简单的叫做“吉姆”,花朵较为繁茂的则叫做“帕莎”。    
    琳茜漫步到餐厅时,露丝已经排队拿第二盘鸡蛋和香肠。她在家里信誓旦旦地说她不吃肉,说了就得算数,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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