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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周思源看红楼 (不全)作者:周思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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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因为从焦大醉骂我们可以得知这些议论早就流传,而这两个丫鬟地位很低,对她不会构成非常严重的威胁。从后来一个自杀,一个愿为义女来看,两人和她关系都不错。丫鬟保护女主人的隐私,对自己只有好处,而暴露对自己则有大害。所以,被丫鬟发现而使得秦可卿精神压力很大虽有可能,但是不会到一病不起的地步。我甚至猜测,更大的可能性是,贾珍迫使秦可卿就范时,瑞珠就在秦可卿身边或附近,因此她清楚发生了什么。贾珍让她走开就是了,根本不用担心她会泄露出去。这种事情不可能瞒过贴身侍婢,这就是为什么秦可卿自尽后瑞珠紧跟着自杀的原因。
  当然,我们不会忽视尤氏的存在。不过她当时还毫不察觉,对这位儿媳印象之好,溢于言表:“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想尽办法为她治病,还特别叮嘱贾蓉“不许招他生气”。至于贾蓉,那就更不知道真情了。
  当我们排除了这几个可能之后,惟一合理的解释就只能是:贾珍自那以后没完没了地继续纠缠秦可卿。秦可卿明白,其实自己根本没有通常意义上的病,而是得的严重的心病。可这心病根本就治不好,也没法治。为了家族和自己的名誉,她不能向任何人求助。更为严重的是,她无法摆脱被贾珍继续纠缠的命运。她对王熙凤说,自己“不过是挨日子”,她是希望以自己的病死来获得解脱。
  相当严厉的批评
  但是秦可卿没有等到这一天。她死于冬尽春来之际。因为此前十二回末写到,林如海有书信寄来,说患重病,要接林黛玉回去。于是贾母让贾琏送她回扬州。
  事情的暴露显然和过去对可卿百般疼爱、赞誉有加的尤氏的态度突变有关。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尤氏的这种态度突变不是发生于我们现在看到的秦可卿死了以后,什么忽然“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啦,什么“不能料理事务”啦,那是明显的托词;而是秦可卿还活着的时候。也就是说,可能就是在冬末春初之际的某日,一个偶然的机会,尤氏发现了什么,于是将那些蛛丝马迹联系起来,一直被掩盖得严严实实的事情终于露出马脚。这大概就是被删改了的“遗簪”部分。在那种情况下,秦可卿除了自杀,已经没有任何别的选择了。
  那么,曹雪芹对秦可卿的态度究竟怎么样?
  如果光从《红楼梦曲·好事终》来看,虽然主要是批评作为贾府长房的宁国府的贾敬和贾府族长的贾珍,但是,“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几句说的可是秦可卿,分量很重,仍然可以看出曹雪芹对秦可卿有相当严厉的批评。另外,由于曹雪芹在人物名字上极有讲究,秦可卿通常被认为是“情可轻”的谐音,也含有批评之意。当然,也可以说作“卿可亲”。因此不能单纯从姓名上确定。
  对《红楼梦》中的人物评价一定要从曹雪芹对其全部描写来作出判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曹雪芹在接受畸笏叟的意见删改时,将秦可卿从否定性人物改变成了肯定性形象,变成一个令人同情的少妇,这是一个具有本质意义的变化。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显然是同情的,是把她作为一个有补天之才却无补天之命的少妇来惋惜的,因此将她置于太虚幻境“薄命司”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之中,属于“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一。其次,她和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中的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虽非一人,但是在艺术上具有同一性。这个可卿“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表明曹雪芹认为秦可卿在某种程度上兼有黛玉和宝钗之美,是一个值得宝玉喜欢的女人。曹雪芹对秦可卿这个人物的好感,对她的遭遇感到真切的同情,还通过作品中贾府上下各色人等对秦可卿的真诚怀念、痛惜之情和高度赞扬显示出来。至于说,对秦可卿的批评,也不奇怪。曹雪芹笔下的重要人物,从贾宝玉、林黛玉开始,几乎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何况秦可卿是一个从否定性人物改为肯定性的艺术形象,留下一些原有的否定性痕迹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审美的角度着眼,曹雪芹的这种修改,大大增加了秦可卿形象的模糊美、朦胧美,添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为读者探究事实真相,饶有兴趣地去寻找、拼接、考证那些蛛丝马迹,甚至发挥艺术想象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秦可卿出场时间不长,所用文字不多,生命短暂,但是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之深,令人回味的东西之多,值得进一步去琢磨的魅力之强,都是整个作品中为数不多的。
  脂批者对《红楼梦》创作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尤其是脂砚斋和畸笏叟,实际上都是出色的评论家。如果没有畸笏叟的意见,原来的秦可卿很可能没有现在这么多可琢磨的东西。
  
  
  如丧考妣看贾珍
  
  
  在讲了秦可卿之后,自然少不了要讲讲造成秦可卿悲剧的罪魁祸首贾珍。之所以把他放在贾宝玉之前,并不是他有多么重要,而是紧接着秦可卿之后讲,好些说过的内容大家记忆犹新,多少可以节约一些篇幅。
  《红楼梦》的第一主人公贾宝玉虽然是男性,但是整部小说写得最多的还是女性,这是一部主要写女性的小说。开卷第一回作者自云“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曹雪芹要为“闺阁昭传”嘛。小说中光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就已经有36人,庚辰本十八回脂批说,已丢失的小说最后一回的“警幻情榜”中还有三副册、四副册十二钗的名字,这样总共就有60人。还有许多不在十二钗中的其他女性,如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当然《红楼梦》有些人物只是提了一下姓名,表示某件事、某个时候有这么个人在场,他们只是一个艺术符号,没有成为艺术形象,这种情况男女都有。比如,十四回写秦可卿出殡那日,有许多贵族官宦亲至路祭,有些人的头衔相当大,比如头一个提到的“镇国公牛清之孙现袭一等伯牛继宗”,还有一位是景田侯之孙五城兵马司裘良,此人相当于今北京市公安局长。其实只不过表示当时有谁谁谁到场罢了,这些人除了个别的如冯紫英外,并没有成为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下面接着写到几个王府也设了祭棚,不过除了北静王亲临,别的都没有写到具体人。所以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些论著说《红楼梦》写了多少多少人,有说四百多的,有说七百多的,还有说九百多的。这个“人”按什么标准就是一个问题。光“有名有姓”不行,牛继宗、裘良算不算?因此我觉得还是按照人物形象来计算和分析比较好。不过,不论怎么说,秦可卿出殡场面可是真大。如丧考妣看贾珍问题又来了:秦可卿出殡怎么闹腾得这么大?除了因为秦可卿是宁国府长房重孙媳妇这个身份外,她又多了个贾珍花了1200两银子买来的五品龙禁尉夫人的头衔。再加上贾珍不惜代价张罗,丧事大操大办,所以秦可卿出殡的场面就格外宏大了。
  《红楼梦》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小说中成为艺术形象的女性要比男性多得多,但是坏女人在女性总数中的比例比较小,只有赵姨娘、马道婆、夏金桂、秋桐、宝蟾、王善保家的那么几个,而且地位都比较低微,除了赵姨娘之外,出场都很少。而小说中坏男人在男性艺术形象总数中的比例则大得多。够得上坏男人或者至少不能算是好男人的有贾赦、贾珍、贾琏、薛蟠、贾雨村、贾蓉等一大串,而且大多是宁、荣二府主子中的大人物。这和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为了颂红、怡红、悼红的主题有关,表现了他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的强烈失望。
  恣意奢华办丧事
  不过曹雪芹在写坏男人的时候并没有将他们简单化、脸谱化、漫画化,并不是写他坏就绝对坏得一无是处,一片漆黑。而是写出他们性格的多面性、复杂性,从而将他们写成了有血有肉的“这一个”(黑格尔语)。和曹雪芹同时期的亲友脂砚斋等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特点。四十三回尤氏奉贾母之命为王熙凤办生日,庚辰本有一条脂批称赞尤氏的德才说:“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这段话也反映了曹雪芹对于写人物的艺术观念。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说得更加明白:“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其中在写法上打破的重要一点就是注意写出坏人的某些复杂性。
  我们来看看贾珍这个坏男人。
  贾珍人品差,远近闻名,用冷子兴的话来说:“这珍爷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贾珍是宁国府长孙,贾府现任族长,还袭了三品威烈将军,无论是家族地位还是官衔爵位,贾珍在贾府都十分显赫,可不是“没有人敢来管他”么!
  冷子兴说贾珍“一味高乐不了”,其中一个方面自然是指他在男女关系上很乱。这一点在贾府肯定有名,以至于连贾珍的酒肉朋友薛蟠都信不过他。二十五回贾宝玉、王熙凤中了马道婆的魔法重病之后,贾府上下乱作一团,大家都来探望。薛蟠“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怕他会对香菱动歪脑子,所以特别不放心。在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姐妹的接触中,也表现出贾珍玩弄女性的恶劣品质。当然,最突出的是他在儿媳妇秦可卿之死中的反常表现了。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那么可以说是“丑恶”。如果要加重一些分量,说他的表现“十分丑恶”、“极其丑恶”也不为过。这种丑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是极度悲痛:
  贾珍在秦可卿死后“哭的泪人一般”,甚至已经过了好些日子,依旧因为“过于悲哀,不大进饮食”。以致“有些病症在身”,路都走不动了,要“拄个拐”,连对王夫人、邢夫人蹲身跪下请安都要“扶拐”才行。其实那时贾珍不过才30多岁40岁。当然,出色的儿媳妇死了,公公悲痛,本在情理之中,但悲痛到了这个程度就太不正常,令人生疑了。所以在“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处,甲戌本有一条夹批:“可笑,如丧考妣(父母),此作者刺心笔也。”
  第二是不惜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
  曹雪芹在写到贾珍为秦可卿办丧事时用了“恣意奢华”四个字,表现为:一是按最高规格办,二是不惜花费巨资。
  秦可卿丧事的方方面面,从停灵、超度、祭奠直到出殡,贾珍都是按最高规格来操办的:“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即逢‘七’而作,直到‘七七’)作好事。”还有一大批贵族官宦夫人即内眷们来祭奠,这就要一批女眷、女仆接待。“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一条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也就是说,不是一天两天,而是这“七七”四十九天都在闹腾,尤其是“头七”和“七七”这两日。此外我们从会芳园大门洞开,鼓乐队和执事的规模等都可以看出丧事规格高得出奇。至于大出殡时的场面之大,读者都熟悉,就不必多说了。
  其次,贾珍为秦可卿办丧事在金钱上不惜一切代价。当大家劝他不要过于悲痛,商议如何料理丧事要紧时,贾珍当即表示:“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尽我所有”处有一条脂批:“‘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在关于秦可卿用什么棺材的问题上,看了几副杉木板的都不中意。这时薛蟠说他们木店里有一副樯木的棺材,万年不坏,还是薛蟠之父在世时带来的,有年头了,原来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预订的,因为他坏(出)了事,获罪革职,现在放在店里,没人敢买。“贾珍听说,喜之不尽,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丁当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赞”。贾珍满意地笑着问多少钱,薛蟠说:拿1000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赏他们几个工钱算了。曹雪芹写这副棺材板子,从高贵的来历,罕见的厚度,美丽的纹理,奇异的香味、铿锵的声音和昂贵的价格,写出它的不凡,主要目的不是要写一副好棺材,而是突出贾珍的异常心态。连贾政都看不下去了,委婉地说:“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这里曹雪芹写道:“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去死,这话如何肯听。”为了让死者秦可卿有一个漂亮的头衔,贾珍不惜花了1200两银子,给贾蓉买了个五品龙禁尉,这样秦可卿就成为五品龙禁尉的诰命夫人了。1200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在曹雪芹那个年代,在北京买一所宅院只要五六百两银子。一户寻常人家,一个月十两银子日子就可以过得不赖了。
  贾珍事必躬亲
  第三是最重要的,就是贾珍事必躬亲。这一点我们有时反倒不大注意,因为被丧事的宏大场面吸引住了。其实最不正常的是在这里,因为这是他儿媳妇死了,不是他自己的妻子过世。按说,他这做公爹的,动动嘴,多拿出些钱来就行了,一应具体事情都应当由贾蓉和下人去办。也就是说,这丧事的事主是死者的丈夫贾蓉而不是作为公爹的他贾珍。现在他却毫不犹豫地出现在第一线,甚至亲自坐车带着懂阴阳风水的司吏到铁槛寺踏看寄放灵柩的地方等等。对丧事的具体安排,直到“心意满足”为止。读过小说的都会发现,不一一说了。
  贾珍的这些表现确实丑恶不堪,红学家和广大读者多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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