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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第14部分

小说: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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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文明最进步的社会里仍然存在着这种对战士的崇敬,不过人们还要求他们同时表示具有和平时期的一切德行,即温和、同情心,以及相当照顾到他自己人格风貌,正因为在这上面见到它的心情在危险中的不屈不挠性。所以人们尽管对于政治家和将军相比较谁更值得尊敬这一点上争论很多,审美的判断却肯定后者。甚至于战争,假使它用秩序和尊敬公民权利的神圣性进行着,它在自身也就具有崇高性,而同时使那用这方式进行战争的人民的思想风度愈益崇高,当它冒的危险愈多而在这里面愈益勇敢地维护着自己时。因为与此相反,一个长时期的和平会使单纯的商务精神低级的自利主义,胆怯和软弱占上风,使人民的思想风度趋于卑下。    
    反对我这种对崇高概念的解释——在把它隶属于力的范围内——人们会争论道:我们能够设想上帝在狂风暴雨里,在地震里,是他在震怒发威,而这时候我们若设想我们的精神对于这些影响是超越的,甚至于超过这威力的意图,这才是狂妄,同时是冒犯。在这里似乎没有对我们自己本性的崇高感,而基本情调更多的是拜倒,是颓丧和完全无能的感觉,这个基本情调才配合这一对象的表现,并且通常在这些自然现象前是结合着对这对象的观念的。在宗教里面,一般地似乎拜倒,垂头祈祷,带着悔恨和恐怖的面貌表情是在上帝面前惟一合式的姿态,因此大多数的民族采取了它并且至今保持着它。但是这种心意情调却远远不曾和一个宗教的崇高的观念和它的对象自身必然地结合着。一个人,当他真实地畏惧着,因他在自身里见到畏惧的原因,他自知拿他的可耻的意图来抗拒一种力量,而这力量的意志是不可抵抗又同时将是公正的,这时他是不能处在一种情调状态里去惊叹上帝的壮伟,这须要一个能够静观的情致和完全自由的批评力。只有在那场合,他自觉到他的真诚的意图是合乎上帝的意思的,这时那自然威力的作用才在他内心唤醒对于那对方的本质的崇高性的概念,他认识到一种与这对方的意志相配合的意图的崇高性在他自己身内,由于这个他克服了对自然界威力的畏惧,而把这些威力不看做上帝发怒的表现。甚至于恭谦作为他的缺点的不留情的自我批判,这类缺点是很能在自觉良善意图中容易拿人的本性里的脆弱性来掩饰的,这恭谦是一崇高的情调,是自己有意地屈服于自我责备的痛苦之下,以便逐步逐步地消灭那原因。只在这个样式里宗教内在地区别自己于迷信,迷信不是对于崇高的敬畏,而是对于威力超越的对象的惧怕与恐怖,骇倒的人基于内心情调看到自己屈服于对方的意志之下,却不是对它做高尚的估价,由于这,自然只会产生谄媚求恩以代替一个善行生活的宗教。    
    所以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当我们能够自觉到我们是超越着心内的自然和外面的自然——当它影响着我们时。一切在我们内里引起这类情感的(激动起我们的自然力量的威力属于这一类),因此唤做崇高(尽管不是在原本的意义里)。并且只是在那前提下,即那观念在我们内里和在对这观念的关联中,我们能够达到那对象的崇高性的观念,这就是:那对象不单是由于它在自然所表示的威力激动我们深心的崇敬,而且更多地是由于我们内部具有机能,无畏惧地去评判它,把我们的规定使命作为对它超越着来思维。


第三部分对自然界的崇高的判断(1)

    美丽的自然有无数的事物,我们要求每个人同意我们对于它们的判断,并且我们期待着这种一致性而不常致于失错。但是关于自然里崇高的判断我们却不能期望那样容易获得一致。因为在这里,好像要求着的不仅是审美判断力并且也是认识能力的大大的修养,这是基础,以便人们能够对于自然对象的这项优越性下一个判断。    
    心意对于崇高的情调要求着心意有一对于诸观念的感受性。因为在自然对于观念的不相应性里正是建立着那对于感性可怕的对象——自然对于观念的不相应性是以观念为前提以及想像力的紧张努力,想把自然作为一个图式来容纳观念。这对象却同时又吸引着人,因为那是一种强力,理性把它施于感性,以便感性适应着它(理性)的本身的领域(即实践的领域)来扩大,并且让它眺望到那无限,这无限对于那感性是一无底深渊。事实上,若是没有道德诸观念的演进发展,那么,我们受过文化陶冶的人所称为崇高的对象,对于粗陋的人只显得可怖。他将在大自然在破坏中显示暴力的地方,在它的巨大规模的威力面前,他自己的力量消失于虚无时,他看到的将只是艰难、危险、困乏,包围着深陷在里面的人们。所以那好心肠的,此外却很懂事的沙福伊的农夫(如骚苏尔先生所记述的)毫不思虑地唤雪山的爱好者做傻子。谁能说他是完全没理的,假使那位观察者在这里冒危险,像大多数的旅行家常做的那样,只是由于爱好,或是为了将来能写一篇动人的描述。这一来他的目的,却是给予人们以教导,这教导里具有提高心灵的感觉,这正是这位好人在他的旅行里附带着给予他的读者们的。    
    但是对于大自然的崇高性的判断,虽然需要文化修养,(且超过对美的判断),却并不因此首先是由文化产生出来的和习俗性地导进社会的,而是它在人类的天性里有它的基础的。那就是对于(实践的)诸观念(即道德的诸观念)的情感是存在天赋里的。具有健康理性的人同时推断每人都禀具着,并且能对他要求着。    
    在这上面建立着赞同我们对崇高的审美判断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我们同时包含在这判断之内的。一个人对于我们认为美的自然事物淡漠,我们就怪他没有鉴赏力,这个人对于我们所判为崇高的无动于衷,我们就说他没有情感。但这二者我们要求于每个人,并且,假使他有一些文化的话,我们就设定他是具有着这些的;只是有这么一个差别,即:因为在前者里面(译者按:即对美的判断)判断力把想像力只是联系到作为概念的机能的悟性上面的,于是向每个人都要求着(赞同),在后者的场合(译者按:即对崇高的判断)却因为在里面想像力是联系到作为观念的机能的理性上面的,只在下面一个主观性的前提之下要求着(赞同),这就是人类内里的道德情绪,但是这个我们相信有权设定于每个人。    
    由于这样,我们对于这项审美的判断(译者按:即崇高判断)也赋予必然性。在审美判断的这个“情状”里,即在它要求着必然性的情状里,对于判断力的批判存在着一个主要的契机。因为它正在这些审美判断上使一个先验原理显示出来,而把它们从经验心理学里提升起来,在经验心理原是它们将埋葬于愉快与痛苦的诸情绪的下面,(只是带着一个无所说明的形容词:精微的情感而已)——以便由于它们的媒介把判断力放置进以先验原理为基础的一类里去,而作为这一类又把它拖进先验哲学里去。    
    关于审美反省判断力的解说的总注    
    在和愉快感情的关系中一个对象或是属于快适,或是属于美,或崇高,或善(绝对的)。(jucundum,pulchrum,sublime,honestum)    
    快适作为欲求的动机一般是属于同一种类的,不管它是从哪里来的和这个表象(客观地看来,是感官的或感觉的表象)是怎样相异的种别。因此在评判它对于心情的影响时只顾到那些刺激的量(同时的和相继的)并且有几分只顾到快适感觉的大小,而这个却只能让自己作为量来了解。它也没有教养作用,只是属于单纯的享乐而已。    
    美却与此相反,它要求着对象的某种一定质的表象,这质是能够被了解的和能被还原于概念的,(即使在审美判断里并不引导到这上面去),并且由于它同时教人注意愉快情绪里的合目的性,因而也教养着人。    
    崇高只存在那个关系中,在那关系里感性的东西在自然的表象里被判定能够从事于可能的超感性的用途。    
    那绝对的善,主观方面,就它对情感发生的影响来评判(道德情感的对象)作为主体的诸能力的规定可能性通过一个绝对强制的规律的表象——它首先是通过一个基于先验的概念的必然性的情状来区别自己的,这必然性不但包含着要求每个人同意并且是命令,而它本身不是隶属于那对于审美的,而是对于纯粹智性的判断力。并且在一个不是单纯反省的,而是规定着的判断里它不是附与自然,而宁是附与自由。主体通过这个观念的规定可能性,并且这个主体也在感性上面遇到阻碍,同时却通过克服超越了他,能把这作为他的状况的变相来感觉,这就是道德的情绪,而这竟同审美的判断力和它的形式的诸条件在这范围内相近似,以至于它能够把那根据义务的行为之规律同时作为审美的,即作为崇高的或也作为美的来表象,而不损及它的纯洁性。但,假使人们要把它和快适的情感安放在自然的联系里去,那么,这就不会实现了。如果人们从以上对两种审美判断的解释引出结果,就会从那里得到以下的简短的说明:    
    美是那在单纯的(即不是依照悟性的一个概念以官能的感觉为媒介的)判定里令人愉快的。由此自身得出结论,即必须是没有一切的利害兴趣而令人愉快的。    
    壮美是那个通过它的对于官能的利益兴趣的反抗而令人愉快的。


第三部分对自然界的崇高的判断(2)

    这二者作为对审美的普遍有效性的判断的解释是归结于主观的根据,即:一方面是感性的根据,当它便利于悟性的静观时,另一方面与此相反,当这主观根据逆着这感性而协助实践理性的诸目的,但二者仍是结合于一个主体之内,在对道德情绪的关系中是合目的性的。美替我们准备着,对某一物,甚至于是自然界,爱好;壮美,(崇高)使我们在它反抗着我们的(感性的利害感时),崇敬它。    
    人们可以这样来描写崇高:它是(自然界的)一对象,它的表象规定着心意,认为自然是不能达到诸观念之表现的。    
    严格的讲,和逻辑地来考察,诸观念是不能表现出来的。但是如果我们为着直观自然界而扩张我们的经验性的表象能力(数学的或力学的),那么,理性就会不可避免地参加进来,它作为思维绝对总体的不受限制性的机能,而引起那心意的企图(尽管是无效的):使感官的表象去适合这个。(译者按:即适合这无限制的大全体)这个企图和那感觉——即感觉到通过想像力不能到达观念——自身是我们的心意里的主观地合目的性的表达,当我们为着心意的超感性的使命运用想像力并且迫使我们,主观地把自然自身在它的整体性里,作为某些“超越性的东西”的表现来思维,而不能做到使这个表现是客观性的。    
    因为我们不久就会觉到,在空间和时间里的自然界是全然没有那个“绝对无待的”,因而也就没有绝对的大,而这却是被最普通的理性所要求着的。正由此,我们被提醒,我们只是和一个作为现象的自然界有交涉,而这个自然界本身却只被视为一个自然自体(这是理性在观念里所具有着的)的单纯表现。但这个“超感性的东西”的观念,我们固然不能进一步去规定它,因此对自然界作为这观念的表达不能来识知,而只能去思维,它(这观念)将通过一个事物对象在我们内心里唤醒,对于这对象的审美的评价迫着想像力达到它的极限,或是通过扩张(数学的),或是通过对心意的威力,这想像力基于情绪的一个使命的感觉(道德情绪),完全超越过自然的领域。根据这观点,对象的表象被评价为主观地合目的性的。    
    事实上一个对大自然崇高的感觉是不能令人思维的,假使不是把它和心情的一种类似道德的情调相结合着。虽然对于自然的美的直接快感也是以某一种思想样式的自由性为前提和培育着的,这就是说这快感对官能享乐的是有独立性的,但通过这个更多地是自由在活动多过于在一合规律性的事务之下所表象着的:这却是人类道德的真正的特质,在这里理性必须对感性施加威力,只是在对崇高的审美判断中这个威力是表象为通过想像力自身,作为理性的一个工具,来发挥着的。    
    因此对于自然的崇高的愉快只是消极性的,(与此相反,对美的愉快却是积极性的)即一种通过想像力自身,夺去了想像力的自由的感觉,由于不是按照经验的使用法则而是按照另一规律规定着的。通过这个,它(想像力)获得一种扩张和势力,这势力是大于它所牺牲掉的,这势力的根据是它自己所不识知的,代替着这个,它感觉着这牺牲或这剥夺,并且同时它自己所屈服着的原因。在观看高耸入云的山岳,无底的深渊,里面咆哮着激流,阴影深蔽着的,诱人忧郁冥思的荒原时,观看者被擒入一种状态,接近到受吓的惊呼,恐怖和神圣的战栗,却又知他自身是处在安全之中,不是真实的恐惧,只是一种企图,让我们用想像力达到那境界,以使感觉这同一个的机能的力量把那由此激起的心情的活动和心情的悠静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我们自己能对内在的和外在于我们的自然界超越,在它(自然)能影响我们的自觉幸福的范围以内因为依照着联想法则的想像力,那使我们的满意的状态是受着物理法则的支配,但正是它依照判断力的图式主义的诸原理(从而当它属于自由的支配的限度内)是理性和它的诸观念的工具。但是作为这个,它是一种势力,维持着我们对于自然诸影响的独立:把那按照前者是大的东西,作为小的来蔑视,并且这样把那绝对大的东西只在他自己本身的(主观的)使命里来安置。审美判断力的这种反省,升高自己达到对于理性的适合性,(却没有一个关于理性的规定的概念),表象着那对象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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