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账单-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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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追其后,说:“没什么,即点了,就尝尝嘛。”我连喊:“不行不行,太贵太贵。”所幸服务小姐素质较高,她既未向我翻白眼,也未说什么“吃不起不要点”的讥讽语,听我一说,即含笑点头,去通知厨师撤菜。片刻后,小姐至桌前告知:“亏你说得早,牛蛙差点给宰了。”我见60元得以挽回,心头一松。但又想,那牛蛙要是被厨师宰了,庆春先生可就被我“宰”啦。于是暗嘱自己:以后点菜,可要小心!
食粥
粥非山珍海味,人人得而食之。不过有些人食粥是为了充饥活命,有些人食粥则是为了开胃养生。而同为碗中粥,其营养成份,往往判若天壤。
在人们的印象中,食粥常常与“吃苦”一词相关联。范仲淹早年在应天府求学时,生活艰苦,时遇缺粮,不得不忍饥读书,将应该中午吃的粥留到下午才吃。曹雪芹困居黄叶村,写作《石头记》时,则是“举家食粥酒常赊”。范、曹二公“啖粥苦读”、“食粥写红楼”的故事所以能够作为美谈流传至今,恐均与“吃苦”二字有关。
一般平民百姓,遇上饥荒之年,多靠食粥度日,甚至有连粥也吃不上的时候。现在,我对1960年前后那段“举家食粥”,乃至家家食粥的情景仍记忆犹新。那时,大米粥乃是粥中的上品,其次是山芋粥、山芋干粥、玉米面粥、小米粥、再其次则是以乱七八糟的野菜和以糟糠煮成的粥。人们食粥食到后来,甚至只能喝那碗中难捞几粒米,只能称之为汤的粥。这种粥除了具有镜子的功用之外,充饥的效果仅胜于开水。在那种除了粥别无所食的年头,吃上一顿大米饭乃是多数人的愿望,或者说是梦想。
而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食粥不再被视为吃苦,大米粥、绿豆粥为多数人的家常便饭,人们早晨在吞食烧饼油条时来上一碗粥,会觉得口润舌舒;中午吃了满肚子荤腥,晚上来上一碗粥会觉得神清胃爽。一些人数日不食粥,便会生出一种缺憾,即使是出门在外,也得设法得到补偿。以前度饥荒时才吃的玉米面粥、小米粥、山芋粥,如今已变成开胃的佳品。西安人爱吃玉米面粥,玉米面磨得很粗,煮时放入少量红枣。这种粥既香且甜,有一种精米细面所不具的粗砺感,吃起来别具风味。我在西北大学读作家班时,大学食堂里经常供应红枣玉米面粥,男女学生分坐在一排排十多米长的餐桌旁,几乎人手一碗,女同学食相文雅,尚能细喝慢咽;男同学多是猛吃猛喝,唿唿有声,不掩食粥之乐。北京街头的小吃摊上,小米粥颇受欢迎,只要排挡中有卖小米粥的摊点,人们不论是吃包子馒头,还是吃馅饼油条,“来碗粥”似乎必不可少。在我的家乡,许多人把山芋粥当作粥中佳品,特别是在孩子的眼里,山芋粥要比任何营养液都香。
某报曾刊出《作家与粥》一文,介绍当代几位爱食粥的作家。文中写道:“刘心武认为,粥是最精致、最上等的美食……他不但喝过普通的大米粥、小米粥、腊八粥,就连一些制作讲究的粤式皮蛋瘦肉粥、新味八宝粥、莲子粥、鱼粥、虾粥、蟹粥等,他都一一品尝过。他说,在大病初愈之时,在辛勤劳动之后,在深夜临睡之前,来碗粥,真是其乐融融!”如果说刘心武先生吃过的一些粥已经属于美食的范畴,一般百姓难有如此口福,那么另外两位作家所爱食的粥则十分普通,甚至体现出一种“平民意识”:谌容女士对玉米面粥很有感情,她觉得这种粥十分香甜爽口;孙犁先生几乎长年食玉米面粥,并将食这种粥当作人生一大享受。
王蒙先生云:“食粥会使人变得纯朴,变得实在,甚至给人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此语并非有意夸大食粥的作用。范仲淹在应天府“啖粥苦读”五载,“遂大通六经之旨,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宋名人言行录》)食粥给了范仲淹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而艰苦奋斗又给了他“有志于天下”的宏阔胸襟,从而“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我想,今天那些因“居庙堂之高”而宴会频仍的人能够经常食一食粥,(食平民百姓所食的粥,而非食美食家所食的粥)尽管食成范仲淹的可能性很小,但总可以减轻一些胃的负荷、肝的压力,或是降低一点胆固醇,甚至会变得颇能体恤民情。
第三辑 闲侃生活烙饼
二十多年前,我在家乡务农时,常常吃一种颇具特色的烙饼,至今有时仍忆起它那可口的滋味,所憾那时被视为平常的食品,如今已经难觅,当年吃烙饼的口福,而今已不大容易重享。
我记忆中的烙饼,不是用平底锅烙出的那种厚厚的发面饼,而是一种用煮饭的铁锅烙出的薄饼。由于面未经发酵,家乡人又称其为死面饼。这种烙饼,家乡的大排档近年有售,并且配以多种小菜,供顾客用饼卷着吃,但由于饼过于薄,火候又大多欠佳,摊主有时担心缺货,事先烙上一叠放在那里,饼变凉后又皮又软,其口味与我早年吃过的烙饼相去甚远。
我当年常吃的那种烙饼,制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要将饼烙得可口,并非一日之功。首先和面就有讲究,过软不行,过硬也不行,面要和得柔韧有劲道,家乡人叫作“有筋骨”。面和好后,按饼的大小分成若干团,揉成扁圆,然后用擀面杖将其擀得状如满月,其厚度在半公分左右,厚了不易熟,吃起来也没有筋骨;薄了虽易熟,但吃起来不柔软,总之口感不佳。面擀好后,放在一个用秫秸制成的圆板上(我忘了此物的名称),托进厨房。那时,乡下做饭均烧草,而由于多是五、六口人以上的家庭,饭锅都很大。烧草则可以随意控制火候,而锅的受火面积也大,对于做这种烙饼来说,也可谓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城市居民常用的煤炉,火候无法控制,煤气灶又使锅的受火范围过小,这大概是城里人无福享用这种烙饼的原因之一。将饼烙熟,是关键的工序。一般人家,灶前均有人专任烧火之职,以使烙饼的人能够专心操作,使自己的烙技得以充分施展。烙饼的人不但要把握火候,而且要不顾锅烫,将锅中饼翻身、旋转,以使其均匀受火。饼烙得好不好,要看它能不能起鼓,火候把握到最佳时,那锅中饼会从心至边全面鼓起,变成一个空心饼,其纵切面就仿佛一只纵切的橄榄球。而当空心饼里的空气消除,再次变薄之后,饼就熟了。那飘达厨房之外的饼香,真令待饭者流涎。
家乡人当年吃这种烙饼,多以霉干菜或腌咸菜佐餐,其吃法是将小菜卷在饼中食之。当然少不了要在饼上抹以蒜泥。那蒜泥是用大蒜和青椒放在一种名叫“擂钵”的粗糙瓷器中,用小木杵捣成。那时,我不会烙饼,捣蒜泥的工作便大多由我来做。烙饼加上小菜与蒜泥,已是一餐好饭,如再有稀稀的绿豆粥滋润口腹,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顿美餐。这种美餐,如不是遇上灾年,农民们还是有口福享用的,不过那也只能是在麦收前后享用。到了青黄不接的冬春,很少有人舍得如此奢侈。
记得我那时吃过的烙饼,要数我奶奶做得最好,她做出的烙饼,外表焦黄,内里柔韧,闻其味,可以增加食欲,吃起来更是齿颊留香,且常常过量。奶奶久已作古,似她老人家做的烙饼,我自从进城之后,就没有吃过,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吃到。因为在城市,馒头、大饼到处有售,谁还去学做那种烙饼?即使有心一试,也无那种特殊的锅灶。
山芋
故乡有俗语云;“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赶不上火烧芋头。”火烧芋头,即烤山芋也。
龙肉,我未曾吃过,读者恐也无此口福。而驴肉我却有幸尝过,那味儿要在猪肉之上。家乡人把烤山芋的味道说得比龙与驴的肉都要好,未免过于抬高山芋的身价,不过,山芋的确好吃,而烤山芋,则在山芋的多种吃法中属于最佳的一种。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乃是人之天性,只要不是遇上荒年或家境困窘,谁也不愿放着精米细面不吃,而整日吞高粱面饼和玉米面窝头。然而人们天天吃精米细面,又想换换口味,把粗粮当新鲜来尝。因此现在有的人爱吃玉米面或小米煮的粥,说是味香,而乡下人用来喂猪的山芋,更成了颇受城里人钟爱的一种美食。菜市上出售山芋的摊前从不冷落,而且卖主多是老早售磬。人们将山芋买回,或用其烧粥,或将其切成片放在饭锅中蒸而食之。对于此物,可说是老少咸爱。一次,我去济南,某出版社在一家大饭店设宴,邀我出席,满桌佳肴自不待言,其中有一道点心竟是山芋面窝头!山芋面窝头居然能在盛宴之中占一席地,可见此物是怎样受人欢迎。
街头那些卖烤山芋的人,生意则仿佛永无萧条之虞。我们常可看见一些人手里捧着一块烤山芋,旁若无人地沿街食之,他们并非衣衫褴褛面有菜色,而多半是衣着入时满面红光,但其中有些人那副贪馋之状,竟象是三日未沾粒米,殛待解除饥饿之苦。其实这种食相倒也无伤大雅,若是一个摩登小姐,玉手中攥着一只油乎乎的鸡腿,津津有味地当街撕啃,就未免自毁其美。
山芋之所以如此令人垂爱,我想大约是由于人们平时食太精,脍太细之故,若是无米面可吃,而将山芋当作主食,人们便会把能吃上一顿米饭作为美好的愿望,并想方设法实现之。在“以粮为纲”的时代,不知为何,种粮的人竟时告缺粮,使得山芋常常做为人们果腹的主食。而山芋的吃法,也比现在要多。
山芋易坏,农民们在收获之始,便开始忙着贮存。山芋的贮存方法有两种,一是干存,二是鲜存。干存的方法是将山芋切成薄片晒干,称之为“山芋干”。山芋干可用来煮食,或加上一点米熬粥;可放在石臼中捣碎,与大米合在一起煮杂合饭;可磨成面,做饼或蒸窝头。好的山芋干并不难吃,而霉变的山芋干就不大容易下咽。不管怎样变着法子吃,那霉味和苦味也无法改变。但是人到了别无选择的时候,也就不再挑剔。鲜存的方法是择干燥之处挖数米深的地窑,将山芋藏入。窑藏的优点是一直有新鲜的山芋可吃。特别是窑藏至次年开春的山芋,生吃又甜又脆,水份很足,烤食则是香、软、甜并具。但其吃法与山芋干相比,就显得单调乏味。人们不是用其烧粥,就是加水煮食,一日三餐吃山芋,天天吃山芋,外出赶集、办事带的干粮也是山芋,吃得人满鼻子满眼,一端起碗来心里就不由得犯腻。山芋含有较多的糖份,久食不免伤胃。以山芋果腹的人,饭后常有一股股酸涩之水从胃中直涌口腔,故乡人称之为“漫酸水”,那滋味着实无美妙可言。这种副作用使一些有胃病的人一见山芋便眉头直皱,食欲全消。
在那种年月,谁还会赞美山芋,说它好吃?
咸菜
咸菜在穷人的餐桌上是主角,在富人的餐桌上是配角。20多年前,我的家乡凤阳以贫穷著称,农民们一年到头为温饱拼命,但拼死拼活,多数人仍要为温饱发愁。大家饭都吃不饱,当然也就无法对佐餐之物有何讲究,吃饭时,有一盘萝卜干或腌芥菜便可喝下几碗稀粥,落得一饱。更有连咸菜都吃不上的时候,人们只得将盐用几滴油炒一下,用来下饭。那种油炒盐,稍一吃多,会有作呕的感觉,故吃一顿饭,只能往菜碗,不,盐碗里伸上几下筷子,给自己嘴里增添一点咸味。久吃油炒盐,咸菜便成了人们想往的佳肴,在吃着那炒得发黄的盐粒时,心里便想,能有一盘咸菜吃多好!
咸菜那时既然在人们的餐桌上充当主角,腌咸菜便成了家家户户每年必做的大事。到了秋天,菜园里的萝卜长成,人们忙着腌萝卜干;入冬之后,菜园里的芥菜长成,人们又忙着腌芥菜。由于咸菜是长期食用之物,故家家都备有大缸大坛,像贮备粮食一样贮备咸菜。一缸芥菜,可以一直吃到来年入夏,两坛萝卜干可以吃到来年拔萝卜的季节。腌咸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腌出的咸菜却有优劣之分,有的人腌出的萝卜干,由于晾晒的时间恰到好处,吃起来又脆又嫩,有的人腌出的萝卜干因晾晒的时间过长,吃起来又干又硬,那口感象是在嚼树皮。至于腌芥菜,更有讲究,有的人腌的芥菜,其“保质期”可以长达数月,一直吃到来年夏天仍不变味;有的人腌上一缸芥菜,吃不了多久,菜就开始发臭。菜缸若是不放在屋外,那臭味便会弥漫全室,经久不散。然而,即使是那树皮一样干硬的萝卜干和发臭变质乃至生了蛆的腌芥菜,人们也舍不得丢掉。因为那时咸菜是农民们一年四季的当家菜,没了它就要闹“菜荒”。花钱买咸菜吃,是穷得连买盐都困难的人所不敢想的。
我在县城读中学时,因家在农村,需住校吃学生食堂。记得那时每月的伙食费是6元3角钱,平均每天2角1分。花这个数目的钱,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好汤水,而咸菜,自然成了我们的主要下饭之物。学校食堂有几百人就餐,腌菜便不用缸而用水泥砌成的大池。那成堆的芥菜,食堂的工友们腌时洗也不洗便投入池内。他们的操作方法是:在池子里摆上一层芥菜,撒上盐,穿着球鞋跳入池内,将菜踩实,然后再摆上一层,再踩实、撒盐,直到池满为止。这种大池砌在室外,任凭风吹雨打日晒,池中菜极易变味变质,且因遮盖不严,常有小动物钻入或坠亡于池内,入夏之后,菜池便成了蛆虫的游泳池。因此学生们就餐时吃到一截老鼠尾巴、一条蛆的尸体或一根什么鸟的羽毛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吃小动物的附件或死蛆,只是一时的惊诈,而一年到头吃那一股蛤喇味、霉烘味、酸臭味兼而有之的咸菜,才需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勇于打持久战的决心。
我离开农村已久,现在家乡的农民是否每年仍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