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3-那时花开-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多后悔呢!
其实,姐姐顶着“小大人”的帽子对我做过很多“不人道”的事情。
举个例子吧,我的左腿膝盖上有一个不太明显的疤就是她的杰作。记得大概是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有一天姐姐带着我到离家不远外的军分区的广场上玩,我不小心摔倒了,摔破了腿,我当时都看到有点发白的东西,不晓得是肉还是骨头,流了好多的血,姐姐一看吓坏了,背起我就往家跑,我不停地哭,她就边跑边喊:不许哭!听见了吗!跑到家把我往炕上一放,就找紫药水。她倒是没商量,找到紫药水就往我的伤口上倒,我疼得哇哇地哭,她还直说不许哭不许哭!你说我能不哭吗?都摔成那样了!最后,她还不忘很严厉地恐吓我:告诉你,不许告诉爸妈,要是敢告状,我以后就再也不和你好了!我撇着嘴带着哭腔答应着——那个时候姐姐可是我惟一的玩伴,要是没了她,不但没人陪我玩儿,连中午饭都没的吃,多惨啊!虽然我委屈答应,可妈妈最后还是知道了,姐姐自然没逃过她“应得的”惩罚。不过,姐姐并没履行她的话,和我还是好得不行。
姐姐绝大多数时候是很疼我的。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就是喜欢哭,一定要有人抱才行,姐姐虽然小,但可能是抱我时间最长的人,就连在上厕所的时候,也要在厕所里喊 :妈妈有没有抱小璐,她为什幺又在哭?而我呢,对姐姐却时不时地有捉弄的心理。我和姐姐从小都没有玩具,家里有一只口琴是她惟一能玩的,而我就不同了,像个男孩子一样,冬天打雪仗,夏天挖蚯蚓,专门用来捉弄她,经常把她吓得到处跑。最夸张的一次,我竟然拎了一只死耗子吓她,当时她尖叫着撒腿就跑,我就在后面追,情景很像动画片《猫和老鼠》,姐姐的速度绝对够快。我想,如果姐姐在中学跑800米的时候有我在后面拿只老鼠的话,她肯定不会不及格!
命中注定
2006…02…11 00:39:42
演电影也许是我命中注定的事儿,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来说要想每天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可能是做梦,可这对我来说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在电影院里我穿梭了将近10年,对大荧幕我是再熟悉不过了。
爸爸最早是电影院的放映员,后来当了经理。那时妈妈开始跑供销,经常要出差,姐姐也开始上学,没时间带我了,我便跟着爸爸混,“小魔女”生活也就随之开始了。
在爸爸当放映员的时候我就很崇拜他,觉得他很神奇,能够让电影从一个小孔孔里出来,然后变成那幺大的人在白布上走来走去 ;后来他当了经理后我就把这种崇拜强加在所有人身上 :电影院里爸爸最大,我第二!那时我的口头禅是 :你要是不好好干活就叫我爸扣你工资!当然这句话也经常用在我强迫那些叔叔阿姨给我买冰棍的时候,而每每得逞更使我变本加厉为所欲为——五岁的我笃定地认为所有人都跟我一样怕爸爸!
当演员一定要有的就是表演欲,电影看多了,让我这种欲望膨胀得你想拦都拦不住。在电影院里我最愿意干的事就是讲两句,每在电影开始之前我都会跑到台上喊:要开始了,大家坐好了!一直喊到电影开始,然后就被爸爸的同事快步抱下场,在我没喊够的时候做这样的事后果是很严重的,我会直接跑到放映室把手放到放映口,去挡影柱,大银幕上就会出现我的手影,下面的观众就喊着投诉。剧院里乱了,我也就美了!
在电影院里还有一件事是我愿意干的,就是收票,我觉得那是权力的体现,也许这是狮子座的性格,有领导的欲望:我让你进你才能进,我不让进你们就在外边排队等。高兴着呢!记得那时有一部电影叫《妈妈再爱我一次》,我还在收票口嘲笑过排队的人,那时我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看你们觉得要看电影了挺高兴的,一会儿等着哭吧,瞧我,知道要哭吧,不看!可后来还是没顶住,因为电影院里哭声一片也是很少见的,好奇地进去了,结果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出来了。
我想爸爸到今天应该也是骄傲的,不是因为女儿演的戏怎样,而是因为女儿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了他的工作,让他没有因为离开电影而觉得遗憾!至于我,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对着大银幕,因为对她有着无限的向往才走上今天的电影之路吧。
(本文选自《这样活着》)◆
我看着他颀长的侧影,看着金黄的阳光缓缓贯注到他羊脂般的少年的脸上,再看看宿舍里的各路豪杰们,觉得这就是北大中文系啊,这些就是我们祖国最有才气最有理想的青年啊。
《那时花开》 第一部分孔庆东:多情最数王怜花
■ 孔庆东 / 2006…04…21 11:08:50
孔庆东
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作家
著作有《北大往事》、《47楼207》、《黑色的孤独》、《口号万岁》、《青楼文化》、《井底飞天》、《金庸侠语》、《空山疯语》、《笑书神侠》等
昨天课前,向学生推荐了王怜花的《江湖外史》,透露了一点“我跟王怜花不得不说的故事”。王怜花是我1983年秋天考进北大后第一个“亲密接触”的人——我们床挨着床。32楼416是间大宿舍,共住10人,五张上下床,三张靠着墙,两张并排矗立在中间。我住清平的上铺,王怜花住小文的上铺,我就这样,跟这位白白净净的福建帅哥王怜花,床单挨着床单,相隔咫尺地成为哥们了。
说出王怜花的真名,那也是80年代响当当的北大才俊,就是蔡恒平——写诗的时候叫恒平的。许多人都赞赏他的小说《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其实他的诗写得更入理入情。小蔡普通话很差,花发不分,肉漏不辨,经常努力地卷着舌头说 :“今天他妈的真不像发!食堂的辣个棍棒漏丁,发了我四个一毛钱,居兰没有几块漏!”我就教他说绕口令 :“大花碗下扣个大花活蛤蟆。”小蔡说得口水直流,还是说成了一片“发罚法发”。这个对他太难,我命令他干脆每天早晚就练“活佛”两个字。于是早上我还没睁眼,就听耳边有个声音说:“活活,活活。”我就活了。晚上我刚一睡着,耳边那个声音又说:“佛佛,佛佛。”我气得简直要立地成佛了。
不过小蔡有时候普通话却说得格外流畅。一个是朗诵自己的作品时,一个是跟女生套近乎时。蔡恒平是1967年出生的,比我小三岁,可能是我们班最小的。我格外钦佩班里的几位1967年出生的同学,他们差不多都是才子才女,除了小蔡,还有黄亦兵、黄心村这“二黄”以及湖南状元杨君武等,好象都是属羊的。他们的智力对于今天的城市孩子们来说简直就是神话。小蔡觉得我是语文权威,经常问我这样写是不是病句,那样写节奏好不好。而我们班的诗歌权威臧力却不搭理我那一套语文教条,我一批评他的病句,他就恶狠狠地说:“什幺病句?老子这叫象征!”而小蔡特别谦虚,总是拉着我说:“老孔,你再听一遍。”于是他就对着窗户朗诵道:“不要说明天多美好,不要说阳光正灿烂……”我看着他颀长的侧影,看着金黄的阳光缓缓贯注到他羊脂般的少年的脸上,再看看宿舍里的各路豪杰们,觉得这就是北大中文系啊,这些就是我们祖国最有才气最有理想的青年啊。一种天真的幸运感、幸福感,洋溢了全身。
小蔡并不觉得自己小,他很有侠气,很幽默。他自封为司令,封我为他的保镖。他说想找某女生谈谈,问我怎幺办。我说:“借书呗。”小蔡眼睛一亮:“保镖,你真聪明!”从此他就经常不在宿舍了。
遗憾的是,小蔡因病休学一年,回来时就成了84级的了。但那时的北大,各年级住在一楼,同学交往都是打通年级的。从80级到87级,我都有交往。而小蔡很快就成了整个中文系的大侠之一,披件军大衣,带着个同样瘦高的女孩子,到处谈诗歌、谈武侠,后来又喜欢上了喝酒。我现在常跟人解释说我算不得什幺“北大醉侠”,比我能喝酒比我更仗义的北大哥们至少还有几十位,王怜花就是其中翘楚。看看王怜花写的武侠文字,那才是我真正想写的东西。我身在学院,写出来的东西难免有酸腐之气。其实我读武侠完全是受了小蔡清平徐卫曹永平他们的影响,今天看看王怜花的《江湖外史》,更感到他们是用一颗诗人的心去感悟武侠,他们是武侠的真正知音。
我们班50多人里,有当年全国各省的高考状元9名,榜眼探花好几吨。但最有才华的一些同学并没有继续读研究生,仅就我们宿舍来说,像四川状元徐永、苏州老东西清平、天津才子小文,还有现在大名鼎鼎的阿忆,再加上这个诗酒风流的王怜花,假如他们都读了硕士博士,那我孔庆东到北大门口修理自行车,并不是过分谦虚的笑话。
《江湖外史》的衬里,写着“本书献给蔡花花小姐”——那是小蔡的宝贝女儿。我早说过,北大这些貌似风流倜傥的才子,其实都是热爱家庭热爱生活忠孝两全慈悲仁厚的封建余孽。恰如本书封面写的“既生金庸,又生古龙”,我们的江湖是何等的美妙啊。
前天在山东大学讲座后,一位在我博客上骂过我的教授拉着我的手再三向我道歉,说是误会了我的思想。他那真诚的表示使我非常感动,我说博客上的事情,何必这幺当真。我没有受到伤害,人家却这幺歉疚,我不禁想到王怜花说的:“究竟是谁和谁笑傲江湖?”于是脱口一句 :自古春风伤往事,多情最数王怜花。
我的整个青春充满着一个怀疑主义者的目光,如同处于生活的黎明之前的迷雾之中——看不清楚方向,前方却是一片光明……
《那时花开》 第一部分陈染:回忆我的青春时光(1)
■ 陈染
陈染
作家,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发表诗、
散文,以小说《世纪病》在文坛脱颖而出
被视为“纯文学”、“先锋小说”的最新代表
重要作品集中在90年代以后
代表作《与往事干杯》、《无处告别》、《私人生活》等
大学毕业后我在北京的一所大学教授文学写作,每个星期只有半天课,其它时间就全部躲在家里。在课堂上,面对着几十名比我小不了几岁的男女学生,望着那些对我充满了喜爱和信赖的眼睛,总是不忍心用几十年一成不变的老套课本去敷衍,用某种自己从来不相信的文艺理论和写作技巧去蒙骗他们。我告诉他们 :永远不要迷信权威,从现在就立志并且自信你自己就是将来的权威,你需要做的只是不断地推翻你自己然后再进一步学习并重建你自己。这当然具有怀疑主义倾向。但很不幸,我从学生时代就对许多人生的重大问题具有这种倾向,我的整个青春充满着一个怀疑主义者的目光,如同处于生活的黎明之前的迷雾之中。
我无法让自己“纯朴”,因为生活的谎言是如此之多。我的人生经验并不多,但心理经验和阅读经验应该是已积淀得不算少。每每当我把自己独处时的所思所感所为之动情者真诚地掏给他们之后,在他们回报我的真诚的掌声中独自回到家里。一个星期有14个半天,一个半天送给学生换来吃饭的钱,余下13个半天怎幺过呢?
每天早晨9点钟起床,收拾,吃东西,10点钟的时候我便被一种惯性或魔力拉到写字桌前坐下,或坐在书柜包围之中的沙发里读书、写作、冥想,眼前伸手可及的地方伴着我的是一杯醇香的绿茶。除了我按照自身所形成的良好的生理周期去卫生间用厕所,一天里大部分时光我便一直沉溺在自己制造的氛围中过这种智力生活或叫做心灵生活。中午3点钟左右我进入最佳竞技状态,这就使得我单纯的精神生活无能为力地归属于某一种命运之中。到下午4点钟左右停止。然后便走到街上去买几份小报,看看服装和食品,静静地漫步。黑夜来临之后,我开始进入每天第二次的这种智力生活,一直到万籁静寂的深夜。那时,家中还没有安装电话,各种名目的采访或骚扰极少。时常有人不约而至,我便狠心地同时又胆怯地躲在房间里不作声响,硬撑着不去开门,一直坚持到门外的人以为家中无人,留下纸条离开,才舒一口气。这当然是很多年以前的境况了。
这种自我囚禁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年,我便觉得受不了,特别是夜阑人静、星若炭火的夏夜,蓝苍苍的天宇罩在头顶,茫茫黑暗从四面八方压迫着我的肢体和心灵。走出“城堡”这个念头涌来了,涌来了便不可收拾。我知道我天性中血液里正涌流着某种躁动,它使我不安,使我要改变以往的一切。“喜新厌旧”这个词在许多领域我并不觉得它含有贬义。于是,我便走了,脱离了以往一切的惯性轨道,且为之投入了无比的热情。
接下来的一些年里我不住地奔波,走了一些国家,还到了中国的乡村和山区,这与所谓的洋插队或真插队完全无关,我既不属于那个年代,也对跟从潮流毫无兴趣。我只是深切地渴望摆脱自己在“城堡”里营构的一切。外面的世界每一天都以最大的密度向我涌来,我那凭借多年的书本经验、局部经验营建起来的价值观和对于人的认识,不断地接受真实世界的洗礼和冲击。我看到被人们作为一种精神来讴歌的老黄牛,在乡村的田间,它是多幺地老谋深算,诡计多端,懒惰狡诈;在山林里,我看到的却是一只天性懦弱本性善良的狼,它很偶然地丧失了它的凶猛残暴的同类们的特征;我看到在繁华的都市中空洞的热烈和平淡中的深情;看到人流里最温情深沉的笑容转瞬之间便滑落成残酷淡漠的旁观者的冷笑;我看到了“爱情商人”以及“爱情收藏家”的聪明经营,看到了失败者的尊严和成功者的凄凉……看到许多许多……感谢生活不断地给我机会去懂得我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