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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倾城宝藏-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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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野人家,平时吃在山里,住在山里,自然一年到头盼的也是山里,所以,平时将一些粮食山薯还有打到的猎物拿到西山镇,成为了这里的主要交易内容,你可以换取其他东西,也可以换成钱,有些东西可以交换,可有很多譬如药物,盐,布料,还有铁器农具什么的,就只能是通过钱财购买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外来客在这里做生意的,他们可不希望自己的东西换来一大堆的红薯跟野味,钞票,还是便捷的多。
  柴草根对于西山镇那是十分熟悉的,以前年轻的时候,他可是柳皮沟的主要劳动力,经常被委派来这里交易东西,然后换取一些生活必须品回去,其中换取最多的还是盐。
  山野人家,盐的重要大过任何东西,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位于长条路中间的位置,是西山古镇最为繁华的地方,这里,也是西山古镇唯一的一家旅店跟餐馆。
  破败的两层小木房的大门口牌匾上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大字,西山旅馆,其中最后面的那个‘馆’字下面的那个‘口’字也不见了。
  虽然破败,可里面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众人在刘金银的带领之下走了进去,整个‘旅馆’看上去倒是十分的宽敞,整整摆了十二张小方桌,黄雀有些纳闷,就这种地方,还摆这么多桌子,难道真有这么多的顾客?
  可让人疑惑的就是,还真就有这么多的顾客,整整十二桌有一半多坐了人,虽然没有都满,可也是热闹非凡。想想看,这还是大半下午,要是午饭高峰期,这十二张桌子全满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一进入这里,柴草根就迈不动腿了,在他看来,这可是西山古镇最高档的星级饭店,以前他只敢往这里送野味换钱,可是没敢大摇大摆的坐上去喝上一壶酒吃上一顿饭的。
  可黄雀刘金银等人可不一样啊,见到桌子空了,眼睛一扫,就往里面的桌子上坐了过去,而几乎同时,其他桌子上的人都用眼光给扫了过来,盯得人身上发毛。
  黑店,这可是黄雀心中的第一感觉。
  黄雀也抬起头,打量了一番其他七桌的食客,七张桌子,有一张坐了四人,两张三人,三张两人,还有一张独立的坐了一人,总共十七个人,加上自己一行,那就刚好二十一人了。
  这些人,全是大老爷们,有的人粗布麻衣,有的人却是比较时髦的装扮,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穿着,这些人的眼神都是锐利无比,绝对不是这西山范围内的乡野村夫。
  这些人,就跟自己一桌一样,太不适合这个古镇了,至少黄雀是这样的认为。
  黄雀心中有些担心,不由的看了看刘金银,刘金银对着他点点头,自己动手倒了一杯茶水,喝了一口。
  “尝尝,山中极品。”
  黄雀一愣,这老家伙,还真不怕死,难道不怕这种黑店下迷药?
  荒山野岭,西山古镇,西山旅馆,加上这种环境,黄雀有些坐不住了。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那七桌的人才重新恢复了普通的状态,继续喝着酒,聊着天,仿佛将黄雀四人一下子又当成了空气。
  可越是这样,黄雀越是感觉后背发毛,这始终感觉,这地方,绝对不太平。
  正想着,柜台前的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缓缓的走了过来,穿一件灰色土布衣,带一地主帽,个字不高,脸颊消瘦,却是有着一股天生的生人熟面孔,带着微笑,说道:“远来就是客啊,我叫老喜,是这西山旅馆的老板,各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老板?黄雀不由的打量了一番这老东西,怎么看都要跟老奸巨猾四个字挂上钩。
  “有菜谱没?”
  黄雀见这老小子两手空空,冷不丁问了一句。
  老喜笑了,“哎呀,一看小哥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不过,这西山古镇,还真没有菜谱这么一说,不过,老弟既然远道而来,那就是缘分,说吧,想吃什么点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山上跑的跳的,本店都有,而且,是正宗的野味,大城市里面可是吃不到的哦。”
  “有什么好酒?”
  刘金银又问了一句。
  老喜笑容更甚了,“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土窑子,清清泉,山间风,那就要看各位的口味了。”
  黄雀听的来了点兴趣,以前跟扬奇虎黄海林去吃饭,动不动就是什么茅台五粮液,要不小夜市上面的就是啤酒二锅头,酒吧里面呢,又是一些挂着洋酒招摇撞骗的玩意,第一次听见这些别致的酒名,倒是开了一次眼了。
  刘金银似乎问的很满意,说道:“刀子肉,野兔耳,再来一个清炒山青,另外嘛,搞一盘虎骨,酒嘛,来两瓶女儿红吧。”
  老喜一愣,随即又笑了,“老弟,原来是常在江湖跑的人啊,你放心,肯定量足味美。”
  说完,踱着小步子就走开了。



  第九章  女人
  黄雀见到这个所谓的老板老喜离开,这才看着刘金银,问道:“银叔,虎骨?这店里还卖老虎的骨头?不怕国家告他贩卖野生动物么?”
  刘金银笑道:“天高皇帝远,这句话你没有听说过啊?”
  说完,又开始享受桌子上的那壶茶水了。
  黄雀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总感觉这西山旅馆十分的不靠谱,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也只能是默默的等待了,不为别的,就为自己腹中早已经是咕咕乱叫个不停。
  二十多分钟之后,菜一股脑儿的开始上了,端菜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黑小子,步伐稳健,走路如风,端着菜盘行云流水一般的就来到了众人的桌子前,“刀子肉,慢吃!”
  菜刚一上桌,黄雀立马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味道,香味扑鼻。
  再看菜盘里面,红的是辣椒,青的是蒜苗,再看那肉,齐整无比,清一色的精滑红嫩,一看刀工就了得非常。
  “尝尝!”
  刘金银抓起了筷子。
  黄雀也忍不住了,这菜的味道太诱人了,夹起一块,吃了起来,放在嘴里边才知道,这,这可是正宗的乡间熏肉,只不过这熏的炒的技术似乎都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吃到嘴巴里面,那是嚼劲有味,十分的爽口。
  就这手艺,要是去倾城的孟姜大酒店,估计都能有一席之地了。
  “好吃,好吃!”
  黄雀大叫着,跟小丢两个人立马狼吞虎咽了起来。
  不一会儿,那黑小子又陆陆续续的上了野兔耳,炒山青,野兔耳倒是真正的兔子耳朵,炒山青呢,其实就是山里的野菜,不带一丝有机肥的,现在的人啊,也只能是用一个‘贱’字来形容,以前人家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过草地雪山的时候,吃野菜那是没有办法,可现在呢,即便是大鱼大肉的有了,可有些人还是想吃野菜,图的就是一个新鲜,一个环保。
  至于最后面上上来的那盘虎骨,却不是真正的老虎骨头,而是一大盘的野猪蹄子,光是一看那造型,就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再一吃,这嘴巴就停不下来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接着,那老喜又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两个老酒壶,笑道:“各位,小店的味道还不错吧?来,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这女儿红一拿到刘金银的手上,立马就很有感觉,有一股泥土湿润之气透过手掌,传了过来,看的出来,这女儿红啊,正宗的。
  “多少年的?老板!”刘金银笑嘻嘻的问道。
  老喜呵呵一笑,“西山有一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哈哈。。。。。。”
  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什么意思啊?”黄雀实在捉摸不透这老喜话中话的含义。
  刘金银打开,将女儿红给众人倒了一些,顺便给小丢也倒了一杯,抹了抹自己刚刚油腻无比的嘴巴,点燃了一根烟,说道:“这女儿红的来历是有一番门道的,相传,以前谁家要是生了女儿,就在自己的家门口的树下埋一坛子酒,等到自己女儿出嫁的那天呢,才拿出来招待亲朋好友,所以,这才有了一个女儿红的得名,古时候女孩一般十六至十八岁就要出嫁了,所以,就有了一个十八女儿红的说法,刚才那老喜不是说了么?西山的那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
  “那这酒,三十年?”
  黄雀问道。
  刘金银笑了笑,“无商不奸啊,三十年的女儿红,那怎么可能呢,只怕是人民大会堂也喝不到那种琼浆玉液了,这老板,说的有些夸张,当讲了一个笑话,又将自己的好酒大大的夸赞了一番,何乐而不为呢?只不过,这酒是常年埋在地下的倒是不错,浓郁中带着一丝泥土的清淡之味,恐怕也只有这地方才能喝到了。”
  “这里的酒,都不带假的!”
  柴草根在旁边附和了一句,虽然接触过大城市,但是能够跟刘金银黄雀等人一起进一回西山最高档的酒店,对于柴草根来说,那多少也觉得人生不枉这一回了。
  黄雀有些感叹,这城市里现在都喜欢返璞归真了,要是这老喜的酒馆开到倾城去,估计能火透一边天了吧?
  众人胃口很好,除了吃,还是吃,而吃之余,黄雀还是忍不住的看了其他七桌上的那些食客,大抵的样子跟他们一样,自顾自的说着自己的事情,吃着自己的菜,有的人是用普通话,而有的人,却辨不清楚他们到底来之何方。
  唯一一张桌子那一个人坐着吃饭的,黄雀不由的多看了两眼,这个人,身穿一身的单皮夹克,那夹克看上去有些老旧,背对着自己,看那背影,似乎有一种时曾相识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又来人了,一时之间,加上黄雀一桌,总共八桌人的眼光同时的给投了过去。
  黄雀这个时候才发现,这西山旅馆的门户开的不算太大,而且正对着阳光,所以,只要一有人进来,立马屋中就会黑暗许多,所以,不由的就会将眼光投射过去,看看来了什么人,不过这一次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倒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那就是,这一次来的人当中,竟然还有一位女人,而且,还是一位很漂亮的女人。
  这一次来的一共三个人,两男一女,男的一老一少,老的六十岁上下,而那年轻的,最多二十二三岁,再看那女的,一米六五的个头,长发披肩,一身黑色的紧身休闲服打扮,将她的身躯衬托的玲珑有致,让人浮想联翩。
  这女人一走进门,立马就用眼光扫视了一下众人,然后挑选好了位置坐定,黄雀被她眼睛这么一扫,顿时有一种冰冷透骨的感觉。
  女人是种神奇的动物,这女人,漂亮,冷艳,可唯独让人猜不透的就是她的年纪,说十八,可以,说三十,也未尝不可,这种美艳中带着一种成熟的女儿,被刘金银定格为最具有危险性的女人。
  老喜,赶忙又是走了过去。
  黄雀拿着筷子,凑近了刘金银,说道:“银叔,你说着西山旅馆是不是有些奇怪,怎么这么好的生意,而且,四面八方的人好像还来了不少,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吧。”
  刘金银眨了眨眼睛,“有些话,回房再说!”
  黄雀点点头,又看了看那女人的一桌,这个时候,女人正好面对着自己,低着头,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
  一桌中只有那老者在不断的交谈,跟老喜点着菜。那女人跟那个年轻的男子却是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刘金银突然笑眯眯的说道:“雀仔,这女人,你有没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老师的感觉。”
  “老师?”
  “那种老师啊!”刘金银强调了一句,淫淫的笑着。
  黄雀一时之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小泽玛利亚?”
  刘金银乐呵呵的喝了一口女儿红,“你怎么不说是吉泽明步呢?”
  “哈哈。。。。。。”
  两人同时的笑了起来,这还真是有什么的师傅就能带出什么样的徒弟,怪不得黄海林有百分百的把握刘金银会教黄雀真诀呢,就这种天生的默契性,说黄雀是刘金银的儿子,别人也是没有丝毫怀疑的。
  西山旅馆是吃住一条龙的,估计要是你晚上想玩弄一两个村姑,老喜可能也能给你找来,当然,你要是喜欢人兽的话,那老喜就更加的有办法了。
  今天来的人还真是不少,老喜也只能是委屈四个人同时的住在同一间房了,老喜说了,他要保证来西山旅馆的每一位顾客都能够高兴而来,尽兴而走,这老东西,还真以为自己是西山这破镇的慈善大使呢?
  吃了这山间野味,喝了老喜口中的三十年女儿红,说实话,这身体啊,除了舒坦还是舒坦。
  黄雀猛然间感觉自己腹部的那股凉气开始转暖,流向了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他又想到了曹老爷子临死之前的‘酒驭清风’四个字?
  难道自己身体的异能真的跟酒有关系?
  很多的疑问似乎一下子又充塞到了黄雀的脑袋里面。
  这个时候,小丢跟柴草根已经上床休息了,床是木板的,下面铺着干茅草,上面是被子,倒是十分的舒坦。
  刘金银将黄雀拉到了外面的木头走廊上,再看了看外面的天空,天,已经快要黑了,整个西山古镇也亮起了灯,不过都是一些15瓦的白炽灯泡,让这个古镇显得更加的诡异跟神秘。
  见四周没人,这老小子才神神秘秘的轻声说道:“雀仔,这西山,估计有大事要发生了。”
  黄雀一惊,“银叔,什么大事?”
  刘金银又看了看四周,再次压低声音,说道:“你刚刚在下面吃饭也看到了,今天来的人可真是不少,这些人,我要是猜的不错的话,有九成是来倒斗的。”
  “盗墓贼?”
  黄雀一惊。
  刘金银点点头,“这西山,历来就是风水墓葬群,早年期间,我也来过一次,这地方,交通不便,倒是不容易让人发现,而且由于太过偏远跟荒蛮,官方的力量也很难渗入,所以,每年来这里撞好运的人就不少,这西山旅馆能够开在这里屹立不倒,估计就是发了这些盗墓贼的横财。”
  “怎么说?”
  “销赃买卖,杀人越货,遇到团伙盗墓贼,就供其吃喝住,顺便介绍销账联络的人跟地,要是遇到单个的,难免就不会杀人越货了。”
  黄雀听的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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