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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死囚档案-第47部分

小说: 死囚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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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静的首钢集团和派出所犹如响了一个炸雷。一个轰动京城的惊天大案浮出水面!在治安状况良好的北京,这样的杀人案毕竟极其罕见。    
    邻里关系的紧张让闫建忠苦恼,他为此经常烧香、练功    
    很少有人想到,这起血腥大案的起因,竟然仅仅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2002年3月份,闫建忠准备加盖自家后院的房子。因为闫建忠家的院后面是56岁的邻家妇女刘某家,闫建忠盖房又是违章建筑,两家本来相隔只有3。7米,闫建忠想再拓展1。4米,这样就会影响刘家的正常行走和生活。闫建忠把自己想拓展房屋的想法跟刘某商议时,自然遭到了刘某的拒绝。这次协商因此不欢而散……    
    但性格执拗的闫建忠打定了主意执意要盖房子,刘某将这个情况反映到了首钢集团的有关部门,因闫建忠搭建是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同时又影响邻里关系,首钢专门派人对闫建忠的行为进行了阻止。由此,两家结怨。    
    越是阻止,闫建忠的逆反心理越强烈,他根本不去考虑是不是影响邻里关系了。到2002年7月份,闫建忠还是买来了砖瓦开始盖房,他和刘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两家动了手,闫建忠甚至用铁锤敲击刘某家的墙以示威胁。    
    刘家尽管隐忍着,但毕竟憋了一肚子火,这火气最终会爆发出来。而闫建忠的无名邪火比他们更大。    
    闫建忠与邻居的关系向来不和睦,因为在闫建忠家门口的土坡上倒垃圾的事情,闫建忠与相邻只有10米的远的前院张某家也积怨已深。而相邻200米另一邻居刘某曾为闫建忠家分家时作过证人,闫建忠的父亲去世,他就怀疑是邻居刘某使的巫术,他跟哥哥关系不好,他也怀疑是刘某挑唆的……    
    无端的猜疑和平时因为琐事导致邻里关系的紧张,很让闫建忠苦恼,他为此经常烧香,并且练坐功,后来练功的时候脑子里经常出现与邻居们僵持的影像,加深着他与邻居的矛盾,后来闫建忠再也不敢练了。    
    一句话招祸端,邻里纠纷演化成惊天大案    
    邻里关系的紧张是闫建忠杀人的起因,而与刘某因盖房的争端,成为这起大案的导火索。    
    2002年9月7日,闫建忠请了几个人在自家的后院盖房的时候。因为施工要路过刘某家门口,运建材的车子把刘某家门的地面压坏了。下午6点左右,刘某很不高兴地责备包工头说:“拉土的车把我们家的路弄坏了,你们注意点。”其实刘某的这话是说给闫建忠听的,当时闫建忠上去就要和刘某理论,但被民工劝住了,但闫建忠心里憋着一股气。    
    晚上7点左右的时候,闫建忠对自己的房子不放心,拿着手电到后院去查看。因为后墙矮,闫建忠手电的灯光恰巧射在正在自家院子的刘某脸上。刘某以为闫建忠故意寻衅闹事,顺嘴骂道:“老××弄出个小××,往下还是××……”而“××”恰巧是闫建忠父亲的绰号,闫建忠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    
    刘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这一句话引来杀身之祸,并成为一起轰动京城大案的导火索。    
    闫建忠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只说了三个字:“你等着!”然后扭头往家里走。路过厨房,闫建忠进去喝了一大口用二锅头泡的药酒。转身进北房拿了一把西瓜刀,到厨房拿了一把尖刀,拿完尖刀闫建忠又回厨房恶狠狠地灌了一口酒。    
    仗着酒胆,闫建忠从自家的后院翻墙跳进刘某家,左手拿西瓜刀,右手拿尖刀,恶狠狠地对刘某说:“我让你丫再骂!”话音未落,刘某身上已经中了七八刀。刘某只来得及喊了一声“救命”,身子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刘某76岁的母亲闻声抄起自己的拐杖自卫,但她哪挡得住闫建忠疯狂的利刃?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转瞬间老人就倒在血泊里。    
    杀完刘某母女,闫建忠转身就往张某家跑。他后来供述说:“我当时想,我要把骂过我家人,欺负过我家人的人都杀光!”就是这个可怕的报复念头,使闫建忠罪恶累累。    
    进入张某家,闫建忠二话不说,连扎带砍就把张某的妻子杀死。这时候张某家的院子里还有四五个人,杀红了眼的闫建忠见谁扎谁,疯狂地追逐他能够追上的人,追上去就砍。在追逐砍杀中,张某的两儿子,一死一伤。    
    在路上,闫建忠碰见其他邻居,邻居们见他拿着刀,问他干嘛,闫建忠说:“我不想活了,我要杀人。”有的邻居上去阻止,夺他的刀,但他拿着刀对着邻居们,谁也没能夺下来。    
    血洗两个家庭的闫建忠,这时候一不做二不休,骑了一辆自行车又向离家200米的刘某家奔去。路过村西小卖部的时候,闫建忠怕别人报案,过去就把电话线砍断了。之后赶到刘某家,灭绝人性地砍死了刘某的妻子、女儿、外孙女,甚至惨无人道地杀死了刘某只有9岁的孙女。    
    杀完刘某家的4个人,但闫建忠在刘某家没找到刘某,他骑车直奔村西环厂马路,因为闫建忠知道刘某经常在那里聊天。这时候刘某正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跟别人说话。杀红了眼的闫建忠阴沉着脸,上去就捅,直到把刘某捅死。周围的人一看,吓得四散逃跑。    
    


第六部分第113节 怎么解气怎么来

    闫建忠见到人就用刀砍,拿刀扎,怎么解气怎么来,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闫建忠在公安机关供述:“要是他们家里还有耗子,我连耗子也得给弄死!”    
    闫建忠后来说:“杀人后,我的心里豁然敞亮了,再也不想杀人了。”然后他回到了小卖部,对小卖部的人说:“我要打110报警。”这时候,被闫建忠砍断的电话线已经被接上了。    
    闫建忠报案后,几个邻居怕闫建忠再伤人,就给他拿了一包香烟和一瓶啤酒,拉着他在小卖部边的铁桥上等着警察……    
    闫建忠认为自己罪有应得,判决后没有上诉    
    被拘捕后,当公安人员问闫建忠是否请律师为他辩护时,闫建忠的回答是:“不请。”但基于法律的公正,开庭时,执法部门还是为闫建忠指定了辩护律师。    
    闫建忠犯故意杀人一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的义愤。2002年10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几乎被灭门的刘某、张某、刘某3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即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刑一庭副庭长王惠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指控闫建忠。法院审理时,闫建忠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只求速死。    
    2002年10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闫建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9人死亡,1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虽系自首,但不予从轻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闫建忠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闫建忠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闫建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共计18万余元。判决后,闫建忠认为自己罪有应得,没有提出上诉。    
    2002年11月7日,京西卢沟桥畔一声清脆的枪响,闫建忠伏法。这一天,北京市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风,吹落了很多秋天的衰叶。    
    


第六部分第114节 撞人不救自掘坟墓

    “我犯法了,对不起被害人,我认罪服法。”    
    “我对被害人亲属表示深深的愧疚……”    
    “如果法律能给我从轻的机会,我服刑出来后,愿意给被害人亲属家做牛做马,赔偿经济损失。”    
    ……本案被告人向法庭所作的最后陈述。    
    这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广强、刘振花、杨志刚故意杀人案中,三个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应当说,3个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是真诚的,是发自内心的。但事到如今,无论他们是多么真诚悔过,等待他们的仍将是法律无情而又公正的判决。因为他们的一错再错,罪上加罪,使一起本来平常的道路交通肇事演变成一起灭绝人性的故意杀人案,使一个年轻的生命在本不至于死亡的情况下被夺去了生的权利!    
    北京市房山区农民徐广强和刘振花是离异后走到一起的,他们没有去领取结婚证,但一起共同生活了多年。他们为了致富一直在努力劳动着,2002年年初,他们买了一辆四轮农用车,用这辆车跑运输挣钱。因为就在家门口附近跑运输,他们没有去上牌照,甚至制动不灵都没有去修理,一直凑合着开着这辆车。    
    2002年3月10日上午,连装带卸已经搬运了3000块红砖,两人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为了多赚点钱,下午,他们又拉了一趟,仍然是3000块红砖。下午5点20分左右,徐广强和刘振花驾驶超载的装满3000块红砖的农用车,行驶至房山区京保路纸坊市场北30米处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9岁的青年妇女张珍横穿马路,徐广强慌乱中踩刹车,但为时已晚,车头疾速撞向张珍……    
    张珍被撞倒后,承载着3000块红砖的汽车从张珍的身上碾了过去,徐广强当时感觉“咯噔、咯噔”两下,车子滑出去三四米远。徐广强赶紧靠边停了车,和刘振花同时下了车。他们看到张珍的左大腿被碾破,血已经流了出来,张珍昏迷过去了。    
    他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拦车把受伤的年轻妇女送去医院。他们拚命地招手拦车,但没有任何一辆车停下来帮助他们。见受伤的年轻妇女血流不止、生命垂危,为及时抢救伤者,徐广强顾不得保护现场,把张珍抬上肇事的农用车,往良乡医院开去……    
    事情发展到现在,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车祸。但偏偏就是心存侥幸的一念之差,这场车祸的本质就变了。就在他们已将车开到医院门口时,两个人却突然改变了主意,掉头开走了。原因非常简单:救治伤者必然所需一大笔费用,这可能使徐广强他们并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然而,就是这个朴素而又糊涂的念头,使只有29岁的张珍与生的希望擦肩而过,也使徐广强和刘振花掉头迈向了深渊。    
    在医院门口,徐广强和刘振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徐广强说:“我看那女的伤的不轻,估计也治不好了,而且还要花很多钱。如果给她治病就得把家给败了。十万、八万下不来……”    
    刘振花也没有了主意:“要花那么多钱,我们没有钱,怎么办啊。要不咱们去401医院找亲戚借点钱,先给人家治病吧。”    
    徐广强同意了,他们掉头往4011医院方向开去,车开到闫村路口时,车又坏了,等他们修好车,又耽误了一会儿。刚开始的时候,受伤的张珍还在呻吟,慢慢地,张珍昏死了过去,等徐广强他们修好车再看的时候,张珍就一动不动了。    
    徐广强对刘振花说:“人都这样了,咱就先不给她治了吧,不如把这女的埋了算了,死与不死我们不管,不然我们自己又花钱给她治病,又负担赔偿……”    
    刘振花是个没有主见的女人,只是问:“这样行吗?咱不能不管人家死活吧?”    
    徐广强这时候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定:“是死是活管不了啦,埋了算了。”    
    刘振花无言地点头默许了。    
    这时候,本案的第三被告人杨志刚出现了。只有21岁的杨志刚是刘振花的侄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心眼多,徐广强和刘振花在肇事后由于一拖再拖,失去了抢救伤者最宝贵时间后,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他们的这个侄子,一来给他们壮壮胆,二来也想让杨志刚给他们出出主意。在徐、刘二人拉着伤者于当晚18时许找到杨志刚时。杨志刚的第一个反映是报案。他劝徐广强说:“赶紧通知交警队或公安局呀!”    
    但当徐广强和刘振花提议要把人埋掉后,杨志刚没再坚持报案。他先是上车看了看因失血过多已深度昏迷的伤者张珍,然后提议将张珍掩埋于河北省固安、涿州与北京房山区交界的所谓“三不管地带”的大青河西岸沙地内。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3个罪恶的身影埋掉了无辜的张珍,同时也为自己掘下了坟墓。    
    几乎就在徐广强、刘振花在医院门口掉头的同时,伤者张珍的丈夫,一个二级残废的瘦弱男人赶到了现场。但看到的仅仅是肇事路面上的一滩血迹和妻子的一双皮鞋。其实,案发的当时就有多人目睹、围观记下了徐和刘的特征、肇事车辆的型号。这两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伤者拉走的。周围目击车祸的群众告诉他,他的妻子被拉走送医院抢救了。于是他立即赶到附近医院去寻找,他当然没有找到,他跑遍了本区所有医院寻找,当然也没有找到。    
    “肇事者跑了!”这是他突然冒出的念头,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房山分局良乡支队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对肇事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向案发时周围目击证人调查了解肇事司机和车辆的特征,于第二日便开始在全区各乡、镇、村对可疑农用车辆进行排查。    
    


第六部分第115节 逃避罪责的丑行

    而就在交通部门在肇事现场勘查在全区各医院找寻被害人时,徐广强他们正在大青河西岸沙地内,上演着杀人灭口以逃避罪责的丑行。    
    其实被害人当时及随后的数时间内并未死亡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和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专家会诊意见:“死者主要创伤为左股骨干及左耻骨骨折,双髋骨翼骨折。无颅脑、脊柱、胸、腹、盆腔脏器损伤,无主要动静脉损伤。股骨干骨折、骨盆骨折的致死原因主要是大量出血造成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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