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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吸血鬼莱斯特-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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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红色的莱斯特大字,依然闪烁着。 

 
10

 
 
  紧接而来是一连串疯狂暴乱之夜。我在巴黎大肆掠杀,好像它乃是一座血之城。黄昏时,我突袭最坏最乱的区城,那里多的是盗匪於杀手;我先让他们反抗,戏弄他们一顿,然後才咆哮怒吼而上,给予致命一抱,老饕似地欢宴一顿。

  我品尝各种不同的杀戮对象:体形笨重的,瘦而强壮的,毛发蓬乱的,皮肤黝黑的;那些年轻的恶棍,为一毛钱就可以杀人的,则是我最心爱的猎获物。

  我喜欢他们喃骂於诅咒,有时一手捉住他们横加嘲笑,直到他们暴跳如雷;我把他们的刀丢到屋顶,把枪在墙上撞坏。他们萌生恐惧时最让我厌恶,被害人一旦真的魂飞魄散,斗志全失,我常常为之兴趣索然。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学着延缓杀戮,我在一个人身上吮吸一些,另一个再多吮几口;第三或四个人时

  真正斗殴致死。在追逐於挣扎之间,我的享受得以激增。有时一夜之间,我穷凶极恶,啜饮六个吸血鬼对足以解渴的血,然後才把注意力转到巴黎另一面,享受以前未曾享受的灿烂夜生活。

  只有到罗杰那里,等待母亲和尼古拉斯消息的那一晚,我算鬼性稍泯,人性复萌。

  母亲的信充满了快乐,她为我的好运而高兴。她答应我只要身体许可,春天一定到意大利去。目前她需要巴黎送去的书报和琴谱,好让她练习我送给她的大键琴。她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快乐,想知道我是否已实现梦想?只是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她不免有些怀疑。我在瑞诺剧场不是很开心吗?我必须跟她吐露一切详情。

  听完她的信,我的心情十分沈重;我已经变成说谎专家,撒起谎来面不改色;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但为了母亲,又能怎麽办?

  至於尼克就更麻烦了,我原该知道,他不会满足於礼物,更不会对一个含混的故事感到满意;他一定会再三追问,并且会再三要求见我一面。罗杰被他弄得有些紧张和惶恐。

  不过,尼克的坚持发生不了作用,除了我的说词以外,罗杰对尼克也无可奉告;我唯恐见到尼克,连他新搬家的地址都不敢问。只是坚持一点,尼克一定要和意大利名师学琴,除此之外,他尽可以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律师也告诉我,尼古拉斯并未离开剧场,无视於我的意愿,他仍然留在瑞诺剧场演奏提琴。

  这让我极为冒火。真该死!他为什麽非违背我的心愿不可呢?

  当然了,他爱那里正如我一样,这就是原因。这还需要有人告诉我吗?我们在那个破烂的剧场里,亲密一如家人。哦!老天!我怎麽能想帷幕缓缓上升的一刹那?怎麽能想观众的喝采於掌声……

  不,我不能想。就送整箱的香槟和酒到剧场去罢!送花给珍妮和卢琪娜,她们是我最最喜欢的女孩!再送更多的礼物给瑞诺老板,帮他还清债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礼物一一派人送往。瑞诺开始感到扭不安,十四天之後,罗杰告诉我,瑞诺提出他的建议於要求。

  瑞诺希望我买下剧场,他则留下来当经理。他建议另外投资改建大型舞台,增添更多更好的布景和设备。他认为我的钱加上他的才能,我们将使剧场变成巴黎人的谈话焦点。

  我一开始的反应是“不”,并且用力关上门走了。过了一阵才恍然大悟,自己为什麽不可以拥有剧场呢?这跟我拥有木箱里的宝石,身上穿的衣服,或者送给侄女的玩具屋,有什麽不同?我回心转意,重返罗杰的家门。

  “好吧,就买剧场。”我说:“给他一万银币,他爱做什麽就做什麽。”一诺千金,非比寻常,为什麽贸然就做决定,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想,痛苦总该过去,也非过去不可。我必须学会主宰自己的心智,我的心灵毫无枷锁,不为任何事物所役使。

  无论如何,我现在得以奢华挥霍,在巴黎最豪华的剧场,不论是芭蕾、歌剧,或是莫里哀和拉辛的戏剧,我都保留最好的位置。当舞台灯闪耀在伟大男女演员之前,我已坐在剧院里。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整套行头,手上戴着各式各样的宝石戒指,头上戴着最时髦的假发,脚上穿着钻石扣环於金跟的鞋子。

  我拥有生生世世世世生生,可陶醉於诗歌的咏诵;陶醉於美丽歌声於曼妙舞姿;陶醉於圣母院大厅的宏亮管风琴演奏;陶醉於为我计时的回荡和谐钟声;陶醉於安静的杜勒利花园,於雪花的飘落无声。

  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过去,在凡人群里,我越来越不紧张,越来越自在了。

  不到一个月,我已鼓足勇气,走进皇宫的拥挤大厅。在杀戮之後的温暖於红润下,立刻加入跳舞行列。我没有引起任何怀疑和骚动,反倒是许多女士被我吸引住了;我喜爱她们温暖小手的碰触,她们柔软胳膊於胸脯的紧贴。

  那天之後,我大胆走在黄昏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匆匆穿过瑞诺剧场,我挤进另外一家小剧场,去看傀儡戏,看模仿表演,看杂耍特技;不再避讳街头路灯,我走进咖啡屋买咖啡喝,顺便温暖我的手指头,只要看顺眼,我也会找人闲聊。

  我跟人争论君主制度,狂热於打撞球於玩扑克牌;看起来我就是走进瑞诺剧场也没问题;只要我愿意,何妨买一张票,溜到楼座,看剧场的当即表演,看尼古拉斯去!

  唉!我不能进去。我怎麽敢做梦走近尼克的身边?瞒过不认识我的陌生男女是一回事,蒙蔽尼古拉斯怎麽行?只要他注视我的双眼,注视我的皮肤,他会看到什麽呢?何况我有太多的事要做哩!我自言自语。

  对於自己的癖性於能力,我越来越了解了。

  譬如说吧,我的金黄头发比从前颜色淡了一些,也更浓密些,但不会再变长了;同样的,指甲和趾甲也不会变长,只不过,如果我把它们剪短,第二天它们会恢复老样子,也就是说,长短正如我“死去”那一天一模一样。虽然一般人不可能察觉这类小秘密,但他们能另外看出端倪;像眼睛不寻常的闪闪生辉,反射出太多的颜色;像皮肤的微微发光等等,都难免引人注意。

  当我饥渴时,皮肤的发光现象更加显着,那正表示啜饮时刻的来临。

  我也了解到,当我的眼睛注视人太热切时,那个人情不自禁就中魔了;说话时我需要仔细控制音量,太低了凡人听不见,太高了或笑太大声,难免震坏别人耳膜!甚至也可能伤了自己的耳朵。

  我的动作也是麻烦所在。我可以走跑跳笑动作一如常人,但是在惊讶、恐慌或悲伤时,身体却会不自然弯曲歪扭,就像一个玩特技的人一样。

  甚至我的表情举止,也会失之狂乱夸大。有一次,走在杜登波大道上,想到尼古拉斯而浑然忘我;我坐在一棵树下,双膝合抱,双手放在头一边,像是童话故事里悲哀的小精灵。一个穿着织绵外衣、白色丝袜的十八世纪绅士,绝不可能出现此种举措,特别是当街公然如此。

  另外有一天,在变幻莫测的灯光照耀下沈思,猛然间我跃上马车顶,双肘抵住膝盖,双腿交叉盘坐。

  这些行为会让人们紧张而害怕。好在平常倒也没事,即使他们吃惊於我过分白皙的肌肤,他们只是转移视线,他们会欺骗自己。我很快就了解到,十八世纪的人由於理性主义使然,他们认为凡事都有合理的解释。

  毕竟一百年来已没有攸关巫术的案子发生,我所知道的最後一位是拉莫辛,一个看相算命的人,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被活活烧死。

  何况这里是巴黎,倘使举杯时不小心揉碎了玻璃,关门时太用力撞坏了墙壁,旁边的人也不过误以为我喝醉酒而已!

  偶尔,别人问我问题之前,我会先一步作答;偶尔,注视蜡烛或树枝之际,我会发呆失神半天不动,别人不免以为我生病了。

  不过最大的困惑乃在於不自禁大笑。我常常会情难自仰的爆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任何事都可能引我大笑,仅仅自己的纯然兴奋,也会导致我狂笑不止。

  偏偏这种情况极易发生。没有失落,没有痛苦,对於自己境遇的改变也没有深入探讨;因此,只要碰到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就大笑特笑难以收拾。

  这一点使得其他的吸血鬼对我极为愤怒。不过,这话是扯远了。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我根本还没提起过其他吸血鬼,事实是我还没发现任何一个同类。

  偌大的巴黎,我尚未找到一个超自然的生物存在。

  我的左边是凡人,右边也是凡人;偶尔,正当我确定附近绝无怪力乱神时,却又会感觉到某种含糊的、捉摸不定的幽魂存在。

  正如那晚在村镇教堂墓地一样,感觉大同小异,现象仍然不够具体,而且每回也总发生在巴黎公墓的附近。

  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停下来,转身,试图把它引出来。但是每次都徒劳无功,在我尚未确定之前,异物就消失了。我自己根本找不到,而市区的公墓,味道又太令人作呕,我不能也不愿进去里面搜寻。

  这已不仅只是挑剔,或是地牢的记忆太糟糕;对死亡味道於景象的反感,已经是我天性的一部份!

  尽管时势变迁,但从阿芙跟郡来的那个男孩,一看到死刑就发抖的情况迄无改变;看到尸体我总双手蒙脸。我想死亡令我愤怒,除非我是主事者;啜饮时,一旦被害人一死,我一定立刻离开现场。

  再回到刚才幽魂乍隐乍现的话题吧!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有其他种类的鬼魂,他们无法於我作心灵沟通;从另方面说,我也有强烈的印象,觉得幽魂是在注视我,甚至故意对我暴露它的存在。

  不管情况如何,我在巴黎未见到其他的吸血鬼。我也开始怀疑,在特定时间内,是否只能有一个吸血鬼存留?也许梅格能已经摧毁所有被他偷血的同类;也许一旦他传授了法力,他就必须消失;也许有朝一日,我制造了另一个吸血鬼,我也非死不可。

  不,这一点并不合逻辑,放血给我之後,梅格能仍拥有强大力量;在他盗取力量後,那个受害的吸血鬼,依然被铁链锁住没死。

  这真是巨大的玄秘,探秘之念令我十分苦恼。不过在此刻,无知其实倒蒙受祝福。不必梅格能帮忙,我自己迭有发现,或许这正是梅格能意图;或许几世纪之前,他也如此这般依样画葫芦。

  我回忆起他所说的话,在塔楼的秘密小室,我当找到走向成功的一切所需。

  时间就在我四处漫游中流逝,只有自己密闭在塔楼时,我蓄意离开人群。

  然而我也开始省思自问:“既然你能跟他们跳舞,跟他们打撞球,聊天;为什麽不能就跟他们居住一起,好像往昔的日子一样?为什麽不能视自己为他们其中之一员,再一次进入正常生活的网络,在那里……?怎麽?说出来呀!”

  春天的脚步近了,夜晚逐渐暖和了,瑞诺剧场排出新的剧目,新的杂技表演掺杂在幕於幕之间。树上花朵在此绽放,在清醒的每个时刻,我朝思暮想就是尼克一个人。

  三月里一个晚上,罗杰为我念着母亲的来信;我猝然省识,我能跟他一样念信了,我已从千百种不同来源,学会阅读而不自知;於是我带信回去了。

  小室已不再寒冷,第一次,我坐在窗边,私下里自己看母亲的信。她说话的声音恍如就在耳边响起:

  “尼古拉斯来信说你已买了瑞诺剧场,所以,你已拥有那个曾经令你如此快乐的地方。但是你仍拥有幸福快乐吗?你何时肯回答我的问题?”

  我叠好信把信放在口袋。血红的泪流出。为什麽她了解这麽多,却又这麽少呢? 

 
11

 
 
  风不再刺骨,城里又洋溢着各种不同味道,市场充斥了形形色色的鲜花。漫不经心的,我闯进罗杰的家,要他告诉我尼古拉斯住在哪里。

  我只想看他一眼,确定他生活富裕,确定他住的房子够好够理想。

  他住在圣路易岛,房子正如我希望的那麽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沿着河边的窗子全关得紧紧的。

  我呆望了好久好久。车一辆又一辆穿过靠近的桥,我知道自己必须见见尼克。

  我可是攀爬墙壁一如在村镇一般。我一层又一层往上爬,比起从前爬的已高出许多,但是,对我仍然轻松之至。我迅速爬到屋顶,又来到下面的庭院,往尼克的那层公寓望进去。

  探望许多打开的窗户之後,终於找到我想找的窗户。然後,我看到尼古拉斯了。在明亮的餐桌旁,珍妮和卢琪娜陪他一起,他们正在吃消夜;如同从前一样,在剧场关门以後,我们总是一块儿享受用深夜晚餐。

  看了他一眼,我身子猛往後退,眼睛紧紧闭上;如果我的手抓得不够快,身子很可能摔了下去。视线只在室内扫瞄一下,每一个细节已摄入心底。

  他穿着那件旧的绿色天鹅绒华服,除了这件在老家小心穿着的旧衣服外,室内其馀地方都显示了我送给他的财富。书架上摆满皮面的书,精工镶嵌的书桌,墙上悬挂的椭圆形油画。一座新钢琴上面,一支意大利提琴闪闪发光。

  他的手上戴着我送去的戒指,他的棕色头发,用一个黑丝结绑在背後,他以肘靠桌若有所思,放在面前昂贵瓷盘里的食物,动也没动一下。

  非常小心的,我又张开眼睛注视他。在闪烁的灯光下,他的模样一点没变。细致而强壮的四肢,大而沈静的棕色眼眸,那随时会嘲弄揶揄的嘴,却又孩子气十足,俨然准备随时接受亲吻。

  在他身上似含又某种软弱成份,这是我过去未曾发觉的;不过他看上去绝顶聪明,我亲爱的尼克。在他听着珍妮飞快的谈话时,充满了纠缠毫不妥协的思维。

  “莱斯特结婚了——”她说着,卢琪娜在一旁点头:“太太家世好,很有钱,他不能让她知道,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演员。就这麽简单!”

  “我说就让他安静过日子吧,他挽救剧场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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