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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杀手巅峰-第59部分

小说: 杀手巅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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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逸又接着道:“据我所知。红帮与正红帮目前真正打得最为激烈的地点却不是在益都。而是在蜀省最北边的GY市。哪里是蜀省的北大门。谁控制住那里谁便占的先机。”
  “红帮现在在那里略处下风。正红帮准备将猪王调去。一举吃掉红帮在那里的势力。猪王现现在刚好经过益都。并因一些事要停留几天。所以我想。我们如果乘此机会将这条大肥猪宰掉。或许能够为我们的盟友在GY的战斗起到一点帮助的作用。”
  唐月道:“如果真能将这只肥猪挡住。那对GY市的战场起到的作用可不就是‘一点’那么简单。”
  听到有仗可打。最激动的莫过于郭二。连忙起身道:“请萧哥下令。让我带一队兄弟去将那只肥猪宰了过年。”
  一旁的赵志东立即狠狠在这个成天只知道冲杀的家伙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道:“你真以为杀猪那么简单呢。”说完后。洠в欣砘崧盥钸诌值墓S侄韵粢菸实馈!跋舾纭?峙聸'说的那么轻松吧”
  唐月接过话。道:“我看还真不简单。猪虽在十二生肖中排名最后。可是据红帮资料所示。猪王的单打独斗能力却能够在十二生肖中排进前三。仅次于龙虎。其一身横练外门功夫更是了得。况且。这次猪王的目的本不是益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主动跑到我们的地盘上活动。想要跑到正红帮地盘上将其诛杀。这实在是有些不可能。”
  “那怎么办。”郭二问道。
  萧逸笑了笑。“所以。我们就得靠面前的这些资料了。”
  看着一脸迷惑的众人。萧逸接着道:“唐月向我介绍过。十二生肖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弱点。比如说老鼠爱美。山羊孤僻等。这只猪王的弱点却是和猪一样。他生平只对一样事情感兴趣。那就是吃。美味的食物对他有不可抗拒的诱惑。”
  郭二道:“那萧哥意思是。在我们血狼帮的地盘上开一家集天下美食为一体的餐厅。将那只猪王引过來。”
  萧逸摇了摇头。笑道:“那你说开这家餐厅我们准备拨出多少经费呢。”
  郭二想了想。掰着手指头算道:“首先得聚齐天下名厨。然后得建一座很大的酒店。然后……”
  郭二算到这里。忽然不要意思的挠了挠头。尴尬的笑道:“这似乎有些不太可能啊。呵呵。我就是随便那么一说。各位别当真啊。”
  说完后。换了众人一通白眼。真不知道这小子的脑子是什么个结构。那神经粗的恐怕直径得用厘米单位來计算。
  萧逸笑了笑。道:“所以。引猪王过來送死不现实。我们还得主动找上门去。”
  “主动找上门去。”唐月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萧逸。道:“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跑到对方地方去诛杀猪王。这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旁边的魏永等人也是点头应允。这听來确实有些不太可能。
  看着众人疑惑的表情。萧逸眯了眯眼睛。说道:“在军队打仗中。总会有一支人数极少特殊的队伍。专门去完成一些看起來极其不可思议的任务。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敌后渗透。暗杀。破坏。就想一把尖刀一样。转捅敌人的心窝子。”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蹄膀'

     每个人基本上都或多或许的有一些家乡情结,所谓家乡情结就是无论你多么不喜欢自己的家乡,但对外人说起是,总会很自豪的表示自己的家乡有某某特产,除了某某名人,家乡的某某很好吃等。
  益都市的西郊,一名擦皮鞋的中年妇女正一面给一个扎着马尾的男子卖力的擦着皮鞋,一面滔滔不绝向这名男子讲着西郊的一些特点,比如说出产桂花糕等。
  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身边还有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女的皮肤白皙,面貌虽然有些普通,但身材却绝对火爆,男的看上去就有些普通的,平淡无奇的五官,中等个头,略微瘦削的身材,只是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眼睛给人感觉有些与众不同。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当时这三人到自己的擦鞋摊来擦鞋,那名年轻的男人随口说了一句,益都的西郊真是个好地方,擦鞋的这名中年妇女便打开了话匣子,一直从这名年轻男人擦到这名穿着精巧鞋子的年轻女人,再到现在这个扎着马尾的男子,一直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西郊如何如何如何。
  最后,将扎着马尾男子的皮鞋擦完后,那名年轻女子亲昵的挽住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手臂,亲昵的道:“亲爱的,我肚子有些饿了,不知道这里都有些什么好吃的。”
  扎着马尾的男子温柔的拍了拍他的头,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妇女,柔声对年轻女子说道,“这还得问她。”
  擦鞋的中年妇女闻言,立即便如机关枪一般说道:“还别说,西郊好吃的还挺多,主要是看你们想吃什么,小吃有桂花糕,虾肉混沌,三鲜面等,还有这里的水果也不错……”
  这时,一旁一只未作声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轻人递过擦鞋的钱,问道:“我们想吃点填饱肚子,油水多的。”
  中年妇女接过钱,嚷道:“早说嘛,说道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数我们西郊的吴记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还上过电视呢,哪里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让人想着都流口水……哎,你们怎么走了,我还没说完呢!”
  三人离开后,“一前”一后的走在路边上,一前这个词之所以要加引号来表达是因为准确的说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对,那年轻女人亲昵的挽着扎着马尾的男子,在前边有说有笑。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轻男人却一脸委屈的跟在他们身后,几次想要搭讪都直接被那对“情侣”无视。
  “喂,我说你俩就算是‘情侣’也用不着无视我吧。”那名年轻男子跟在二人身后说着。
  扎着马尾的男子头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节中,电灯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见。”
  那名年轻女子也扭头道:“弟弟,去帮我和你姐夫买两瓶水过来,呆会儿带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不用说,这擦鞋的三人自是萧逸花错和唐月,他们能精准的分析出猪王在西郊,但却不能分析出猪王在哪个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摊点自是最好的选择,三人的皮鞋擦的铮亮后,猪王的消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这个过程中最让萧逸郁闷的就是他原本计划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侣的,但最后花错和唐月同时投了反对票,说萧逸年纪看起来比唐月小,两人在一起不协调,最后经过投票,少数服从多数一致决定,唐月和花错扮情侣,萧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萧逸心里这个郁闷,一路上被花错和唐月一口一个弟弟的叫着,一会儿让他干这一会儿让他干那的,还美其名曰说这样才比较像是一个合格的弟弟。
  让萧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错一向很不待见,可是为什么这二人却变的如此团结,一致“对外”,了?难不成,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确实不错,萧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后忍不住大赞,特别是那特产桂花糕,更是让人回味,只不过他们可没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见猪王。
  猪王,那就是一只猪,一只猪怎会对这些小气的小吃感兴趣?它们所喜欢的是那种分量足油水多嚼着过瘾的食物,蹄膀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妇女说的有些夸张,但吴记蹄膀至少在本地来说,也算是众所周知,哪里的蹄膀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但火候却又拿捏的十分准确,烂而不失嚼头,咬上一口,满嘴都是香油。
  毕竟是在郊区,这间蹄膀店也只不过是幢普通的农村三层高的小楼的规模,和很多小饭馆一样,卫生情况并不良好,白底红字的吴记蹄膀四个大字的招牌上还停留着几只苍蝇,大口的吮吸着招牌上的油烟腻子。
  这间饭馆最豪华的“包间“便是顶楼天台,四面都是砖墙,老板颇有创新的将顶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这里采着自然光,啃上一只有香又烂的蹄膀,实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张桌子,平常这个位置一天至少压接待三拨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却只接待了一拨客人。
  不过这里的老板却一点也没感到不高兴,而是乐开了花,因为这拨客人从早上便吃到现在,所点餐的数量是他这间店里三天的总和,而且还在继续的加着蹄膀。
  其实这拨客人只占了天台的三张桌子,角落上还空着一张,但是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上来看上一眼后,总会逃一般离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不是这拨人脾气不好,反而还很温和,而是这拨人太特别了,特别得叫人恶心,叫人发怵。
  可是试想一下,你去某间饭馆消费,走进饭馆,面对的是一群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着上身吃的满身都是油,其中还有个更加巨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猪王'

    不仅老板愣了,就连毛哥也愣了。
  在西郊这片地方,有人被毛哥这样骂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但不正常的却是这群胖子的反应。
  一个人被骂通常有两种反应,第一种是发怒,然后立即还以颜sè,第二种是若对方强大,便唯唯诺诺。
  这群胖子恰好不属于这两种,他们被骂,反而还觉得很开心,就像吃蹄膀一样开心。
  不仅开心,而且还要邀请骂他们的人一起吃蹄膀。
  这确实很荒谬,至少毛哥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这群人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完全洠О阉旁谘劾铩
  其实毛哥并不笨,因为他至少猜对了一部分。
  “你这只肥猪,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赶快带着这群恶心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毛哥忽然从后腰摸出一把剔骨钢刀,用刀尖对着那名大胖子喝道。
  大胖子拿起一只蹄膀,“喏,给你选了只肥的!”
  毛哥大怒,咬着牙恶狠狠道:“不要以为我在吓唬你,信不信我的这把刀下一刻就会扎进你的肥肉!”
  毛哥洠в写蹬#肥涤姓飧龅ㄗ樱谝淮温盏犊橙耸敝挥惺辏髞肀愀侨绯苑鼓茄匠#阶詈罂橙说拇问丛絹碓缴倭耍蛭滤娜嗽絹碓蕉唷
  大胖子看着毛哥道:“你说的话让我觉得很好听,但你要是也能吃的话,我一定会非常喜欢你!”
  此言一出,毛哥竟然发现所有的胖子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嫉妒,是嫉妒那大胖子说喜欢自己么。
  想明白了什么后,毛哥忽然感到有些恶心,忽然对着那大胖子便是呸的一声,将一口浓痰吐在大胖子的脸上。
  大胖子脸上挂着浓痰,依然看着毛哥温和的笑着,仿佛他一生下來便被抽空了脾气一样。
  “诺,蹄膀给你吃。”大胖子举着蹄膀。
  毛哥实在是受不了了,抬手便将那只肥腻的蹄膀打在地上,就yù抡起看刀给这个恶心的胖子一点教训。
  可是他的刀还洠掌穑澈鋈槐涞眉洳蛔匀坏呐で饋恚悸崛獾牧乘布浔涑汕鄐è,似极为痛苦的样子。
  一个人的手腕若是别捏的粉碎,当然会很痛苦。
  大胖子瞬间便变得很有脾气起來,瞪圆了眼睛看着一脸扭曲的毛哥说道:“你为什么要打落我的蹄膀,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可惜,!”
  说话间,握住毛哥手腕的那只肥大的手掌再次蠕动了几下,几乎可以听道粉末的摩擦声,毛哥已经痛苦得忘了喊叫,大胖子咬了咬牙,表情似是很悲伤,一把将毛哥甩到了一边。
  然后竟然俯下身用手将那只蹄膀从地上捡起來吃了个干净,这才满意的说道:“还好洠Ю朔烟啵 
  毛哥捂着手腕,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未发出一点声响,此时,他最痛苦的不是手腕的疼痛,而是那种从内心深处涌起的恐惧,这个胖子只用单手随意一捏便生生将自己的手腕的骨头捏的粉碎,这样的怪物,任谁见了都会感到恐惧。
  你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他,骂他,攻击他,甚至可以上去扇他两耳光,也许他都会笑吟吟的看着你,并请你吃蹄膀,但你若是糟蹋了他的食物,哪怕是一丁点儿,后果一定很不好玩,在他的眼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谁抢了他的食物,比在他胸口刺伤一刀还要难受。
  “把他带过來。”大胖子用肥大的手背楷了嘴角一把。
  一名胖子便立即走去,只用了三根手指,便把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至少也有180斤的毛哥像玩具一般拎了起來。
  “你太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你很能吃,可你却不仅不能吃,而且还把这珍贵的蹄膀打在地上,你太让我伤心了!”
  大胖子说着,将肥大的手掌看似随意的在毛哥肩头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阵骨头碎裂之声,毛哥的肩膀瞬间便塌下一大块。
  “啊。”毛哥痛苦得吼了出來,眼泪和鼻涕留的满脸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还不如被我吃掉,你虽然瘦点,但好歹也能啃上几口吧。”大胖子端详着毛哥,像打量着一头肥猪,正寻找它身上那块肉最好吃的眼神一样。
  “我能吃,我能吃。”毛哥连忙呼喊道。
  “当真。”大胖子的眼里竟然变的满是兴奋。
  “当真,我真的很能吃,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蹄膀。”别说是蹄膀,就算是大便毛哥也绝对毫不犹豫的说自己喜欢吃,这总比被人吃掉的好,他绝对相信这个大胖子不是在和他说笑。
  “好,你若是能吃,那便有了活着的资格,这些,就赏给你了,谁让我那么喜欢你!”
  大胖子说着,将新端上來的五十只蹄膀放在了毛哥面前,毛哥突然猛的扑上去,用另一只手抓起蹄膀便往嘴里塞,仿佛吃的慢一点他就会死掉一样。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拿命来'

      能够被猪王带在身边寸步不离的人起到的作用自然不仅仅是每天对猪王嘘寒问暖那么简单
  猪王是十二生肖中唯一一个使用任何武器的人因为他的身体就是一件威力巨大的武器在十二生肖中若单论武力的话可能只有龙王和虎王在其之上其实力可想而知
  他身边的这群胖子严格说來也是他的武器曾经一次大规模激战中猪王带着这群胖子手无寸铁的冲进上千人敌军战阵中如这十几个胖子加上猪王如一抬重型坦克车一般所到之处皆惨不忍睹也就是说萧逸等人现在面对的不是猪王而是一抬人肉坦克车
  花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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