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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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去探求事实的原初面貌。
整篇作品笔力纵横,情节曲折跌宕,人物命运宠辱沉浮,让我读完掩卷叹息再三。其获得了文学界的高度评价,此处我不再重复,我认为此书更大的价值就在于提出疑问:我们究竟要如何看待历史?挣开长期困住我们这代人的泛政治化的藩篱,历史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丁三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选择写作题材时,我自然地转向了一个青年群体,一个青年群体的命运分化,以及人在历史面前的无力。这种无力在于:种下龙种,养出跳蚤。蓝衣社让我产生了一种历史感,我们百年的历史,不就是一个龙种和跳蚤的过程?”
上世纪初的中国,几乎所有的矛盾都纠葛在一起,好比一团乱麻,列强虎视眈眈,国内民不聊生。留学日本决定创建蓝衣社前身的腾杰等人,和当时许多对国家民族负有责任感的青年一样,他们有“天涯何处是神州”的痛悼,亦有“要将乾坤力挽回”的豪情。他们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条救国救民之路,而且他们也自信自己找到的道路是最适合于中国的。
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主义来到这片古老的大陆,有乡村自治,有共产主义、有土生土长的三民主义,“第三条路线”,还有法西斯主义。
可怕的是他们不但认为自己的“药方”最灵验,而且都固执地认为别的人都是误国误民的庸医,对“异端”唯一的处置办法就是霹雳手段。在崇高的目标下,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从蓝衣社这个混合中国秘密帮会、列宁式集权政党和法西斯于一身的特务组织诞生始,就决定了创始者们的悲剧命运。
在中国社会这个大酱缸里,有什么样的“龙种”收获的不是“跳蚤”?在最后于武昌中学解散蓝衣社后,主人公们一个个消失在历史的视野中,尽管创建蓝衣社的政党败退于孤岛,但中国并未走出“蓝衣社”的怪圈。
“文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多少年轻人认为自己参与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将会使中国迅速的富强起来,“革命小将”们即使采取了狂暴的、非人道的手法对待异端,他们认为这是革命的需要,是中国告别积弱积贫的必由路径。在正义与革命的名义下,罪恶也被镀上闪亮的金色,一个民族疯狂了,疯狂的民族不能容忍任何理智的思考和不同的声音,于是张志新、林昭、遇罗克这样的青年必然走上祭坛。
悲剧结束二十多年来,但我们的官方历史观却不容改变。依然像否定国民党那样“全盘否定”文革,在这种概念化的评价下,反而将真正的“文革”变得讳莫如深。让新生代人看文革如“雾里看花”。——不敢不愿面对自己历史伤疤的民族是没有出息的,不反思悲剧,悲剧就会重演。
否定和肯定是政客们的话语与态度,面对历史不能简单地下结论,简单地肯定和否定是不负责任的。还原于历史事件的本原比盖棺论定更有意义。
只有不再回避,不再简单否定或肯定我们民族走过的路,用真实的历史来教育年轻人,我们的民族才可能走出“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怪圈。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宁愿不要那面被修饰得很美丽的哈哈镜,而愿意要一面哪怕是打碎的镜子——只要里面映出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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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参观刘少奇蒙难处有感
(起1S点1S中1S文1S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2:00 本章字数:2206)
号称古都的开封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除了清明上河园之类的人造景观,就只有满城的破落、低矮的民居。开封辉煌的历史早就埋在地底下了,当地的东道主一个劲地向你介绍当年汴梁的繁华与大气。——这种阿Q式的“我们曾经阔过”的心理模式几乎成了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
盛情难却,早晨我们几个在东道主的带领下,去了“刘少奇纪念馆”,当年地委大院的西院,文革时期这里有一个特殊的名字——“17号”。那是个排斥人文色彩的年代,第几号街、第几中学、第几毛纺厂的名称到处可见。我想“文革”再多搞几年,我的身份证上可能会这样写着: “第一直辖市第二区第三街道第四小区第五楼607号”
我给同行的人说,叫“刘少奇纪念馆”不如叫“刘少奇蒙难处”或“刘公薨殁处”更恰当。纪念馆一般是人出生或者长期工作的地方,或者那个地方度过了这个人一段辉煌的历史时期。如刘少奇的花明楼、毛泽东的韶山等等。一般非正常死亡的伟人,古代多是在其成仁的地方建祠以彰其浩然正气,现在则是烈士墓等等。但让开封人民为这个“17”号想一个合适的名字确实勉为其难。因为刘少奇不是死在敌人的手中,而是死在自己的“同志”与“战友”手中。
纪念馆里没什么可看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复制品,因为当年这个“叛徒、内奸、工贼”已经被“永远开除党籍”了,这是在红太阳领导下的全党做出的决定,那些派到刘少奇身旁执行任务的普通军人怎能想到还有在此修纪念馆的那一天?不过有两张照片还是给我强烈的震撼力:第一张是1969年刘少奇在这里去世后,身边的工作人员把他摆在一块木板上,盖着白布,扔在门外的走廊里,白发很长很长,脚穿着一双布鞋伸在白布外面。两天后,这个当年法律上的国家最高元首就以“刘卫黄”的名字在火葬场火化了。刘少奇曾经长期担任中原局的领导人,又死在中原腹地,真是天命使然?而刘少奇在开封的27天一直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已经没有能力辨别了。
一个乡村老农再穷,死去时都能体体面面穿着新衣服下葬,在孝子的哭声中走向墓地。而一个国家主席连自己选择葬身之地都不可能,连自己人世间最后一个驿站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糊里糊涂地去见马克思了,真的可悲。
另一张照片是刘少奇平反后若干年,他的一位将军儿子前来此地参观父亲的纪念馆,而这位将军也当过河南的父母官。在当地官员的簇拥下,他一身戎装,笑得很灿烂。平反昭雪已经很多年了,为人子当然不会总是满脸悲凄地来这儿,而且笑更是一种告慰先人的最好方式,——因为我们笑到最后了。这让我想到了类似《赵氏孤儿》之类的戏曲,中国人特别是中原人特别喜欢这类戏曲,河南梆子里比比皆是。大伙乐见,忠臣的后代,历尽艰险活下来,最后忠臣平反,他的后代也作了大官,带着祭品来祭奠的大结局。这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和历史观。
我的一位朋友去年去参观了韶山和花明楼——毛、刘两人的故居,二者之间仅相隔几十里地。回来大为感慨:还是后人多好呀。毛主席的后人不济,韶山故居和前面的路只能让国家拨款修缮,而少奇的后代和亲戚现在都在显要位置上,因而能够争取更多的钱维护故居。真是应了湖南乡下一句老话:“前人强不如后人强”。我假设他们在天堂相遇的话,少奇肯定会自豪地对老毛说:“怎么样,看看现在,究竟谁赢了?”
毛、刘这两位同乡之间的恩恩怨怨,我不想作更多的评价,历史自然会有公论。只是面对少奇躺的那张病床,我有一种后背发凉的恐惧。在皇权和专制的时代,没有谁能保证自己明天究竟在哪里。在古代皇帝的眼中,所有的臣工,不论品位高低,都是奴才,只不过有大奴才和小奴才之分。丞相在万人之上,但因为在一人之下,他今天被皇帝赐宴,明天就可能被拉到午门外打板子。
按理说,为了毛泽东的权威树立,刘少奇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毛泽东思想就是他提出来的,同样毛泽东也投桃报李,将他选为接班人。但是如果老大觉得老二威胁他的权威时,对老二的整肃决不会手软,因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过去刀光剑影中的“情谊”算得上什么呢?李世民还有“玄武门”之变呢。东方不败还是有妇人之仁,只能囚任我行于西湖底下,一旦任我行复出,东方不败的命运自然是死无葬身之地。
在中国,“同患难易,共富贵难”几乎是一条历史规律,除了大宋赵氏杯酒释兵权外,哪个朝代不是建政不久就大诛功臣、兔死狗烹呢?想想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在皇权时代,江山与老百姓无关,老百姓的愿望只是任何朝代当个顺民就行。皇帝把江山看成自家的,他只希望打江山的功臣作个守江山的奴才,但越是打江山的功臣,皇帝越得提防,提防染指自家的江山。最后想来想去还是找个理由杀了最放心,这一点朱元璋这个农民皇帝做得最彻底。
如果在民主、宪政国家,江山是选民的,攻击政敌的目的只是为了争取选票,以非正常手段让政敌肉体消失,自己不会得到任何好处。
想想刘少奇,再想想苏联的布哈林、民主柬埔寨的宋双,他们不得不死呀。朝鲜的黄长烨,这位树立“主题思想”权威的功臣,幸亏跑得快,不然和刘少奇的命运不会有什么差别。
丁东在遇罗文《家》的序言里就讲过,普通人和普通家庭在“文革”中的遭遇更值得我们关注。那些“赵氏孤儿”们,一旦扬眉吐气,就利用对公共话语权的控制,大说当年落难的故事。为什么中国老百姓也爱看这些故事?仔细想一想,重耳出逃,皇子遇难,跟我们这些升斗小民有啥关系呢? (2001年春 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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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文化差异带来的孤独挥之不去——读大军《掠过真实的美利坚》
(起8D点8D中8D文8D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3:00 本章字数:2188)
几次聚会,和张大军(糊涂的旁观者)渐渐熟悉起来。大军话语不多,但为人很热心,几次都是聚会的组织者。和关天多数引经据典、舌吐莲花的网友们不同的是,他大多数时候很沉默,即使就某个问题和朋友争论时,面对对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气势,他不时还露出一点难为情的羞涩。——我想,这种片刻闪烁的大男孩气质会吸引很多mm的。
如果不是惠赐我一本他刚出版的大作——《掠过真实的美利坚——骑车横跨美国散记》,我不会把这个朴实而谦和的小伙子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MBA高材生联系起来。他没有某些海龟派动不动就“兄弟在美国时”的浅薄,也没有满口汉语夹英语的可笑。每次聚会时他忙着打电话通知,在门口迎接,以及为贫困山区学校孩子张罗捐款,你会发现,这还是个中原村庄里一个深得“孝悌”之道,父母长辈朋友乡邻很信任的年轻人。
读完《掠过真实的美利坚》,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大军在那个7个同龄人组成的自行车西进团中间,他是孤独的。他的吃苦耐劳、他的团队合作精神可能赢得那些美国同行者的敬佩,但是大洋那边在物质极丰富的新大陆上长大的年轻人,如何能理解一个长在生存环境狭小、物质匮乏的乡村里一个中国青年的孤独与痛楚。
我注意到,在7人团走过一半旅程,大概到了中部爱荷华州时,大军愿意和其他6个人保持一定的距离,独自一人在荒原里跋涉,因此还引起同伴小小的不快。大军给他们的解释是他要写日志,需要一个人静静的观察与思考。这不是全部理由,真正的理由即使说出来,由于文化差异那些美国青年也未必能理解。一行60多天相处怡怡、互相鼓励安慰并不能代替彼此的心曲相通。文化差异不是6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能消除的。
我猜测在美丽富饶、人烟稀少的美国中西部平原骑车前行时,大军是否会不时冒出曹孟德那样的孤独:“绕树三匝,何枝可缀?”“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要是我,面对上帝赐给美国人如此丰饶的资源,我会有些伤心有些不平。为什么在同一个星球上,中国人就要承受如此多的苦难?
我曾经说过,中国农村长大的70年代人,和前几代人相比,他们经历的社会形态更复杂,经历的生活状态更多元。小时候一个光屁股在野地里放牛的乡下娃,18岁前兴许没见过电灯,三十岁时便成了一个有车有房的城市白领。而对大军而言,这种反差更强烈。他生长在中国人口最稠密的中原大地,他所在的那个地区,60年代初饿死了几十万农民。——种地的农民一家一村整个地饿死,这在中国历史上恐怕也不多,可就在大批大批的人饿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大洋的那一边,马丁。路德金领导黑人争取平等的权利,反叛的“摇滚一代”正在成长。
大军当年以全省高考第一名的分数考进北京,后来又去美国留学。无疑,在农家孩子中,他是幸运儿中的幸运儿。可是,有点人文关怀的知识分子,不会因为自己赶上了车而开始诅咒辱骂那些还在挤车的人。想到的应该是这辆车如何能达载更多的人。
在大军的这本更多是描写美国中西部风土人情的书里面,处处可见大军对美国乡村和故乡强烈反差带来的淡淡伤感。看到大片大片的玉米地,而不见一个耕作的农民时,他会想起故园,同样是中部平原,可中原大地一个村庄挨着一个村庄,平整的土地被人为地划成一小块一小块。还有一个细节说明中国人飘零到何处,心里总连着自己生命的母体。大军一路总是不忘给母亲打电话,当然打电话的内容是中国儿子们惊人一致的“报喜不报忧”。当他母亲告诉他家乡那个小镇马上可以用上自来水时,大军有些悲怆:在美国中西部再偏僻的小村,早就用上了冷热两便的自来水。这种对比对心灵的触动可能我们都有,当我们在酒吧喝30元一瓶的啤酒时,会不会有些惭愧?几瓶啤酒在自己的老家,可能是一个孩子全年的学杂费。
大军在书的自序里讲了他写这本书的两个理由:一是由于对乡村田园的思念,其二是对美国文化的好奇。可是我发现随着他对美国乡村的一天天深入,那种企图对精神故园的回访实际上被浓浓如酒的惆怅所代替。对美国中西部百姓的观感,似乎传达大军这样一种看法,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