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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部分

极品老板娘-第251部分

小说: 极品老板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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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年来,欧洲三族之中,关于人狼族的传说是最多的,倒不是单单说他们会在月圆之夜变身为人狼的模样,浑身上下坚如钢铁,刀枪不入,无以匹敌,主要是关于人狼族与人类之间的爱情故事是最多的,足足不下六十七例,被人茶余饭后,引为美谈。
  有的是,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人狼族的女人,为了能跟他心爱的女人呢在一起,毅然喝下人狼族的变身汤,接受整整一夜的无尽痛苦,化身为人狼,这才能跟他心爱的女人天长地久。
  如果是狼人爱上普通人呢,而那个普通人又不愿加入狼族,这个狼人就会在每次月圆的时候,把自己所在一个坚固无比的铁笼中,以避免伤害到自己最心爱的人。
  等等如是,此等传说实在是太多太多,而人狼族也被称为是感情最丰富的异族,没有血族的残忍,也没有血甲族的冷酷,爱情故事在人狼族中更是比比皆是。
  这么多的爱情故事,最为传唱的只有一个,这个故事也被一个华夏的能人写成了歌词,被华夏的千家万户所知晓,这首歌词是这样的:“当月光洒在我的脸上,我想我就快变了模样,有一种叫做撕心裂肺的汤,喝了它有神奇的力量。闭上眼,看见天堂,那是藏着你笑的地方,我躲开无数个猎人的枪,赶走坟墓爬出的忧伤。为了你,我变成狼人模样;为了你,染上了疯狂;为了你,穿上厚厚的伪装;为了你,换了心肠。”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爱上了一个女狼人,而且为了她喝下了变身汤,硬生生地熬过了那一夜的撕心裂肺,化身为了狼人。但是,很不幸的是,他刚刚化身狼人,那个女狼人却被猎人打死了,虽然尸体被他拼命抢了回来,却无法再将她救活。
  悲痛和无奈之下,这个人将女狼人的尸体安葬在了一个隐秘的地方,每到月圆之夜,他都会来到女狼人的坟前,向她倾诉着无边的爱恋。但是,时间久了之后,这个秘密就被猎人们知道,有一次,当他再一次来到女狼人的坟前,遭到了十几个猎人的围剿。
  可是,明明知道有危险,这个狼人依然每个月的月圆之夜都会冒着被乱枪打死的危险,来到女狼人的坟前。392
  当然,这个故事是老三根据歌词瞎编的,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至于,后面的在佛前苦苦求了一千年,老三不以为然,人狼族是欧洲的,佛门是华夏的,或者说是印度的,人狼族的人怎么会求佛祖呢,当然,个人意见,可以不听。
  阳叶盛来到鸿雁约定的集合地点,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他跟邱玉香本来约定好就做一次,但是,两人一做起来,就把什么就做一次的约定忘了,足足做了三四次,直到九点多一点,这才一起穿衣出了门。阳叶盛将邱玉香送到她家楼下,然后便急急赶往与鸿雁的约定地点,竟然还提前了一分钟,不过鸿雁他们全都已经到过了。
  今晚,就是月圆之夜,也是人狼族化身的时候,是以今晚的行动的危险性很大,特种大队的霄城市的精英全都出动了:阳叶盛、鸿雁、花雨、幻仙、邹锦玉、杜颜瑜、惊雷、神腿、大德禅师和云鹤真人。三天前与木乃伊的那一战,怒焰被杀,铁爪被打成重伤,神腿和惊雷虽然也受了点轻伤,但已经恢复了,倒是铁爪已经被送回特种大队本部疗伤了,邹德兴并没有再派人,让邹锦玉和杜颜瑜顶替了。
  “情况怎么样?”阳叶盛来得虽然不迟到,但大家来得都比他早。
  鸿雁摇了摇头道:“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但根据情报显示,的确有一个狼人藏在这里,你们来,我们也没敢私自行动。”
  阳叶盛点了点头道:“行,我知道了,你们现在这里等着,我过去看看情况。”
  鸿雁急忙说道:“你一个人太危险了,还是我陪你一起去吧。”
  阳叶盛微微一笑道:“不用,我一个人去,如果有什么事情,也好脱身,你们在这里等着,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我的命令,不能擅自行动。”
  特种大队的纪律是很严明的,比之岛国忍者是丝毫不差,阳叶盛这话扔了出来,鸿雁纵然有千百不放心,也不敢再说什么,毕竟在霄城市,所有特种大队的队员,都要听命于阳叶盛的指挥。
  看着阳叶盛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黑暗之中,鸿雁不禁微微叹了口气,紧张地等待着阳叶盛的消息。
  花雨忽然淡淡说道:“你放心,他是不会有事的。”
  鸿雁闻言心下一惊,暗想,我太关心他了,以至于乱了分寸,恐怕他们都看出来了。
  俏脸一红,鸿雁缓缓平复了一下心情,淡淡一笑道:“我知道他不会有事,我是在想,如何才能杀得了这个狼人。”
  月圆之夜,狼人变身,力大无穷,浑身刀枪不入,身体也会极其灵巧,几乎是无敌的象征,就算是血甲族,也不敢在月圆之夜跟狼人硬碰硬。关于狼人的传说,特种大队里收藏了很多的资料和消息,很详尽,比血族和血甲族都要详尽,但特种大队跟狼人却一次也没有遭遇过,更不要说在狼人变身的时候了。
  “杀狼人,杀一个变身的狼人。”鸿雁提出了这一点之后,几乎所有人的双眉都紧蹙在了一起,没有一个人心里有底气,尤其是他们刚刚经历了邪灵教的木乃伊,曾经的狂傲之心,完全荡然无存了。392
  特种大队,固然高手如云,但在很多的势力眼中,特种大队中真正称得上高手的人不多,这也是跟华夏几十年来没有大事发生有关,这些人养尊处优惯了,无论是对自身的修炼,还是对徒弟的培养,都没有投入完全的精力,有的人的投入还不足半数。
  沉默了五分钟后,几乎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花雨,花雨也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点了点头道:“我会全力以赴的。”
  狼人变身之后,固然有这么多的优势,但也不可能没有一丝一毫的弱点,其中眼睛和咽喉就是其最致命的两大弱点。只是因为狼人变身之后,比真正的野狼还要灵活,所以在对阵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攻击到他们的这两个弱点,除非用暗器,花雨无疑就成为了今晚大家都看好的人。
  鸿雁心念急转,说道:“等会儿,如果叶盛将狼人引来,我和大德前辈、云鹤前辈负责与其游斗,花雨负责投掷暗器,其余人在一旁压阵,若是我们中有人负伤,你们必须马上营救,同时撤离此地。”
  “是。”众人齐齐应了一声,这个分派无疑是最合适的。
  惊雷和神腿不擅长轻功,邹锦玉和杜颜瑜第一次执行任务,经验不足,幻仙精于易容术,武功和暗器都不是特长,所以鸿雁才会让他们压阵。而若是鸿雁他们中有人受伤,足见狼人的强大,纵然惊雷他们再填补上去,也是于事无补,撤退便是最好的办法。
  突然间,明月从云中游了出来,刚才还漆黑黑的夜色,突然间被照得犹如白昼一样,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紧张起来,圆月现,人狼变,接下来,就是那个狼人变身的时候了。
  阳叶盛本来在飞速地行进着,但四周的突然一亮,也使得他吸了一口凉气,急忙将身形定住,四下看看,飞快地闪躲在一个建筑物的后面。
  “妈的,该死的月光,真的出来了。”阳叶盛松了一口气,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又摸了摸腰间之物,心里稍稍放心一些。
  腰间之物,正是阳叶盛的血皇衣,这也是阳叶盛的保命之物,一旦他发现自己打不过狼人的时候,就会马上将披风穿上,快速逃走。
  虽说已经杀死了血族的两个亲王和那么多的血仆,但阳叶盛心里没有丝毫的大意之心,因为今晚要对上的,会是一只变了身的狼人。
  狼人,是三族中数量最少的,总数量才只有三百多人,除去老弱幼小之外,狼人战士只不过六十多个,原因在于狼人的繁衍速度太慢。
  跟血族不同,血族是因为身体长成的速度太慢,这才使得繁衍的速度不快,而狼人繁衍速度太慢的原因,是因为狼人的生育成活率太低,十中才能成一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人狼族的首领不得不更改了规定,允许狼人与普通人相爱,但却是有一点,那个普通人必须要加入人狼族,也就是说,必须要喝下变身汤。
  阳叶盛平复了一下稍稍紧张的心情,掏出一张人皮面具戴上,然后又将血皇衣拿出来穿上,赫然变成了一个欧洲的蝙蝠人。
  细细聆听了一下四周的动静,只在东南方向有一个人微微的喘息声,很粗又很急,又很痛苦,阳叶盛心下一动,想起鸿雁告诉他的有关狼人的资料,这个狼人正在变身,这个时候也是狼人最脆弱的时候,当即便毫不犹豫地展开血皇衣,向那个声音来源处飞去……
   



 第393章:what?

  但是,阳叶盛还是迟了一步,当他赶到那个黑漆漆的房子的时候,那个声音已经从又粗又急,变成了又平又慢了,狼人的化身成功了,阳叶盛暗叫一声不好,急忙准备退出去,却是已经晚了,只听得“扑”的一阵疾风的声音,退路被这个狼人堵死了。  有人说,变身后的狼人是天下无敌的,这话虽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但也大致不差了,因为变身后狼人的实力太恐怖了,除了上一章所说的力大无穷,浑身刀枪不入,身体灵巧,之外,无论视力和听力,都是很变态的,就连大脑的思维都比变身前强了数倍。  这个狼人将阳叶盛堵住之后,看到对方竟然是血族的人,不禁微微一惊,暗想,看来传言不假了,连血族的人都出现在了华夏,看来真是有那个什么七色佛珠串了。  但是,在看到阳叶盛身后的披风之后,这个狼人完全呆住了,血皇衣,对方竟然是血族的血皇,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血族的血皇竟然亲自来到华夏了。  这个狼人不是人狼族中的核心人物,当然从未见过血皇的模样,这才将阳叶盛当做了血皇,不过,若是人狼族的核心人物来到,恐怕会更吃惊,血皇的血皇衣竟然会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狼人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冷冷问道:“血皇殿下,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情,难道是想趁我变身之机,要我的性命吗?”  汗,英语,听不懂,狼人一开口,阳叶盛愣住了,不知道狼人说的是什么,自然也就无从回答起。  人狼族跟血族不同,原本是不知道什么七色佛珠串的,只是听说血族常年派人去华夏,打探什么宝贝的下落。后来,人狼族也打探到了,血族是在打探一个七色佛珠串,似乎这个宝贝能让血族的人不怕阳光,但对于人狼族似乎没什么用处。  所以,人狼族对此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毕竟一旦血族得到七色佛珠串之后,两族联手的实力就会增强,说不定能反过来压制住血甲族。所以,人狼族的首领也就没下什么命令,任何一个狼人都必须能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什么的。  但是,这一次,血后和血皇采纳了多格长老的计策,故意散播出消息,将七色佛珠串的功能大肆宣扬,说什么七色佛珠串能够改造任何人的体质,血族能够不怕太阳,人狼族能够随时变身,变身时不会有任何痛苦,时间也很短,对血甲族的体质也会有很大的改造。  这么一来,人狼族和血甲族便大为动心,但却没有全信。但是呢,第二天,就得了血后率领两个长老和二十名血仆亲赴华夏争夺七色佛珠串,这两族这才稍稍动心,分别派人前往华夏,但因为人狼族的数量不多,人狼族的首领金顶狼王只派了三个人来到华夏,这个狼人就是其中之一,名叫史密斯。  史密斯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狼战士,实力介于血族的长老和血仆之间,但是,一旦他变身之后,实力就比血族的长老还要高出一筹,但绝对不可能是血皇的对手,所以史密斯虽然明白阳叶盛这时候过来肯定是想趁他变身之机要他的命,虽然心中恼怒,却也不敢轻易动手。  “what?”虽然听不懂,也不会说复杂的英语,但是简单的英语阳叶盛还是随口就来的,于是便扔出了这么一句。  史密斯误会了,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这才使得阳叶盛问了一句“什么”,于是便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这个时候,阳叶盛真的好想念费玉岚,若是有她在身边,还至于这么难于沟通吗,费玉岚可是精通六国语言啊。  再重复一遍,阳叶盛依然还是听不懂,无奈之下,他只能再把那句“what?”扔了出去。  这下子,史密斯可不认为是他说得不够清楚了,因为第二遍他已经将速度减得很慢了,就算是英国小学生都能听得明白,怒声道:“血皇殿下这是什么意思,咱们两族联盟几百年,不说亲如兄弟,却也是友非敌,血皇殿下今日来偷袭我似乎不太地道吧。”  “what?”阳叶盛只能还是这一句。  史密斯彻底被激怒了,朝着阳叶盛怒吼道:“血皇殿下,我知道你身份高贵,但也不能这么小瞧于人吧,嘿,你不就是想拖延时间,然后轻易把我杀了吧,嘿,我偏不如你的意,就算是死,我也要给你一次重击,让你知道我们狼人不是好惹的。”  虽然人狼族跟血族已经有几百年没有交过手了,跨度为很多代了,但是对对方的厉害之处和弱点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是以史密斯知道他孤身跟血皇一战,绝对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能重创血皇会是最好的战果。  “what?”阳叶盛仍是这一句,差点没让史密斯疯掉,他从来没有遭受到这样的戏弄,怒吼一声,“混蛋,纳命来。”说罢,史密斯一个纵身,如风一样向阳叶盛猛扑过去。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史密斯猛地扑过来,阳叶盛就立即感觉到呼吸有些不畅了,速度太快了,以至于掀起了一阵罡风,犹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突然被扔进了汪洋大海中一样。  阳叶盛没有跟狼人,尤其是变身后的狼人交战的经验,不知道应该趁着狼人准备扑过来的时候,先腾空飞起,以至于他现在突然发现,他的血皇衣打不开了,被这一阵罡风死死压住了。  史密斯的速度太快了,阳叶盛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甚至于连闪躲的时间都不足,因为他发觉在这阵罡风的压制下,他的身体闪动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  “砰”的一声,史密斯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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