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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走出高墙-第10部分

小说: 走出高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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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监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应当每年分别组织评选本监狱和本地区的改造积极分子。    
    改造积极分子的条件:认罪悔罪,积极改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乐于助人;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达到计分考核奖励条件。    
    第五十二条 监狱评选改造积极分子,应当在完成年终评审的基础上,由分监区召集罪犯集体评议推荐,全体警察集体研究,报监区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人选。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其人选由分监区或者监区召集罪犯集体评议推荐,全体警察集体研究确定。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确定人选后,填写《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报监狱教育改造部门审核,在本监狱内履行公示程序后,提交监狱长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三条 监狱对改造积极分子人选实行公示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监狱人民警察或者罪犯对人选提出异议,由监狱教育改造部门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第五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评选本地区改造积极分子,由监狱根据下达的名额,从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的罪犯中提出人选,报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部门审核,由局长办公会审定。    
    第九章 出监教育    
    第五十五条 监狱对即将服刑期满的罪犯,应当集中进行出监教育,时限为3个月。    
    第五十六条 监狱组织出监教育,应当对罪犯进行形势、政策、前途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必要的就业指导,开展多种类型、比较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就业谋生的能力。    
    第五十七条 监狱应当邀请当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向罪犯介绍有关治安、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情况,教育罪犯做好出监后应对各方面问题的思想准备,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第五十八条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心理测验情况,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价指标、评估方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监狱应当在罪犯刑满前一个月,将其在监狱服刑改造的评估意见、刑满释放的时间,本人职业技能特长和回归社会后的择业意向,以及对地方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填入《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服刑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第六十条 监狱应当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情况进行了解,评估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总结推广教育改造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依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司法部令第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从《规定》中,我看到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已走上了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道路,它让我连日来找工作的心烦得到了某种缓解——为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监狱图书室藏书人均不少于10本;每月的第一天和重大节日组织罪犯参加升挂国旗仪式;为罪犯获得法律援提供帮助;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了解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等。这些必将促进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改造,和为其刑满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章 承受:在拒绝中感受冷暖第39节:面对不光彩的过去我该怎么办?

    2003年8月10日 星期日 晴    
    自由后第136天    
    不断地找工作又不断地碰壁,让我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我该怎样面对将来的人生路?其实自从法官宣判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思考着这些话题:漫长的监狱生活我该怎样面对?给亲人朋友造成的伤害怎样去抚平?拥有的美好生活顷刻间离我而去,那份失落我能承受吗?二十几年建立的诚信(因为有了污点)没有了,社会还能接受我吗?……监狱里,为了不让自己在令人窒息的空间里自暴自弃,在缺少温暖和关爱的生活里扭曲心灵,我选择了读书,写诗,记日记,尽管每天十几个小时的体力劳动,文字让我还是找到了寄托,看到了希望。出狱后,面临的困难比我想象的要多,那块伤疤一次又一次感染化脓,让我时刻不敢忘记自己是个坐过牢的人。    
    找工作已过去了3个月,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为了不让自己的痛影响到家人,我把自己的过去写成了一个故事,以《面对不光彩的过去我该怎么办?》为标题在深圳新闻网“心情故事”论坛上发帖。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许许多多的网友看了以后纷纷跟帖——    
    【北方大哥】建议你离开深圳,换个环境再图发展。关键要保持心态,不要破罐子破摔!    
    【cindy】人谁无错,只要你知错能改就好。人生路上,不会每一处都光亮,总有阴暗的一角,只要你努力排除万难,你一定可以走回阳光之路。    
    【catbaby】人谁无过?深圳永远欢迎喜欢它的游子,不管你以前曾经是伤害过它什么,只要现在我们重新去爱它、保护它就足够了。    
    能认错的人是一个好人,能改错的人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    
    你永远都会记得那过去的伤害对你的影响有多深,以至于你以后都会走好每一段路程。    
    【Jnny】对于你那段“不光彩”的往事,我深表同情。那一段往事,或许曾让你一度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但你重新站起来了,不是吗?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光彩的往事,都将经历一段自己想忘也忘不了的往事,但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只要你重拾信心与自信,相信你的人生仍是美好的。    
    【星星】不要放弃,人是要往前看,而不是回顾过去!站起来,你会有美好的前程!还有,就是在求职中不要将以前的事写在简历上。因为那是以前,并不代表现在跟将来。    
    【悠悠雪儿】我也是湖北的,看了你的故事,很替你难过。    
    人都有走错路的时候,况且你并不是有意的。现在的你终于可以看到阳光了,为什么要躲在阳光的角落里?    
    好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吧!有的人虽然没坐过牢,但说不定做的事比你肮脏好多。过去的事就当是一个教训,一个人生路上的一道坎,跨过去就没事了。    
    深圳真是个好地方,也是一个让人不断上进的地方,如果不想离开,去别的地方散散心,然后再回来找工作。深圳是一个包容的城市,也是个阳光明媚的城市。    
    ……    
    网友们的理解、鼓励和支持让我再一次看到了希望,因为现实生活中总有许多东西是让人无奈的。无论前面的路多么艰难曲折,我都要勇敢地走下去——人生有许多坎,过了这个坎,无论成功与否,对于我整个人生来说就是一种收获。    
    


第三章 承受:在拒绝中感受冷暖第40节:无奈的选择

    2003年8月26日 星期二 晴    
    自由后第152天    
    大姐今天结束暑假,开始了新学期的工作。我想我今天也必须做出选择,虽说自己是一个不大喜欢麻烦别人的人,但目前很需要一份工作是事实——缓解自己和家人共同的心理压力。    
    朋友已将公司行政经理的位置预留了一个月,我不能总想着不是靠自己能力争取的东西有些不踏实——有时大方接受别人的帮助对双方都是一种激励。    
    上午我打电话给朋友告知同意他的邀请。朋友接到电话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说:“没有人可以例外,大家都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圈子里,同时也生活在对别的圈子的渴望里,如果没有意外出现反而是不正常的——只要有心,一个人的任何经历,都可以成为一种财富。”    
    朋友的话我思考了好久,到他公司上班我知道只是一种过渡,相信朋友也明白,但我还是想干出一点成绩,既是对朋友解难的一种报答,又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    
    因为明天就要到朋友公司去上班了,我把衣柜的衬衣全都烫了一遍,并把公文包送到皮具行做了一次清洁。虽说朋友对我的上下班时间没有作限制,但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第41节: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

    2003年9月1日 星期一 晴    
    自由后第158天    
    为庆祝《法律援助条例》今天起实施,我和几名志愿者分别在南头、南油、蛇口组织了“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一个失足者的呼唤”大型法制宣传签名活动,受到了许多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王丽副主任得知后,一次性为我们提供了200多本《法律援助条例》书籍和几百份宣传彩页,让我和几名志愿者深受感动。    
    当我披着绶带站在大街上给社区居民讲解自己失足的故事和法律知识时,刚开始我以为别人会笑话,甚至是骂我不知耻,相反正是因为我的坦诚拉近了与他们的距离。他们围着我问长问短,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出狱以来第一次被人尊重的快乐。也就在那个时候我暗暗下定决心,立志争做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我要把过去当作一种责任终身背负。    
    虽我不知这样的面对有怎样的结果,但我知道我站出来不是抱怨,更不是作秀(坐牢毕竟不光彩),仅期望能给社会方方面面一点点思考;我不改名,也不离开深圳,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还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已在努力;我愿从底层做起,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是因为我理解如果自己看不起自己,别人更会看不起你;我坦白过去,是想让社会监督,以便今后的路走得更稳,更远。    
    其实有过同样经历的人,大部分都是改名、改姓、换个地方,把自己藏得很深很深,这里我不是要反对他们的做法,因为我也曾这样想过。但是犯罪仅仅是人生道路上的失足,如果一个人有过一些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伦理的行为,以及有触犯过法律但还没有受到制裁的行为,我们该以怎样的态度面对他们?是不闻不问?还是我行我素?任何结果的发生都有一种必然性,只不过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因此防患于未然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所以说法制宣传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们要想生活的环境安宁,就必须要为安宁的环境创造条件——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第42节:选一个后果来承担

    2003年9月14日 星期日 晴    
    自由后第171天    
    今天《深圳法制报》以“经历失足”在头版、二版、三版详细介绍了我失足的故事。在报亭买到报纸的时候,我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    
    普通人的命运,一直是百姓周刊的关注对象。我们本期推出的“经历失足”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王金云的故事主干很简单,几年前由于将自用的港澳多次往返通行证指标卖给别人而坐牢,使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但是了解到背后的细节,这个故事就能触动很多复杂的情绪。王金云家境并不富裕,为了他的学业家庭付出了巨大的艰苦,他也曾一直在努力。可是,一念之差之下,他被投入监狱赎其罪愆,辛辛苦苦挣来的白领身份没了,他自己想做教师的可能性也没了,甚至称心的工作都难以找到了。    
    他的路,出现了比以前更多的变数。    
    当然,他并未就此一蹶不振,他仍然视自己为有为青年。他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是为了卸掉一个包袱,然后轻装上阵。他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告诉人们不要行差踏错,留下终身遗憾。他说他正在准备骑车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大众做普法宣传。    
    在法律上讲,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承担这个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但是现实是,有些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没有受到追究,所以,有些人会抱着侥幸心理,将希望寄托在既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又能逃脱自己不想要的后果。一旦失败,他们就会抱怨自己运气不好,不能得偿所愿。    
    真相是:如果要选择一条道路或者行为,其实就是选择这条道路或者行为的所有后果,不能将这些后果分出想要的不想要的然后要一种不要一种。易言之,所谓选择,就是对不同后果的或取或舍。出狱后的王金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说:“自己犯了错误,就要承担比别人更多的东西。”    
    跟大多数坐过牢的人一样,王金云在找工作时遇到了难题:要不要说出自己那段不光彩的历史?一般人的选择是闭口不言,以免影响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机会。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选择:没有几家公司愿意雇佣有过这种污点的人。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它深埋在社会及大众心里,要改变还有很艰难的历程。王金云却做出了与众不同的选择:讲出自己真实的故事。这个明显会为自己带来麻烦的选择可能会导致人们对他的动机的怀疑。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王金云对自己过去那次错误选择的一种后补的承担。他当初在选择出卖通行证时肯定没想到也不想要坐牢这样的后果,但他现在已经接受了它并做出心理上的承担: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诿过于人或天。    
    王金云说,他讲出自己故事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我愿意相信这个说法,但我更愿意借这个故事告诉大家,选择是必须有所承担的,不管是做何选择,都要做好承担那种后果的准备。    
    王金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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