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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4652-西潮的彼岸-第10部分

小说: 4652-西潮的彼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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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不禁逐渐感到,我和餐馆的侍者及杂货店的老板之间的“血浓于水”的种族感,也实在是很淡薄的。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黄面孔的顾客,虽然我给的小费没有外国人多(但这种情形也在变化之中,纽约的唐人街畔,年老的游客越来越少,而住在纽约城内特别是城北的哥伦比亚大学区及城南的纽约大学附近的格林威治区的年轻人或学生,却经常成群结队来唐人街吃饭,他们给的小费也不多),然而我常常来,而且,说不定他们早已看出我心理上的需要,在我面前说几句家乡话,或多给我一碗例汤,也略能满足我的思乡之情,至少可使我在“中国城”里没有失落感。这是一种施舍,也是他们演的一出中国戏,正好像银幕上的王羽或甄珍用拳打脚踢或浅笑微盼来满足我们所要求的“中国味”一样。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天和公司里的外国老板吵了一架,回家以后又受了妻儿的气,就愤然出走,跑到唐人街大看中国电影,到深夜才回家,害得他太太差一点去报警。    
    美国的“中国城”是这一代海外华人心灵上的“避难所”,大部分的中国人到中国城来别无他求,只求一“醉”,在酒足饭饱、剧终人散之后,又要打起精神,在异国的社会中“混”下去。这种逃避式的“朝圣”心情,是国内的读者和美国的友人很难理解的。大城市里有“中国城”,没有“中国城”的小地方则以中国餐馆代之,如果没有中国餐馆,则往往是在几家中国人家里轮流聚会,海外的华人就靠了美国社会中这些大大小小的“孤岛”来延续他们的文化生命。    
    在美国谈“中国文化”比较困难,也比较复杂。“中国城”里的中国文化,如果仔细分析起来,非但与港、台地区的中国文化有不同之处(当然与大陆上的文化更大异其趣),更与五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脱了节,虽然不少古老的习俗仍存,然而也只有老一辈的华侨仍能体会到这些习俗的真正意义。年轻一代的华侨——也就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侨——眼中的唐人街,和留学生眼中的唐人街在意义上就有显著的不同。年轻一代的华侨往往在唐人街长大,所以对于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久而生厌,极思反抗。他们最初都很想挣脱“中国城”的桎梏而打入美国社会,他们计划于飞黄腾达、娶妻生子之后,在美国大城市的郊区买幢房子,和大多数美国中上阶层的人一样,安享其“郊区生活”(所谓“suburbanliving”)。    
    然而,近几年来,由于美国国内各少数民族运动的风起云涌,不少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简称为ABC,即AmericanBornChinese的简写),在心灵上突然感到一种“认同”的危机,他们觉得不论自己如何美化,在美国白人的眼里,他们毕竟还是黄面孔的华人。但是在来自港、台地区的留学生眼里,他们又太过美化了,言谈举止与美国人无异,只不过虚有其华人之“表”而已。身处这两种“歧视”的夹缝之中,不少年轻的ABC就主动地向唐人街求认同,因为唐人街既非中国也非美国,而是美国社会中的“中国城”,正适合他们少数民族运动分子的心理。最近几年,大学里的ABC更成群结队到各大城的唐人街去义务服务,他们访问年老的华侨,拍摄唐人街的纪录片,组织义诊中心为老华侨看病,并出版刊物,为唐人街——也更为他们自己——说话。


《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美国的“中国城”(3)

    他们这一腔热诚表现了不少年轻人的朝气和干劲,也反映出不少心理上的烦恼和不安。他们虽然口口声声地说要为唐人街献身,但是这种课余的献身工作也多少带给他们一点自我情绪上的满足,也许,他们这种“认同”上的“利己”需要远超过他们真正“利他”的服务精神。正好像19世纪末期俄国知识分子的“深入民间”运动一样,美国华侨青年的“唐人街”运动,未必会引起“中国城”里老一辈华人的热烈反响。在老华侨的眼中,这种深入唐人街的运动是对他们既成的生活方式的一种威胁,他们宁愿在美国人面前唱“唐人戏”,也不愿受同是黄种人的干涉。据我的一个深悉内情的朋友说,老华侨对于ABC青年的行动尚能谅解,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年轻人本是唐人街的后裔,然而如有港、台地区的留学生参加这种运动,却会引起老华侨的极大反感,因为他们总觉得这些留学生高高在上,处处以发扬中华文化自居而向他们发号施令。老华侨愿意把唐人街作为留学生的“避难所”,却不愿让留学生和土生华侨把唐人街变成文化或种族运动的大本营。    
    “中国城”里的中国文化本来就是一种早已变形的移植文化,老华侨的乡土怀念似乎重于对国家民族的热情。然而,情绪激昂的留学生和ABC青年却偏偏不满于老华侨的这种安身立命的态度,一部分青年要华侨认同祖国文化,另一部分青年却又要华侨掀起少数民族运动反对美国社会,交相攻击之下,老华侨反而不胜其扰。这是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唐人街里的“代沟”现象。年轻一代的华人运动,受其影响最大的仍然是年轻一代的华人,而不是老一代的华侨。    
    华人运动的另一个对象是美国社会,在这一方面,成效最大的不是留学生,而是土生华侨青年。近几年来,他们搜集了不少资料,也出版了不少书籍,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华移民的惨痛历史,他们历数19世纪华侨在美国西部筑路时所遭受的虐待、美国移民法的不公和美国各公司行号对黄种人的歧视等详情。这一股“控诉”的激流在美国社会已引起了若干积极的反响,不少大学纷纷成立“美籍亚洲人”或“美籍华人”研究中心,报纸和电视广播界也纷纷起用美籍华人,哥伦比亚电视公司的新闻记者ConnieChung和《纽约时报》的FrankChing目前都是红得发紫的人物,最近电视剧《功夫》的流行,也可以说是受了华人运动的影响。    
    土生华侨中的知识分子在他们的文化工作上干得有声有色,他们对美国社会的影响,远非留学生可以望其项背。这几年来,土生华侨文化显然已经抬头,并且日益茁壮,这种新文化在本质上既非中国文化,亦非美国文化——它的语言是英语,它的社会渊源是唐人街,它的发言人是土生华侨,它的对象是美国社会。许多留学生对其不屑一顾,认为它不是中国文化,但是却也不免忽略了这种新文化所蕴藏的丰富的内涵和动力。五六年前,我在旧金山的唐人街遇到一个怪人,他留了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一个辫子,经友人介绍后,我问他对于海外中国文化的看法,不料他却把辫子一挥,滔滔不绝地说:“什么中国文化?你们这些留学生满脑子就是中国文化,其实在美国社会哪里有中国文化?我是在唐人街出生长大的,我不会说国语,我的母语是英文,我的国籍是美国,我的文化背景就是这又脏又乱、为白人所耻笑的唐人街!我现在要以唐人街为荣,把唐人街的真相用戏剧的方式表现出来,我不像《新闻周刊》中的那位华人记者,他根本是‘白化’(whitewashed)了,他哪里能代表唐人街?我现在刚写好一个剧本,正在排演,就是在讽刺他,也讽刺白人!”


《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美国的“中国城”(4)

    这一席话把我听得目瞪口呆,不过我还是鼓足了勇气问他一句:“作为一个黄面孔的华人,难道你对于中国的文化毫无向往吗?”    
    “什么向往?这都是废话!”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根本不懂中国文化,也没有时间搞中国文化,更没有什么兴致。请问你,在美国社会谈中国文化又有什么用?”    
    他这一阵反驳竟然使我哑口无言,于是就只好伸出手来,和他握了一下,并祝他好运。事隔数年以后,最近我在美国报章杂志上屡次读到他的文章;他的剧本在纽约上演,也得到不少好评。这些作品几乎完全以唐人街为背景,但是剧中的人物却是个个有血有泪,他们把因白人误解和歧视而产生的满腔愤怒像山洪暴发一样倾泻无遗。这位目前大名鼎鼎的剧作家就是FrankChin,他和《纽约时报》的FrankChing不同,二人观点也各异,而且还在一本纽约唐人街的杂志上打过笔仗。剧作家FrankChin认为这位名记者FrankChing早已与白人妥协,成了当权派,而后者则认为前者除了愤怒以外,别无他事。且不论二人孰是孰非,这位美国剧坛上的“愤怒的年轻人”却给我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    
    FrankChin虽然代表土生华侨文化的一个极端,然而他已在美国艺坛争得一席之地,他的成就早已超越了《花鼓歌》的作者黎锦扬。黎锦扬笔下的唐人街是美国电影中的布景,《花鼓歌》中的人物是白人脑海里的浪漫意象。黎锦扬为了讨好美国人、做美国人的生意,遂不惜助长美国人的偏见。FrankChin虽然矫枉过正,但是我宁愿接受他的唐人街,即使生他的气,也比看黎锦扬的电影痛快得多。也许,在美国的社会中产生这种愤怒的作品是理所当然的,FrankChin的戏剧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作家琼斯(LeRoiJones)的作品,二人的基调同是愤怒和热情。近年来美国的黑人运动已使白人几百年来遗留下来的对黑人的印象大为改观,黑人已不再是木讷无知、唯命是从的奴隶,而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土生华侨的文化运动虽不见得能改变唐人街老华侨的心理,但至少也会使美国白人对美国社会中的“中国城”另眼相看:美国的华人,不仅仅只是餐馆或洗衣店中的人物,他们除了勤俭朴实、默默地以笑脸迎人之外,也有无尽的辛酸和血泪。    
    作为土生华侨文学中的中心意象,唐人街的意义似乎更大了。走笔至此,我不禁想到最近看过的一部名片——波兰斯基(RomanPolanski)的《唐人街》,这部电影的故事与唐人街全然无关,然而却以唐人街为片名,似乎颇有寓意。我认为这部影片的主题是人性的败落,片中人物的罪恶是洗不清的,所以波兰斯基在片中屡用清水和浊水来表现。水的意象本来就是波兰斯基的神来之笔,他的另一部名作《水中之刀》也是以水为象征。《唐人街》一片中的灌溉之水却掌握在老奸巨猾的约翰·休斯顿之手,休斯顿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费·唐娜薇通奸,因而引出一连串冤孽。当故事发展到费·唐娜薇的豪华住宅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宅中的仆人都是华人,似乎女主人对华人颇有偏爱,直到片终的高潮——在洛杉矶唐人街的一场枪杀——过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片中的华仆就是罪恶的代表人物,女主角体尝罪恶,所以特别亲近华人,最后所有的罪恶人物都齐集在唐人街,如此看来,“唐人街”岂不成了罪恶的渊薮?    
    波兰斯基一向偏重人性中的罪恶一面,据说他特别修改了片中的结局,使万恶之首的约翰·休斯顿扬长而去,这显然是他的悲观哲学的表现。我不反对波兰斯基的悲观,但却不禁为他心目中的“唐人街”摇首兴叹!“唐人街”一直是西方人眼中的罪恶之地,这一个观念原非波兰斯基的创见,而是渊源已久,罗默(SaxRohmer)笔下的“傅满洲”(FuManchu)小说和电影不是已经把唐人街视为罪恶世界了吗?也难怪身处其境的FrankChin要愤怒了!    
    我发现自己对于美国的“中国城”的感情更深了,外国人越把它视为罪恶之源,我越想把它作为我心目中的圣地。


《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浪漫的圣徒(1)

    浪漫的圣徒    
    ——读《夏济安日记》    
    先师夏济安先生在台大任教的时候,给我们的印象是:学识渊博,个性爽朗,对文学充满了一种理智的热情;待人接物虚怀若谷,不拘泥小节,也不自命不凡。他在《文学杂志》上所橥的是创作上的写实主义和西方文学中的“现代”思想。他在课堂上教英国文学史,或在咖啡馆里谈日本电影的时候,说到得意之处,也会滔滔不绝,但在社交场合,他往往是木讷寡言的,有时还有一点口吃。我当时总觉得他的“修身”功夫已经十分到家,他的热情是质朴的,就好像他的文章一样。一般人只觉得他平易近人,和他常接近的学生或会领略到他人格上的深度,但是我们却仍然窥测不到他内心生活的底细。    
    读了济安师1946年的日记以后,才真正体会到他内心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面:他非但是“性情中人”,而且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浪漫主义者。    
    济安先生在他的日记里说:“我是一个浪漫派,我顶缺乏的virtue(德行)是sobriety(冷静)。”这句话写于1946年5月4日,恰为“五四”时的浪漫精神做了一个注解。济安先生的爱情观有不少是继承了“五四”的余绪,譬如他认为女性是至真、至善、至美的——“我认为除女人以外,没有美”——就有点徐志摩的味道;他觉得他最理想的恋爱,“是同一个爱人逃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去”,这也和徐志摩那首长诗《爱的灵感》中的情操相似。他在感情的旅程中感到“寂寞”,“能使我不寂寞的,只可能是一个人(不知是谁?)”,他认为“世界上真正关心我而更了解我的人,可说没有”,这种“自怜”(济安先生自称为narcissism)也会使人想起郁达夫。济安先生的日记,是足可与郁达夫的《日记九种》和徐志摩的《爱眉小札》相提并论的。


《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浪漫的圣徒(2)

    但济安先生的“浪漫主义”却与“五四”时代的浪漫主义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他虽然说自己缺乏“冷静”,但却不乏深思和自省的功夫。“五四”时代的浪漫情绪是排山倒海式的,久经桎梏之后,一发而不可收拾。这种火山爆发式的感情是与社会的反封建和思想上的反传统连为一气的,但“五四”文人往往忘乎所以,以为感情就是道德,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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