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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部分

唐朝好男人 全本-第290部分

小说: 唐朝好男人 全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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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得什么时候,”颖听我这么说有点泄气,还哀怨地叹了口气,“听她们说过陇右的景象,五彩的山石,茫茫的大漠,无尽的草原,还有长头发的戈壁滩,您说戈壁滩上怎么能长头发呢?”
    “听她们胡说,谁去过?还不是人云亦云。”大漠、草原都罢了,戈壁滩上长头发那简直就是胡欠冒聊,没一点科学根据。
    “怎么不是?郑家夫人还送了一团说是吃的,妾身不知道怎么用,就怕人吃了头发万一有个好歹的,扔给二女玩了。”说着叫二女几声,让二女佐证。
    二女借了佐证的机会又爬我铺盖里,爬我身上用力地点点头,一下撞我下巴上,俩人疼得打滚。
    “这孩子!”颖提手就抽一巴掌,明显没准头,击打我要害上。
    “还是说说头发的事,黑灯瞎火的咱就别动手了。”一手捂了下巴,一手捂要害上,赶紧起个话头。
    “说是下雨才有的,当地里叫青丝草,传说是神仙可怜当地贫瘠,割了自己头发给百姓充饥。夫君是农学的少监,要不明天拿去问问,看究竟能不能吃。”
    哦,这年代神仙可够仁义的,想来想去没想出是个什么玩意,胡乱和颖拉扯几句家常话就睡了过去。
    一早早就把昨晚的闲话忘了脑后,可颖记得,催二女把青丝草拿来让我看。果然和头发团团一模一样,拿手里捏了捏,马上有了印象。发菜,味道鲜美,而且谐音“发财”,是个吉利的口彩,深受城市高消费阶层的喜爱,售价颇高,在青海、甘肃一带有黑黄金的美誉。
    因为生长在岩缝里并附着在草根上,采摘不易,当地农民用铁丝做成爬犁暴力采摘,对沙漠边缘的植被的破坏相当严重,一度成为贺兰山下比养山羊更具杀伤力的副业。造成土壤沙漠化的罪魁祸首之一,二十一世纪国家为保护环境禁止采挖的一种菌类。
    “不用找农学问,能吃,没问题。”回想自己曾经在金融战线上的峥嵘岁月,饭桌酒局上飞沙走石的英姿,发菜啊……“我今不去农学吧?”
    颖茫然地摇摇头,“您问妾身啊?”
    “哦,可能得去。”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抓一点清洗干净,拿水泡了等我回来给你做。顺便洗三个猪蹄子。都要前蹄。一定前蹄啊!”
    这是个好吃食,发菜猪手,嗯,好久没在这方面下心思了,想想就谗。弄我在农学里半天没心思,光想了猪蹄的味道,刚过中午就打了回去完善制度的借口朝家里跑。程初后面也追出来喊我带他一起走,一起完善制度。
    “你一去猪蹄不够了,下次吧。”早起让准备仨前蹄,没想到今天程初要跟来,“你家不是忙了收荸荠的准备工作嘛,回去给我拉两车来。”
    “猪蹄?”程初大嘴一咧,“两车没问题!全前蹄!”凭这话就是个内行。得带去。
    “荸荠!不是猪蹄。”说着大手一挥,两人上马绝尘而去。
    程初路上知道有神奇的东西吃,喜眉笑眼地和我岔道上分道扬镳,杀回去拉荸荠,一个劲叮嘱要等他来了一道吃。
    三个猪蹄明显不够。赶紧喊下人又准备了六个,凑个九字吉利,吃发菜嘛,就得拿三、六、九配,要不对不起这名字。大沙锅,先凉水把猪蹄下去煮一开,水倒掉,下高汤加调料旺火煮沸。下红枣、枸杞、泡好的发菜用文火焖。大约一个半时辰的时候,程初两车荸荠送到了,正赶上起锅。
    热气腾腾,异香四溢,汤稠肉烂,程初酒都没顾上喝就干掉三个猪蹄,拿筷子搅了发菜满嘴里塞,烫得抽抽手还不带停的,边吃边比划,打了哑语问我这东西的来历。
    “吃你的,小心沙锅给你撞翻。”这才拧身吩咐下人将小锅里炖的给夫人送去,我就先省省,看样子今这猪蹄不够程初一人的分量。
    “好东西!”程初百忙中抽空赞扬一句,见我还没动筷子,觉得自己有点失礼,赶紧给沙锅里红枣和枸杞朝我这边划拉几下,“子豪兄别客气,嘿嘿,别客气。”说着又提溜个猪蹄出来厮杀。
    我吃荸荠,不和他抢。让人给荸荠洗干净,开水过了下杀灭寄生虫,捏了个吃得香甜。同样给俩夫人送几盘过去,都爱这个,去年没吃几口,今年都补回来。
    皱皱眉,程初这厮一气吃六个了,看样子半饱,没太尽兴,端了沙锅开始喝汤。早知道多弄几个,这会还早,吩咐人照旧再来九个,我还一口没碰呢,看样了得留家里吃个晚饭。
    “好啊!”喝完才发现酒都没动,端了酒壶咕咚几口,还埋怨我,“小弟说拉两车猪蹄吧?您非要什么荸荠,荸荠哪有这好吃,叫什么来着?”
    “发菜猪蹄,”推了荸荠盘子过来,“吃口,光吃肉也不行。”
    “发菜?怎么就是菜呢?”程初很惊讶地从沙锅底的残羹里挑出一条来仔细观察,“农学里的新菜?”
    “陇右上捎来的,农学没有。”这个比较烦琐,对于植物和菌种的区别不是程初能理解的,没必要和他多费口舌。
    “种啊!您可是农学少监,不种这菜可惜了。”程初新庄子有了规模,这会逮住啥种啥,不挑拣。
    “哦,这怕咱们这里种不了,不是地上长的东西,和木耳差不多的种类。”
    “木耳啊,”程初有点难以置信,实在把这两样东西难以归为一类。又不好做无知状,很有礼貌地点点头,“就说呢,都黑黑的,可味道不一样。”说完还补充一句,“木耳也好吃。”
    这年代木耳还属于个紧俏商品,长安没有出产,只有过了秦岭分水岭到了南坡上才有野生,数量少,采摘也不容易,只生长在秦岭山区为数不多的几种树干上,以刺树上生长的为极品,售价极高,药材铺子里三两天麻的价钱顶不上一两木耳,富贵人家当作一种滋补药品来用,百姓家里想都别想。
    这程初在,晚饭得有点样子,现在的荸荠正好发一把木耳和肉片炒一起,兄弟俩喝酒多来俩菜热闹。
    都是新鲜菜式,程初很解气,省酒了。吃完发誓要把陇右的发菜都挖回来,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东西野地里能长良田里却不能种。对于木耳马蹄炒肉片赞不绝口,觉得自家已经种了马蹄,就该能种木耳。反正闲散人员,趁了爷爷没回来前弄点新花样让老爷子高兴。说不定一高兴就放他出去征战沙场了。
    典型的鲁莽之人,心血来潮的时候就和神经病一样,随他闹去,也没什么成本。这幸亏是到农学了,若是跟了李敬玄到了工学院不知道能干出来什么事情。庆幸。
    等给程初送走了回到后宅才发现颖和二女鼓个圆肚子在炕上打蔫,“妈呀,都怀了?”
    颖翘了兰花指,指指自己,俩指头;又指指二女,仨指头。明白了,颖晚上吃了俩,二女吃了仨,“还不赶紧走走?坐炕上挨刀呢?”一手一个人腿拽了过来,一人一个暴栗统统发配了花园里,胃病就是这么得的,没一点有钱人的风度!
    厨房还炖了个沙锅,本来是给我宵夜的,取个平底的篮子多垫了几层麻布放稳当,正好提了给兰陵送去。
    正爬了软榻上嗑荸荠呢,早料到了,程初这家伙肯定先给兰陵送过去才绕到我家,要不前后就几里地能跑了俩多小时。
    “吃口热的,别老吃荸荠,小心半夜闹肚子。”给盘子拉了一边,轻手将篮子里还微烫的沙锅放置好,掀开盖子朝兰陵那边撩撩味道,“香不?”
    “勤快的,还没怀呢。”兰陵喜滋滋起身朝我脸上贴了下,“挎个热沙锅走夜路,也不怕烫到。”
    “提灯笼呢,”归置归置坐了一旁看兰陵吃,心情愉快地指导,“骨头也唑唑,味道全在里面,炖了俩时辰了。”
    “嗯,”兰陵起先还筷子夹,后来索性上了手,啃得开怀。“怪好吃,还有这菜干也稀罕,没见过的东西。”
    “催奶用的,”笑着递了条巾子过去,“汤也喝了,往后生孩子有力气。”
    “不正经,”一个猪蹄一盆汤,几口就过去了,吃得舒服。“怪有本事的,你若不是生了这高门大户,就是当厨子都能名满京城了。”
    “那是,要不是如今这条件太简陋,再多点好玩意都能给你置办出来。好了,吃完走走,我该回去了。”说着提了灯笼就走。
    “等下,送送你,顺便消食。”兰陵胡乱蹭了蹭手,提个灯笼跟我出来,过田陇的时候伸了灯笼趁亮光指了棵断掉的树茬,轻声问道:“还记得不?”
    “嘿嘿……”有点扭捏,胡乱晃了的里的灯笼,“忘了。”
    “我可没忘,”兰陵凑近几步在断茬那蹲了下来,“过来看看。”
    顺了兰陵手指处朝下看,树干虽然断掉了,可边缘上起了一圈新树芽,谢天谢地,这小树还活着,心里一丝异样,酸酸甜甜,暖暖的,没有勇气回想,却呆呆地望了新嫩的树芽发愣。兰陵也屏气朝我望来,寂静的夜晚没有一丝响动,仿佛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活着,”兰陵长长出了口气,用力坐了草地上,“老天保佑它再别受折磨,等往后枝繁叶茂的时候就再不记得自己曾经断过一次。”
    点点头,轻轻拉住兰陵手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老是害怕,”兰陵缓缓靠过来,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刚毅,柔弱得让人心疼,“别再有一次了。”
    “不会有了,保证。”扭身将灯笼插了土里,抬头看看清亮的圆月,轻轻将兰陵揽住,“事情就快顺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兰陵在我怀里拱了拱,细声道:“你多来几次,兴许就能早点动身,妾身偷偷求了灵符。”
    “嗯,那肯定灵验。”扶了兰陵站起来,“别送了,再送就送到了,又该我送你。”
    “给您举灯笼。”
    兰陵依旧站了那天的地方,一样的姿势,看得我心酸,上去揪了她鼻子晃了几下,“举啥举?赶紧回去!没你这么戳人心疼的。”
    兰陵轻笑几声,过来抱我亲了口,“明过来啊,妾身给您包饺子。”说罢笑吟吟地扭身走了。
    目送了灯光直到消失才朝家里走,走了半路又绕回来确实兰陵肯定走了,又蹲了断树跟前看。断茬已经干了,苍黄的茬口还边了一圈扭曲的树皮,看来当时我拧树的时候下了死力,看看左右没人,站起来恭敬地朝树茬行了一礼,小声连续念叨对不起,地上抠了把土仔细地抹在上面,一直到把断裂的茬口糊全实,才揪了几片宽大的草叶子用心地包扎起来。
    我是个幸运的家伙,不知道这树会不会怪罪我,心里祝愿它长起来,长高,长大,枝繁叶茂的时候不屑再去计较我这个坏蛋曾经对它的伤害,或许到那一天我才会心安理得地再面对它。真的,我发誓不会再有下次,不光我,谁都别想再伤害她。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萌芽
     更新时间:2007…3…13 9:26:00 本章字数:5553

    这几天心思揪在织造作坊的新机器上,不下班就朝回跑。关键采用了新技术,螺口看似简单,可挑丝的原理还得给木匠做个详细的解释,要不非得给木料憋得炸口。
    忙一下午,领了达莱朝府里一路走还一路探讨套丝的细节。成是成了,机器的效果没得说,三个人就能轻易地操作,比起六人长机的速度不相伯仲,一下能解放出三个劳力出来,无形中将效率翻了一番。可套口造起来难度过大,一连失败了近十次才有一个合格的成品,这样下去机器的成本太高,再好的创意也难以广泛推行,得齐心合力想个提高成效率的办法。
    正说着路过南晋昌分号时候,就看见青石阶上几个人正争执不清,南晋昌四个小伙计围了俩庄户模样的人朝台子下哄,看俩人面生,不象是庄子里的农户,还和伙计们高声评理,大约是凭什么不让他们在南晋昌门口摆摊类的话。
    无证摊贩?朝达莱笑了笑,自从南晋昌入驻王家庄子后,每天也有不少外庄的农户来采购的,农家里闲钱终究有限,难免带点田里的出产过来易市,一来二去逐渐形成个以南晋昌为中心的小商贸集散地,和赶集一样,四天一小会,七天一大会,每逢集会,天不亮就有来占了小地方的,一早到午上热闹极了。
    可农家里也有农家的风度,赶集趁早不趁晚,过午就散去了,也从没见过有堵了人家门口买货的行为,这都吃晚饭的时间,还有这么不张眼的人跑来耍横,得看看热闹。
    南晋昌门口红柱子上靠了俩大竹筐。探头看了看,满都是荸荠,笑了。怪不得没点规矩,一看就是程初新园子里跑来的佃农,当初程初为了赶工,招揽的劳力好些都不是本地人,这才落户不久,不懂这么多规矩,瞎跑了胡卖而已。
    朝几个伙计挥挥手,到底是大买卖,别和农户计较这些,眼看天黑还满满两大筐没卖掉,心里肯定着急,以为摊位摆得高点就好出手。蹲下来朝竹篮里翻翻,朝俩农户问道:“一斤荸荠多少钱?”
    “六文。”程家的佃农见来了问价的,也没心思和伙计争执,殷勤地跑过来卖力地把篮子里的荸荠用力翻了翻,“都一早挖的新鲜果子,底下的一层泥还没干呢!是稀罕果子,你们京城里的人见都没见过。”
    就这卖法,连泥带果子的光自己知道新鲜。让别人看得直皱眉头,还敢要六文,六文称一斤多肥膘了。王家庄子的农户现在眼界高,这卖相怕一文都卖不掉。
    “这是穷疯了,侯爷您别计较。”小伙计心善,怕这外庄的农户弄了一筐烂泥蛋子把我激怒了没好下场,赶紧过来圆个场子让这俩人知道我身份,别惹不相干的祸事。
    “谁说穷疯了?”农户不识好歹,脸红脖子粗地瞪伙计,见一圈人眼神里鄙夷的目光,一时火上头,抓了个连泥都没抠“咔嚓”咬了两半,捏了细白的心朝我比划。另一个就灵醒多了,挑了个泥少的,袖子擦了擦双手递过来,“您看看,实在是好东西啊,不是胡话,一年里再没这么甜的果子,六文卖的就是个稀罕,可惜外面不上眼,一天都没人过问。”
    “称称,”没理这俩人,指了两个筐子点了点,“六文我都要了,天黑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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