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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征服法则-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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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巴克尔继续缓声说道:“昨天一早接到大人的传书,属下就带着一千独狼骑兵先行,九个预备役大队押送着辎重作为后续,只是……只是却不想当我们的骑兵赶到时,罗宾城已经被破,诺丁家族的领主军安尼森亲自带三千步兵,趁着天色昏暗时,一举突袭罗宾城成功,属下见此番行动横生枝节,心急沃尔沃堡的安危,一路急行军而来,却还是晚到了。”
    听完了阿巴克尔的讲述,罗格忽然露出了阴狠的笑容,嘴角勾勒出的弧度格外的诡异。
    “安尼森阿,这个名字我可得记清楚了。”罗格似乎是自语着,继续说道:“改变行军路线,我们去诺丁城,这样才算礼尚往来呀。”
    阿巴克尔眼中同样闪过了一抹杀意,早在罗宾城下,他便早已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心系沃尔沃堡的安危,方才不得不放弃。
    “是!大人!”阿巴克尔大声应道,转身一瘸一拐的向不远处的骑兵们走去,开始组织部下们的行动了。
    罗格却是伸了个懒腰,露出了疲惫之色,看来这番诺丁城之行,又是要卖力气了,他把牵着的枣红色战马交给了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预备役士兵,便在队伍中找了辆马车,一头钻了进去,换了身干净的军装,吃了些干粮后,便在马车中盘腿而坐,开始了魔法师们一贯的魔力修炼,恶战在即,胖子必须加紧恢复自己的魔力。
    在前方独狼游骑的带领下,这支万人规模的部队转变了前进的方向,沿着古老的官道,有条不紊的缓缓前行。
    此地离诺丁城不过六十里,急行军下,黄昏十分便能到达目的地,尚若换做骑兵,不过是三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只是,罗格却并不放心那九个大队的预备役,毕竟这些士兵和正规军还是有差距的,如今野战军与城防军,在沃尔沃堡的守卫战中伤亡过大,成编制的被消灭了,新领主军的组成也只能从这帮预备役中挑选。
    而且,骑兵本就不善攻城,贸然前进,却也只能提前暴露了己方的意图,不如老老实实的与步兵同行,相互照应着。
第七十二章诺丁城
    残阳如血。
    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古老的城墙,碧绿的护城河的水面上泛起了几缕金色,飞溅在空中的血滴折射出了别样的光彩,满是沙尘的大风掠过,嘹亮的军号声,与漫天的喊杀声交织一起,远远望去,又是一场残酷的攻坚战在此上演,而在沙尘弥漫中,诺丁城更是显得格外的雄伟与悲壮。
    一万沃尔沃领主军兵临城下,而他们的对手却是城内的八百守军。
    战局的发展几乎毫无悬念,沃尔沃的预备役士兵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随着数十架云梯架上城头,他们便轻松攻上了城墙。
    胖子连续释放了两个大火球术,造成了足够的轰动效应,他便提着弯刀与大胡子费恩赛德一起窜上了城头,展开了一面倒式的屠杀,望着周围拥挤的士兵与一个个忙碌的身影,胖子心中不禁要一阵冷笑,他到是要看看安尼森见到自己后院起火的情景,又要如何收场。
    这次攻城的主力是九个大队的预备役步兵,这也是这帮农家汉子们第一次上战场,占据着巨大的人数优势,这场攻城战对他们来说是个不错的练兵机会。
    一年多以来,预备役一直都是由大胡子费恩赛德统领,军人世家,斯特兰帝国元帅之后,胖子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面容粗犷的男人虽没能继承先辈沉着智慧的一面,论起统兵打仗却是有几分才华,预备役三天一练,七天一次演习,平时与普通平民没什么区别,在大胡子的领导下,这群装束混乱的农民汉子,却也动作整齐,纪律分明。
    一切都非常的顺利,在己方付出了近千人伤亡的代价后,大胡子身先士卒,一路冲杀到了北城门下,杀光了城门处一个小队的守军,沉重的吊门被缓缓放下,驱散飘扬的尘土,阿巴克尔带领着的一千独狼骑兵鱼贯而入,同时这也标志着诺丁城顺利易主,胖子轻松接手了这座城市。
    踩踏着血迹斑斓的城墙砖,罗格一路向出口处的阶梯走去。领主安尼森不再城内,这座城池实际领导人是诺丁家族的少主,一个身穿金色盔甲的男性狼人,军队攻上城墙前,罗格曾见过这个狼人在城头指挥作战,只是刚刚一阵混乱的厮杀,竟在也找不到此人的身影。
    整座诺丁城都被护城河包围,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在水下挖掘地道的技术,而四面所有的城墙都早已被手下的士兵占领,罗格有十足的把握这个狼人还躲在诺丁城内。
    想到这里,胖子的嘴角不禁勾勒出了诡异的弧度,他对身旁的贝尔下达命令道:“小家伙,拿我的手令去调集两个大队的士兵,彻底包围诺丁家的领主府,全城实行紧急军事管制,所有街道一律严戒,抓捕城内所有狼人,任何可疑人员都不可放过,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贝尔作为胖子坚定的崇拜者,对偶像加上级的命令保持着坚定不移的盲从态度,当即立正挺直了腰板,却咧嘴一笑,大声道:“是!大人,一定完成任务。”说完拿着令箭撒腿就跑。
    眼见着天色逐渐要暗了下来,预备役的士兵们也开始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打扫战场,阿巴克尔则第一时间带着手下奔向了城南的粮仓,最后却还是去迟了一步,巨大的粮仓已经被守卫的士兵点燃,万幸救火救的及时,总算是保住了大半个粮仓的麦子,抢回了城内一万大军一月的口粮。
    阿巴克尔望着还在冒着青烟的仓库,面庞上万古不变的冰冷表情难得变得阴狠了几分,一声令下,当场砍了几个纵火士兵的脑袋,却也不够解心头之恨。
    要是粮仓不能保住,军队的粮草消耗便只能从两个山谷陆运回来,以现在的局势,被狼人截了粮道,即使拿下了诺丁城,怕要不了几天也要吐出来。
    诺丁城算不上是大城市,比起沃尔沃堡却是大了几倍有余,随着夜幕的降临,如今整座城池完全笼罩在了一片喧嚣之下。
    无数士兵举着火把,挨家挨户的搜寻藏匿的狼人,城里的平民远没有从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中缓过神来,便被气势汹汹的搜查队伍吓的人人自危,闭门再也不敢出来,大街小巷上也到处都是巡逻的卫兵队伍。
    城中心,占地辽阔的领主府被两千预备役的士兵围的水泄不通,府内则是灯火通明。
    在贝尔的带领下,罗格面无表情的走进了府内最大的一间客厅,其中装修的奢华程度,让人叹为观止。
    “大人,城内诺丁家族的大半成员都已经抓了回来,除了部分居住在马科城的狼人,便只有诺丁家的少主人兰德里下落不明。”贝尔指着眼前二十多个被五花大绑的狼人说道。
    胖子眉毛一挑,忽然笑咪咪的问道:“这些畜生都和安尼森是什么关系?”
    贝尔卖弄起了刚刚逼问出的情报,得意的答道:“大人,这里一共有安尼森的八个个老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有一个爸爸,七个妈妈,五个表哥,和四个侄子。”
    胖子听到这话,脸上的笑意顿时更浓了,他望着一干狼人,问道:“这里谁是我们安尼森大人的父亲?”
    这帮狼人早已都被堵住了嘴巴,只能干瞪着狼眼珠子以怨恨的目光望着眼前的死胖子。
    罗格的目光锁定了一个年迈,正一脸愤恨的狼人,走上前去一把撤掉了狼人口中的破布,胖子蹲在地上,笑容可掬的道:“哎呀,您就是安尼森那畜生的老不死的吧?”
    “混蛋!”跪坐在地上,身材瘦弱的老年狼人被气得的破口大骂,“卑贱的人类,竟敢做出这种混蛋勾当,你好大的狗胆,马上让你们的领主奥罗菲克来见我!”
    此时,罗格却依旧保持着看似优雅的笑容,他从怀中掏出了锋利的军用匕首,一只手轻轻抚摸着狼人的额头,揉声问道:“告诉我,这城里最后一条漏网之鱼,兰德里在哪?领主府内有密道么,又是通向哪里?”
    “人类,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休想从我们这套出一个字的情报,你会有报应的,帝国的军队早晚要围剿你们这帮人类叛军,年轻人,你会下地狱的……呜嗷……”老狼这番话还没说完便惨叫了一声,胖子手中的匕首便猛然划过,顿时半截狼耳朵凌空飞溅,最终落到地板上,暗红色的鲜血滴落到了地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罗格保持着微笑,从容的在地上捡起了老狼的半截耳朵,说道:“我可是个很讲道理的人阿,既然您不愿意回答我的问题,那么就要受到惩罚。这半只肮脏的耳朵不如就留给您的好儿子做见面礼吧,我相信他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胖子说着将那血淋淋的狼耳朵交到了贝尔的手中,笑的很是灿烂的道:“小子,马上让骑兵连夜把这份见面礼送出去,切记不能让安尼森大人等急了。”
    “是!大人。”贝尔同样贱笑着,行了个军礼,领命而去。
第七十三章兰德里
    清晨,刚刚经历了一场动乱的罗宾城难得安静平和。远方地平线上一个黑点由远到近,一个身穿沃尔沃家红色制服的骑兵正向城下奔驰而来,一骑绝尘,滚滚尘土飞扬。
    这个骑兵来到罗宾城前几十米处,忽然勒住了马头,抬起手中的复合弓,拉了个满月,只听一声刺耳的破空声,一只竹箭牢牢的钉在在了城头的旗杆上,箭头则盯着一封书信,那红衣骑兵满意的放下手中的弯弓,对着城头大吼道:“告诉你们那杂毛领主,我家罗格大人耐性可不好!哈哈哈……!”
    这个骑兵正是大胡子费恩赛德,大胡子扯着喉咙,张狂而得意的大笑了一阵,最终却是招来了一阵凌厉的箭雨,随后悻悻的拍了拍马屁股,跑的没了踪影。
    诺丁城被占的消息一早便传到了罗宾城,眼见自己的后院起火,原本正因为轻松夺取罗宾城,而洋洋得意的安尼森大人本就非常窝火,一怒之下砍了两个卑贱人类卫兵的脑袋。
    随后,那封包裹着他老子半只耳朵的血书,被守城士兵送到了眼前,这个年过半百的狼人当场气的暴跳如雷,全身颤抖个不停,大有中风之相。
    那封信上其实只有罗格的一句话而已:您的全家老小都在我的手里,七日后我沃尔沃领主军准时上门接收罗宾城。
    砰!
    看完书信的狼人一掌拍到了身前的方桌之上,厚实的檀木方桌顿时轰然散架。
    “奥罗菲克那老杂种!欺人太甚!”安尼森咬牙切齿的的自语道,心中的无奈与懊悔一阵纠结,看来,差那么一点,便要吐血身亡了。
    此时,在诺丁城内,胖子正干着他平生最喜欢的勾当——逼供。
    诺丁家族的一干老小都被扔进了阴暗的地牢,胖子的逼供手段非常的简单,却相当的实用。城内真正管事的其实只有安尼森的三个儿子,他们分别是军队的千夫长,管理治安的城防官,与管理粮食的收粮官。
    罗格将三个狼人分别关押到了三个不同的审问室里,却向他们提问相同的问题。诺是三个狼人之中,谁的答案与另外两人的不同,那么就剁掉一个手指,尚若三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那么每人都剁掉一个手指,手指剁光了,可以剁脚趾,胖子可不担心会有不够用的情况。实在是剁光了,那还有裆部的那根,大可一切掉。
    这样有趣的审问手法,却让狼人们痛苦不已,活生生被剁去一个手指的痛是撕心裂肺的所以这帮被搞的提心吊胆的狼人是知无不言,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的,通通都要说出来。
    “大人,有重要情报。”此时贝尔却大呼小叫的冲进了囚室之内。
    罗格见眼前一脸兴奋之色的小个子少年,心中却感叹着,就好像狗改不了吃屎,贝尔这小子永远都改不掉毛毛躁躁的个性,胖子把手中专门拿来剁手指头的斧子,交给了身旁的一个百夫长,命令继续审问,随后走到囚室之外方才问道:“小子,现在可以把你的重要情报告诉我了。”
    贝尔兴奋的说道:“洛克大人与盖伊大人已经回城了。”
    独眼龙与光头的回城是罗格亲自飞鸽传书下的命令,胖子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一把揪住了贝尔的右耳朵,恶狠狠的说道:“身为军中的新任侦查大队的百夫长,你想告诉我的就只有这些?这也值得大呼小叫的么?”
    “哎呦,疼,疼。”胖子下手向来不知轻重,这一拧之下,疼的贝尔呲牙咧嘴的说道:“大人,您听我说完啊,我去迎接洛克大人进城的时候,有个平民推着一车粮食想趁机混出城去,结果被城防的士兵拦了下来,想不到那粮车里竟然藏着一个狼人,那个狼人是兰德里啊。”
    罗格松开了贝尔的耳朵,问道:“那人呢?”
    贝尔疼的直吸冷气,摸着耳朵道:“让他跑了,盖伊大人正带着人在追呢,他让我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您。”
    “还不快带我去,下次说话用点脑子。”罗格笑骂着,提起弯刀便向门外走去。
    带着两个小队的弓箭兵,罗格直奔南城门,尽管时近正午,大街上却空荡荡的,因为军事管制的原因,少有平民敢出来活动。胖子随手叫来了两个城防的士兵,问清楚了狼人逃逸的方向,马不停蹄,一路追赶而去。
    当连续绕过两条街道后,罗格此时已然可以听到前方拐角处的打斗声,绕过最后一条巷子,便到了一条非常宽阔的死胡同,几十个兵围攻着一个身穿金色盔甲,手拿钢枪的高大狼人,而光头则提着一柄硕大的重刀,正在中央与狼人激战着。
    显然,光头远不是这个狼人的对手,尽管身处士兵的包围中,狼人全身被被盔甲覆盖,仗着自己皮糙肉厚,毫不畏惧士兵们手中刺来的长矛,银色的钢枪被他挥舞的呼呼作响,眼见着光头没有了招架之力,要要命丧黄泉。
    “散开!”罗格大吼了一声,猛然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胖子这一吼,正在激战中的的士兵迟疑了一下,随即马上退去。
    此时光头终于被狼人兰德里一枪击飞,盖伊连续翻了几个跟头,才稳住了身形,胸中一阵气闷,嘴角溢出了暗红的液体。他的眼中却满是不甘之色,盯着狼人死死不放,随即挥手擦去了嘴角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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