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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橘树林里的爱情-第2部分

小说: 橘树林里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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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放心。于是,工作时间固定在朝九晚五,做事没有激情,纯粹为了生存。

周末,我带宝宝到父亲家。父亲年纪大了,最近两年身体不好,时常毛病不断。我既要照顾宝宝,又惦记他,心中很不安,就找一个保姆照顾他,而我时常回去看看他。

父亲见我们来很高兴,叫保姆张罗吃的东西。我要去帮忙, “不用你忙,坐下来和我说说话吧。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吧?”父亲问。

我回答:“还行,我小时候还不是爸爸一人将我带大的。”

“不一样的。那时候,社会哪有这么复杂,现在大学生都被骗卖到乡下。我们那时候可没有这种事。小孩头颈上挂着钥匙;放学后自己回家。哪像现在,上学来回都要接送。你比我那时要辛苦。”

“我活该,谁叫我不听你的话,早早结婚”。

父亲叹口气,沉默不语。我在他那吃了晚饭。宝宝要睡觉了,我跟父亲说,我要走了。

父亲点点头,随后像是想起什么,走进里屋,拿出一本日记本和一枚戒子。“这是你妈妈的日记本,你拿去看看。这枚戒子你妈妈一直留着,你就留作纪念吧。其实,你妈这些年一直对你挺内疚,临死前想看看你,也是偷偷摸摸跑到你住的地方,在楼道门口等了很长时间,你出来倒垃圾才能见你一面。”

我不为所动,既然放弃了我,又何必假惺惺地说仍想我。

父亲说,她后来没有结婚。男方那边反悔了。听说他的妻子闹得厉害,动员自己的亲戚轮流上来劝说,再说孩子也无辜的,想想也就放弃了。

“那她为什么还不愿意回到你的身边?”

“她总是抱着幻想,怕自己复婚后,对方获得自由,她的希望又落空了。”

“那男的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妈妈对他念念不忘?”我终于问出心中的疑问。它埋藏在我心中二十多年,我一直想问而没有问出口。

我疑惑,是谁有那么大的魔力让妈妈义无反顾地抛下我和父亲。常言道,血浓于水,他与她没有血亲关系却胜过血亲关系。他们的这种关系让我非常难以理解。

父亲指着这本日记本说,你想知道的事上面都有,你妈妈都将它写在上面了,她想给你一个了解她的机会。她至死,你都没有原谅她,她一定死不瞑目。

我默然接过日记本。它是粉红色塑料封面,有些年头了,纸张有些发黄。

晚上,等宝宝睡着了,我打开日记,看了起来。

扉页上,妈妈清秀的笔迹写到:“艾儿,你看到这本日记本的时候,妈妈已经永远离开你了。不管你心里怎么怨恨我,我始终是你的亲妈妈。我离开人世,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人就是你。我舍弃了你,这是因为我知道你父亲太疼爱你,如果我把你带走,你父亲可能就活不下去了。为了我自己极力想离开你父亲的愿望,我忍痛离开了你。我把我与他的往事写下来,希望你看了之后能原谅妈妈,这样妈妈在九泉之下也瞑目了。妈妈多想当着你的面说声对不起,可惜不能够了。妈妈这一生一事无成,数十年的孤独寂寞,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自知不配做你的妈妈。妈妈只希望你永远生活幸福,比妈妈幸福一千倍,一万倍。艾儿,如有来世,妈妈向你保证,一定做个好妈妈,到那时,你愿再叫我一声妈妈吗?”

我泪眼迷蒙,心痛不已。

翻开第一页,由于年代久远,字迹有些模糊。我连猜带蒙,将这篇日记看完。

“……

今天,班上转学来了位男生,老师安排他和我同桌。我不喜欢他,他的身上散发一股难闻的酒糟味道。我在桌子上划出一条三八线,示意他不要超出这条线。他个子大,写字的时候,老是越过这条线,这让我很生气,坚决用手肘将他的手臂顶回去。明天,我想和老师说,不要和他坐一起。”

“他”是谁,妈妈第一次在日记里提到了男生,也许他很特别。这里记录妈妈的童年,我从没有听她说过自己小时候的事,心中突然对这本日记充满兴趣。

我接着往下读:

“我和老师说我不想和他坐在一起,老师问我为什么,我支吾地说,他身上的味道难闻。老师严厉地批评我,说我想要当好班干部,首先要端正思想,不能对同学有偏见。座位没有换成,倒被老师批评一顿,我心中对他怨气更大。

……

好几天没有写日记了,今天进行期中考试,平时我成绩很好,总在班级前三名。这次成绩却考得很不理想。我心里很难过。更令我难受的是,我瞧不起的那个人,他考得很好,这次成绩是班级第一。我暗暗下决心下次成绩一定要超过他。”

妈妈小时候的学习成绩不错,我天生不服输的性格原来是遗传她的基因。

“今天中午,我路过操场,班里淘气包韦天宝将一条死蛇摔在我的身上。我吓得当场就哭了,身子动也不敢动。旁边有很多人看热闹,对着我指指点点。没有人敢上前帮助我。他走上前,把死蛇拿开,找了一个空地,挖了一个小坑,将死蛇埋在里面。我很感激他。我回到教室,偷偷将三八线擦掉了。”

妈妈的胆子不大,和我一样也很怕蛇的。时钟敲打了十二下,夜深了,明天还要上班,我放下日记本,以后慢慢阅读吧。

我的工作是文秘,按部就班不出错就行。尽管我失去对工作的激情,但我要活下去,所以我还是挺努力的。

我供职的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国际化手机网络和单机游戏供应商、运营商之一,旨在通过“移动娱乐”,为广大手机用户创造一种全新的无线娱乐生活方式,让更多的人通过手机体会到更多的乐趣。

我从没有玩过游戏,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玩家喜欢这种虚拟世界的游戏,不惜花费自己的时间,金钱,精力。

公司最近人心惶惶,公司被OM公司全资收购。其结果是,老板易主,董事会将会改选。新的老板任命新的总裁,新的总裁会按自己的好恶选择下属。员工纷纷猜测,下一步是不是要裁员。有人说,挺好的,可以放长假了。有人却担心,自己到外面找不到好工作,譬如我。我是他们里面最担心的一个,我还有孩子要抚养,连喘气的时间也没有,哪有放长假的念头。我享受过长假,为此空虚过,懒散的我现在知道为了生存得拼命。

他们聚在一起,三三两两交流最新消息。我一向离人群远远。他们认为我清高。我自己知道不是清高,我多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只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很难自己凑着笑脸上去和他们聊天。

不管人们是何种心态,该来的事总要来,区别只是时间上有快慢之分。整个办公室被紧张气氛笼罩。一会说,他们在开会,一会说,会上已经宣布,罢免原来的总裁,另换了一位。有人惋惜,有人觉得大快人心,只有我,没心没肺,没有任何感觉。我来这公司的时间尚短,而且没有加入任何派系,再加上一直以来,我内心对人从不评判他是好是坏,因为我个人没有建立标准,无从评判。

夜深人静,我睡不着。拿出妈妈的日记看。

“自从他帮我解围后,我一下对他增加了好感,不再对他冷面相对。因为我没有料到他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这种人很难得。今后我要还他的人情。不过,期末成绩还是要超越他,这个目标我不会放弃。

……

期末考试,我没有如愿以偿超越他。不是我不努力,他也不是强大到不可战胜的,而是我生病了。我坚持考完试后,整个人虚脱了。他把我送回家。第一次,他到我家。简陋的房子,简陋的家具,我为此有些难为情。他说,贫穷不是不可战胜的。大人的希望就寄托在我们身上。原来他和我有一样的想法,有志气。”

看了两篇我就困了。这两天,事情不多,但劳神。第二天上班,发现很多人早到。我是送完宝宝上幼儿园就直接来上班,公司离家不远,所以我总是早到,顺便在公司解决早餐。我拿出豆浆油条,匆匆把早餐吃完,上班时间也到了。

我把垃圾扔到茶水间的垃圾桶,听见他们在茶水间里说,新总裁今天到任,等会要开会。

第 3 章

我这才知道原来今天有新情况。九点半,除了门口的接待,所有的员工来到大会议室,欢迎新任总裁。大家坐定,郑副总领着一位西装革履的人进来。来人身材高大,气质不凡。矮胖的郑副总站在他的身边,一下就被比了下去。郑副总介绍说,这是新来的张总,大家欢迎。这位新来的总裁一亮相就博得众人的好感。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我下面的话已经听不清楚了。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回避,转而又想,他和我有关系吗?没有啊。我没有犯下什么令人不齿的罪行,何苦要自己惩罚自己。我放下思想包袱。一个几近一无所有的人,拥有的东西已经不多,但有时还得放下更多。

我表面平静地听完他的就职演说。他一向口才甚好,那时他竞选学生会主席,就是靠他的口才得到支持率,其次是他的外表。单从外表看,他不像是从农村里来的,一表人才,风度翩翩。但他确实是出生在农村。他父亲是当时上山下乡扎根农村的知识青年典范,结果,把自己耽误了,也把孩子耽误了。所以,他的父亲一直对他的期望很大,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重返城市。他一直学习很刻苦,年年拿奖学金。他的学费都是靠自己挣的,没有拿家里一分钱。

学习成绩优异,相貌英俊不凡,性格外向活跃,这种人很讨女生喜欢。可他从没有谈恋爱,一心放在学业上。

我和他认识,源于一场校际篮球比赛。当时,他是我校篮球中锋,拼抢积极,我校领先邻校一大截分数,对方球员急了,使出浑身解数,依然不能改变局面。就在他跳起投篮之际,邻校的一名球员,想要拦住他投球,一把揪住他的运动衣,只听见“哗啦”一声,球衣被撕裂很大的一个口子。场面气氛一度相当紧张,他看看自己的球衣。那是一件洗了很多次,晒得有些发白的球衣,织物结构已经松散,所以不经拉。他沉声说,继续比赛。场上的比赛继续进行。我一向冷漠的心在刹那间有片刻的触动。他那被撕破的碎片随着他的运动飘动着,很刺眼。

比赛结束,等兴奋的人群散去,我绕到他面前对他说:“我帮你把衣服补好吧。”

我一直习惯把针线随身带。我没有妈妈,父亲是医生,很忙,有时,我的纽扣掉了,来不及缝上,我就少一件衣服穿,所以我很小就学会缝钮扣,慢慢地又学会缝补撕破的地方。

他愣了一下,我拿着针线在他面前晃晃,他大方地笑笑,就坐下来让我缝补。我将衣服翻到反面,从里面缝,破的地方看不出来。缝好后,线很坚韧,扯不断,我只好俯身将线咬断。他道了声谢谢。我说不客气,转身就走了。

我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源于长期以来对周遭人事的冷漠,那一刹那的感动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我依然在校园里独自徘徊,偶尔收到情书之类的东西,丝毫不去理会。大学里的天之骄子,三三两两地谈起恋爱,一场风花雪月,尽情享受人生中最无拘无束的日子。他们中有些是缘于真情,有些则是向现实妥协,或向孤独寂寞妥协,或向争强好胜妥协。我没有妥协,我是异类,我习惯做异类。

学校的广播里时常可以听到张绪的大名,不是最近参加机器人设计大赛拿了个一等奖就是他组织什么活动,属于曝光率极高的人物。

私下里,女生倾慕他的人很多,听说有人写情书给他,他看也没看就将情书直接还给人家,弄得女生很没面子。尽管如此,依然有不知其底细的学妹,前赴后继地发动攻势,最终的结局依旧以惨淡而告终。

同宿舍的范娟娟,现与计算机系的男生热恋,时常在宿舍里卿卿我我,打打闹闹。我向她提出严正抗议,叫他们到外面去,不要影响我看书。

圣诞节前的某一天,我莫名其妙地被范娟娟拖到一处地方。之前她说有事找我,然后也不说清什么事。我跟她出校门后,她就神秘兮兮地一路拽着我往东走。路上我问她什么事,她说是好事,说不定你会感激我。

我几次三番说,你不告诉我什么事,我就回去了。她死死地拽着我,一直把我带到一家小酒店。我们来到一间包房门前,门还没推开,里面传来说话声。

“等会娟子把那个女生带来,你好歹给我面子,就当是兄弟我求你啦。娟子给我说了很多次,要给她的好姐妹找一个男友。我思来想去,只有兄弟你没有女友,你们就凑合一下,相互有个照应也是好的。那个女孩子人长得不错,就是性格孤傲了些,和你一样。你们是半斤对八两,绝配啊。呵呵。”

“柳惠生,我说你今天这么好心请我吃饭,原来是鸿门宴啊,不安好心。我……”

我的眼睛能够杀人,估计范娟娟已经死了有几百次了。她怕他们说出什么让我难堪的话,急忙将门推开。

小屋里坐着两个男生,我都很熟悉。一个是范娟娟的男友,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张绪。

原来范娟娟这小妮子想给我们做媒啊。我和她说过我很想谈朋友吗?印象中没有啊。我和她说过我很崇拜张绪吗?也没有啊。我扪心自问,发现自己一点问题也没有,事情全坏在她的身上,害我现在丢人现眼。

里面的两人正聊得起劲,没想到门被推开,门口站着两女生。场面一度非常滑稽,四个人四种表情。

我一张嘴就说:“对不起,我有事马上要回去。”我转身就想走。

范娟娟依然将我的手拽得紧紧的,不放我走,还揭我的老底:“你有什么事,不就是回去看那几本闲书。与其在书中找风花雪月,还不如亲身体验更加有味道。”

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我真恨不得撕了她的嘴。

我面红耳赤,她的男友迅即将她拉到自己的身边,怕我有什么过激行为。

我不能受辱,这种拉郎配,我不需要。我转身就要走。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将我牵到桌旁,“你既然来了,就一起坐下吃个便饭。”我不能再倔强了,否则就显得小家子气。

我只知埋头吃东西,却食不知味,碗里的小菜刚吃完,又有新的小菜夹上来。于是,他夹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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