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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那些不能忘怀的老电视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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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玄妙,徘徘徊徊,真的那么容易就参与了别人的人生。在我的理解当中,大玉儿,多尔衮从来就是两条难有交集的平行线,帝王之家,叔嫂的名份根本不具有任何牵连血缘的意义,一父所生的亲兄弟都可以如此了,何况再往外多加的这一个其他。爱情从来都是牵连陌生男女最好的武器,但在这么聪明的一个男人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之间,真的只是这样吗?对于多尔衮,他人生第一大惨事,只怕并非失去皇位,更不是什么荒唐的被抢了心爱的女人,而是他最尊敬的父汗,和最深爱的母妃在他14岁的某一天忽然一起离开了他吧。从此以后,要说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除了亲弟多铎,不做第二人想。而英俊潇洒一如多尔衮,文承武德一如多尔衮,天下美女,无论身心,皆唾手可得,他又何必为了一个永远心意叵测的女人如此执着? 


            费解,于是有了传说。 

            潘迎紫的大玉儿很爱很爱多尔衮,可能她是第一女主角的缘故吧,从她的立场出发,不要说皇太极,连多尔衮也有点“劣根性”,但她依然比宁静那个角色可爱几分,后者若写实一些,不跟多尔衮谈情倒也能接受,可偏偏要一边嘴上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就像在上演政客和嫖客的戏码。令我深为齿冷。而在我看来,尔东升的诠释和后来口碑听说还算不错的马景涛压根儿无法相提并论,他的儒雅,深沉和谈笑定江山的气概,绝不是一个只会在琼瑶剧中大练狮吼功的男人所能比拟的。然而这部电视剧也有一个大大的败笔,即福临的生身之父问题。只觉人不能信口雌黄到这种地步。当然,后来的所有清宫戏说剧,我根本再也看不得。 


            大玉儿诚然是一个女强人,但似乎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清朝甫一入关时,天下就是多尔衮的。因此他在她的人生中,不是一个小配角,他至少一度,是她的主人。他死的早,但至少在死以前,把能还的一切都还给了顺治皇帝。当然,这也没有能够让他逃出死后的一劫。顺治的报复我能够理解,但是大玉儿在他死后的落井下石(或者是袖手旁观),令我很难再被任何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桥段所说服。幸好在看《一代皇后大玉儿》的时候,我还不清楚这段历史。因此,觉得那爱情真可贵,真美。 


            有了江山做背景,无论什么样子的恋曲都会突然荡气回肠了起来。非独此二人然。 



            归程。还有没有人在那里等待,与我回眸擦肩。还有没有一丝快乐,像梦的影子一样虚幻。《仙侣奇缘》归根结底是一个神话,只在纯粹的思绪中留存温暖。


   
            第九篇 莲花争霸 

            大二的时候,第一次看古龙的《流星蝴蝶剑》,读到10页左右,有个念头像只蚂蚱似的从记忆的仓库里面蹦了出来,落在纸上,停也不停,就向远处逃去。我手中被迫不及待翻飞了的书页中活了别的精灵,仙女棒一挥,孟星魂成了沈冲。 


            幸好之前不曾识得孟星魂,所以对沈冲不曾期待,于是得以领略李南星给我带来的,那么大的慰藉。也就是从他开始吧,才知道杀手不是刽子手,阳光下,有张清水般的脸,暗夜里,性感的像一缕轻烟。略显变态的爱着那踩着刀刃的舞蹈,欣赏他们穿越了生死的界限,独自游走在前世今生的边缘。 


            可惜我不喜欢小蝶。不管她姓南宫还是姓孙。这个女子除了略显空灵的美丽,找不出任何性格上的华彩。无论高翔,还是沈冲,都是希望通过一份真情来洗尽铅华,好让自己那在地狱中沉沦已久的灵魂插上救赎的羽翼。小蝶适逢其会,隔岸观景,就成了令他们解脱秋老大的一棵稻草。他们本没有想到小蝶身后跟着白玉川这么大一个麻烦,但只要和秋老大无关,和他们的过去无关,他们都会欣然狂奔过去的。只是希望改变些什么。 


            说起白玉川,很奇异的,这个下三滥至极点的变态“男人”,抑或“女人”,反而成了整部莲花争霸中人气最高的一位——至少在我所见过的评论当中,不吝溢美之词,风头盖了沈冲。也许是演员出类拔萃的身高和个性魅力沾了便宜吧,而那个“南宫蝶”又太过资质平庸,这使得人们彻底忽略了,遗忘了,曲解了白玉川强奸她的事实,只怕还有人觉得是小蝶沾了便宜呢。而对我来说,欣赏东方不败的双性美是后来的事,而且白玉川的阴险恐怖之处又远逊于原著中的律香川,所以对他(她)的感觉始终都是很大的一个负数。只觉他做男人比沈冲失败,做女人又敌不过秋老大,风二娘。 


            分清这对双胞胎姐妹,不管谁,都必须使出点力气。我也是脑汁缴尽后发现,那个整天跟南宫剑腻在一起的是风二娘,而爱极了沈冲的,才是秋老大。由于眼光的档次决定了本人的档次,所以红衣如血,风骚似足龙门客栈金镶玉的风二娘也不得不屈于秋老大之后,成了美则美矣,却无足轻重的风景。 


            有关秋老大,主题是沦落,跟随沈冲等,或者说带领沈冲等一起沦落。那是生存的冷酷现实写在人间的悲剧,你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出卖——不管是卖给天使还是卖给撒旦。如同溺了水的人,倘若是自己一个,尚存几丝渺茫的生机,但若和旁的人绑在了一起,你拉我,我拽你,盘根错节,谁得脱身?恩情已令彭郎老,何况真爱几万重。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从一条鲜活的生命到千疮百孔到干脆永远瞑目,面对这样的付出,真不知道,沈冲是幸还是不幸? 


            影版《流星蝴蝶剑》有一句歌词,“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白白平添几许惆怅。而听着莲花争霸那首《我走我路》,总会替沈冲扪心自问:人在江湖是否真能潇洒自如?你是否真的能够什么都不在乎?


     

            第十篇 塞外奇侠传 

            雪花飘,飘起了多少爱恋,雪花飞,飞起了多少情缘,莲花开在雪中间。 



            因主题不同,怀旧完结,再评《七剑下天山》。



            第十一篇 日月神剑 

            曾经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他变成一个恶俗的老头子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把对他的关照全部收回,并对他说上七个字,你退出娱乐圈吧。如果他非不愿意,我只能给他一个忠告——远离孙悟空,远离王晶。 


            人小的时候,总会莫明其妙的喜欢一些令自己后来质疑自己精神状况的人。有的还可以用年少懵懂去解释,有的则干脆“沉痛”的难以启齿甚至连回想一下都是折磨。那是一个包着糖衣的钉子,带着诱人的甜味,吞下去,等外面消化光了之后,就有你受的。与我而言,张卫健无疑是两颗最大的钉子之一。尚未走远的这几年里面,他用他夸张恶心的表演一次次给我下猛药,致使我非但没有对他生出视觉免疫力,反而患上严重的幻想症。总以为自己当年看《日月神剑》,爱的不是阿月,而是阿日郭晋安。 


            那诚然是不对的。就算我忘了阿月,我也不能忘了小蝶,那个既不是赵小蝶,也不是白小蝶,更不是南宫蝶的柳小蝶。对,那只小鸟,那本身就长得很像一只鸟儿的刘玉翠。这个后来演过阿紫,演过建宁,却依然令我记忆温馨的小女孩,连并人到中年却渐入佳境的郭晋安,一起向全人类证明,不正常的那个是张卫健啊。从一个万人迷的翩翩少年变成身形发福,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他用了不足10年。 


            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勉强搜刮出曾为阿月颠倒的原因。想来是因为他很倒霉——哥哥阿日出身正统,他自己偏偏是一个魔胎;兄弟两个都喜欢青青,但是青青选择的是阿日;好容易有了小蝶,当青青小蝶不能共存的时候,抓阄的结果是要牺牲小蝶……如果你可怜一个人,很难不疼惜,当你疼惜一个人,说不定就是爱这个人了。当然,日中则移,月满则亏,体现在阿日阿月身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的确是一个永远留存希望光辉的阿日,和一个几乎每次灾难都是灭顶的阿月。在阿月身上体现的堕落和救赎,挣扎与牺牲是他那一帆风顺,永远明亮有若初升朝日的哥哥不能比拟的。 


            记忆中的裘青青很动人,杨羚那一脑袋的小辫,两只一笑就弯得像要卷起来的眼睛总是能很轻易的就让人快乐起来。有点小脾气,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虽然比不得小蝶的温柔,听话,逆来顺受,可也是独一无二的裘青青。有一段极其刻骨铭心的情节,青青,小蝶二人的灵魂在彼此躯体之间几度换来换去后,最终集合在了青青一个人的肉身当中,然后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小蝶是非素不食,而青青却是一个坚定的肉食主义奉行者,于是一个人拒绝半桌子菜,配合的天衣无缝。阿日阿月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人端给了她一碗白饭。当然饿不是问题,无法负荷两条灵魂的青青的躯体渐渐枯萎,为了生存,为了让至少一个能够生存,阿日阿月竟然开了一把世上最残酷最沉痛的赌局。是空枪,还是子弹?只是一个机会,命运的转盘,停下来就是生和死的截然。 


            于是挥别了那只自在的鸟儿,不管多么不愿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就此希望挥别的是青青,只是我们想念的总是无法挽留的,我们哭泣的总是已经失去的,留下的无限遐想的空间,会令人夸张那些如果不是这样该有多好的美丽。其实,很久之后,我们知道,稍纵即逝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就像阿月张卫健,如果再不相见,又怎会有如今的厌弃和不堪?可见物有两面,塞翁失马,人,应该看开。 



            第十二篇 红尘无泪 

            梁凤仪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很多,其中《花帜》还借香港回归的东风登陆了央视的荧屏。但要说给我感动最深的,却是这部反响并不强烈的《红尘无泪》。所有看过原著的人,几乎都会被这个超乎人类正常神经负荷范围的故事给刺激的昏天黑地。虽然应晓薇也是美人,但是她却根本无法承载梁凤仪用了将近一页的篇幅细细勾描出的方子昭的神韵。那本不该是存在人世间的女人,无论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坚强还是她的遭遇。 


            这份天赋的美原本完完全全的属于丛树康。从方子昭8岁起,她的世界,天地万物加起来,终及不上丛树康的一笑。类似武侠小说的桥段。可是无法想像,他们身处文革时期的上海郊区,潦倒至衣难蔽体,三餐不济。爱情,再不是美仑美奂的空中花园,而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光秃沼泽,唯一作伴的是泥浆,用寒冷,饥饿,棍棒,火灾,疾病,屈辱等等混合和成的泥浆,把人紧紧包围,在那几乎要窒息而死的边缘,挣扎,挣扎,既死不了,也别想摆脱。 


            谈感情之前,要先想想怎么做一个人。方子昭的选择是背叛了母亲。她把母亲给她的生命义无反顾的完完整整的奉献给了丛树康。非但没有留下半点给母亲,甚至也没有留给她自己——有一口饭,她给丛树康吃;有一件衣裳,她给丛树康穿;丛树康偷东西被抓,她顶罪;丛树康被困在大火中,她冲进去把他拖出来……母亲绝望了,把16岁的子昭交给了丛树康,尽管她明知丛树康爱女儿远没有女儿爱他来的深。送女儿女婿偷渡香港之前,她给子昭留下一句话——一定要坚强,记住,红尘中,不应有泪。 


            丛树康为方子昭许下在香港盖一座“紫荆园”的诺言,却在偷渡时被鲨鱼划伤,方子昭拼死拖着他游过了海峡,上岸后终于昏厥,有时想想,如果她永远不醒来该多好?那她将永远不会知道她那么深爱的丈夫会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她就不会被人轮奸,不会被遣送回大陆,关进监狱,不会因为怀了孩子遭遇魔鬼式审判,不会不敢交待还有妈妈这个亲人,不会因此没钱买药逼得用铁丝自己人工流产……她说不能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不管父亲是丛树康还是那群强奸犯,都是个畜生。 


            毛骨悚然。虽然这还不是方子昭不幸的全部,但是我已经不想继续回忆下去了。我想说的是,有关丛树康对于自己人生的选择。或许正像子昭概括的那样:妈妈爱我,我爱丛树康,丛树康爱他自己。是的,丛树康爱他自己,世上又有谁不爱自己呢?当他先于方子昭在昏厥当中醒来,面对人贩子的狰狞罪恶的嘴脸,面对要么卖掉方子昭,两个都活,要么反抗,两个都死的抉择,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炼狱。他一定预想过卖了子昭之后,她的境遇,也预想过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自己该怎么活,前者或令他心碎,后者或令他发疯,可毕竟能都活着。如果选择了后者,还在昏睡中的方子昭将再也不会醒来。那就连反目成仇的相见也不可得了。 


            他没有抓住方子昭以死相挟,更没有对她施以强暴,你能说他害了子昭吗?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命,子昭的命,他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然而那之后呢?他沦丧一切天道人道,务求成功,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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