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中国商务调查报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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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一点。
打假案件最好能先到工商、技监部门备案;诉讼证据调查最好能有律师事务所的受案材料(从法律上讲这样更可靠,但在实践中似乎难以完全做到)。
在具体操作中,一般不应使用专门器材,但可以多运用一些人工技巧,从跟踪技术、人员配合本身提高跟踪、守候的成功率。同时也可减少被对方发现的可能———在守候与跟踪中,基本上可以说只要能不被对方察觉的手段,就是没有法律风险的手段。
另外,在守候与跟踪活动中,侦探(调查员)绝对不应携带任何可能暴露身份或企图的物品(名片、调查公司的通讯录、文件等)———这样即便是被对方发现,找人或报警对侦探(调查员)进行人身控制后也无法对其具体身份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就既确保委托人的情况不至于泄露,也使得对方不会对侦探(调查员)进行过于严厉的处理。
当侦探(调查员)被被调查对象察觉并控制后,侦探应尽量不卑不亢、机智灵活地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让对方摸不清底细。这样既能归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也不会给自己公司或委托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对知情人的询问与对犯罪嫌疑人、侵权行为人的讯问
①
对知情人的询问是侦探调查案件中最常使用的手段,开展这类活动在法律上的麻烦主要是侦探(调查员)一般说来没有要求对方回答自己问题的强制性权力;对犯罪嫌疑人、侵权行为人的讯问也是如此,而且由于对方一般都是违法者,要套出一些真实的东西往往更为困难。
因此,在此类调查行动前,首先应注意准备好有关立案的法律手续、要向被询问人出示的工作身份证明等材料。由于侦探在对案件证人与犯罪嫌疑人、侵权人的询问活动中,并不具备强制对方如实回答的身份与权力,所以此类问话的记录或录音一般应取得其同意或在其不知道自身言论有可能成为法庭证据的情况下取得。其中由于没有被询问人签字确认的记录没有法律效力,因此除一般愿意配合的案件知情人员外,其他的询问都应尽量通过录音来加以记录固定。
在与那些不可能如实陈述的人员的接触中,侦探以其能接受的身份与之接触十分重要。趁其不在意或无警惕性的情况下录下关键性言谈———这类录音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确证后往往可与其他证据一道证明案件的某项环节。
参照司法机关办案的一般常规,侦探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并需要记录(录音)其证词时,最好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一道进行,这样有助于加强收集到的证词的可信度。如果在此过程中,有有关案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律师或其他与案件无关但可信赖的人士参加,所收集到的证据的可信度就更高了。
四、使用伪装身份时的打入与贴靠
使用伪装身份时的打入与贴靠在侦探的调查手段中是较为特殊的一种,使用这种手段法律上最大的不利因素就是比较容易把侦探牵入到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不良行为中去。
因此在开展此类行动时首先要注意严格控制案件范围,除迫不得已时尽量不要使用这类敏感的调查方式。在一些标的额大、有相关执法部门参与或默许的案件中,使用这类手段前应注意办理好有关立案的法律手续,取得相关的法律文书、回执。在对方倒打一耙时可用来作为辩解的依据或用来解救被对方识破扣留的人员。
在具体隐蔽个人身份时,不要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这直接违反国家法规),而应多通过衣着、公司证明材料之类的东西掩护自己的身份。
五、特定背景资料收集
这类背景资料的收集一是对人,二是对公司(组织)。而这两类资料中最敏感的部分要么在相关个人或机构手中,要么则是有关公司的内部机密,所以收集这类资料,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侵犯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问题。
所以在收集这类资料时,一般还是应尽量通过公开渠道进行,通过对各种渠道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获得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情报;在一定要借助外力收集时,就应比较多地通过与相关公司、组织、专业人士在正常的业务、工作交往中进行套取。这样既不会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又能较高效地获得相关情况。当然对于那些对方行为已构罪,我方委托人已报案的情况,在司法机关的参与下,我方侦探也可以适当地采取一些特殊手段收集目标人员或公司的背景资料。
第九章 未雨绸缪——调查公司的国际化之路第一节 问题的提起
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是指企业为了寻求更大的市场、寻找更好的资源、降低成本或追逐更大的利润,突破国家界限,向国外发展经营业务,参与国际分工与交换,实现产品(服务)的国际化以及企业组织形态国际化的过程。在全球化的当代,谈论自身行业的国际化战略与资源的全球配置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时尚。不过,为了国际化而国际化肯定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在审视调查业的国际化发展时,首先需要考量的就是中国调查业目前究竟有无必要进行国际化,国际化的动力或者说能带来的好处究竟在哪里。
中国的市场容量大是来到中国的外国朋友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中国的调查业市场的规模也一直为不少境外人士所称羡,印裔新加坡籍人、国际调查员联盟前总裁Kalartree先生在2003年杭州会议期间就曾感叹:中国的商务调查市场实在是太大了!
但不知是因为“身在此山中”,还是国内调查公司的胃口太大,这些年我接触的多数公司很少有人认为自己接的单已经足够操作,相反大多都充满了急需寻米下锅的紧迫。为什么会这样?其实,这一点并不难理解。首先,目前在国内,调查市场潜力远远大于实际的容量。调查服务在一般商家和多数公众那里还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事物,在沿海地区以外的内地就更是如此,加上国内法律体制对此没有完全放开,想寻求此类服务但不知到哪里去寻找或因调查行业本身服务质量与信誉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需求阻塞对市场真实容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国内调查市场的同质化趋势目前已经比较明显。除中联、斯缔尔、万慧达等少数直接能从跨国集团赢得客户的领先公司外,国内多数本土公司的操作能力、客户对象基本都局限于较传统的低端业务之中,调查业市场容量总体很大,但多数都为外资在华公司和极少数国内领先公司所瓜分,而其他公司
的数量又多,进入的门槛也低,大家平均能分得的份额自然也就很有限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本土调查公司尽快提升自己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与业务层次,在国内高端业务上与国外调查公司驻华机构竞争,夺回部分市场恐怕是摆脱目前国内调查市场“滞胀”最明显的出路。
但是不是本土调查公司只要把国内市场做好,就能够给自身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了呢?这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
第一,国内调查业的市场竞争目前已经非常激烈,而且一旦国家有关部门在未来几年给这个行业解禁,进入这个行业的公司更将成倍增长。而且,目前国内不同层级间调查公司的水平虽说差别很大,但同质化的危险已经在困扰一些即便是在国内占有领先位置的公司———以打假为例,操作方式、客户拓展就那么多路数,大家都已有所了解,只不过可以运用的资源与之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已。可以预见,目前的领先公司如果在业务领域跃升、装备技术含量上没有大的突破的话,随着国内其他公司的逐步成熟,市场边际效益的递减,其领先地位必然越来越受到挑战。而国际化对于目前国内多数调查公司而言,还是近期一道较难跨越的门槛,因此,抓住时机,稳妥高效地实现国际化进程是国内一些领先公司保持竞争优势,拉开与国内多数调查公司市场层级的有效途径。
第二,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一部分本来在国内可以操作的调查业务就会比较多地转移到国外,中国调查公司如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只会丧失更多的市场份额。而且调查业是一种相对特殊的服务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要有效地维护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正当权益、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中国调查业如果能有效地增强其国际化操作的能力,毫无疑问将更容易获得中国跨国公司的承认。
第三,全球化的大趋势,赢家通吃的刚性竞争格局使得这种竞争从长期而言势不可免。对全球化的认识,国内一直以来有一种见解认为全球化会更多地带来民主、带来对个体价值的尊重,从而导致双赢。我无意对这种观点提出具体学理的置疑,只想指出已为近年来不少重大历史事件所证明的一点:全球化会带来民主、带来尊重个体价值,导致双赢等等有其道理,但其本身也是一柄双刃剑,对于特定地区、特定文化,全球化一面将其飞速拉入现代社会,但另一方面也迅速地使其传统价值、既有体系崩溃,在旧的迅速被摧毁,而新的迟迟不能建立起来的时候,对于这些被打乱既有秩序的地区或个体,全球化不啻是在制造另一种形态上的专制与极权统治!在经济领域这一点体现得更明显,当发展中国家的国门被打开后,弱小的本国民族企业在强大的西方跨国集团以其先进的技术、营销模式、雄厚的资金所昭显的摧枯拉朽的压迫态势面前,基本是很难有还手之力的。这一点对于中国调查业也是如此,在国内目前对国外调查业尚设限较多的情况下,国内市场格局已出现这样严峻的态势。如果未来几年国内进一步解禁,国外调查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在这种市场总额相对有限,一方技术力量、市场经验与资金、规模、实力与另一方基本不成比例的情况下,赢家通吃恐怕是完全可以预期的了。虽说由于调查业的特殊性,国内有关方面不可能对国外公司在准入上完全开放,但只要这种基本格局一经奠定,我们要翻身就非常困难了。难道即使在我们自己的国内市场,我们也只能甘当外资调查公司的下手,连自己本国大企业的高端调查服务市场都占领不了,而只能接受外资调查公司手中的残羹冷炙吗?
第四,中国调查业的国际化发展是更好地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并培养业界全球化视野的需要。中国调查业目前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确实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调查业从远景上需要与国外调查公司开展竞争是没有疑问的,但在近期、在现阶段国内这个行业还处在一个早期成长阶段,目前最需要的是学习而不是竞争———主要应该把国外的先进操作模式、专业技术引进进来,掌握后再与之展开竞争。况且,外资调查公司在华目前主要从事的是高端业务,与中国调查业的主体尚不存在直接竞争的关系。
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亦有其局限之处。首先,一个行业的战略运筹与布局是必须谋及长远的,现实的状况是它应该考虑的一个基点,但并不能等于它关注的全部———“存在即合理”故然是至理名言,但“存在的,现实的也应当尽力趋向于合理”这下半句话与前半句结合起来才是黑格尔这句格言的完整含义。其次,学习分很多种,有一味地临摹照搬,也有根据自身情况的合理汲取。不管是哪种学习,学习者自身有一个主体精神,都是使这种学习有针对性、产生实效所必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竞争者对对手的学习就是最好的学习,最客观务实的学习,在这种学习的关系中,不但会孜孜不倦地关注对手的每一处不足与弱点,更会公允细致地了解对手的优点与经验,以期自身在未来碰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改进,并在奠定行业基础时便未雨绸缪以求获得未来竞争优势。而且就目前的行业状况而言,我们虽说讲竞争,但毕竟还是重视合作的,目前的这种竞争还远远未到全方位的零和游戏阶段,双方都还有合作的空间与余地,需要的只是我们在心理上、思维观念上确实要有一种自强求胜意识,有一种真正从全球整体背景来看待这个行业与我们自身的大视野,这样才能真正在国际化的合作与交往中学习到有用的东西,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进一步地发展培养一批真正具有全球战略视野与大气魄的领军企业与领军人物。最后,就外资调查公司在华目前主要从事的是高端业务与国内多数公司之间在近期还很难发生直接竞争而言,这里有一个国内不同层级的公司实际情况不同的问题。的确,本土不少调查公司目前还在为生存而挣扎,有的连行业的一些基本概念还没弄清楚,但国内也有了一些已初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与部分国际化的领先企业,对于它们而言,制定一个系统的国际化战略,适时加入这种国际化的大运作已是势在必行了。
因此总的说来,大胆地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并在这种竞争与交往中以一种竞争对手的角度审视外资调查公司与我们自身,去发掘双方的优长与弱点,既是我们国内本土调查公司放眼未来,真正进入国际化舞台所应当打下的基础,也是我们在当前国内市场上与外资公司有效竞争必须具备的气魄与眼界。
第九章 未雨绸缪——调查公司的国际化之路第六节结语
写到这里,本书已经到达尾声。为了给读者一个最终的印象,我愿意对我们这个新兴的行业从总体的前景上再说几句。
我们的行业是一个全新的行业,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行业,尽管它一直以来更多地在跌跌撞撞中艰难地摸索着前进,尽管它至今还面临着困难重重的合法化问题,但它毕竟已经走过了整整十年所谓最困难的起步期,艰难而又不平常地、充满争议而又吸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