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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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开始不对了呢?我在他绝望而疯狂的吻里迷乱地想着,想我们曾经的岁月,想我们
过往的幸福,想我们执手一世的誓言,却终于还是没有答案。这个我生命中惟一的男
人,他最后的狂热与他曾经给过我的最初一样,让我泪如雨下。
他还是放开了我,放开了我们的婚姻,放开了坚守十三年的爱情童话。他会娶那
个女孩,然后爱她,宠护她,我知道。这世界不是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绝对。每个
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寻找最贴切的方式与道路。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最终只能自己担
当。怨不得谁。
我低头看着在我怀里沉沉睡去的蓝蓝,微凉的秋风里隐约有莫名的花香拂面而
来,且轻且淡。我紧紧地抱紧了她,蓝蓝,让我们,相濡以沫。
十二月,房子装修得大致妥善了。下午,约好了书易等他下班后一起看看有没有
什么需要修改或者增加的。
两个人站在门口,我迟缓地在包里找钥匙,掏半天,回头对书易笑了笑。
“你还记得从前,我老是忘记带钥匙,然后就一直赖在你们那里直到我妈或者我
弟回家吗?呵,蹭了你们不少顿饭哦。”
“是啊,不过我们这群光棍也没少逼你下厨,你做的海蛎煎还真好吃,自从你结
婚后我就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了。”
“没关系,等你结婚了,你老婆自然会做给你吃的。”我顺口说道。
我看见,书易的眼神一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两个人晦涩的内心。
沉默间,对面的门开了,一个瘦削的男人低头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反手关上
门,只一个背影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我的钥匙终于找到了。
一扇门开了一扇门又关了,这样的命定,真让人绝望。
他始终没有问我离婚的原因,就如同我始终没有问他结婚的细节,我们试图像从
前一样随兴地调侃聊天,却发现距离已经把话题彻底改变。我明白,其实两个人最想
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欲望,然而思念太久,所有的渴求反而苍白失色了。
那段逝去的彼此分离的岁月原来并不是徒劳无用的,它教会了我们面不改色的承受痛
苦和欢乐,教会了我们用行云流水的淡然去克制蠢蠢欲动的冲动。是对是错都无从得
知,结局不在你我手里,而过程只在时光深处流浪。
下楼的时候,发现灯都坏了。楼梯很黑,而我一向不善走暗路。
书易于黑暗中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我的,一级一级地牵着我走。我看不见他,
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那么亲近那么真实。他的掌心温暖干燥,我能感觉到那上面
细细的纹路和微弱的温度。那一瞬间有莫名的虚弱弥漫全身,他稳妥的牵引是一种短
暂的幸福,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我想起我曾经如此渴望的一幕,只是静静地陪在他
身边,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可以让人安心的让人平静的让人停泊的,然而,即使是如此
靠近,我们之间依然隔着那么残酷的现实,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
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我们坚持着不说那个字,是不是就能立于
不败之地?我不懂!黑暗中,我注视着走在我前头牵引我的那个并不伟岸的身影,抑
制不住自己任性的眼泪,停下脚步,把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良人良夜,今夕何夕啊!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搂着我颤栗的肩,无言地抚摸着我长而凌乱的发丝。他的怀
抱温暖而荒寂,有淡淡的干净的气息,像一片雨后的山林,包容着一切远行而至的孤
独的足履。那一刻里,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话,今生恐怕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一些
人,今生怕是再也不能够企盼了。纯粹的爱恋很美,但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更多的真
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
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
能说自己幸福的人,
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澈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
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
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
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
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
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徙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
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
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
: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
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
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音乐CD,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
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
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
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
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
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半周年第5节 曲终人散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
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着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
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
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晰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
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
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
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
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
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
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
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
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
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
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像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
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
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
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
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
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
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倍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
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
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
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
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
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2。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些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
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
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
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
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掐媚了起来。
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
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
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
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
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
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
抱着枕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