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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1442-红楼十二层-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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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雪芹的书若只是此一涵义,那就太俗气了,也就谈不上什么“伟大”了,雪芹的“女儿观”与精神境界也就降低到一个不值得重视与赞叹的可怜地步了。    
    请你重温一下80年前鲁迅先生的话:    
    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又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    
    细玩这段极关要紧的论析,知其本由“钗黛争婚”、钗“胜”黛亡、续书补“撼”而引起的,那就是说“有人”以为钗、袭之为人阴险坏极——所以先生进而指出:因此又变本加厉,遂谓雪芹“微词曲笔”,书中“无一好人”了!    
    这就是书中人物钗、袭的冤案——也是芹书的又一层蒙垢积深的大冤案。其根本关键全在高鹗伪续的篡改与歪曲雪芹的伟大思想与崇高的文化层次、精神世界。    
    既如此,那么雪芹笔下的凤姐,也被高鹗诬为“一党”坏人,她在前八十回中显得敢作敢为,只因贪小图利,做了些错事;又因贾琏的不给她留有地步,另立“新奶奶”,以致逼害了尤二姐。但书到后文,她所得的“罪名”却是大大超过了她的过错而判为大恶不赦,尽犯“七出”之条的重案罪囚——所以实质上也是一个屈枉的难以为人尽明而普遭仇视的冤者。    
    如凤姐这例可明,则其余诸女儿,如秦可卿、林黛玉乃至小红、茜雪、四儿之辈,无一不是身遭不白之冤而为人歧视恶待,横被骂名的屈枉者。只要细玩书文,不难尽领其旨。    
    以此而参悟雪芹的作书起因,层次虽多,而一腔不平之气,感叹人生,悲悯万物,欲代他们一抒其不平的冤愤,实为重要的一大方面。


第二部分第三层 《红楼》女儿

    《红楼梦》雪芹真书版本,以一百零八回大书,写了一百零八名女儿,故名之曰“脂粉英雄”——此乃有意地与《水浒传》的一百零八名“绿林好汉”构成工致的对仗,可谓并驾齐驱,是中国小说史上一大奇迹。    
    雪芹以此为历来女儿吐气申冤,寓意至为深刻。    
    诗曰:    
    一百八名平半分,英雄好汉对成文。    
    绿林红粉真奇话,吐气申冤史未闻。    
    “脂粉英雄”    
    “脂粉英雄”这四个字是一部《红楼》的主题,也是雪芹写作的精神见识、襟怀叹恨。讲《红楼梦》,先要从这视角和感受层次来启沃仁心,激扬情义。    
    “脂粉英雄”,是为了与“绿林好汉”作对子。本来可作更“工稳”的对子是“红粉佳人”,雪芹嫌它用得太俗了,而且也词不副意,易生误解,故尔加以小小变换,遂觉气味气象、文采文情,迥然不同,一洗凡俗。    
    这是一个绝大的语言创造。    
    说“语言”,指的是“文学语言”,并非“日用”或“文件”,可以到处采用。并且,这不只是词句的事,是一种见识、感受的“宣言”——若在西方,恐怕早就有人说成是“主义”了。    
    雪芹又自谦,说这些“异样女子”不过是“小才微善”,并不“动天动地”。    
    有些人一见“英雄”二字就想起武侠小说。拿刀动斧,催马上阵,勇冠三军……是英雄。别的——尤其女人,哪儿来的英雄——连“性别”都辨不清了,可笑可笑!    
    这是俗见,自己不懂,反笑别人。    
    英者,植物的精华发越:雄者,动物之才力超群。合起来,是比喻出类拔萃的非凡人物。    
    若说“性别”,那“巾帼英雄”一语早就常用了。女词家李清照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她怎么也“雄”了呢?    
    在雪芹笔下,女儿各有其英雄之处。    
    然而,为何又突出“脂粉”二字?妙就妙在这里。    
    雪芹之意:水才是女儿之“质”,但“质”亦待“文”而更显其美;故孔圣早即示人以“文质彬彬”之大理了!很多人至今还弄不清这层关系。    
    所以,“脂粉”者,是女儿们助“质”的“文”——所谓“文饰”者是矣。    
    女儿质美,然又必待“粉光脂艳”方见其美,文质相得,两者益彰。    
    故女儿一起床,第一件事是梳妆。平儿哭后,必须立刻“理妆”,否则不能见人。而平儿此时方知怡红院中的脂粉皆是特制,果然考究异常。而“粉光脂艳”,则是姥姥一见凤姐的重要印象——深识其美不可及!    
    园中女儿都要买脂粉,由管事的外购来的皆是劣品,不能用,白浪费钱;必须打发自己的人去买,方才可用。    
    你看,脂粉之于女儿,功用大矣。    
    是故,读《红楼》须明“脂粉英雄”之丰富涵义、重大怀思。    
    书中谁当居“脂粉英雄榜”?太多了:凤姐、探春、湘云、平儿、鸳鸯、尤三姐、晴雯、绣桔、小红,应居首列。她们的才情识见、勇毅坚刚,令人礼敬。    
    从这儿“走进”红楼,便悟只此方是书的主题,书的本旨,书的命脉,书的灵魂。    
    这些“脂粉英雄”却隶属于“薄命司”!    
    《红楼梦》伟大悲剧在此——绝不是什么钗、黛争婚“掉包计”。    
    讲《红楼》人物论,探佚这些人物的后文结局,研究作者如何表现她们的高超笔法,都必须把握这个中心,方有衡量标准。    
    《红楼梦》的妇女观,与《金瓶梅》的妇女观,一个是天上星河,一个是厕中秽水。    
    《红楼梦》原书的精神世界,与伪续后四十回的精神世界,一个是云里鹓 ,一个是草间腐鼠。其差异距离之大,已无法构成什么“比较”——因为纯属“两个世界”。    
    诗曰:    
    堪怜腐鼠成滋味,同挥脂粉英雄泪。    
    梦窗也是多情种,七宝楼台谁拆碎。    
    湘云是“脂粉英雄”    
    第五回“幻境”中湘云曲文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独“舒序本”“英豪”作“英雄”。我从“英雄”。    
    人或有疑:为何不从众而独取这个,哪如“英豪”通顺?岂不违众?    
    我说:不然。请听我的道理。    
    湘云后来收了葵官,给她男装作小童之状貌,又与她取名叫“韦大英”。    
    这是何意?盖明喻“惟大英雄为本色”一语,自己喜爱英雄气概。所以是“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若“英豪”,转为泛泛了。    
    或疑:女子怎么会用上“英雄”二字?太罕闻了。    
    我说:君不见秦可卿向凤姐托梦,说的就是:“婶子,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此正雪芹的独创,极是重要。怎么反倒疑它“不通”?    
    还有一个参照:脂砚透露,佚文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个回目。此是“名词”变用为“形容词”之例。    
    大凡雪芹第一用自创的字法句法,就有人不许他独创自铸伟词,定要乱改,把伟词拉向一般化的庸言常语。悲夫!    
    若问:何以见得湘云英雄?    
    例证不少。    
    如,独她敢批评林黛玉,直言不讳。    
    如,薛宝琴刚一来,就告诫她:太太屋里少去——那里人都是要害咱们的。是直指赵姨娘一伙。    
    如,她听邢岫烟寄顿在迎春房里,受委屈,有难言之苦,以致天冷了,反要典当衣服换钱应付婆子丫头们——立即气愤不过,站起身,要去质问迎春。宝钗立即喝住劝止。以致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    
    这不是英雄本色是什么?又何疑之有?    
    我劝那些总以为自己高明、雪芹的“语文水平”还不如他的人们:还是虚心一点,多向雪芹学习学习,别忙着充当修改《石头记》的“先生”“老师”。    
    雪芹时常有意运化成语,偏要改动其中一二字;有时是力避俗套陈言,出一点新意——均为腐儒下士之辈“不接受”,提笔就改,改“回”那个千篇一律的腐俗处,还自鸣得意,以为自己建了功勋。    
    “甲戌本”上的孙桐生的大笔浓墨,就是这么一回事。不明真相者,警惕上大当!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1)

    研究者、评论家常常以曹雪芹与英国的“剧圣”莎士比亚(Shakespeare)相比并举。如此,则雪芹可称为“稗圣”(稗指说的别名“稗官”“稗史”)。但莎翁一生写出了三十七八个剧本,他的众多角色人物是分散在将近40处的;而我们的伟大作家曹雪芹的几百口男女老少、尊卑贵贱等,却是集中在一部书里,而且是有机地“集中”“聚会”,而非互不相干。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文学史上惟一创例,无与伦比!这么多大小人物,生活在一处,生死休戚,息息相关,是一个大整体,而不是依次上场,戏完了没他的事,退入幕后,又换一个“登场者”的那种零碎凑缀的章法。此为一大奇迹,一大绝作。    
    诗曰:    
    著书全为女儿心,亦有高年妪可钦。    
    浊物也须一言及,无违大旨义堪寻。    
    风流人物在英才    
    一提起《红楼梦》与中华文化这个大题目,便有如剥春蚕千头万绪须缫,如寄音书千言万语难尽之感。在此文中,我只想就其一端,粗明鄙意,我要从东坡名作《念奴娇》说起。    
    东坡这首词的头一句是什么?他道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可知东坡心中意中关切追慕的,不是其它,乃是华夏从古以来为人传颂的风流人物。谁当得起这样四个字的一种称号呢?东坡写得清楚,那便是三国周郎,凡我中华之人,谁个不晓,公瑾英年将略,顾曲名家,真可谓风流绝代,才艺超群。这样的人才,这种的风流人物,似乎以前未闻(至少未显),比如先秦诸子,两汉名流,大智鸿儒,高风亮节,全是另一种风范。到得三国之时,这才由周郎树立起了头一个仪型。东坡乃许以“风流”二字。但是,仍有一桩遗憾,就是周郎不曾留下翰藻文词,人家都知道他是位高级的将才和艺术家,却不能承认他是文学作家。真是风流未足。且再看同时代又出现了何等人物?    
    三国之中,东吴、西蜀,人才济济,各有千秋,但一色是帝王将相之资,却少见诗人情种之质。惟独地处河南的魏,却产生了那种与帝王将相全不相同的人物——即我所说的“诗人情种”型的人物。魏武曹瞒,雄才大略,且置另论,出名的三曹父子中,以曹植子建特为佼佼。以我管窥蠡测之人观史,窃以为自从有了曹子建,我们的文化史,实实打开了崭新的一章,论人论文,皆与以前不侔。这真是里程之碑,纪元之表。大书特书,犹恐不足以表出他的身份地位,价值意义,作用影响!    
    那么,对这一崭新类型的风流人物,是否又有崭新的词语来表白他呢?完全有的。有四个字,在《红楼梦》里雪芹也曾用过的,最为恰切,最为高明……    
    哪四个字?——哪四个字?    
    你且打开《红楼梦》,翻到第十八回,看众姊妹奉元妃之命题咏新园时,那李纨题的匾额是什么?她道是:    
    文采风流    
    这还不算,她的诗又说:    
    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    
    我说,凡属学人,要识得,这“风流文采”四字,方是曹子建这种类型的文曲巨星人物的题品和写照,方是中华文化史上的一条最为璀璨夺目的脉络与光辉。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公元1764年2月1日),雪芹病逝,好友敦诚,作诗痛挽,其句云: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    
    他时瘦马西州路,衰草寒烟对落曛。    
    那第五句“邺下才人”是指谁而言呢?正是以曹子建来比拟雪芹。    
    我们中华文化史,论人论文,特别讲究这个“才”字,这是文化学术界要注意探讨的一个巨大的课题,如今只说“才”的代表人物,端推曹子建。这一点,是自古同然,从无争议的。因为从南朝的大天才诗人起,便许他独占了“八斗才”之美誉。我们第一流惊才绝艳的诗人李义山说“宓妃留枕魏王才”,这也是独以“才”字评于子建。以后,“潘安般貌,子建般才”成了小说戏本里的“标准语言”。这只要不拿“陈言套语”的眼光去看待,就会深体其间的重要涵义了。曹子建在邺都(今河北临漳地),于西园与诸诗人聚会,其时有应⑿鞄帧⒘蹊濉⑷瞵r、王粲等,号称邺中七子——即是敦诚所说“邺下才人”之义。这实际上乃是后世吟盟诗社的先河。子建作《洛神赋》,应鳌墩楦场罚前押捍摹袄嗍椤笔狡绦鹦缘拇蟾潮湮闱槭缘亩谈常逖允难房倭艘惶踔匾薇鹊姆⒄沟缆贰V谢氖罚渌狄浴妒贰冻恰肺迹鞘翟诙加敕缌魑牟梢宦酚斜稹?梢运担茏咏ǖ取拔髟安抛印保攀侵谢返脑赐贰⒄觥U馓趼觯莨崃耸曛茫辉卸希叵抵遥钥杉樱    �
    敦诚挽吊雪芹,用了“邺下才人”一词,他虽然是以同姓同宗相为比拟之旨,但无意中却道着了我们文化史上的这一条脉络:若论文采风流这个类型的天才文学人物,正以子建为先驱,而以雪芹为集大成,为立顶峰,为标结穴!    
    《红楼梦》有多方面的意义和内涵,但它的文采风流的这一文化特征,识者道者极少。讲中华民族的文化,而不能认识这一重要特征及其脉络源流,便不免令人欲兴宝山空入——至少也是买椟还珠之叹了。    
    我们文化史上,论文论人论事,都讲才、学、识、德,兼者为难,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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