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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钱钟书--爱智者的逍遥-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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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懊栊词址ā钡暮侠硇裕挥型苯溆肷竺酪馕渡跖ǖ摹吧衩鼐椤绷灯鹄矗�34),则未免有些煞风景,就好比我们在解读“大漠孤烟直”这一诗句时,不去品味其意象之美,而仅仅满足于以大漠无风、故孤烟易直这一地理事实说明其描写的真实性。    
    另需指出的是,钱钟书在阐发“中国诗文”中的超感官描写手法时,还援引了“西洋诗文”中不少以运用“通感”手法为特征的例句作为参照。如荷马的诗句:“像知了坐在森林中一棵树上,倾泻下百合花也似的声音。”(Like unto cicalas that in a forest sit upon a tree and pour forth their lily…like voice),约翰•;唐恩的诗句:“一阵响亮的香味迎着你父亲的鼻子叫唤”(A loud perfume……cryed/even at thy father’s nose),以及帕斯科里的名句:“碧空里一簇星星啧啧喳喳像小鸡儿似的走动”,诸如此类。(35)    
    总而言之,通过会通中西的阐发研究和平行对照,钱钟书将中国“古代批评家和修辞学家”尚未深入“理解或认识”的以打通感官界限为特征的“描写手法”,作了明确的界定、全面的说明和精要的论证,从而使“通感”观念“大畅于世”;而钱钟书的“通感”论亦因此在中国文艺研究领域获得了“开宗立教”的地位。(36)    
    2)中国“神韵派”诗论烛照下的西方诗学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介绍钱钟书对现代法国诗学论著《诗醇》及《祈祷与诗》的评析以表明,钱著中的“阐发研究”既有援西证中的一面,又有援我证西的一面。    
    客观地说,《诗醇》及作为其续编的《祈祷与诗》,并非西方诗学名著,但这两部著作对于我们理解神秘主义思想与西方浪漫主义、象征主义文艺流派的内在关系,以及西方浪漫主义、象征主义文艺流派诗论的核心观点,均有很大帮助。这两部著作系由法国神甫白瑞蒙所著。前者刊于一九二五年,根据钱钟书的评价,该书“发挥瓦勒利(通译瓦雷里)之绪言,贵文外有独绝之旨,诗中蕴难传之妙,由声音以求空际之韵,甘回之味。举凡情景意理,昔人所藉以谋篇托兴者,概付唐捐,而一言以蔽曰:‘诗成文,当如乐和声,言之不必有物’。……五十年来,法国诗流若魏尔伦、马拉美以及瓦勒里辈谈艺术主张,得此为一总结。”(37)据称,该书出版后,“一时耳目为之一新”。(38)一年后,该书续编《祈祷与诗》出版,它“重申不落理路之旨,自柏拉图、亚理士多德以来之古典主义,皆遭排斥。以为即一言半语,偶中肯綮,均由暗合,非出真知;须至浪漫主义(39)大行,而诗之底蕴,始渐明于世”。(40)那么,“浪漫主义”者或“象征派”又是如何看待“诗之底蕴”的呢?白氏援引克洛岱尔的话说,“诗者、神之事,非心之事,故落笔神来之际,有我在而无我执,皮毛落尽,洞见真实,与学道者寂而有感、感而遂通之境界无以异。”(41)可见,在西方“浪漫主义”或“象征主义”者眼中,诗歌是与宗教相通的。与此相应,中国的“神韵派”诗论偏好“以禅喻诗”,亦视诗艺与宗教为一脉。这就为西方“浪漫主义”或“象征主义”与中国“神韵派”之间的对话,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而钱钟书正是有见于此,才极具卓识地借助“严仪卿以来的神韵派之议论”阐发白氏的“浪漫主义”或“象征派”诗论,诚可谓开风气之先。    
    白氏将“祈祷”与“诗”相提并论,实与“神韵派”之沟通“禅”、“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白氏以为,“诗中之音韵腔调,发而中节,足使诵者心气平和,思虑屏息”,故“诵诗”者的“心境”恰“与祈祷相通”。(42)他又总结克洛岱尔等“浪漫主义”、“象征派”诗人的观点说,“诗不涉理,本于神而非本于心也”,钱钟书指出,这正相当于《沧浪诗话》所谓:“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43)白氏又以为:“教诲、叙记、刻划,使人动魄伤心,皆太著言说,言之太有物。是辩才,不是真诗。”钱钟书指出,这又相当于《沧浪诗话》所谓:“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终非古诗。”及王渔洋《居易录》论《唐贤三昧集》所引“语中无语,名为活句”和“才涉唇吻,便落意思。并是死句,故非活路。”等语。(44)    
    无疑,钱钟书之以严羽的《沧浪诗话》与白瑞蒙的《诗醇》及《祈祷与诗》中的观点相参证,即是对白氏诗论所涵盖的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思想的一种“阐发”;与此同时,他在概括白氏诗论的核心观念实即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的核心观念时所谓“贵文外有独绝之旨,诗中蕴难传之妙,由声音以求空际之韵,甘回之味”,以及所谓“重申不落理路之旨”,显然均是以中国“神韵派”的术语传译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的理念,这实际上也是对白氏诗论所涵盖的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思想的另一种形式的“阐发”,这种阐发形式相当隐蔽,并带有“归化”外来理论的意味,它更能体现阐释者对外来理论的主观理解和内在把握,也更便于本国人对外来理论的接受和认同。    
    笔者注意到,有关论者在谈到钱钟书以“沧浪之说诗”与西方“浪漫主义”或“象征派”相参证这一问题时,往往倾向于突出钱钟书借助外来理论重估《沧浪诗话》之价值、进而一改清冯班以降对严羽“诗禅”说之偏见这一方面(45),而忽略了钱钟书借助《沧浪诗话》“阐发”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这一方面。其实,后者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前者。而受论述框架所限,笔者在此仅仅从研究模式也即方法论的层面对后者作了初步解析,从而肯定了其开风气之先的意义、揭示了其“归化”外来理论的功效,但却未能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神韵派”诗论与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的关联性作出全面总结,笔者以为,这是比较诗学领域内一个有待深入挖掘的重要课题。


第四章 “如带风骚道未亡”:钱钟书的古典文学研究第20节 “博证”之法与中西互证(1)

    互证”等命题,其中的“中西”二字,作为二元对立的概念,仅指中国与欧美(耶稣之“西”或“泰西”之“西”)。此外,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学术论著中广采“二西之书”,除了需要突破语言这道难关,还须超越传统学术中的夷/夏之辨、儒/释之争,因此,这是看似平常却意义不凡、貌似简单却难度不小的学术举措。    
    翻阅《谈艺录》,以英、法、德语为主的西文引文固然俯拾皆是,出自传统文献的引文,也同样繁若星辰。据统计,该书援引的中外文学资料多达“1千多种”,其中征引历代各家诗话达“130种”,中国诗话史上的代表作“无一遗漏”(48)。这种博征中西的作法,是钱钟书一贯的治学风格。大到五卷本的《管锥编》,小到单篇论文如《诗可以怨》,都体现了这种风格。据统计,《管锥编》征引了“四千多位”作者的“上万种”著作,其中涉及的西方作家和学者在“千人以上”,西方著作约“1800种”(49)。而在《诗可以怨》这篇被称为“《管锥编》缩影”的不足万言的论文中,引文约有60则之多,涉及中外人名约60个,书名和篇名约40种,其中颇有一些为人们所“不熟悉”的书目或“不屑一顾”的小人物(50)。    
    具体来看,钱钟书的目收中西,广求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某一观点的论证,或是对某一现象的说明。    
    例如,《谈艺录》第四则为了论证“以文为诗”乃文章“革故鼎新”之道这一观点,首先征引了唐司空图《诗赋》、南宋刘辰翁《赵仲仁诗序》、金赵闲闲《与李孟英书》及清末黄公度《人境庐诗草•;自序》等文中的论述,又以“西方文学中,此例甚繁”一语为引子,罗列了华茨华斯、T。S。艾略特、雨果、希来格尔(今通译施莱格尔)、许克洛夫斯基(今通译什克洛夫斯基)以及不甚知名的John Bailey等人的看法。    
    又如,《谈艺录》第三一则为了说明以“圆”论艺这一现象,于“泰西”之书中,引用了蒂克、李浮侬、哥德、缪赛(今通译缪塞)、丁尼生及斯密史等人的诗作或文评,并以“求之汉藉……此类语意数见”为引子,历举了从晋谢眺到清曾国藩等约19人分别见诸诗歌、传记、家书、序言、墓志铭及专论等各类文体中的诗文评语。此外,钱钟书又通过“补订”的形式,于“西书”中,增引了雪莱、柯尔律治等人的作品,于“汉籍”中,则以“珠、弹久成吾国评诗文惯例,复益数例”为引子,又摘引了包括梁刘勰《文心雕龙》、宋梅圣俞《宛陵集》和近人况颐周《蕙风词话》在内的8部著作中的约14个例证。    
    再如,《管锥编•;毛诗正义》第二十六则为了论证“文词有虚而非伪,诚而非实”这一观点,称引所及,于中国历代学人,则有孟子、王充、刘勰、杨慎、汪中、章学诚、刘师培诸人,于西方古今学者,则有亚里斯多德。锡德尼、勃鲁诺、维果(今通译维科)及瑞恰慈等人。此外,为了与杨慎以还“数有虚实之辨”这一对应于“文词有虚而非伪”的论点相印证,钱钟书又在脚注中引了从古罗马诗句到“近世西语”等六个实例,以为“邻壁余明”。    
    再看《管锥编•;全上古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一八八则。在这一则里,钱钟书为了揭示“景色以无玩赏者而滋生寂寞之怨嗟”这一“意境”,引用了中国文学史上从王勃到蒋春霖等约25人的31首诗词(含一篇序文及汤显祖《牡丹亭》第十出中的名句:“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其中有两首诗出自《太平广记》卷三二六中的一则传奇故事。又于“西方赋咏”中,引了原文分别为英、法、德文的六个片断,并在正文的脚注中,补充了三则。    
    又如,《管锥编•;太平广记》第一四四则为了说明李贺“漆炬迎新人,幽旷萤扰扰”、“鬼灯如漆点松花”等诗句“非言漆烛之灿明,乃言鬼火之昏昧,微弱如萤,沉黯如墨”,而“漆炬”、“如漆”等语则“非谓烧漆取明,乃谓只如漆之黑而发光”,分别援引了沈德潜《国朝别裁集》卷二五徐兰《磷火》:“别有火光黑比漆,埋伏山坳语啾唧”、王嘉《拾遗记》卷四“此珠色黑如漆”、粱元帝《金楼子•;箴戒》“黑光遍天”、邓汉仪《诗观》所录“平沙落日光如漆”等语作为对照,又列举了西人如高乃依写星光曰“幽明”、密尔敦(通译弥尔顿)写余烬“作光仿效昏黯”复言“地狱中火无光辉,仅吐黑焰”、雨果诗文言“黑太阳放射夜色”、波德莱亚(通译波德莱尔)诗以“黑太阳”喻黑肤美人等例,既“资比勘”,又足见中西诗人之“会心不远”。    
    笔者以为,以上诸例应当可以具体地说明钱著中的中西互证或中西比较,往往是以“博证”为特征的。换句话说,“博征中西”乃钱著的基本风格之一。而明眼人不难看出,钱钟书的“博征中西”,不但体现出了对中/西界限的超越,还内含着对古/今、 雅/俗及文体界限的突破。从以上四例来看,钱钟书的征引范围,远至亚里斯多德、孟子,近至T•;S•;艾略特、况颐周,“雅”有诗文,“俗”有小说、戏曲,所涉文体,由诗歌而至墓志铭,几乎无所不包。笔者以为,征引中西例证之广、之多,固然是“博征中西”之“博”的体现,而征引范围之不受国界、时代、雅俗、文体等种种藩篱的限制,又何尝不是“博征中西”之“博”的另一种体现,并且是更深一层的体现。钱钟书曾讥嘲刘师培“知博征之多多益善,而不解旁通之头头是道”(51),这是针对刘氏在论证“古籍多虚数”这一命题时,囿于“量沙擢发、海滴山斤”,而未能如汪中、章学诚之论数,一则兼及文学修辞中的“曲”与“形容” ,一则通“古今语、雅俗语之邮”,也就是说,刘氏征引之例证固然繁多,但征引之范围,却未能超越“古/今”、“雅/俗”及文体等限制,因此,刘氏固堪当“博征”之名,却未有“旁通”之识。而从钱钟书自身“博征中西”的风格来看,可谓于“博征”之“多多益善”中,兼有“旁通”之“头头是道”。此外,我们看到,钱钟书一再言及“广大教化”,显然,“博征”而兼“旁通”,才是“广大教化”之博大境界的真正体现。    
    不过,钱钟书动辄旁征博引的风格,也引来不少质疑。有人以为这是“炫博”、“掉书袋”(52),甚至有所谓“知名人士”对钱钟书的这种作法表示“愤慨”,认为这是“卖弄学问拿书卷子来吓唬人”(53)。笔者以为,对“博征”或“博证”之法的得与失,应在学理层面作客观分析,感情用事地扣以“炫博”或“卖弄学问”的帽子,实属诛心之论,且无补于学术方法论的建设性思考。事实上,钱钟书对其中西比较研究中的“博证”之法,有着明确的理论自觉。譬如,钱钟书曾指出,他所追求的学术境界是:“网罗理董,俾求全征献”(54),也就是说,在阐明某个问题时,力求将有关证据“一网打尽”。这一“俾求全征献”的学术目标与其具体操作中的“博证”之法若合符节,因此,完全可以移作后者的注脚。    
    进而言之,“博证”之法又可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言必有征;一是证必多例。郑朝宗先生在介绍《管锥编》、《诗可以怨》等钱著时说,“例证多于议论”是钱钟书方法论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他接着描述说,钱钟书“不喜欢抽象空洞的文艺理论著作,认为那里面装的‘好多是陈言加空话’,因此他谈艺衡文总是从具体的例子出发,经过仔细的分析和比较,得出结论,……。”(55) 所谓“从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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