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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涩男人-第15部分

小说: 涩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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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秀发怎能穿过我的钢铁    
      “你的秀发怎能穿过我的钢铁”,这样一行拙劣的粉笔字,歪歪扭扭地刻在亚运村一处工地的墙壁上,生生拽住我的脚步。远处,粗大的钢筋骨架搭建起来的大厦空无一人,估计工人们春节放假还没有回来,但我很容易能够想象出,在一个寒风肆虐的傍晚或者午夜,一个衣衫单薄而整洁的青年民工在墙上顺手写下这行字时的情景。钢铁,秀发,由这两个词语为主题构建的一个和飘泊、寒冷、爱情、梦想有关的故事,就这样在城市某个角落里悄然地发生、流逝,讲述着青春的坚强和悲凉。    
      在城市人远远躲避迎面而来满身泥灰的民工的时候,绝对没人会想到,在他们中间,可能就隐藏着一位诗人。他来自乡村,可能是因为接受教育程度不高,也可能是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辍学做工,他没能幸运地与同龄人一起,共享菁菁校园白衣飘飘的风花雪月生活,而是用坚韧的外表收拢好一颗脆弱的心,把生命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一个与他无关的陌生城市,奉献给了冰冷的钢铁、无情的水泥以及无处不在的噪音。他和其他年长的民工一样蓬头垢面,手捧一碗米饭或冷面站立在路沿边,用粗劣的饭食来喂养男人的豪气,用粗野的笑话来掩饰面孔最后那抹稚嫩,没有人了解,那颗属于少年的纯净的心在暗夜中四处漂浮的苦楚,那双在都市霓虹映照的下眼睛是那么地迷惘。    
      愈是苦难的生活愈是需要爱情的安慰。在每一个贫寒少年的心里,爱情是世界上最贵重的金属,只可远远地观望,但一刻也不愿意远离。他们也奢望玫瑰和烛光的爱情,但现实却注定他的爱情只有粗茶淡饭,他不敢表白,害怕失去,不愿放弃,因为爱情是他唯一的希望——一个过早品尝失败滋味的男人对爱情的依赖程度难以想象。于是,他幻想的天空只有女孩满天飘舞的秀发柔顺地滑过,在他开动塔吊、搬运石块、捆扎钢筋的时候,远方的秀发如清凉馨香的五月,让他扎满创可帖的双手充满力量,让他年轻的心还存有征服的狂野,这狂野足以让他藐视这城市最高处的灯光。    
      可是,你的秀发怎能穿过我的钢铁。痛苦能让每个年轻的人成为诗人,于是他在那堵墙壁上或者是奋力或者是无奈或者是忧伤地写下了这样一行字,失去爱情,让每一个处在工地这个冰冷场所的少年明白:代表精神的秀发和代表物质的钢铁碰撞在一起,失败的永远是后者。被海飞丝、飘柔等高档洗发水滋养出来的秀发怎能共锈痕累累焊花四溅的钢铁齐飞共雾?两种命运在朝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拔脚飞奔,理想化的爱情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笑话。    
      多年前,年轻人的精神偶像罗大佑曾写下“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这个看上去颇似病句的歌词曾经被无数人传唱,有人唱出了悲观和失落,有人品出了浪漫与真情,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黑发”成为人们形容纯真爱情的代名词之一。亲爱的姑娘,我的手可以穿过你的秀发,可是你的秀发为什么不能穿过我的钢铁,这个世界有很多的风景,为什么你的秀发不能飞舞在我的钢铁丛林……还是回到现实中间吧,在结束此文的时候,我有了一个决定,在某一天再次经过那处工地墙壁时,我会把那句话修改成“你的秀发一定能够穿过我的钢铁”,这不是恶作剧,而是我对爱情最后残存的一点梦想。    
    


偶尔脆弱像个孩子似的神情(2)

      地铁摇晃    
      不经常坐地铁前,始终对地铁有一种神秘感,觉得这么一串庞大的交通工具,在地下老鼠似地窜来窜去,甚是吓人。几个月前,因为工作原因,每天上下班要有两个多小时流窜于地铁内,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下车该往那个出口走了,方对地铁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    
      港台时髦人士管地铁叫“地下铁”,不晓得是强调必须在地下行走的列车才能叫地铁,还是别有用意。抒情男人几米有一本著名的绘图书名字就叫《地下铁》,前不久还被改变成了电影,不管是以图画还是以影像的形式出现,“地下铁”都比“地铁”两个字柔软、诗意多了。可能是受文艺作品的影响,我发现最近地铁里谈情说爱、认为制造浪漫邂逅的情景增多了不少,报章上选择到地铁自杀的人也增加了不少。爱情和死亡,难道这就是地铁冥冥当中注定的宿命?    
      曾经的青春玉女徐静蕾在出演《开往春天的地铁》时,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曾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地铁可是个最容易发生爱情的地方”,按照这种说法,我每天走过路过,起码一天也得见证几桩惊天动地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每天只顾埋头看报的原因,错过了。明天不看报了,睁大眼睛等爱情去,说不定哪天也能光顾我一下哩。琼瑶阿姨有一部言情小说叫《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个书名用来形容地铁里行走的人群非常合适,拥挤的车厢时而拥挤得像鱼丁罐头,到了站又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爱情难道就是在比肩而立的那几分钟内产生的?    
      周四的时候地铁入站口都有免费的《D一周》杂志赠送,据这个杂志说,北京地铁日均客运量150万人次,上班族约50万,其中18—40岁人群约35万人,又据这个杂志说,这35万人大多为白领,我暗自对号入座了一下,迅速低头看了看,黑色的毛衣没领子,于是便将自己排除在外了。我常揣想,地铁里这么多人,他们从哪里来,到哪一站下,出了地铁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会是什么样子。就像几米书里画的那样,在地铁时虽然拥挤,但大家仿佛都是一个表情,严肃、沉默、若有所思,虽然有列车行走的巨大声响,但在地铁里,这还是一个静谧的世界……人们常将工厂、校园、长途客车形容为一个小社会,那么地铁该是一个聚散最快的小社会了,同处在一个车厢的时候,大家呼吸着一样的空气,如同在黑暗中生长的蛹群,而一旦见到阳光,他们有的就成了蝴蝶,有的就成了飞蛾……    
      地铁内的空间和这个城市一样庞大,很难遇见一个你认识的人,前些天晚上我曾经意外地遇见多年前的一位同事,还好,他还记得我长的样子,叫出了我的名字,列车靠站,我们站起身飞快地聊了起来,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在他跨出门的时候叮嘱他有时间打电话。然后,地铁就呼啸而去。他会给我打电话吗。地铁有的时候也赶时间,开的飞快,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在慢慢地晃悠,尤其是刚开通的八通线,慢得像蜗牛爬,进出站的时候还摇晃的厉害,我每天晚上薄暮时乘着它回家,常被晃悠得昏昏欲睡。不巧对面坐了位漂亮美眉的话,还怪不好意思的。    
      热爱一盆植物    
      离开办公室十多天回来,阳台上那盆植物已经焉了。想起那天下雨从街头把这盆植物买来捧到楼上的时候,植物细密的叶子上沾满了冬日冰凉的雨水,但这并没能阻止她的舞蹈,如濯水的女子,站立我的掌心。那个下午因此在我记忆里异常清新,当时似乎还有一个可笑的念头在心里恍惚了一下:要好好对她,起码,要像对待一位心仪的女子那样,倾心地照顾她。    
      我并不知道这盆植物的名字。所以现在只能回忆起她的样子。她的腰肢很细,是那种让人很担忧的细,具体地说,粗不过是牙签,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一个懒散的人,如果喜欢植物,就应该养仙人掌,仙人掌是沙漠里最常见的植物,所以就算几个月不浇水也没什么关系——但我的确第一眼就爱上了那棵不知名的植物,她就躲在卖花人木板车上的一个角落,楚楚可怜……她的叶片也是令人我见犹怜,样子像是银杏叶片,但比银杏叶片要轻薄得多,乃至呼吸出的空气都能让她微微颤抖……    
      我把这盆植物放在右手边,那里通常放的是杂乱的报纸和杂志,凌乱如散场的狂欢派对,实在不适合小家碧玉栖身。左手边又是音箱、电话、水杯、软盘之类的物件,在踌躇半天之后,我还是把她放在了电脑显示屏顶端——还好,她似乎很满意高高站立在我的目光之上,像一个卑微的女子因为爱情而变得高傲起来那样,时不时与我默默相视一笑,然后我继续埋头下来敲打键盘,沉浸在文字里,忘了她的存在。而她似乎并不在意。    
      办公室是新装修过的,洁白的墙壁和地板,一排排书柜和文件筐,只有她是办公室里唯一的绿意。来客人谈事情,前台的女孩把会议桌收拾干净就会到我这来,为她淋上水,暂时借放过去,一桌子人抽烟喷云吐雾,她从未流露出反感的样子,偶尔窗台那边吹过一缕风,还会轻扭几下腰身,在这帮不懂情调的糙哥中间她不但毫不羞赧,反而落落大方,仿佛看不见我的心痛。    
      据说热爱植物的男人希望拥有单纯朴素的情感,喜欢享受简单安逸的生活。我对此抱有共鸣。我不喜欢繁花,那些热闹的花朵尽管姹紫嫣红、争奇斗艳,顶多也只是吸引我看一眼而已。我一度以为,上帝创世的时候世界上原是一片绿色的,只是后来人心嬗变才有了名目繁多的花朵。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欲望和罪恶。唯有单调的植物才能隐密地昭示生命真正的涵义,那就是自然、纯净、不张扬、绵延流长……    
      我喜欢的那盆植物没有过完冬天就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我在春天来临的时刻写下这篇怀念的文字,我想起电影里那个纵使身处枪林弹雨之中仍然不忘手中植物的那个杀手,当花盆落地破碎,植物的根须接触到暴烈的阳光,杀手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拥有一盆看上去渺小又脆弱的植物,事实上她已经在我心里生长出葱茏的树荫,让我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对植物而言是对环境的态度,对人而言其实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我不能说热爱一盆植物就等于热爱生活。但如果你连一盆植物也不喜欢的话,也许你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内心究竟需要些什么。    
    


第一人称已昏男人,非礼勿视(1)

      第五辑:第一人称    
      已昏男人,非礼勿视    
      现在的女孩可“坏”了。那天早上我刚上车,脚就被一个女孩踩住了,怕唐突佳人,我小心地往外抽,哪知道越发被她踩的结实。车里挤归挤,但你也不能“站”我脚上啊,想到这,我用我的山东口音说:“姑娘,您踩着俺的脚(jue)了。”这女孩才不情愿地挪开,并没忘了赠送我俩大白眼,好象我赚了便宜还卖乖似的。    
      说实在的,我还真不是爱赚便宜的那种人。虽然在公交和MM距离只有0。01公分的机会大大地有,但我还是将“男女授受不亲”这句古训当作一把悬头剑,时时在口中默念。这样说好象我“坐怀不乱”,显得多清高似地,其实不然,要是没有一丁点的旖念,呵呵——那我还配做一个男人么?不过,对漂亮MM我是一贯持保护态度的,双膊撑得倍儿直,被人在心里夸“君子”总比被骂“流氓”好哇!    
      于是和MM尤其是漂亮MM保持距离成为我每日必温习的功课之一。但现在的MM大多热情奔放,特殊时刻你若不肯借个肩膀供依靠一下的话,没准会落个没有绅士风度的奚落。一个在论坛混熟的MM,有一天不知从哪知道了我的QQ,加我为好友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许动!”第二句是:“双脚分开,双手高高举起。”第三句是:“眼睛闭上,不许睁开,先让我啵200下再说。”这MM开起玩笑来无遮拦,后来整得我一看见她上线就赶紧“潜水”。呵呵,可不敢和她假戏真做啊。    
      我在QQ里的个人说明是“已昏(婚)男人,非礼勿视。”我可是严重提醒过要和我保持距离了啊,你若是再跟我胡搅蛮缠——说实在的,我也没什么办法。后果自负啊!    
      标准男人,不是女人    
      很长时间没仔细琢磨过自己的名字了。前几天,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发了电子邮件问我,你到底是男是女啊。心中十分悲痛,当即拉出来键盘回信:我是男人!拜托千万别以名取义把我当作女人了。    
      静下心来,在WORD文档里敲下了“韩浩月”这三个年年用、月月用、日日用的字,正着看、反着看、叉花着反复看了好几遍,越念越觉着陌生,越觉得可气,这是我么?这真地是我么?这的的确确是象女人的名字啊!我象卸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了好几十分钟。    
      名字是家中长辈给取的,意思是盼着我争口气,有朝一日能“皓月当空”,可惜咱不争气,白糟蹋了那么多年粮食,打小就不爱上学,老在班里垫底,现在眼瞅着奔三十的人了,还整天晃荡着不务正业,有着这么一个名字,惭愧,惭愧啊。    
      十多年前我偶尔写首小诗在报上发表,结果招惹了一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一封又一封地写情书,哭着喊着非说我就是他心目中的缪斯,那时我的胃还没有现在坚强,那些情书害得我好几次险些吐了一地,挣扎着回信声明:我是男的。那哥们不信,直到我实在坚持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验明正身,他才悻悻地说,谁让你用这么个狐媚的名字来着。    
      新认识的朋友见面,互相通报姓名,对方的第一反应就是夸赞咱的名字,好!响亮!诗意!就是有点……我也就自觉地接上这个茬:“有点像女人是吧……”对方就“嘿嘿”地笑。郁闷啊,为了洗刷清白证明自己的男儿身,我往往急白赤脸地解释:我是男人,标准的男人!喝酒、抽烟、搓麻、喜欢漂亮MM……凡男人有的恶习咱一样都不缺,你要不信……    
      除了外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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