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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部分

深渊之主-第261部分

小说: 深渊之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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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一点没什么好隐瞒的,如果不是已经来过,怎会只奔目的地?但每一次位面交错对这里来说都意味着很多年,我们没料到罗萨尔混血人会搞到如此强力的圣印锁。本来我们的队伍中应该是有轩辕明月,甚至慕容飞雪的,可这两位都受卡尼德人的感召,自己开公司去了。好在你出现了。”
  “这么说西安那边铁三角近期一直没有大动作,也没有找我们上一当清算聚魔针的账,就是因为这儿,顺便留一线好日后相见的情面了?”
  褒姒道:“上层的想法谁知道呢?不过如果这次得手的你,公司倒也知道找谁算账。”
  “找六阶算账?”
  “六阶真的很厉害吗?”褒姒反问。
  罗凌想起了铁三角的天罚系统,那东西如果无倍,六阶确实可以秒杀。而且他知道,公司联合应该并不止这么一项秘密武器,光明月知道的,就有三个不逊于天罚系统的极密研究。
  公司联合毕竟是个庞然大物,而且发展早,经营多年,罗凌自讨在尖端他或许能算上后来居上,但论拓宽,他便是拍马也追不上公司联合,雄厚沉实的基础是公司联合的优势,这优势不仅仅体现在战力、财力等方面,还体现在他们有更多的可供出头的机会。就像眼前这样的探索,这是他赶上的,他没赶上的呢?
  罗凌甚至曾想过,如果把公司联合逼急了,全面而无任何原则的倒向恶魔,会不会借助恶魔的技术和资源,批量生产五阶、甚至点燃神火,黑暗神祗也是神,然后依靠信仰之力迅速上位,这就是数量堆砌质变,生生砸出批畜牲级的战力来。
  “妈的,怎么算自己都还是幼生期。要不来这种地方发展几年,用‘洞中方一日,世间已千年’的反式来欺负一下公司?”
  当然,这只是个发泄式的想法,地球那种未成型的位面体系都混不下去,来这里,还不得被踩的死死的,随便哪个发展了三五千年的神祗级人物,派出其豢养的打手群,就足以将罗凌的势力彻底熄灭。
  罗凌看了看那边的王铎等人,“你们中间怕是有一个五阶,或是掌握着某种可以让人短时间内拥有五阶实力的药物或技法吧?”
  “你会因此而不去吗?”褒姒再次反问。
  不会!这次轮到罗凌用褒姒之前说过的话了,去,才有机会。而这机会是不可以拒绝的。圣光之种绝对算的上是那团让圣徒们飞蛾般扑上的火焰。罗凌装B一定要装全套,他现在就是圣徒,圣徒的根本原则得遵守,不管是为了掩饰真情、还是为了这个分身的实力考虑,都需要如此。
  “再给我一根甘草糖!”等于承认自己最终还是入了套的罗凌没好气的说。
  “不多了!”褒姒紧捏着袋子,状似心疼。
  罗凌恼道:“你们之前都来过的,别说没有任何准备。还在乎几根甘草糖?”
  “在乎不在乎的,我说了算。因为糖是我的。”褒姒虽是这样说,却还是给了罗凌一根。然后转身向她的同伴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哼,气我,等着瞧吧,这只是哥准备不足,让你们占个先手,账很快会清算回来的。”罗凌心中暗忖。他对此是有绝对信心的,不为别的,只为掌握着那块‘圣晶’,而且,这次行动也绝非一日两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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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青月之后,最后一颗亮起的月是银月,这是效果最接近地球的月亮的月,可惜它是在是太小了,光芒洒在地面只是一片朦朦的白,甚至无法同原野间荧光小草照样的那地光相比。
  罗凌看了看表,基本确认,这个世界的一个昼夜差不多等同于地球的两日,真个是漫长的日与夜。银月亮起大约2个小时,罗萨尔混血人的空骑来了三个五人编队,在附近区域反复搜索了多半个小时,然后才悻悻的离去了。
  罗凌从隐蔽处钻出来,对在附近开石穴做临时住所的褒姒道:“你们真的只是伤了罗萨尔混血人国王的手臂?”
  “真的,但有毒,氰化钾。产自地球,无药可解。相信那国王现在已经‘割皮’了。”
  “还放血呢,是嗝屁。”
  “哦,你说粗话。圣徒说粗话。”
  “大惊小怪!我还Shit+Fuck呢!我又不是教廷的神职人员。”罗凌道:“你们杀了它们的国王,还怎么去它们的国度混?”
  “我们是扮作尼萨尔混血人干的。”说着褒姒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金属甲胄的性感女郎,皮肤涅白,黑眼圈、猩红的嘴唇,犬齿尖长,耳朵也有些尖,到没有精灵那么夸张。“怎么样,变装体系可是我设计的。”
  “尼萨尔混血人是吸血鬼?”
  “对啊!罗萨尔混血人是狼人。”
  “靠,都他妈来了外星球了,怎么还离不开这俗套的段子。这罗萨尔和尼萨尔都是混了谁的血?”
  “尼萨尔是纳斯雷兹姆和人类的混血后代,罗萨尔是厄拉希斯姆和人类的混血后代。”
  罗凌耸耸眉,这两个恶魔种族,一个是恶魔世界的无赖,一个是恶魔世界的恶棍,一个若是贼,另一个就是强盗。两族从很久远时就是死敌,起因嘛,说好听点是看不惯对方的行事风格,说难听点就是狗咬狗。恶魔们互砍的理由有时候或许就是一起喝酒时因为酒杯的拿法不同这么可笑的理由。不过相互砍个几万年,就不可笑了,而成了世代积累的血仇。而有意思的,这并不影响它们同时为更强大的恶魔效力,当然,暗中使绊子捅刀子那是必须的,不然还叫恶魔么?
  “那万一罗萨尔人顺着氰化钾的路子查到地球呢?”说实话问这个问题时,罗凌自己都觉得恶心。但有时候装一下是必须的,否则就成了本色演出了,容易被褒姒识破身份。
  “坚持为父报仇,几千年如一日的事,只会发生在圣徒身上,我敢肯定,派出空骑和狼骑追凶,这已经是为已死国王献上的最后体面,而且下达这样命令的不是任何一位王子或公主,它们正在为了那张王位大打出手呢。”褒姒笑吟吟道:“别说是罗萨尔混血人,就算厄拉希斯姆,想要查也得差个几千年,然后它们会发现地球当时确实有纳斯雷兹姆。/另一方面,尼萨尔混血人知道这个消息后,会第一时间跳出来说是它们干的。而且我们去尼萨尔混血人的王国的话,只要能证明,就会受到最高级别的款待,这就像地球的大航海时代,A国的通缉海盗,回到B国,则是国家英雄。”
  “麦尔菲斯的骨骸是怎么回事?”
  “确实有,报酬也是真的。但那重要么?”褒姒笑。
  是的,一点都不重要,而且如果那些四阶被这个世界的生物们抓了,再怎么严刑拷打,割肉炙魂,也只能得到麦尔菲斯骸骨的情报,那些狩魔人就是高价诱饵,但这诱饵当的并不算太冤枉,最起码拿着骨头回去,不会被坑。有钱能使磨推鬼,这就是金钱的魔法。这让罗凌忽然想到了早年的PC游戏《仙剑奇侠传》中的究极大招——金钱一掷,如果是用金山游侠之类的改过钱,那扔出去是连最终BOSS都可以轰杀的,当时玩只是觉得搞笑,现在想想,寓意深远啊!
  “帅罗,要不要交易光幕营帐,顶级品,体积小,静音,有滤气系统,话说这个世界的气味真的是差了些。”褒姒抱着膝蹲在一块岩石上,曲线异常诱人。作为一个魅魔,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会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出来。跟这种人在一起,年轻人天天都得为自己的小锤子太精神而烦恼。
  “不要。”罗凌拒绝了褒姒的好意。选了个背风的石台坐下,继续鼓捣他的魔岩。
  褒姒凑到一边,搬块石头坐下。罗凌看她,她便嫣然一笑。
  最低等的魔岩,罗凌先提炼出来液态的魔精,然后是充分的混同,使其不再有清晰的各色光斑,而是一团明亮、白色的液体,再然后就是凝晶,非常的苛刻,大约每巴掌大的一团,只能凝出比鹌鹑蛋还要小些的一块,凝晶剩下的物质,就像是油渣般酥散,但同样有光泽,罗凌将之放在一边,然后重复同样的工作。直到将中等的魔岩也全部用掉,才凑够了所需。这些凝晶,重新融化,并再次提炼,提炼出来的是篮球那么大、发着光的玻璃般的物质。
  将提炼所剩再搁到一边,第三次聚炼,这是个相对漫长的过程,褒姒就见空中飘浮的透明玻璃球中有一点点的象钻石般闪光的物质出现,并向核心聚集,最终,聚集出一颗拳头大小的晶莹刺球,这刺球的每一根次都象是最无暇的宝石,反射着璀璨的光芒,美的让人窒息,而诞生这刺球的玻璃状物,此刻已经不在发光。
  褒姒看着从玻璃状物中冉冉升起而被罗凌拿在手中的刺球。赞叹道:“真美,它是什么?”
  远处,神秘人望过来的目光在那一瞬,已经不再平淡清冷,但很快便恢复了。
  罗凌当然不会告诉褒姒,这就是另一颗黄金核心。“魔能转换装置。”罗凌说着拿出一个水杯般的柱形容器,将黄金核心小心的放进去,当顶盖封死,嗤!顶部的气阀喷出一股器,黄金核心便浮在了容器中央,开始缓缓转动,电弧在其外围偶尔产生,慢慢的,水般的能量液在容器中诞生,直到顶满,顶封和底座的光圈亮起蓝色的光芒,看起来确实像一个能源部件。
  紧接着,罗凌又拿出高级魔岩,并从中又制造了一颗黄金核心。随后开始对那些失去光亮的玻璃体下手,玻璃体都被他制成一根根两只粗细、指半长、两端尖锐的棱体水晶形状。褒姒能看出,这是某种东西的部件,但她看不出要怎么用。
  最后处理的是那些光渣,处理这些东西的时候,罗凌加入了大量的圣光作为粘剂,然后熬成糖稀般的东西,倒入专门铲平并刻出凹槽的石板模具中,每制成一组,光芒一闪,连同那石板,就会成为一款电路主板一般的东西,当然,精细程度并不能比。
  反复如此,一张张的图板诞生,褒姒发现,图板的构造全部是相同的,说明这是一种相同的部件。
  一共道出63张图板,将图板收起,罗凌选了一块大岩,拿出却邪和真刚,数剑下去,将大岩的顶面削成平滑无比的一个面。虽然知道罗凌是五阶,褒姒等人还是忍不住暗暗吸气,罗凌的剑术不华丽、不巧妙、但横扫、竖劈这些简单的招式都是经过千锤百炼而来,挥舞起来,有种莫可匹敌的气势,再看那大岩的效果,就是用专门的加工仪器,怕也不过如此,切面平整光滑如同镜面,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并不是一剑切出来的,而是数剑削出来的,其精准堪称专业切割仪器级别,如果罗凌说他拿那两把色泽绚丽的大剑可以在珍珠上雕花,众人是百分百相信的。
  “没想到你还是顶级的制器大师。我刚才在沟里看到了三头妖刃魔和四只犰兽的残骸。”
  罗凌不理会没话找话的褒姒,收起大剑,开始在大岩平滑的顶面上刻制魔法阵,刻成之后,以自身的圣力能量为引,为魔法阵充能,然后魔法阵开始运转。这是一个聚能阵,有简易的六大元素穴,对罗凌来说,有着加工厂一般的作用。不过一时半会儿还不能用。
  完成这一切,罗凌找个能够遮身的地方,将衣服全部脱掉,用圣光清洁术将自己清理干净,然后换上作战服。对作战服,罗凌一直很有爱,吸汗、干爽、舒适,弹性好、还有相当棒的缓冲实体攻击的作用,他一直当超级内衣穿。
  然后就是新制成的甲胄‘水角’了,甲胄结合处在骨质的白色半透明软甲与角质的硬甲的结合处,无需着甲器。穿戴好以后,圣光印激发,如同蒸汽机走气一般,白色的光芒从各个专用孔道泄出,皮肤、作战服、甲胄内膜,三者便形成一个紧密相连的粘合层,这是一种甲胄的高级应用技术‘毛皮化’,如此一来,甲胄对于穿甲人来说就像是皮毛对于动物一样了,那是血脉相连,这是能量脉络相连。
  “哇!好帅!好帅!”褒姒象个小女孩般的拍手鼓掌。反倒把罗凌弄的有些不好意思。
  已经建好窝的王铎他们也凑过来看,不得不承认,罗凌这套甲胄绝对是大师级的,而且深得原始风格甲胄的精髓,设计简洁明快、线条流畅舒展、色泽自然绚丽、野性而霸气,粗犷中又不乏优雅精致的细节,还透着有圣光一系那种神圣气息,就像是独角圣兽给人的感觉。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相比起来,朱丽花的着装简直就是丑陋臃肿、核辐射过深的代名词。
  喀嚓!喀嚓!罗凌将却邪和真刚拿出来挂在后背,挂架很特别,不是那种交叉,而是并列而下,一阵光芒闪烁,兼并如同皮绳般软了下来,从后肩向前耷下,有专用的口,伸进去一扣,喀嗒,锁死了。而后面,两柄剑也柔软舒展,就像是天牛的两片翼,或者说象是古时骑兵的那种中央分叉的披风,顺贴着垂下,极有趣,又显华美。
  “哇!好棒!好棒!韧化妖刃物质,这样用真是帅呆了!”褒姒欢叫,眼睛亮晶晶的,象个看到糖果的小女孩。
  “他是我儿子!”朱丽花幽怨的看着罗凌,嘟囔着说。
  忙碌了大半夜,罗凌也有些困倦了,靠着岩石眯一会儿,同时恢复一下失去的圣力,有‘水角’的帮助,这个过程可以更迅捷一些。
  王铎他们也都去休息了,褒姒却是不肯离去,缠着罗凌道:“我也想要这样的甲胄、武器,我还有其他粮食种子,鸡蛋、鱼苗、羔羊、牛犊也有哦。”
  罗凌心说:“你倒是不吃亏!”不过在这个世界,褒姒说的这些东西确实比一套甲胄武器值钱。
  “可以,不过材料要你自己收集。”罗凌最终还是同意了。鱼苗、羔羊、牛犊,这些禽畜罗凌还是通过搜刮广安和重庆的公司基地才有了一些,上一当公司都没有,他嘴巴早就淡出鸟来了。
  褒姒欢天喜地的跑出去连夜收集材料去了,这让罗凌对雌性动物的爱美心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看来……可以考虑做几套原始风格的甲胄送给明月她们当礼物。”罗凌思考着出趟远门机会不多,不带点啥的显得心里没装着对方,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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