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战史-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战穑阈胀酰型跫咀樱⌒闹信成先词遣宦渡皇桥踝沤鹧溃刂睾敉础!�
王绝之道:“我愤已泄过,私事办完,再说公事。你要我押运的粮食大车,已经预备好了吗?”
金季子一直担心王绝之揍人泄愤之后,拍拍屁股便走,不再管押运粮食之事,此刻听他提了出来,方才放心,点头道:“一共是八十辆大车,正在路上等候,随时出发。”
王绝之忽然感到身后一股凛冽的杀气。只有第一流的高手、杀过无数的人,还得正要杀人的时候,才能发出这种逼人如剑的杀气。
他不假思索,冲天拔起,扭过身来,见到身后人的面貌,心下一凛:哦哦,原来是他,怪不得杀气如此旺盛!
他正欲劈掌而下,教训这位吓了他一跳的仁兄,忽然见到另一人突然阻在他的身前,身法快得有如鬼魅。
王绝之看清对方的容貌,一笑道:“如果我用武功胜你,不算英雄!”瞬息之间,身形转折七次。
他转了七次身法,那人一样转了七次,仍然拦在他身前,轻功之高,竟不在张宾之下。
王绝之自然知道,来人轻功虽高,武功却是远远不及自己,只需出掌驱逐,那人不得不退。可是琅琊狂人王绝之是何等执拗的一个人?要他出掌发招逐开来人,岂不是自承轻功不及?
这是他万万不会做的事。
他长长吸了一口气,肚腹微微鼓起,蓦地喷气而出,身子飞退向后,快胜闪电流星,正是易步易趋的绝招“夫子奔逸绝尘”。诀窍是以丹田喷出真气,加速去势,以气御轻功,的确是举世无双的身法绝学。
那人轻功虽高,却也相形见拙,与王绝之的距离拉远至六尺,况且王绝之是后退,他却是向前跑,这轻功比拚,始终是逊了一筹。
王绝之得意非凡:“伏飞鸟,我还是胜了你!”提气一冲,冲出了伏飞鸟的拦截。
等他冲出,一把大刀早在等着他,拦腰朝他劈去,持刀者正是刚才杀气旺盛那人。
王绝之对持刀者可不如对伏飞鸟那么客气,一拳击出,以硬破硬,大斩刀被他的掌风荡开,第二拳已到持刀者的胸口,持刀者无法再进招,只好回刀招架。
只一招之间,王绝之已转守为攻。
王绝之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轮到我进攻了了!”
攻势连续不断,一拳未中,又是一拳、又是一拳、又是一拳,每拳均运足了内力,似乎他对持刀者心痛恶绝,立心不把对方打死,也得打个半死不活、受伤残废,方始罢休。
金季子连忙叫道:“伏飞鸟,快点拦住王公子!”
王绝之一拳正欲击中持刀者的胸膛,伏飞鸟的身子像一张纸般硬生生插进两人之间,身法诡奇莫测,果然不愧是以轻功闻名江湖的飞鸟坞坞主。
他不愿伤及伏飞鸟,然而这拳的气劲已发出了一半,却如何收力?
只见王绝之脸色蓦地转青,非但将余下一半的其力撤回,拳头竟然还能发出吸力,将已出的拳力也吸收回来,半点也伤不着伏飞鸟。
这招名为“亢龙有悔”,是王家易学神功最最难练的一招,却没有太大的用途——高手交战时,只会唯恐出招不够狠、内力不够强,唯恐对方不快死,哪有花上许许多多日日夜夜的苦练,换回一招撤回内力的功夫?
也只有王绝之这样执拗要强的人,方会花了整整一年时光去练这记既无聊、又无用的“亢龙有悔”。
王绝之出道多年,这次还是第一次用得着“亢龙有悔”,大笑道:“一年苦功,终于没有白费,果然好玩得要命!”
在场自然无人听得出这句话的含意,不过既然王绝之是琅琊狂人,说出一些疯疯癫癫的话、做出一些疯疯癫癫的事情,也没有人觉得奇怪。
伏飞鸟抱拳道:“多谢王公子手下留情。”一脸坦然。
他以为王绝之武功卓绝,撤回掌力是易如反掌的事情,谁知内里大有乾坤,如非王绝之刚巧练成了“亢龙有悔”,他的一双脚已跨进鬼门关了。
金季子道:“王公子请住手。高先生和伏坞主是我重金礼聘回来,偕同公子此行,以为助拳的。他们得闻公子武功盖绝当代,难得一见,忍不住印证几招,以作请益而已。”
高先生就是持刀者。他叫高玉,是横行东北的一名独行大盗,好淫掳掠,无所不为。他奸过淫过掳过的人,从无活口,刀下杀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江湖中人无不对他切齿痛恨,欲杀之而甘心。只是他武功既高,人又机警,眼下当逢乱世,人人自保不暇,也无人制得了他。不过刚才若非伏飞鸟及时反身挡住,这位人人欲杀之而甘心的杀星已被王绝之一拳击碎五脏六腑。
王绝之冷冷道:“这种引证并不好玩。”
金季子居然也承认:“的确不好玩。凡是会致命的玩意,都不会太好玩的。只是王公子武功天下第一,怎会失手于高先生、伏坞主二人之下?这是大家深知不疑的。”
王绝之道:“不错不错,假如我连他们也打不过,又怎能将数十辆粮秣运到天水去?不如死掉算了。”
金季子默不作声,以示默认。
高玉冷冷道:“出手向你讨教,是我高玉的主意。我对金先生说,我向来独来独往,不会屈于任何的号令之下,金先生却要我受你节制,我说:‘嘿嘿,这可得王绝之的武功胜过我才成。如果他不如我,该当他听我的号令才对。’”
王绝之道:“如今你知道我的武功比你高了,要不要再打一场?”
高玉道:“不用了。大丈夫光明磊落,胜了就是胜了,败了就是败了,你的武功之高,系我生平仅见,佩服佩服。”
他杀人虽多,奸淫虽众,对于武功方面,倒还不失为一名汉子。
王绝之道:“如今你肯听我的号令?”
高玉道:“不错,你武功高,你是英雄,我高玉甘心为你差使!”
王绝之道:“我想你明白两件事。第一,武功高的人未必是英雄,英雄也未必一定懂得武功。像你这样的人,武功就算比轩辕龙还要高,也成不了英雄。”
高玉一生唯力是图,见到王绝之武功的神奇高绝,早就折服,此番虽是听到了逆耳之言,也不愿出言驳斥——如果换作由别人说出来,早就给他乱刀分尸了。
王绝之道:“第二,我的武功如果比不上你,你便不想听我的号令。然而你的武功既不如我,我又怎用得着你的帮忙?”
高玉听得呆住,但为王绝之气势所慑,答不上话来,低头道:“你既不用我帮忙,那就拉倒算了。”
王绝之问金季子道:“金先生,我有一事想请教。”
金季子说道:“请说。”
王绝之道:“高玉向来独来独往,为什么他为你效力?”
金季子迟疑着,这本该是他和高玉的协定,可是在王绝之坚定如铁的眼光下,却不由得不和盘托出来:“这阵子势道不好,豪宅巨户已给来来往往的军队杀得掳得干干净净,余下来的则家家户户联结成坞,共抗外敌,下手大不容易。所以嘛,高先生本来是‘上’草为寇,逍遥快活的,现在也不得不‘下’海当一当护院,以谋稻粱了。”
王绝之道:“你给了他什么好处?”
金季子道:“一千两金子。”
一千两金子虽然不是小数目,可是要使动高玉这样的高手为他卖命,而且干的还是如此危险的事,数目可就绝对不多,反而是少得可怜。可见得高玉的境况确实窘迫,金季子的压价也是压得太狠辣了。
高玉听见金季子连这个也透露了出来,脸上也落得尴尬的神色。只是对话的两人均是他不能得罪的人,如果出言截住他们的对话,更形小器,只得装作若无其事,任由两人讨论他的窘迫状况。
王绝之道:“一千两,你全数付给他了?”
金季子笑道:“当然不是,你看我像是这样的蠢人吗?他如果失手,我岂不是血本无归?”
王绝之左看右看,金季子虽然缺了几颗金牙,并且给他打得一脸霉气,顾盼之际,眼神仍露出狡猾精警的光芒。
他点头道:“你虽然是一名给打得鼻青目肿的倒楣鬼,却绝非一名蠢人。你只付了订金给他?”
金季子给王绝之揍了一顿,还出言揶揄,气炸了心肝,强行忍住怒气道:“不错,先付三成,事成后再付余下的七成。”
王绝之道:“先付三成,那是三百两金子罗!”
金季子道:“不错。”
王绝之道:“三百两金子,就是遭逢这个比金贵的乱世年头,也是一笔很不少的数目,足够十口之家舒舒服服的吃上一辈子了。”
金季子道:“不错。”
王绝之道:“那我便放心了。”反手一抓,捉住了高玉的脉门。
高玉惊道:“你,你干什么?”脉门受制,半边身子酸麻,什么气力也使不出来了。
王绝之叹道:“你跟我本是一路的人,此来是为了跟我并肩作战,在情在理,我无法杀你。只是我如不杀你,又怎对得住给你杀害的无数亡魂?我见你也还是一条汉子,今日便放你一条生路,但你以后再也不能害人了!”
他内力涌出,高玉只觉上身如遭火烧,下身如坠冰窖,寒热交煎,两股截然不同的内力在丹田相合相冲,痛不欲生,惨叫数声,便已晕了过去。
王绝之使出了睽卦的一招“上火下冰”,将高玉丹田内力折腾得半分不剩,方才松手。
金季子叹气道:“高先生武功高强,作为公子此行的开路先锋,不无助力,我才以重金邀他过来……”
王绝之冷冷道:“我可用不着这样的开路先锋。”
他何常不知,一人难以敌万,有高玉这样的高手作为臂助,对已大为有利,可是要他跟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高玉合作,倒宁愿战死算了。
金季子看着手下抬走了高玉,说道:“八十辆车大车,一共一百六十名车夫,轮流行车。这一百六十人,全部是身手矫捷的好手,上马能战、下马也能战,而且均是百发百中的神箭手。有他们同行,不啻一路精兵。”
王绝之道:“你居然有一路精兵,看来你的手下倒真不少。”
金季子道:“在乱世做商贾,跟官兵当贼差不了许多,没有一定的实力,怎做得了大买卖?”
拿着掉了的牙齿,犹自疼痛难当,心道:若非我吩咐了手下放你进来,就是以你的身手,也未必能够闯进这里。真是失策!
王绝之见到金季子摸着嘴巴,心里偷笑,忽然见到了一条狗。
这狗是一条寻常的黄狗,没有任何特异之处。这种狗的肉质最美,远胜世间诸狗,王绝之也不知吃过多少回了。然而这狗似乎一点也不怕王绝之吃掉它,走到王绝之的脚下,一边乱吠,一边乱嗅。
金季子道:“这条狗叫皇甫一绝,也是我专诚请来助你一臂之力的。”
王绝之怪叫起来:“皇甫一绝?”
若非他见到金季子一脸严肃,不像说笑的样子,早就把这条乱吠乱嗅的“皇甫一绝”一脚踢到九霄云外了。
金季子道:“不错,皇甫先生跟尊驾的名字一样,也有一个‘绝’字。”
王绝之叹气道:“我的‘绝之’不算绝,这条狗居然叫作‘一绝’,才真的是绝不可言。”
忽听得一名女子道:“这名字是我取的,你认为取得不好?”
只见这女子面如美玉,目似明星,随随便便挽一个高髻,身上随随便穿一件白色长袍,随随便使用一根带子扎住,隐约可见里面什么也没穿,只消拉开带子,便纤毫毕现。她却是毫不在乎,随随便便的踢哒着鞋子,走到王绝之的身前。
她的肩头赫然站一支纯白色的老鹰,老鹰顾盼间神骏异常,一双鹰爪深深陷进了女子的肩头,隐约见到长袍下被抓的鲜血,女子却是似乎毫不觉疼。
王绝之见到女子,瞧了她足足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无论谁见到这样的女子,都会说不出话来。
女子说话的语音温柔得像雪花,语气却比王绝之还要坚定强硬:“皇甫一绝的鼻子天下无双无对,这就是它的一绝。”
金季子拍手道:“英绝眼力最精,皇甫一绝鼻子最灵,绝无艳驯兽之技举世第一,是为‘鸟、兽、人三绝’。王公子得他们相助,此行必事半功倍。”
王绝之道:“原来姑娘叫绝无艳。”
皇甫一绝见到绝无艳,再也不睬王绝之,走到她的身后厮厮磨磨,显得极是亲热。
绝无艳道:“英绝和皇甫一绝负责为我们探路,看看前路有没有埋伏。”
王绝之不得不承认,用一支鹰和一条狗代替人来探路,的确是一条高明的计策。无论如何,鹰能见到的、狗能嗅到的,总比人所能知道的为多。
他喃喃道:“鹰的肉太韧,人家的兴趣不大,倒还罢了。这条狗味道太好,恐怕探路不成,反而给人烹了下来补身。”
绝无艳说:“皇甫的武功很好,不会给人烹掉的。”
王绝之听得目瞪口呆,傻了,“这条狗也懂武功?”
绝无艳道:“轻功倒还可以,练内功时,皇甫总是静不下来,那就差了一点,功力比不上英绝那么精纯。”
王绝之拍着额头道:“傻子,我以为我傻,居然有人比我还要傻上十倍百倍。”定一定神,才道:“你的鹰眼力第一,你的狗嗅力第一,你呢,你又有什么第一?莫非是耳力?”
绝无艳道:“说得好,我正打算多养一支耳力第一的编幅。”
王艳之道:“你既然不是蝙蝠,那你的一绝究竟是什么?”
绝无艳淡淡道:“我也什么了不起,不过皇甫和英绝的话,只有我才听得懂,皇甫和英绝亦只肯听我一人的话。”
王绝之道:“‘公治长,公治长,南山有支羊,你吃肉,我吃肠’,你有公治长的本事,已经十分了不起了。”
绝无艳道:“那我够资格跟你一起上路吧?你不会像对付高玉那样对付我?”
王绝之赶紧道:“不会,决计不会。不过我还有一事相询。”
绝无艳道:“王公子还有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