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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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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彗星划过夜空我提到过华盛顿将军本不想来开制宪会议,另一个原因是,在制宪会议同时,还有一个“辛辛那提”退伍军人协会,也正在费城聚会。协会由独立战争的退伍军官们组成,华盛顿将军作为当年义军总司令,理所当然就成了协会的名誉主席。虽说那是民间团体,可是不论古今,军人团体,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稳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担心他们提着枪出来影响局势。尽管华盛顿知道没有这种可能性,可是,他毕竟是惟一一个跨越“两会”的人,他本能地就想避嫌,内心非常顾虑。    
    华盛顿最后决定出席制宪会议,就想让自己小心翼翼地避开辛辛那提协会。战斗岁月刚刚过去四年,他一定也很想和昔日军中袍泽聚会,可他还是给协会写信说,自己身体欠佳,不能出席。不过,当华盛顿将军到达费城的时候,辛辛那提协会的弟兄们,还是在诺克斯将军的带领下,骑马列队迎接了他们昔日的统帅。费城人也热情洋溢地欢迎这位独立战争的英雄,教堂为此敲响了钟声,礼炮齐鸣,费城人在马路边,看着辛辛那提协会的军官们,簇拥着华盛顿将军,把他一路送到他的住处,豪斯夫人开设的小旅馆。    
    华盛顿抵达费城的时候,当时36岁的詹姆斯·麦迪逊,已经在那里等候着他了。是的,你一定觉得他年轻。我上次提到的那位天才汉密尔顿,也是制宪会议纽约州的代表,他那年才30岁,55位代表的平均年龄只有43岁。最年轻的26岁。而年纪最大的,就是那个用风筝从天上扯下雷电、发明避雷针的富兰克林,他那年81岁了。    
    在小旅馆等着华盛顿将军的麦迪逊,是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发起人,也是个非常仔细认真的人。他第一个到达费城,想趁机有更多时间读书和思考。    
    在弗吉尼亚州的政界,麦迪逊和托马斯·杰佛逊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俩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爱好读书、都熟悉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不同的是杰佛逊比麦迪逊稍年长,长期被美国派驻在法国。杰佛逊简直是热爱法国,他受法国思潮的影响就更深;而麦迪逊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受的教育,更多地接受了那儿二手的苏格兰启蒙思想。    
    1784年,杰佛逊以美国驻法大使身份去巴黎的时候,他们俩约定互通信息。麦迪逊给杰佛逊送去了北美大陆特有的动物、植物,以便向欧洲人证明新大陆是一块丰饶的土地;而杰佛逊给麦迪逊运来欧洲先进的器物,还有一大批法国和欧洲的政治法律书籍,其中有狄德罗新出的《方法论百科全书》。    
    麦迪逊通读了这些著作。他常常从早到晚读书,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也许是因为美国有“实用”的需要,他特别注意研究西方历史上的各种政府形式,特别是共和制政府,研究它们的结构和运作状况。1787年年初,他开始注重将历史上的政府和当时的美国政府加以比较。他把自己的思路写下来,写成一篇《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制度之缺失》,这篇文章就被当时的人称作“麦迪逊缺失”。    
    和许多18世纪思想家一样,麦迪逊的思考建立在对人性本质的理解上。他接受当时流行的一种观点:国家及其政府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这个理论认为,权力起源于人人生而具有的自然权利。人有权自由地处置他们的权利,他们相约联盟,这就是国家。然后,他们在自己内部达成契约,把一部分权利转让给管理者,这就有了政府,另外一部分权利保留给自己,这就是政府所不能侵犯的个人权利。    
    社会契约论只是一种理论。人类历史上的国家和政府,都是历史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依据理论、依据纯粹的契约过程建立起来的,现实和历史中充满了血腥污秽,根本没那么理性。这是政治家们常常抛弃契约论的原因。他们想,算了吧,就算理想中的政府应该是这样形成,可是事实并不按照理想发生啊。    
    麦迪逊当然也知道,历史不是照着理想化的理论发生的,但是他相信,通过人的努力,契约论的理想是可能实现的。在合适条件下,一群有理性、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完全可能坐下来,达成协议,按照契约构筑一个管理自己的形式。他相信,只要做得好,他们完全可能建立一个比历史上所有政府都好得多的政府。他的信念的基础之一,就是美国各州这些年的制度实践。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一部分到费城去开会(2)

    麦迪逊并不把人性理想化。他知道,人性是复杂的。人有自私、妒忌、自我膨胀的本能。他赞同苏格兰思想家大卫·休谟的看法,人在孤处时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诚实,“良心,这惟一残留的纽带,在个人身上实为不足。在稠人广众之中,人们对良心实无期待”,大家一起做事,如浑水摸鱼,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力反而消失了,结成群的人会互相为不良行为提供虚假理由。这就是一些平时看看还蛮善良的人,一进入群体就表现得十分邪恶的原因。    
    所以,麦迪逊认为,组成一个好的政府的关键,是控制好权力。他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政府就根本没有必要。……在构筑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困难的是:你先得让政府有能力控制百姓;接下来,你还得让它能控制住自己。”    
    也就是说,一个好的政府,它的权力既要强到能够管得了下面的人和事儿,却又不能过强,以致去侵犯公民们保留给自己的自然权利。道理是对,可是,又怎样在“制度上”使这个“好政府”的权力,就恰到“好”处呢?在麦迪逊看来,这就是费城制宪会议要解决的问题。    
    麦迪逊只是一个代表人物,同时代的绅士精英们,大多和他一样,长期地在欧洲的知识源流中学习、积累、相互交流,也在自己州的建制中实践,为美国的宪政制度做准备。    
    这是费城制宪的思想基础。同时,从英国移植过来的管理方式,历经在北美的百年演变,推进是扎扎实实的。费城制宪的社会实践基础,是美国宪法之树生长的丰饶土壤。    
    北美这块土地,当它还在英国统治之下的时候,共和的萌芽已经在生长了。    
    英国在向殖民地移植制度的时候,由于皇帝太远,出现了一个非常具有意义的间接权力,这就是总督的产生。在英国,国王是一个非常真实的存在,传统力量以及那些看上去只不过是繁文缛节的皇家典仪和排场,有效地构筑了民众“服”的心理。而殖民地民众是从来就看不见什么皇上的,当然也就看不到那套皇上的漂亮排场。他们能够看到的,就是总督。可是,对总督的“服”就大打折扣了。    
    当时英属殖民地的总督,在功能上很像是现在的英国首相。他名义上是女王的代表,事实上,在他所管辖的范围里,他具有非常大的行政权力。他给了殖民地的民众一个行政官加议会统治的示范。这种殖民地模式,其实是在进一步地实现英国式的渐进改革,使得北美在独立的时候,民众对“行政官加议会”统治模式的认同,远高于对一个新皇帝的期待。    
    这一批美国的开国先贤,并非草莽英雄。他们大多是原来殖民地体制内的政治家。美国宣告独立后,他们还是回到自己家乡,回到议会,在过去叫做殖民地、现在叫做州的小国家里,继续自己在独立战争之前就从事的参政工作。    
    独立之后,没有遥远的英国君主了,就连英王派来的总督,也走了。在费城制宪会议之前,联邦政府虽然仍是战时的孱弱状态,但从独立战争开始,各州政府就扎扎实实在基本维持原来格局的基础上,开始立宪、立法并完善议会。他们普遍地推出了一个州长,替代原来的总督,作为州的行政长官。也就是说,在制宪会议之前,初步的共和制,已经是各州在实行中的实际政体。比起殖民时代,从总督到州长,州一级的政体就悄悄地又进了一步。    
    你可别小看这一步,这步一跨出,共和制就初具规模了。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纷纷拿自己本州的政府体制来做参照,这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在此之前,13个州都已经通过了他们各自的州宪法,有些甚至是基本沿用殖民地宪法,只是把里面跟国王有关的字眼去掉。在美国制宪会议七年前的1780年,马萨诸塞就已经采用了州宪法交全民讨论批准的形式,这正是后来美国宪法通过的方式。    
    费城制宪会议的一个最重要的宪法方案,就是弗吉尼亚州提出的方案。而这个州在殖民时期,就已经有了多年的宪政历史。在费城制宪会议之前,托马斯·杰佛逊就和麦迪逊合作,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保障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法案”。所以,当时是弗吉尼亚州代表团,围绕着麦迪逊的思考,对新的宪法准备得最充分,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因此,从制度上来看,费城制宪虽是一个创新,却不是一个斩断传统、开天辟地的事件。他们只是对现有的文明成果,适度做出进一步改革而已。    
    这些参加会议的绅士们知道,美国再次面临生死存亡。决定命运的不是外部敌人,而是他们自己能不能找到一条出路,建立一种能经得住今天的、甚至是遥远未来的社会复杂运作考验的制度。制度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是社会在探索管理自己的办法。看看容易,可是,就像制宪会议的马萨诸塞州代表、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说的那样:“击败欧洲所有炮舰军队易,管理好自己难之又难。”    
    费城会议定于5月14日开会,可是,或路途遥远、盘缠不足,或本州的事务繁忙,种种原因使代表们姗姗来迟,会议不能如期举行。因为照规矩,这样的会议必须达到法定出席人数。13个州相约开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7个州到会,才能开起来。    
    1787年5月25日,新泽西州代表赶到,终于达到法定数目,会议开始了。地点就在费城的市场街和第三街之间的市议会大楼,一栋二层楼砖房。会场在东厅。如今,这个市议会大楼被大家叫做“独立宫”,11年前,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北美各州的代表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的诞生。现在,是在同一间房间里,各州代表再次聚会,这次是要解决美国怎么生存的问题。    
    那是夏季,天气有时十分炎热,对于来开会的代表们,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他们戴着假发,穿着正式场合必需的礼服,挤在一间并不那么大的房间里。房间里面是13张铺着墨绿色台布的桌子,每州的代表各围一桌。幸亏那是公共建筑的一个大厅,屋子足够高敞,空间虽不算宽敞,却并不压抑。最里面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椅子,那是会议主席华盛顿将军的雕花座椅。    
    我们都见过许多国家的高层会议,总是有一个一言九鼎的人物,在那里气吞山河地主导会议方向。而华盛顿将军,却因为自己被选做会议主席,反倒作了一个奇怪的选择:自己不发表意见。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一部分到费城去开会(3)

    也许在华盛顿看来,德高望重是一个额外的砝码,一压上去,天平马上倾斜。他若一开口,别人很可能就因为不想违拗他,而不再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或者不再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所以,他干脆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们也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一旦没有重量级人物压阵,一群意见各异的人们马上就要吵翻天。是啊,我们都知道,人实在是一种很难说服的动物,人不仅会趋向于自以为是,而且常有虚荣、固执的一面。一旦争执发生,不要说认为自己没错,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是错的,也会因为放不下面子,就非要坚持自己错误的主张。    
    华盛顿这个会议主席,是被麦迪逊和其他人花了很大力气才劝来的。那么,这样一个不吭气的主席,是不是让大家很失望呢?其实他们都是华盛顿多年的好友或政界同事,他们对他再了解不过。再说,这些美国绅士对会议主席的理解,也本来就不以为他应当是自以为是的领袖,而只应当是一个谦和的“公正”的象征。他们之间的这种默契,其实已经是一种文化习惯。    
    这个会议本身就是一个民主实践。他们在会议之前,先制定规则。    
    规则规定,代表发言,必须站起来面对主席,先称主席“先生”,然后把会议主席作为表达自己意见的对象。在提到在场的他人时,要用第三人称。    
    这样一来,即使有非常对立的不同意见,看上去发言人也是在向主席正面表述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和不同意见的人在直接争执。主席按照惯例是中立的,于是针锋相对的观点,被隔在了主席这堵防火墙的两边,想吵也吵不起来了。这些规则来源于英国的国会规则,一直在英国保持到今天。现在每次电视转播他们的国会辩论,我们都要稍稍看一会儿,因为实在很有趣,他们几百年练下来,已经非常熟练。议员们一个个伶牙俐齿,飞快地把自己与对手的争执,转化为面对主席的陈述。激烈,却很有秩序。    
    规则中还有现代辩论中的“同等时间”原则,对一个议题,每个人的发言时间是同等的,一圈一圈地轮过来。甚至有对礼仪的规定,规定发言者要文雅礼貌。别人发言时,不可喧哗走动,不可看书看报。每次会议结束,等主席起身离开,代表们才能起立离座。    
    他们还仿照自己在各州议会的长期经验,搬来一些议事程序。例如,委员会的制度。这个制度在美国议会一直保持到今天,而且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今天的美国国会,都组成不同的委员会,像外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等等,让议员们能够根据自己的专长,内行地对一些国事专题深入探讨、提出建议。    
    让内行的委员会在小范围里讨论出推荐方案,表决通过,再提交大会讨论和表决,这种做法比较好理解。可是,在今天的英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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