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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部分

穿越时空的蝴蝶-第200部分

小说: 穿越时空的蝴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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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命令剩下的龙骑士升空迎击!无论如何,最起码也要压制住敌人的浮空战舰,否则我们根本没有任何取胜的可能!”
    “可是,将军,这些龙骑士都是各大教会养的私兵,并不在我军的编制之中……他们能服从命令吗?”传令兵怯怯地问道,“要是这些龙骑士自己溜走了,咱们可没法用军法来约束他们。”
    “尽量试试看吧!”金精灵中将无奈地摊了摊手,“告诉他们,诸神所要求获得的神器就在前边的废墟中。如果他们不帮我们打赢这一仗,也就别想去拿了!唉……都到这种时候了,还分什么彼此?大家都是精灵啊!”
    他痛心疾地说道,“要是我们真能够团结一致,这世界上又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可是……唉!”
    丹尼尔长叹一声,语调沉郁悠远,心中似有无限郁结,却又无从开解。面对眼下近乎于绝望的局势,他除了垂死挣扎的凶性,更多的却是找不到前途的迷茫——不仅是他所统率的军队,还有他所效忠的这个国家。
    由于情报资讯的匮乏,丹尼尔并不清楚,对面这支敌军的实际情况,其实也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
八十五、天堂与地狱只有一线之隔(下)
    时光神殿废墟的上空,祥瑞号船头。
    特库姆塞身穿一件费伦大陆风格的紧身军装,头上却戴了一顶富有民族风格的五彩羽毛大头冠,捻着胡须昂然而立,眯起双眼,俯瞰着远方的敌阵。
    高空风大,冷咧的气流掀起他的大氅,猎猎生响。
    在他的脚下,是数万名忠心耿耿、久经沙场的强兵悍将;在他的身后,这个世界上最大口径的舰炮正喷吐着火舌;在他的前方,横扫半个高原的残暴对手已经陷入慌乱之中……
    纵使接下来还有一场恶仗要打,比起他之前经历过的许多场著名战役,这一回也要有把握得多了——无论如何,己方的兵力、火力都占据优势,这在特库姆塞投身军旅以来,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呢!
    但是,即便如此,特库姆塞的脸上依旧没有显露半点喜色,只看得出一片如山岳般的沉稳凝重——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王气度吧!
    就在这位君主的身后,菲里头戴黑色假,手持扫帚,穿着他那身可笑的粉红女仆装,正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粗看之下,倒像是特库姆塞的侍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除了身上这套魔法女神赏赐的神器级套装,菲里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玩意能挡住横飞的弹片。丢脸确实是很丢脸,但总比丢命来得好一些。
    作为对这个世界没有太多归属感的穿越,菲里一向是将另一个世界那支著名的大阪第四师团的诸位前辈视为榜样,更是将这个“武装商团”的宗旨奉为座右铭——“御身大切”!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麾下这支巨熊军团,貌似也在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不自觉地朝大阪第四师团的风格靠拢:夹带私货、逃避兵役、通敌卖国、畏敌不前……要是严格执行军法的话,足够给他们这四千多号人判个集体枪毙了!
    但是话说回来,一支孤零零的客军,于万里之外地异地进行无后方作战如果主官威望不够的话,是相当难以管束的——受限于这个时代的交通与通信手段,后方地政府和军部根本就无法了解战场的实时情况,更没办法时刻紧盯着前线的一举一动。
    而且。由于情报的滞后,纵使事先制订了作战计划,通常也是类似于玄幻小说的为主,最多也就是起个参考作用,通常是不能硬逼着前线将领严格遵守的——否则就等着每战必败吧!
    这样一来,战斗力强横的部队往往会在遥远的前线变成土匪流寇,至于战斗力肉脚的,则会沦为乞丐难民。像巨熊军团这种不上不下的,成为“武装商团”就是很正常地选择了——君不见所谓地“大航海时代”。那些大名鼎鼎的航海家、探险。还不是官匪商三位一体,一会儿是杀人越货的海盗,一会儿是公平守法地商人。一会儿是文质彬彬的外交使节……就跟变色龙似的,随时随地都会根据对手地实力不同,而转变自己的身份。
    事实上。菲里也确实身兼帝国特使,援军司令和军火贩子这三项职能。因此,巨熊军团被内外因素给合力折腾成了这副样子,似乎是一件非常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菲里的两侧,几名人高马大的印加人侍卫正板着那张仿佛万年不变的死人脸,倨傲地拄枪而立,看都不看这位援军指挥官一眼——不过是一伙乌合之众的头目,还长着一副娘娘腔的小白脸,甚至还整天受老婆的气……这样一个无德无威地“妻管严”。有什么值得这些只认拳头地“野蛮人”景仰的?
    在更后方的一张地图桌上。^^^^一群身穿土黄色军装、头插鲜艳羽毛的印加军官,正和蓝灰色军服的志愿军参谋拿着铅笔和圆规比比划划。紧张地进行着战前最后的图上作业——印加军队的作战计划,在此前早已拟订完毕,但是突然多了祥瑞号这样一个巨大的变量,自然不得不作出相应的补充和修改。
    就菲里个人的看法,即使在军事理论知识方面,这些印加军官似乎也要比志愿军的半吊子强上许多,在作战经验上,更是初学和骨灰级老手的差别。至于两军士兵的素质优劣,以及作战技巧掌握程度……这还用问吗?
    “唉,老观念害死人啊!”
    一想到这里,菲里就忍不住幽幽哀叹,而他的那些部下,也都是心有戚戚然……
    在耐色瑞尔帝国的“文明人”眼中,马兹卡大陆的土著居民是怎样一副形象?
    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落后社会;蒙昧而原始的图腾文化;恐怖而夸张的纹身雕面;野蛮而血腥的祭祀风俗;掩映在热带雨林中,令旅行惊叹的巨石神庙……
    这些东西多少还有些靠谱,但接下来的内容……就问题严重了。
    大腹便便的贵族酋长,被羽毛、宝石和兽皮打扮得好似情的火鸡,并且经常用金粉和桐油大玩人体造型艺术,将自己涂成“金人”;不知衣服为何物,终生赤身的褐皮肤土著女郎,围着篝火跳起了热情奔放的土风舞,并且欢迎任何远方来客与她们分享一个甜蜜的夜晚;喜欢吃人的马兹卡武士,将战俘和番茄、芒果与盐一股脑儿从金字塔顶端推下去,然后在塔下享用新鲜完工的蔬果肉酱;永远阴沉着脸的老祭司,手持锋利的黑耀石匕,将沦落为祭品的倒霉鬼活生生地开膛破肚,挖出还在跳动的心脏,奉献给他们那些嗜血的神灵……
    诸如此类或铺张夸大、或改头换面、或荒诞不经地描述,在冒险小说、远行游记和探险史诗等等一系列流行文学作品当中屡见不鲜。并且成功地在巨熊军团成员的脑海里铺开了一幅貌似很有原始社会风情的异域画卷。而那关于神秘黄金之国的诱人传说,还有那些用一把小刀、一捧玻璃珠之类地廉价小玩意,就从土人手里“换”来成箱金银珠宝的暴户传奇,更是令这些殖民地小市民羡慕得直流口水。眼睛红到简直可以跟兔子媲美。
    于是,有一些不长脑子的家伙,居然真的向几个世纪以前的古代探险家学习,夹带了大量玻璃球打算换黄金……结果自然让他们非常之失望——不要忘了,从第一批费伦大陆的航海家在十四世纪抵达马兹卡大陆的时候算起,到现在这个年代为止,已经过去了漫长的整整六个世纪!
    哪怕是再怎么愚昧颛臾的民族,也不可能连续被外人骗了六百多年,而在见识方面依旧没有丝毫长进吧!
    事实上,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相遇之时。先出现地状况。绝对是在缺乏了解地前提下产生的相互歧视。而在接下来的交流中,因效应,也就是通常所说地第一印象。往往会挥出极其可怕和顽强的影响力,甚至能够让相当一部分信息不灵通的家伙思维错乱,以至于混淆了对现实和过去地认知。
    举个例子。在另一个世界,中国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了,风靡一时的中山装,也已经基本消失在了普通人的视野之中。但是在相当一部分普通日本人的印象里,中国依旧是一个男人都穿蓝灰色中山装、女人都穿旗袍的诡异国度。
    而在更遥远的欧美,或许是由于某些功夫电影的误导,认为中国人现在还留着辫子的家伙。居然也是大有人在……就像现在地许多中国人一提起日本。就会联想起刺刀上地膏药旗,以及垂着护耳的黄军装一样——那是半个多世纪以前地形象了。战后的日本自卫队可不是这套行头!
    既然以另一个世界如此达的传媒技术,都有办法在底层民众之间造成落后于现实几十年甚至一个世纪的错误印象。那么,在这个信息传播大半靠谣言、小半靠书信、各大陆之间信息传递单程就要耗费几个月的世界里,因效应的影响自然更加夸张。普通人对遥远异域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若干个世纪以前的第一印象上,至于后来的变化……我们又不是玩国际政治的,要懂那么多干嘛?
    所以,这伙自认为是“文明世界上等人”的殖民地杂牌军,就这样带着几个世纪以前的陈腐印象,抱着“印加野蛮人死光也无所谓,只要本大爷能带着黄金回家就好”的“崇高理想”,憧憬着一夜暴富的美好未来,兴冲冲地跑到据说“人傻钱多”的马兹卡大陆财来了。
    至于曾经去过马兹卡大陆的胖子德金的亲身经历,还有阿芝莎公主和老和尚静水幽狐等人对这片土地的实际描述,则被大多数财迷心窍的家伙当成了“狗头人奸商不想让大家财的障眼法”,或“野蛮人自大而无知的自吹自擂”,华华丽丽地无视了……
    “以我爷爷的名誉誓,这种幻想故事你听着就好,要是真把它当一回事,那可就实在太傻了!”
    在战舰离开北极港的时候,公认为最擅长夹带私货的矮人巴姆就是这样一边用讽刺的语调大大咧咧地对着同僚喷口水,一边往自己的床单底下塞满玻璃球的。而在军团中虽然不是全部,但至少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这种说法深以为然。
    结果,等这伙“文明世界的上等人”好不容易跨越重洋,到了特库姆塞的地头上一看,才愕然地现,真正“自大而无知”的傻瓜,恰恰就是他们自己。
八十六、天堂与地狱只有一线之隔(续)
    战争是文明的最佳催化剂,这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
    而事关家国生死的军事技术,更是从古至今传播最为迅速的技术,没有之一……道理很简单,连先进军事技术都不肯学习的顽固民族,怎么有资格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里生存下去?
    自然,军事文明的跳跃式进步,也会急剧地带动社会各方面的展……
    印加人从茹毛饮血进入文明时代,迄今不过千年而已。虽然无论在社会还是文化上,这些家伙和费伦大陆列强相比都是异常的落后。但是在非常倒霉地撞上了残暴的精灵殖民之后,他们居然还能顽强生存到现在,这个事实就说明印加人绝不是什么不思进取的愚昧民族如果手里没有一根还算过得去的大棒,这个民族怕是早就在精灵王国的种族灭绝政策面前成灰了。
    很遗憾,巨熊军团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在遇见了特库姆塞之后,才想明白这个道理的。在这之前,这些心高气傲的“文明人”始终是在用脚后跟看人,自认为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拯救”,对方则是“人傻钱多好骗”的“原始部落兼肥羊”。
    而祥瑞号最初的上陆地点——那个破烂贫困,连棵草都不长的西潘港,也给了他们这些远方来客一个错觉:所谓的印加起义军,不过是一伙身披兽皮和草裙,手拿狼牙棒、骨矛和石斧的粗鲁野蛮人。****就算同外界的交流让他们有所改变,最多也就是几个领及其亲信装备了若干老式火枪而已……
    但是在特库姆塞这位印加君王、闻名遐迩的“不死鸟”麾下,众人看到的却是一支典型地近代化多兵种混合军团:装备了刺刀的火枪手、用于掩护地长矛兵、挥舞着马刀和手枪的胸甲骑兵、轻便灵活地小型野战炮、粗糙但却结实的大型铁魔像、代替魔法师的土著战斗祭司、身穿迷彩服的狙击手、敏捷精悍的倭国浪人敢死队……以及一批外表看起来粗犷野蛮,头脑却十分灵活细致地参谋军官。
    虽然他们装备的大多是比较落后的前装滑膛枪。刺刀也是那种将刀柄直接塞进枪口里的古董款式。但是从总体上看,除了肤色和服饰。这些军队和耐色瑞尔帝国的常规部队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完全不像是什么“野蛮王国的古代军队”。甚至尤有过之——光是那股有如实质的凛冽杀气。就绝对不是菲里过去常见的殖民地民兵、甚至绝大部分帝国正规军可以比拟的。
    那是只有身经百战的沙场老卒,才会真正具备地军人气质!
    那是古往今来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支强兵,才曾经拥有过的理想与使命感!
    那是在生与死、血与火之间反复锤炼出来的,融合了勇气、胆略、智谋、忠诚和民族荣誉地复杂精神结合体。这种东西虽然虚幻无形,却是区别王牌军队与普通军队的最大标志——那是一支军队的灵魂之所在。
    补给匮乏。可以设法筹措;武器粗劣,可以用钱购买;技术落后,可以留学培训……但是这种为国献身的自觉、百折不挠的斗志、灵活机变的经验、万众一心的凝聚力,以及有我无敌的自信,却是再多金钱也堆不出来地。
    在菲里去年经历地那场北极港争夺战中,一盘散沙的新耐色瑞尔十三州联军。纵然拥有十倍地兵力,二十倍的火力,还有本土作战的地利。除了官兵素质较差以外,殖民地方面在军事技术方面不见得有多逊色。
    但是,由于没有一个可以挥这些优势的指挥体系。更没有一个能够将全军团结起来的强势领袖,再加上一帮整天忙着互相拆台的大佬……结果,这支貌似威力无比的庞大军队,在北极港郊外的荒凉海滩上。硬是被劳师远征的区区数千精灵军二流部队打了个落花流水。
    虽然,沙丘战役的最终结果,是殖民地一方获得了惨胜。但是在任何一个没有被预先收买的军事专家眼里,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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