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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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军看到吴庆兰没什么异议,就安排人去找出租车。程军现在已不需要那根不锈钢拐杖,他换了一个十分精致漂亮的手杖。他再穿上一件米色的风衣,青呢宽边礼帽,鼻梁上架起一副金丝边的茶色眼镜,脚下一双白色的皮鞋。程经理仍然是一副绅士的派头。
他想了一下,觉得没有必要给任何人留什么话。突然出走,突然消逝,让他们随便去猜测,随便去传闻。程公馆让他的母亲领着小菲菲住在这,小保姆、厨师照常留用。
吴庆兰关闭了逍遥宫,所有的闲杂人等一起回家。现金和细软装上了一个大箱一个小箱。他们是在一个没有月色的晚间离开长山市的。程军还是有所顾忌的。他还是惟恐公安那边有什么突然的意外,但没有。他乘坐的是一辆黑色的捷达。当这辆捷达驰过通江大桥,跃上蛇岭时,他回头看到的是长山灯火的海洋。
生在长山、长在长山的程老大曾无数次离开这里,可这次他的心情与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虽然公安还没有掌握确凿的犯罪证据,还没有对他采取任何措施,他走的还比较从容,但他的心情却很苍凉。程军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次出行意味着什么。也许他永远不会回来,也许他回来的本身意味着他生命的终结。
在这万家灯火中,他能模糊地辨出程公馆的灯火。曾几何时,他程军在长山市,进宾馆、茶楼,出车马相随。即使一个小吃摊的摊主,也认识他程老大。他只要叼起他的三五烟,自然有人打着打火机,双手捧着将那跳动的火苗送到他的面前。他要想上车,早有人急行几步将车门给他打开。他手下集合着那么多亡命之徒,他本身就是暴力的象征。
恐惧使许多人为他打开了大门。权势需要生命,善良希望安宁。程军是凶神,多少人宁可烧香免灾,也不愿引鬼上身。
他有钱,这闪着眩目光环的美丽女妖,他送给谁,谁就像被抽掉了脊梁骨似的骨软筋麻。他知道怎样使用她,怎样巧妙准确地使用她。他像一名高级的魔术师,因时、因地、因人,变幻他的暴力和金钱。他像一个高明的射手,准确地使人中弹落马。
他是一个大亨,迅速崛起的大亨。昨天还有人对他嗤之以鼻,认为他是社会的渣滓,人间的败类;可今天,他就在他的面前砌起了一座摩天大厦,使人瞠目结舌。
程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简直是个使人难以评价的新星。他的确辉煌过、成功过,他的富丽堂皇的程公馆,他骄傲的王子般的奔驰560就是他成功的证明。但今天,他必须乘坐别人的出租车狼狈出逃。身边没有了随从,只有他的夫人,二婚的夫人。
也许,这仅仅是他狼狈的开始。他能逃到哪儿去呢?
程军心中也是一片茫然,除了苍凉之外是一片茫然。别看他相貌冷峻,衣装笔挺。其实,他心里空落得很。他怎么不知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他怎么不知违法行事只能得逞一时,岂能得逞于一世!这都是最普通的道理。他也害怕,害怕赵明石那凛然的正气,害怕公安机关那强大的阵容。当然,任何人都心存侥幸,程军也不例外。正是这种侥幸,使他一次次妄为。现在,侥幸能否再一次使他化险为夷呢?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那是方家正在他住院期间去看他,给他留下的。那纸袋里装的是一把六四式手枪。
程军要远走高飞,他要飞不成,那就剩下了鱼死网破。他沉沉地往后靠了靠,整个身子倚在靠背上。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坐在司机的副座,而是和吴庆兰一起坐在捷达车的后排座上,也许这样他觉得会少了些孤独感。吴庆兰向他那边挤了挤,女人的发香和柔软温热的肉体使程军得到了某种安慰。他靠在她的肩头,模模糊糊要睡着了。
沉沉的夜雾笼罩着公路,捷达车的前灯射出的光柱剑一般穿透夜雾,照亮了笔直的北线。坦荡笔直的路面使捷达车如骏马扬开了四蹄,时速表已指向了160公里。
心事重重,又在逃难的程军,刚刚进入朦胧之中,就被一阵电话铃声所惊醒,那是他手机的电话铃声。他打开了手机,传来方家正的声音:“程军老弟,你在哪儿?”
“我在家中。”程军不想暴露他的行踪。
“最近,我听到一个消息,你们那边扫黑行动很猛呵!你那里情况如何?”
“有点紧哪!但暂时还能应付。”程军永远不想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即使有一天需要到他那儿,那也要把理由找足,把面子找足,哪能是落魄的神情。
“还是我们澳门好哪!四海承平,要风有风,要雨有雨,随心所欲。我多么希望你到这儿来发展哪!”电话里都能听出方老头的神采飞扬。
程军不是不想到澳门,他是觉得时机还不成熟。一是他和方家正的关系谁都知道,他要离开长山市,这里是公安要追踪的一个必然目标。而孟梅不同,一是孟梅的去向,了解的人不多;二是他和孟梅是离婚的夫妻,谁都知道,爱、恨、情仇的变幻是瞬间的事。谁都认为他们已是一对冤家,他还能去找孟梅吗?别人认为不能的他偏要能。这就是程老大的高明之处。再者,他要到澳门,一定要有自己的天地,决不能寄人篱下。程老大不能仰别人的鼻息生存。
“大哥,我会的。我正在做这方面的准备。”不管心里怎么想,程军也不会放弃这条路。这条路上还有挡不住的诱惑。
“记住,你方大哥永远是你最真诚的朋友。我的大门是随时随地为你开着的。”
程军永远佩服方老头的见识、胆量、口才,尤其是口才。他丰富的语言可以使任何人都相信他是一个饱学多识、久经沧桑的老人。
“谢谢大哥,最近我到北京谈一笔生意,如果方便,我会过去找你。”程军这话是说给出租车司机听的。
“好!那我就恭候大驾了。”方家正说完,挂了电话。
捷达车一路不停,午夜时分赶到辉城。辉城是铁路枢纽,这里有发往北京、上海、深圳的直达列车。程军就在这里下车,他给出租车司机车费之后,又加了100元,算司机的辛苦费。这100元感动得司机一连说谢谢、谢谢!并下车将程老大一直送进候车室,最后才和程军道了再见!
事过好久,公安为了搜寻程军的下落,查遍了所有的出租车市场。这个出租车司机一个字没吐,程老大的100元在他的心中压上了沉重的砝码。
第十七章 丧家之犬两个女人
程军是由北京改乘飞机到达乌鲁木齐的,这是新疆的首府。人烟稠密、店铺林立,还没有积雪的街道上,各种民族、各种服装形成的人流络绎不绝。程军在这里要通了孟梅的电话。孟梅接到电话后压抑不住得意的心情,电话里就爆发了一阵狂笑,然后,她压住笑声告诉程军住她指定的宾馆,等孟梅去接他。
果然,当晚掌灯时分,孟梅来了。她开着一辆普通型的捷达,但这在托尔逊也属高档
次的车辆。她离开程军,带走了巨额财产,这就使她有了生存的本钱。她在这里买了两辆中客,由托尔逊直达乌鲁木齐。一个女人独立支撑门面,开始了她大西北的事业。
孟梅也是很有气魄的女人,她穿着一件烟色的风衣,像新疆人一样蹬着一双高筒皮靴。她长发披肩,星眸皓齿,宾馆门前的九级台阶被她几步甩在身后。一个身着礼服的男子,急忙为她拽开了巨大的玻璃门。
孟梅是一个人来的,她从离开长山市那天起,就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程老大太张狂了,树大招风,他失败是必然的。吴庆兰虽然和他两情相许,但孟梅认为他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程军的那一套,吴庆兰是不理解的。他们迟早会分道扬镳,只有孟梅,她们才是天生的一对。
今天,孟梅是带着胜利者的雄姿,跳上那九级台阶的。程军和吴庆兰万里迢迢来到新疆,是打了败仗来避难的。而她孟梅就是收容队,孟梅要张开翅膀像大鹏那样,他们才会在她翅膀下生存。她的这种想法虽然埋在心里,可吴庆兰和她一打照面就全明白了。她眼神里所包容的蔑视和敌意,那毫不掩饰的只对程军一个人的热情,使吴庆兰马上就陷于了后悔之中。但此时此刻她只能跟着程军走出宾馆,坐上孟梅的红色捷达。她坐在这轿车的后座里,手把着带有密码的小皮箱。她觉得这是她惟一的依靠,因为,那里有钱。只要有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孟梅的驾驶技术已经很熟练了,他们乘车回头东行。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望无际的大戈壁,成片的鹅卵石铺向起伏的远方,枯黄的驼尾草在上边迎风摇曳,中间是一条青徐徐的柏油路。景色单调而枯燥。只有在他们前行的左侧拔地而起的万里天山,在单调中展示着它的雄奇。白雪皑皑嵯峨起伏的山峰横亘新疆大地,屏风般在蓝天和戈壁之间涂上浓重的一笔。
孟梅兴高采烈,在吴庆兰面前一点也不拘束。她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大方地说道:“老程,你这次来就不要走了。何处黄土不埋人!当初兰妹子不远万里回到长山市来找你,这次你们不远万里来找我,我一定让你们在这里过得比哪儿都好。”
“好?就你这荒山秃岭、茫茫戈壁能好到哪儿去?”程军听出孟梅话里有话,故意岔开道。
“别看这里荒凉,但这里民风朴实,物产丰饶,要想谋生再容易不过。”孟梅完全一副老新疆的口吻。她当初是投奔她的一个在这里包工的舅舅,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她已经在这儿站稳了脚跟。
托尔逊是个两万多人口的小县城,城不大,却秩序井然。城中心的十字街头,站着一位交通警。只有机动车可以在街中心通过,所有行人全在两侧。街道的两旁栽着剪得平平的榆树,此刻虽然已经枯黄,但可以想像,一旦夏天降临,它繁茂的叶片,可以给这座小城带来怎样的生机。
孟梅的捷达车停在一个大院套的门前,大院套里有贴着马赛克的四间大瓦房。这是孟梅舅舅的房子,她自己已独占了西头的两间。
看到这院落和房子,吴庆兰心中产生一种反感。她提议:“我们还是住宾馆吧!”
程军有些犹豫,倒是孟梅,她早已发现吴庆兰的情绪。她说:“我已经给你们租好了房子,但今天晚一点。明天你们再搬过去,如果今天不愿意在这委屈,那就去住宾馆。”
一行人又来到县宾馆,宾馆是一处大院。客房是一幢两层楼房,服务员操着生硬的汉语接待了程军夫妇。孟梅也不计较吴庆兰的态度,亲自为他们拎着行李上了二楼。
孟梅的大度,倒使吴庆兰有点惭愧。她知道,这里是新疆,这里是卦上说的“生门”,这里是孟梅先入为主的地盘。她不能和孟梅弄僵,她说:“孟姐,麻烦你了!”
“兰妹子,咋这么说话呢?你们能来就是没拿孟姐当外人。明天,你们先安顿好住处,咱们再商议怎么办!你们放心,这边有这边的好处。”
当晚,孟梅引着他们看了给他们准备的房子。房东是个汉族妇女,她是来自兰州的移民。她善谈,也热情。房子已打扫得十分干净,程军看后觉得很满意。他决定就在这儿住下,孟梅立刻旋风般的给他们准备好了吃、住的一切用具。
这里使用北京时间,却比北京有近三个小时的时差。这时差弄得吴庆兰有些昏昏然,她早晨起来,一看表8点多了,可外边还是漆黑一团。常常是十点多了才吃早饭,下午3点是中饭,开始真有点阴阳倒错,久了才慢慢适应。
这里是低于海平面的吐鲁番盆地的边缘,从地图上看这里真是弹丸之地。可身处此境,就不能不觉得它的广漠、浩翰。就这个两万人口的县城来讲,虽然人口不多,却占地极广,在这坦荡的戈壁滩上延伸出去好远。这里楼房较少,鳞次栉比的板式平房沿着宽畅笔直的马路看不到尽头。
吴庆兰拽着程军去压马路,去看小城的风情。这是典型的少数民族集居的地方,汉族只占20%,更多的是维族、哈萨克、回族。鲜艳的民族服装在这冬季就显得简朴多了。维族老大爷翻卷着羊皮帽,穿着条纹长袍,用手工缝制着长筒皮靴。那长筒皮靴既结实又便宜。
最有特色的是街头的瓜果,琳琅满目。葡萄干是这瓜果中最具特色的产品。吴庆兰对此特别钟情,常常是整袋地买进。
这里的民风纯朴,所有的农副产品几乎都是明码实价,用不着讨价还价。
孟梅每天晚上是必到的,除了陪他们吃饭,还要陪他们消夜。有时还找人来和他们打上几圈麻将,个别时候还给程军找来一些医腿的药物。
每当这时,吴庆兰总有些不舒服。她夜深人静时就要问程军:“咱们不能总在这儿住呵!孟梅到底还欠咱多少,该要就要,算清了我们好走人哪!”
回答她的是程军的沉默。程军到了这里,发现孟梅过得确实不错。他还发现孟梅对他一如既往,既没有埋怨程军的负情,又没有对落难的程军冷眼相看,而且把许多事情安排得比他想的还周到。程军心里早产生了悔意。孟梅也偷偷给他算了一卦。说程军本来可以青云直上,就是因为吴庆兰是个克夫之星。她本身就克死了一个丈夫,现在又克得程军命星不旺。程军不能不从心里去思索,从他和吴庆兰结婚以来,他的事业,他的队伍都如江河日下。难道真是吴庆兰的缘故?
另外,程军到这里来决不是和孟梅算什么账。因为他知道无账可算,夫妻之间如何算账?只是他从心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