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政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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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认为,绅权是一种地方权威。所谓地方权威是对于一个地方社区人民的领导权力,绅权是区域性的,区域性的意义是指绅士的领导地位有一定范围的界限,虽然范围有大有小。一个绅士离开了他所在的社区,不会对别人的生活发生影响,便无从发生控制别人的权力94。掌握绅权,拥有这种地方权威的是士绅或绅士95。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是士绅及其产生的过程,学界的观点并不一致。胡庆均认为,中国传统社会里很早就分化出两种人,这就是士绅与农民。组织农业社区的分子大多数是在田地里直接生产的农民,而士绅却是主要依赖地租为生的少数知识地主或退隐官吏。土绅与农民代表两种不同的经济基础,生活程度与知识水准,他们是上与下,富与贫,高贵与卑微的分野,在传统的社会结构里,具有声望的人物不是农民而是少数的士绅96。费孝通先生则出,士绅是封建解体,大一统的专制皇权确立之后,中国传统社会所特具的一种人物。这些人是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其资格和作用,以及参与政治的方式和途径都由国家法律严格规定97。而按照张仲礼的研究和解释,绅士是中国传统社会自科举制以来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是与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相联系的一种身份98。
如果按照学术界上述对于绅权解释和士绅标准及行为说明,去解读岳村及岳北地区等村庄的历史,我们会感到有许多迷茫和不解。因为,虽然我们能体会到那种有别于皇权和族权的地方性权威——绅权的存在,但也发现,代表这些绅权的并不只是那些取得过功名或有官职的人,那些因财富或德性或技能而造福乡里者也能成为社区权威的代表人物,在乡村事务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而那些虽有功名但贫困者却不能成为地方权威人士而真正掌握绅权。具体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地方志、族谱和民间传说将岳北地区的地方权威分为三种类型:功名类、富人类和能人类。
功名类是指那些因取得功名而拥有了地方性权威成为士绅的人。如果对此类士绅进行进一步分类,其主要包括两部分人,即取得过功名而没有入仕者和退隐在乡里的官员,这些人在事实上都通过于预地方事务而成为地方领袖。据李姓(山霞李)族谱载,该族在清乾隆以后,共有6人取过不同的功名。这些人大都只通过乡试,而没有金榜题名,所以也没有出仕为官,一般均在乡里授徒为生。他们中有的“孝友慈祥,抚幼弟孤侄甚厚。族有四十无子者,助之完婚”。有的“康熙丙子,大旱,食蕨者苦无盐,费多金买盐散给。丁丑又饥,赈谷二百石。尝修石桥,以便行人”。因他们知书达理而又有善行,所以在乡里享有极高的威望。不仅乡间邻里的红白喜事以请到他们为荣,民间纠纷由他们议决而平息,而且官府在进行编户齐民需要丈量土地或登记造册对他们也多有依重。地方志也常见此类记载。如清同治刊《湘乡县志》就记载了,康熙年间湘乡知县李介祥着“区长、牌头将本名下所管业户逐户开明原丈田亩、地、塘数目,择严密公所,遴公直绅士十人王应泰……等入局,将前任现存丈册逐户查对清楚”99。此十人均为有功名之士。
富人类是指因财富享有乡民敬仰而成为乡间士绅的人。在岳北流传最广的是有关“赵家老爷”从放牛仔到富人的故事100。这位应该生活在清代中期的“赵家老爷”,年幼父母双亡,靠帮给族人放牛度日,在同龄族人进族学读三字经时,他只能在远处默听,由于他天资聪慧,所以尽管他一字不识也记住了许多经文。当然凭此要获取功名是不可能的,但这位“赵家老爷”进入不惑之年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成为当地有名的富人,由于他自幼贫贱,富裕之后对待乡亲也就充满善意,而且能在本地遭受外来的举人跃负时,用自己的智慧将那个自视为才高八斗的“举人”好好地教训了一番。自此之后,方圆数里都以“赵家老爷”为荣,无论是乡里宗族之间的纠纷,还是官府的为难之事,只要“赵家老爷”的花轿一到,没有解决不了的。
能人类是指那些掌握某门乡民急需技术的“能人”,因其技能过人而享受到的地方性权威。在清同治年间对白果等地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李纪方,就是一位民间医师。据县志记载,李纪方,字伦青,白果长碧冲人,生于清朝道光中叶,年轻时跟外祖父尹慎微学医,同治二年(1863年)开始行医,对于内科、外科、喉科、肿症,专心研究,成为了白果等地的名医。光绪八年(1882年)到长沙,在汪铁珊司马家作幕僚,著有《白喉全生集》,蜚声国内,被称为治白喉神医101。这位李神医不只是医术高明,富有善心,而且还能主持公道,为民做主。岳北地区,无论哪族哪房有事,只要李纪方判定,各方均得服从,不得有任何异议,甚至官府有关白果等地的案件也得向李神医询问意见。
毫无疑问,上述三种类型人物都属于地方权威的代表者。无论是取得功名的李家祖先,还是靠白手起家的“赵家老爷”,还是神医李纪方,他们在事实上都拥有了在社区的影响力,对社区的事务产生过或多或少的影响,只不过其权威的来源各异。功名者以知书达理而有功名身份荣耀乡里;富裕者以白手起家而富甲一方而德感乡民;技能者以医技高明而造福百姓。如果说,他们都因拥有了这种社区影响力而成为了士绅的话,那么我们起码可以对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乡村士绅理论作出如下修正:其一,在乡村社会中,绅权的代表者并不一定就是那些获取过功名者的。社区里那些因财富、德性或技能而获得绅权者,并不是通过什么正式规则“选举”出来的,而是在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上,产生于舆论之中,是当地居民较为一致的内心认同,即他们是因“声望”而成为地方权威的。对此,徐勇先生分析道:“声望是由于人的特殊地位和才能而获得他人尊敬和服从的一种影响力。与建立在物质财富基础上的经济权力和强制性的政治权力不同,声望以他人自觉尊敬和服从为条件,是由于被尊敬者的特殊地位和才能形成的,并能对社会产生较特殊的影响力,使拥有声望的人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古代中国乡村,声望主要来源于宗族地位和学识。”102而且,家境的富裕程度以及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并不是充任“能人”的先决条件,有的甚至连必要条件都不是,关键在于个人的德行,他们必须具有精明能干、熟悉传统、办事公正、深孚众望等品质特征103。为了有所区分,我们将这种终生没有功名而实际上掌握了“绅权”的地方权威人士称之为乡绅。当然这些没有功名的“乡绅”并不都像“赵家老爷”、“神医李纪方”,许多人最终还是要通过捐纳而获得功名,以成正果。地方志中记载了许多此类事例。如“章显相,字维翰,少失怙,植品力学,尤精春秋,有以所辑左氏说就质者,悉为参定;里中授徒,多所成就。十赴秋闱未售。嘉庆戊午,以诸生赏给举人,己未,赏给翰林院检讨衔,奖耆儒也,性刚直,凡邑中义举,皆躬为赞襄,不辞劳瘁”104。这位“十赴秋闱未售”的举人,以诸生赏给举人,实际上属于捐了个举人105。其二,贫因而有功名者并不能真正掌据绅权而成为士绅。按照许多学者的解释,好像取得功名就能真正掌握绅权而成为地方权威人士,事实也许并不如此。我们的这一结论与上述“赵家老爷”的故事有关,因为让赵家老爷“修理了一番”的“举人”是衡阳县人士,此人也贫贱出身,其父为当地的“杀猪佬”,虽才高八斗但中举后却再无作为,只得以教徒为生。可由于其略有口吃,生员短缺,生活自然举步维艰,只得远行白果等地,寻找生计。不想在指评赵家祠堂对联时,被一字不识也没有功名的“赵家老爷”以“你的诗书牛皮,但为何没有饭吃?”这一简单问题问得哑口无言,只得愧疚而归,不日病死故里。这是一位具有功名的举人的悲剧。在今天人们谈笑时,那轻快的言语还表明了对这种贫寒功名的讽刺。事实上,功名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权威,如果这种功名最终连生计都无法解决的话,也就会失去人们的尊重,更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影响力。可见,在现实的乡村社会里,绅权所体现的地方权威也需要经济基础,由于取得功名并不一定意味着获得财富,因此,那些贫苦的功名之士也就并不一定能掌握绅权而成为真正意义的绅士。正是如此,美国学者费正清就将士绅仅局限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乡村领袖之中。他说,“中国的士绅只能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意义来理解,因为他们是同拥有地主和官职的情况相联系的”。“作为个人的士绅是公家官员,掌管政治和行政事务。但他们也是处在家族关系中的成员,并依靠家族关系想来维持他们的生计”106。
根据这些修正,我们可以将乡村士绅的特征概括如下:“首先,他们具有较平均水平多的财产,包括土地及财物。其中许多就是当地的地主。经济实力是他们占有地位的基础。由于有了土地,他们才可能摆脱日常的劳动,有精力关注社区的公共事务。其次,他们有较多的社会关系。有些乡村士绅曾经做过官,或者亲属中有人做官,有能力在关键时候与各级官员打交道。再次,乡村士绅一般都受过较多的教育,其中有一些还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他们在农村代表着知识阶层。因为有了知识,他们便具有了指导农民的权力,成为农村文化的典范。”107当然,这些条件有可能同时具备,也可能符合其中的部分条件就成为了乡村士绅。
那么,这些掌握了绅权的土绅们在乡村政治中又是如何发挥其作用的呢?
第一,绅权与皇权具有一致性,士绅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
张仲礼的研究表明,士绅们具有人们所公认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以及各种权力,并有着特殊的生活方式,同时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但是,士绅的这些事或许可称为“半官方”的,因为士绅代政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代理人。士绅仍然是一个社会集团,在自愿的基础上行事。这些以士绅为主体的地方精英是国家和地方政治衔接的桥梁,作为地方领袖,他们与政府结成联盟,在本地承担许多职责。他们担任官员与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就地方事务出谋划策,同时在官吏面前又代表了地方利益。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和士绅的主要利益是一致的,并且为保持社会的轮子运转和维持现状,他们相互合作。但是当他们的利益相悖时,士绅则会批评,甚至反对和抵制官府的行政,不过并不对中央政府造成严重威胁108。实际上,乡村士绅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其中,首要的作用就是他们是国家与乡村社会联系的纽带,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
保甲制度作为代表皇权的官府在乡里社会的延伸,宗族组织作为地缘和血缘的组合,构建了乡村社会的主体:而士绅作为地方权威的拥有者,由于其影响力远远超越了乡里组织和宗族组织的界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乡村社会多种权力发生联系的桥梁。可以说,没有士绅这些乡里精英作为纽带,官府与乡里组织,甚至乡里组织领袖与乡民都无法联系和沟通。在保甲组织与士绅的关系上,我们注意到了这些乡里组织领袖的来源和发挥作用的“背景”。有研究者已经证明,在保甲制度推行伊始,士绅们并不赞成这一制度,他们采取种种手段阻碍这一制度的实施,“甚至拒绝提供登记他们及家属姓名等情况”,“以至保甲制度在中国南部地区的实施中,无疑地失败了”109。由于传统乡村社区分散而且封闭,国家只能与农村的士绅取得一定的妥协,“地方州县恪于绅士阶层的地方社会的实际影响力,常常以‘下有对策’的灵活性,使绅士们摆脱保甲制度的控制”110,并依靠他们对农村实行控制。在白果等地流传的“赵家者爷”的故事中,就有各路官差和保甲头面人物在处理白果地方事务时,均需到“赵家老爷”处通报和咨询的事例。这些事例的主题就是一个,如果没有“赵家老爷”的认可,任何地方事务都是绝对不能办的,否则就要你这个保甲长别干。这位代表地方权威的“赵家老爷”虽然不是保甲长或都团总,但其影响力却大大超过了这些乡里组织的领袖。他作为乡里组织领袖的“背景”发生作用,即支持得力者,反对以至更换不得力者111。在土绅与乡民的关系上,我们体会到更多的是保护者和被保护者之间的需求。无论是知书达礼的“功名”之士,还是富甲一方的“赵家老爷”,还是造福乡里的“神医李纪方”,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地方权威的代表人物,最主要的原因是乡民出自内心的敬服,有的甚至爱戴。这种敬服和爱戴却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对地方权威需求的基础上。在许多情况下,村民们都愿意作为被保护人而需要保护者的保护。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保甲组织和宗族组织作为地缘性政治组织和血缘性亲属性组织,给乡民提供的保护是有限的,这些组织的领袖们往往与他们保护者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因此,乡民们就盼望有一种超越于这些组织和领袖的权威,这样,那些由乡村社会内生的,但超越于原有社区组织的士绅就应运而生。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从乡民对士绅代表的地方权威的需求,去理解人们为什么希望有“皇权”和“清官”。
由于士绅的这些性质及现实作用,历来的官府也就特别重视与士绅的交往。据说是清代知县必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