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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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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知春徒有虚名,在实际生活上是极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转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山。”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写胭脂,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染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儿大快的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院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而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的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最为深厚了。

  讲究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个季节,称之为May(五月)。可能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 (五月游艺)等。可能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副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柳绿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查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10


   

城市贫民李玉树
●吉 安

  也是急着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安顿下来,否则我是不会到李玉树这儿来租房子的。

  我喜欢安静,偏偏房子要经过她家的客厅,做什么事,都要防贼似地关着门;开门看到他们一家3口大口吃着饭,还要微微笑着打个招呼,一天下来,微笑肌都疼。但还是抵不住那么便宜的租金,还有离公司只需坐一站路的好处,很快地租住下来。

  李玉树家的境况,该算是典型的城市贫民。两个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李玉树白天贩些青菜去卖,晚上则在灯下加工一些手工艺品。她的丈夫什么活儿都做,修理下水道、搬运货物、收废品,更多的是给人做体力活儿,他有的是力气。这个笨拙木讷的男人,也只剩下力气可以养家糊口。他们14岁的儿子,正在市重点中学读初二,尽管因为成绩好可以得奖学金,但每年的学费,还是压得这个家喘不过气来。

  我是最看不得穷人唉声叹气的,但是还好,他们一家总是很安静,各自做各自的工作。怕打搅儿子学习吧,电视从来是关着的。原本儿子的卧室,让出来给我,这个内向但聪慧的少年,便趴在饭桌上做功课。我每每看见了,总是有些心疼。偶尔我们在路口碰见了,向他打招呼,他都会羞涩地一低头,喊声“姐姐”,便快步走开了。这有点儿像他的父亲,言语极少,但心里或许比谁都要明朗和清透。所以闲暇的时候,也惟有和李玉树聊聊天。

  她还算健谈,说起她儿子的乖顺和聪明,老公的体贴和辛苦,常常会住不了口。她是真心爱着儿子的,我想像不出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成绩优秀的儿子,这么艰辛的生活,会不会将她压倒。关于她的儿子,她总有谈不完的话题。

  她说儿子5岁的时候,就自己跑着去菜市场迎她,很欢快地帮她将没卖完的菜搬到车上去。她得了急性阑尾炎,是10岁的儿子打电话将救护车叫来,将她送到医院的。读书是从来没有用她操过一次心的,还常有高年级的学生请他去讲题,有时候两个学生争起他来,常会将他的衣服扯坏,这是最让李玉树惭愧的,她没有钱给儿子买质量好的衣服,不能让他过好一些的生活;反倒是做儿子的,常来给她安慰,说等他考上了大学,一定让她住最敞亮的房子。这样的话,她每次听儿子说了,都会跑过来给我复述一遍,神情里带着很鲜明的骄傲和满足。我有时候会笑她,说怎么对儿子比对老公还好呢。她从来不回答这样的问题,只是笑笑,便去忙自己的事。

  我猜想她一定是不怎么满意自己的老公的,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够挣到更多的钱,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呢。而他,几乎是什么也没有,一穷二白地娶了她。连这两室一厅的老房子,也是她父母留下的。我时常地看见她给他熬药吃,问她是什么病,她总是找别的话题岔开去。后来无意中看到扔在垃圾筐里的药盒子,上面写着“前列腺患者煎服”几个字,心里狠狠吓了一跳,无限的同情也浮上来,觉得李玉树这样的女人,真是苦到了头,连一个女人最基本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正是35岁最好的年龄,她除了儿子,想要的却都无法得到。后来再聊天,我总是会拿同一个问题问她: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李玉树总是很茫然,她大概不怎么明白我问这个问题的含义;她只知道一天天地过日子,为儿子攒下上大学的钱,给一家人做好一日三餐,她生活在其中,不知道还有更好的东西,她无法得到;亦不知道“可怜”这个词汇,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总是在我的问题面前摇头,我明白她是说不知道。这让我愈发地为她觉得难过,我想一个连幸福是什么都不清楚的女人,生活该是多么地单调和乏味。不愿意自己回来做饭吃,麻烦,也是怕他们看见我吃得那么“奢侈”,会嫉妒。穷人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嫉富的;而且在一个厨房里做饭,有好饭不让一让,会让我吃得不舒服;这样的礼节,我一向头疼,干脆不做,也省得担心自己的煤气和锅灶被他们偷用了,传染上什么毛病。他们倒是大方,做了好饭,非得要让我吃上一点儿。有一次我休息没去上班,起床后看到她和丈夫也都没有出去。两个人过年似地忙碌着炖鸡洗鱼,尽管彼此说的话很少,但眉眼里的喜悦,却是掩也掩不住。没等我开口问,李玉树便喜气洋洋地说,今天儿子去市里领数学奥赛第一名的奖去了,他们要好好慰劳儿子一顿。中午他们硬要让我坐下来一块吃,又说一个人在外,难得吃上家里做的饭,虽然他们没有钱,但能做一顿像样的饭,能让外人吃出舒服来,他们已是知足。

  我的心,在这句话里,慢慢软下来。他们的愿望,朴素到只是能让我吃上一顿家常的好饭,只是能让我在他们的快乐里,也传染一点儿快乐,而不是自私的我所想像的疾病。那顿饭,是我出门在外的一年中,吃过的最香甜最妥帖的一次饭。李玉树用她精心熬出的玉米地瓜粥,温暖了我的胃,亦温暖了离胃很近的心。我第一次真正认识了李玉树,认识了她为之吃苦受累却没有怨言的家。那个质朴的男人,坐在旧了的沙发上,听儿子念他写的作文,讲学校里的趣事;而他的女人,则微微笑着,缝制着或许他们从来没有钱给儿子买过的玩具。这样琐碎的镜头,我见过无数次,但真正看透弥漫在其中的温情和喜乐,却是第一次。

  春节过后,我换到一家更好的公司去。公司里给安排了单身宿舍,不用自己花钱,我当然乐意退掉房子。走的时候李玉树一家人都不在,我留了张纸条,又多付了一个月房租,便拉了行李走出这栋黯淡狭仄的老楼。

  新的住处,很是宽敞和明亮,可以看见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夜景区。站在那么高的阳台上,人心一下子敞开来,那些琐屑的事情,被迎面而来的风倏地涤荡掉,只剩了新鲜饱满的激情和欲望,汹涌地激荡着我年轻的心。

  关于李玉树,还有她卑微的家,很快地便被我忘掉了。有一阵子,特别思念母亲做的玉米地瓜粥,想自己做了养养胃。可惜我跑遍了很多超市,却都没有买到玉米面和生地瓜。后来无意中想起李玉树家旁边的农贸市场,便抽了周末坐车去买。果真是样样齐全,连家乡的“豆扁”都有的卖。像是小时候赶大集,我兴奋地搜刮着大堆的山货,以至连有人一声声高喊我的名字都没有听到。直到那声音近在耳边了,才猛地抬头,看到脸冻得通红的李玉树。她大概想拥抱我一下的吧,我看着她伸过来的臂膀,却是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她低头看一眼自己被青菜染绿了的手,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怎么走的时候也不说一声啊,也好让我做顿饺子送送你。我没有接过她的话,随口问了一句,你们都还好吧?怕我听不见似的,她大声地说,都很好,儿子被保送上了市重点高中,老师们都说他考名牌大学很容易呢;我的生意也还好,又多接了点活儿,挣钱比以前多点儿了;只是他前一阵子在建筑工地上摔着了,或许要休养上半年……那老板赔医疗费了没有?她摇摇头,道,去要了,不给,也只好作罢,不过也没有什么,都不容易,只要人不落下病根,我辛苦点儿也高兴。我不知道拿什么话来安慰这个命苦的女人,我惟一所能做的,惟有掏出钱来送给她。看到我手中的200元钱,她拼命地摆手,后来又似乎想起什么似的,丢下一句“你等会儿”,就跑开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气喘吁吁地从人群里挤过来,将一大包热乎乎的炒豆塞到我包里。“今天是农历的二月二,吃炒豆,驱驱邪气,一年都会交好运的。”我的眼睛有些湿,想再说些什么话,她却朝我摆摆手,说要回去看摊了,有空一定要来找她玩啊。我点点头,看她瘦弱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像一粒沙子或是微尘,再也看不清晰。

  我在回程的车上,打开依旧温热的炒豆,一股久违的香气,扑面而来。抓几个入口,竟是比超市里卖的还要酥脆和香甜。两层厚厚的包装袋中间,露出一个小纸条来,抽出来,竟还有一张百元的钞票。纸条上歪歪扭扭的几个字,写着,谢谢你多留下的房费,我们挺好的,你也好好的。

  我的眼泪,终于滑落下来。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50


   

查尔斯王子的实验
●阮 炜

  一九八四年英国查尔斯王子在海格罗夫(Highgrove,位于英格兰西部格罗斯特郡,属于英国王室直辖领地)以及其他王室领地开始其有机农业的实验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多英国人是不以为然的。他们觉得这不啻是否定了高效高产的“现代”农业。他们对此进行了激烈抨击,说他“无知”、“傲慢”、“虚伪”。《泰晤士报》上有人说他所提倡的“直觉的智慧”是“危险的胡说八道”;《独立报》上则有人说若采用他的思路,让每个农民都搞什么有机耕作,世界上六十几亿人口中将有二十多亿人没饭吃。直至二○○○年,一些左翼人士仍在批评查尔斯攻击自哥白尼、笛卡儿以来的所有进步思想家,说他极端保守,反科学、反理性、反进步,沉迷于落后的传统甚至神秘主义。

  二十二年过去了,英国有机耕作面积增加了一百多倍,海格罗夫也几乎成为有机农业的圣地。更让查尔斯志满意得的是,由于可持续农业已成为共识,近年来欧盟大幅度修改农业补贴政策,比先前更强调可持续性而非产量,使有机耕作的农田比例明显增加,甚至在斯洛文尼亚等国建立了大片“有机生态区”(Organic Bioregion)。更值得注意的是,有机农业不仅没有剥夺人们的饭碗,反而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机会,因为有机农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发展中国家恰恰富于劳动力。事实上,中国和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上世纪末以来一直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二○○四年中国有机耕作面积达到一九九九年的十倍。据国外媒体报道,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有机农业国。大概意识到有机农业是世界潮流,不可阻挡,近两年激进人士也不再以“反进步”、“搞倒退”的名义来批评它了。

  为什么有机农业能够打破左派与右派、进步与保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楚河汉界呢?首先,它比“现代化”耕作更为环保。它不使用化肥、农药、抗生素和除草剂。这意味着石油煤炭消耗的减少(生产农业增效品得消耗能量),最终意味着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的减少;也意味着能更有效地保持土壤中的有机物质,使土壤矿物质结构处于一种更为自然和平衡的状态。其次,有机农业的产量虽然明显低于“现代”农业,但有机食品有自然的口感和味道,对当今人类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中国人可能不知道每天吃的使用化肥、农药生产出来的“黄瓜”、“西红柿”根本没有自然产品所应有的清香、醇郁的口味,使用激素、抗生素生产出来的“猪肉”、“鸡肉”也没有自然产品所应有的鲜味和富于弹性的质地。另外,有机食品也更为健康。

  有机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逻辑发展而非对它的反动。但查尔斯并非先知。在西方,他的实验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浪漫主义运动时期对现代性的反思;在中国,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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