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游戏竞技电子书 > (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 >

第69部分

(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也能在临死前笑着下命令,要尽一切可能保持这种合作关系,因为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这片土地流的血也够多了。
  
  他的所有事迹现在都变成传说,我也只是听说过,会对久石三统的以暴制暴看不顺眼,可能就是因为曾经出现过久石一莲这个人吧。明明,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我望着那个名字轻声说:“你还是死得太早,因为你是对的,可惜当信任已经彻底断裂,要重新黏回来谈何容易。”
  
  当你死了,那么热爱你的艾斯米人,怎么可能再次相信不懂珍惜的流星街人呢。
  
  我牵着自行车慢慢走开,身后是那块充满哀伤思念的纪念碑。无需特意牢记,因为看过一遍就忘不了那个叫久石一莲的男人曾经说过的话。
  
  “一开始,我们就并非正义,染血的双手永远无法洗干净。守护,高于一切。哪怕我们已坠入地狱最深处,我们的心依旧如鲜花般柔软。”
  
  艾斯米这一地繁锦的鲜花,是以那件黑字法风衣担起所有的非正义的罪孽为前提下,盛开的。所以你们是我们永远的英雄,艾斯米万岁。
  
  ☆、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坐在台阶上,阶下是一条小河,夕阳的橙红色在水里流过,布鞋上满是泥点,我就这样坐着发呆。
  
  有时当放空清理思绪,有时无聊了,也会想我是怎么来到这个怪异得很奇妙的世界。可惜没有答案。
  
  站起身拍拍裤腿,我骑上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跑去。幸好我只是晕车而不算路痴,所以我当我走入一条安静的小街,看到整排淡红色屋顶的带院子的房子时,我知道自己找对地方。
  
  将地图收到口袋里,我牵着车数门牌,这里是艾斯米一条偏离市中心的街道,我骑了差不多一天的路才到这里,也不知道这里的主人欢不欢迎我这个还没出艾斯米就已风尘仆仆的客人。
  
  矮门的院子是艾斯米最常见的建筑方式,我站在街中心人家院子的门外,安静地看着正弯身在院子里给花松土的男人。
  
  他似有所觉,抬头望来,我将手放在自行车车把上带着像三年前刚醒过来的笑容,有些单纯与无意,“大叔,你好啊。”
  
  这个算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跟我有牵绊的人,看到突然出现的我没有任何惊讶,灰棕色的眸子温暖如昔,仿佛这几年的时间仅过去十几分钟,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分离过,他温柔地笑着说:“我很好,米露。”
  
  “大叔,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三年的美好生命,我望着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是来看看你,顺便路过。”
  
  猎人大叔走到门边看着门外的我,他眼里闪过几丝了然,笑容带上些忧伤,然后豁达一笑,“只要你是米露,肯叫我大叔就不用谢。”
  
  当初为了哄我叫他大叔不知用了多少法子,我们俩同时想起那段在医院的日子,不由相视而笑,很多无奈都释然在笑声里。其实很多事情都不用再特意去提去,猎人大叔尽力了,而我也是。
  
  我跟猎人大叔这次相会不过二十来分钟,他一直站在门里,我一直站在门外,临走前他给我看他的怀表。怀表的一面是一张四人合照,除了一脸对于规矩照相不自在的猎人大叔外,还有一对夫妇跟一个调皮的孩子。美丽的女人金发披肩,一脸文气的男人有一双清澈见底的蓝色眼睛,而趴在照相机最前面满身是泥的孩子有似是而非的熟悉。
  
  “你以前的头发是金色的,可惜生病后颜色一直回不来。”大叔将那个怀表递给我,“他们的遗物大多都烧毁了,这个你拿去。”
  
  我看着那张照片许久,久到把他们的相貌全部记在心里,然后对大叔摇头说:“这个是你的。”曾经的米露…西耶娃已经不在了,这份礼我受不起。
  
  金发蓝眸的小米露很可爱,她与我梦中的孩子一模一样。三年前这个家庭一切戛然而止,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继承了米露这个名字,还在这个世界上游荡。我算不算是一个很不称职的穿越者?从不去追溯身体主人的原有记忆,从没有想过要学着她活泼的性格去帮她过剩下的人生,不以她的爱为爱,不以她的恨为恨,也没有为她做过任何她可能会遗憾的事,我一定很不称职吧,呵呵。
  
  “米露曾经有过什么梦想吗?”我轻声问自己。
  
  大叔回过身去,看着他满院子的花停顿了一下才回答,“米露说,她要变成像妮娜外婆那样了不起的遗迹猎人。”
  
  “真是了不起的梦想。”我牵着自己的自行车离开,“我帮她实现。”这趟旅行结束后,哪怕我只剩下一天的生命,我也会尽一切努力去朝这方面走去。
  
  旅行在自行车的车轮下漫长而孤单,我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路边摊吃小吃,睡一晚两千戒尼的小旅馆,买钥匙圈毛娃娃,日落了看日落,日出了就爬出来看日出,很多时候整夜忘记睡眠地数星星啃一斤三千戒尼的红苹果。
  
  时间无论多值钱,我的步伐节奏永远不会快过一辆自行车的速度,反正不管再慢腾腾最终目的地总会到的。
  
  当我问过六个人才走到这一条用灰色石子铺砌的街道,街道两旁稀稀疏疏种着小树,我看着这条街上的居客时如释重负地笑了,终点啊。
  
  这条街在附近很闻名,因为这条街没有活人的居室,从街头到街尾只有一个连着一个形状各异的墓碑。
  
  偶尔与几个人擦肩,他们面容沉静而带着思念。我有些疲惫地将车子搁在一棵小树边,也不在乎会不会遗失。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记着号码的纸条,一个一个慢慢从头往尾数去。
  
  墓碑是个白色的十字架,是一个合葬墓,连墓碑留言也中规中矩,“他们死后长眠于此”。
  
  我蹲下去,默默地念出这两个人的名字,“伊尔…西耶娃,莎拉…克兰斯。”
  
  蹲乏了,我也不怕脏直接盘腿坐下,然后笑着对这块意寓尊重的十字架墓碑说:“你们好,我是安欣,平安的安,欣喜的欣,其实早该过来看看你们,可是我没有米露以前的记忆,也没有人对我摊牌告诉我你们在哪里,一直拖到现在才来拜访真是很失礼。还有请原谅,呵呵,不能真正叫你们父亲跟母亲,因为我有自己的父母,也不知道天堂是不是全部相通的,都在上面不知道你们跟我父母会不会相见呢?呵呵。”
  
  我傻笑一阵,用手指挠挠脸颊,“米露应该跟你们在一起吧,她很可爱,虽然没见过她,不过她非常可爱。等我死后,将她葬在你们身边,这条街的环境我看过了,条件不错,清净整洁,位置选得很好,呵呵呵。”
  
  对着十字架墓碑又傻笑一阵子,笑着笑着有点尴尬,不自然地揪揪自己的灰银色的发脚,“那个这次来还是想跟你们说一件事,库洛洛…鲁西鲁你们认识吗?咳,应该不认识,毕竟他还没像变成A级通缉犯那么有名,你们也可以叫他兰斯。这次来……咳。”
  
  我有些心虚地咳了咳,“我是来替他道歉的,呵呵,虽然那个坏小子说你们的死跟他没关系,可是就算你们不是他杀的,那个家伙总不可能平白无故带着他的蜘蛛跑到你们家里吧,就算不是他动手的,他一定也有相同的目的,杀人未遂基本上也可以等于杀人犯了。呵呵,真是的,让我伤透脑筋的家伙,哪怕我现在突然变成超级赛亚人打得过他,他可能也还是那种就算被掐死也不会悔改的混蛋吧。伊尔,莎拉,对不起啊,不求你们原谅,我只是替他来向你们道歉。”
  
  我略带疲态地望着有些阴沉的天空,轻声说:“流星街比想象中更加恶劣,也更加地不可理喻,正如外面的人无法理解他们的不珍惜生命,他们也无法理解外面的人为何那么看重生命。这已经不是地域隔阂造成的不理解,而是真正的,如同两个星球那么遥远的距离所产生的信念的背道而驰。我并不想替他开脱,错了就是错了,可惜在错误外我却好心疼啊。”
  
  我心疼他理所当然的一无所有,我心疼他的不懂,我心疼他的死不回头。
  
  “你们知道吗?第一次见到这个小子时,在他的眼睛里我愣是没看到一丝丝的光线。不管怎么说人这种东西,我们都是向光性的,这是一种本能,哪怕疯子也不能否认。我都不敢想象他是怎么把自己弄到没有真正的喜怒哀乐,除了一张小心模仿回来的面具外什么都没有,就连恐惧,也没有了吧。真他妈的……”
  
  我自嘲一笑,“……心疼死了。”
  
  天慢慢暗下来,风吹过树叶滚到我脚边,我喉咙有些干地咳了咳,若无其事用手擦掉嘴边的血迹,“药效越来越短了,呵,对不起。”沉重的歉意。
  
  我从地上爬起来,低头去拔掉碑边泥土新长出来的杂草,拔一根就轻声说一句“对不起”,诚心诚意的歉意。
  
  “那小子……咳,搞不好一辈子也学不会这句对不起吧,他脸皮厚到可以什么都不懂,呵,可是他爹跟他母亲也不在,那这个世界上总不能连一个替他的错误说对不起的人都没有吧,小孩子不懂大人也不能装看不见啊,其实我能为他能做的很有限,也就这件事而已。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跟睡觉?一塌糊涂的自理能力。真的对不起啊。”
  
  这声抱歉不是想取得原谅,生存的权利重过一句口上的歉意千万倍,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只是替一个不懂道歉的人来向你们道歉而已。
  
  ☆、我睡不着
  
  昨天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回家了。
  
  我举着伞,手上的袋子沉甸甸的,里面都是古籍翻译本,从艾斯米图书馆三楼借出来。雨大得有一种暴烈感,路边开着的花都被打颓了。大广场上有两个流浪艺人穿着雨衣在雨中吹笛子,旋律凄婉回转,穿透雨幕空灵清脆。两只笛子的笛声一高一低的浅吟深唱,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我站在远处听了一会才走开,那个梦真实到我差点回不来。我梦见我们在茶会上念诗,谈论年轻时的豪情壮志,要用八十八天环游世界一圈,还要开直升机去游览喜马拉雅山脉,穿降落伞从飞机里跳到最高山顶上低头看白云。
  
  我是笑着醒过来的,醒来时满室凉风,窗外倾盆大雨。然后我坐在床上发了很久的呆,才重新躺下蒙被子闭眼睡觉,偶尔出现的脆弱柔软我总细细地任由这些情绪自然沉淀下去。
  
  我回到贝贝街,藤玫瑰花苞在雨中很鲜艳,先前做很多玫瑰糕用小竹篮送给邻居,花期还未过,所以花苞一个又一个长出来。推开篱笆门,一条被水浸透的卵石道出现,两旁都是开花的植物。
  
  我走到一半时停步,大罗红花被人用脚直接开道折茎踩花留下过于明显的痕迹。我沉默,看着那一串倒下去的花朵,想说服自己是别人不小心弄坏的都难。
  
  沿着痕迹我走过去,雨水打在雨伞上有很清脆的声响,红色的花瓣残如鲜血顺着雨水流过我湿漉的布鞋。
  
  他如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春雨的早上,不声不响倚着短廊外那块刷着粉青色的墙坐着,这里与外面形成一个视觉死角,不注意就会忽略。
  
  我面无表情地任由那些花瓣继续碎碎烂烂被水冲走,看到这个家伙突然冒出来连惊讶等多余的力气都省了。
  
  他穿着皱巴巴的衬衫,外面随便套了件邋里邋遢的不同色长外套,雨水顺着他湿答答的黑色头发滑过脸孔轮廓线落到领子里,两眼黑漆漆的瘫痪地望着头顶上的风铃,眼下浓重的黑眼圈让这份石化似的平静多了种阴暗的诡异。
  
  看我走近时他也没反应,偶尔用手继续从旁边拽过一朵活生生的大罗红花碾得碎碎的,然后将手指迎着雨水让水冲洗掉碎烂的花瓣。
  
  这种摧残花朵的恶作剧动作告诉我,他很不耐烦,等人等得很无聊。
  
  继续沉默,没有哪一刻觉得语言也可以如此苍白无力。
  
  我闭上眼深呼吸一次,再一次,再三次……十三号街都集体放假了吧,第一次把这家伙放进来是意外,第二次呢?现在都是什么治安状况,我要向久石投诉啊。
  
  他望着风铃淋雨,我一手举着伞一手提着书站在旁边看他,我们石化了,无声凝固得只有雨声见证时间的流逝。
  
  最后我勉强扯出一个苦笑,“库洛洛。”这名字叫得我声音都是抖的。
  
  那个叫库洛洛的家伙不甩我,继续用他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看摇晃的风铃。
  
  青筋隐隐浮上额头,我告诉自己做人要心平气和,暴躁情绪要不得,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时冲动可能会犯下后悔的错误,我……我忍。
  
  “库洛洛,你回来干嘛?”我满脸僵硬的笑容,你回来干嘛?我多想掐着他的脖子朝他质问,把你扔出去我容易吗?你这不过一个来月说回来就回来,还把自己弄得像流浪汉一样颓废无神,还踩死我一堆花,你轻功那么好怎么可能会不小心踩死花,你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什么玩意?天才的思想跟凡人果然是天与地的差距吗?
  
  我不懂,你这个混蛋。
  
  他连眼都不眨,坐得跟一雕塑似的。我终于对这个小子没辙了,面对着他蹲下来,将书袋放在膝盖上,然后一脸无奈地说:“兰斯,你到底知不知道现在的状况,艾斯米跟流星街剑拔弩张,你不是走得越远越安全吗?你回来干嘛啊你,笨蛋。”
  
  真是乱来的家伙,说走就走说来就来,一点预兆都没有。
  
  他总算是肯抬眼望过来,浓浓的黑眼圈让他多了几分抑郁的冷寂,他改变了一下长久的坐姿,然后一脸无辜的孩子气,用一种平静得可怕的语气对我说:“我困了。”
  
  我听着雨声在头顶上的伞布跳舞,用一种类似眼睛瘫痪的表情跟他互瞪着,然后呢?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