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高袁 爱似碘酊 作者:纤陌 完结-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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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朗看到了高城的呼叫信息,他马上给高城打电话,忙音。他又拨了家里电话报平安。
高城一边跟高夫人通话,一边留意从机场里面出来的人。机场出入口众多,他不得不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当他第三次路过四号门的时候兔子撞上了树桩。袁朗穿着浅咖啡色的毛衣和黑色风衣,脖子上搭着一条灰色系格子围巾从扶梯上下来,略低头在打电话。
高城大喜过望,连忙跑过去,路人见到他都有点避恐不及。
“……我知道……妈您就别太为我操心了……好,嗯。”
袁朗正跟妈妈说着话,冷不防一抬头看见高城,他立时定在原地。高城什么话都不说一个劲儿地冲他乐,看上去有点呆,袁朗也情不自禁地跟着他笑了起来。一步一步地走向对方,相对而立,不约而同用眼睛描绘抚触着思念许久的面容。
高城不满足于只看到袁朗,伸手将他圈抱在怀。耀眼的微笑在袁朗唇边浅浅绽放,他抬手抚着高城的背,说:“喂,抱得太久了吧?”
高城无赖地笑着说:“读着秒呢,没超时。”
袁朗忍俊不禁,高城放开了他。
“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有情报。”
袁朗失笑,“等很久了?”
高城暖暖地看了他,“十二年。”
袁朗说不出话来,高城这人偶尔深情起来都能超水平发挥,每每总让袁朗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
袁爸和袁妈从袁朗忘记挂断的电话里听见两人的对话,袁爸爸轻哼了一声,“净是废话!”
袁妈妈饶有兴味地看他一眼,“三十年前你还不是一样……”
“那小子怎么能跟我比?”
袁妈妈微笑着,“是,他跟你比是差远了,还没修练到家嘛。”
袁爸爸一听就笑了,往事浮上心头,深遂的眼眸看着妻子,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的居家模样,一如初见时的动人美丽。这一刻,悠然恬静,不作他求。
高城和袁朗并肩走出机场,袁朗抬头看一眼灰蓝色的天空,说:“天气真好。”
“昨天还下雪了,可你一回来天气就好起来了。”
“别拿肉麻当有趣啊。”
“我说的是事实。”
高城又有电话,他接起来,“喂,妈——”
电话那头传来冰冰脆生生的声音,“二叔。”
高城翻翻白眼,“是冰冰啊。”
“噗——”
袁朗在他身边笑不可抑,闹了乌龙的高城看见他这样很是郁闷。
冰冰说:“爷爷奶奶说要二叔和袁叔叔一起回家吃饭。”
高城嗯嗯啊啊了两句,笑得贱嗖嗖地挂掉了机。
袁朗问他:“怎么了?”
高城说:“冰冰说爷爷奶奶让二叔带……”
袁朗眼见高城想发出S这个音,眉一挑,森森然道:“带谁?”
高城识时务地把舌头转正,“带袁叔叔回家吃饭。”他笑呵呵地揽过袁朗的肩,“走,咱们回家。”
袁朗不爽地给他一个肘击,高城假装吃痛地呲呲牙,继续揽了袁朗朝前走。
两人步伐轻捷地走过机场外的广场,阳光从上方斜照在他们身上,把地上一对影子照得亲亲热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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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了,高城停好了车,挠挠头皮有点吞吞吐吐地跟袁朗说:“袁朗……”
“什么事?”估计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我好像忘了告诉你,姑姑他们也在是吧?”
“……”
“哎,怎么不说话?放心,咱们俩的事家里人都知道了,告诉你只是想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高城,你家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亲戚?”
听出了袁朗话里的一点点小怨念,高城笑道,“呵……,我们家人口比较多,不过这回算是齐了。这次没去成你家还真是挺遗憾的,一会儿记得叫姑啊。”
不等袁朗有什么反应,高城把人拉下车。
“爸,妈,我们回来了。”
《爱似碘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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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个~经过漫长的五个月,这文终于是完结了说~~
感谢各位的观赏,结局个人觉得是不太完美~~汗,其实整篇文都米一个完美的地方说~~
有砖的话欢迎留下~
'高袁'碘酊番外之一 阿SIR传
早上七点多,还算太热的阳光从东边的窗子里照进来,差一点照到我脸上。知道它最远只能照到我鼻子前面一尺的地方,所以,我并不着急挪地方。美美地睡个回笼觉,咔嚓的开门声会提醒我现在是北京时间8点。如果我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一个穿着运动装的年轻男人从房间里出来,但是大多时候我都假装没睡醒,因为这样一来他经过我身边时会怕吵到我而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哼,别看他平时总说我吃多睡多,光长肉不长脑子,可他到底还是在乎我的!
他要到楼下去跑步,我一听跑步这俩字就犯怵。而且像我这丰满的球形身材在花园里一亮相,估计那些想通过跑步达到减肥目的的人都得打退堂鼓,忙不迭地去抽脂了。怕时间长了肉堆得像我呗。这样一来,早上就没人陪他跑步了呀,那他岂不是很可怜?我心肠很好的,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他说生命在于运动,还恐吓我说我要再这么肥下去,他就把我撵出家门。切,吓唬谁啊?哪天我心情好了到隔壁莎莎家住两天,我急死你,哼。
哦,顺便说一下,莎莎是只波斯猫。
哎呀,说了这么老半天我好像还没作自我介绍。咳咳,我叫阿SIR,物种划分为猫科,品种为加菲猫。你没看错就是在银幕上满世界搂钱的那只叫“加菲”的猫的那种加菲猫。听说我祖上跟它祖上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戚关系,具体是真是假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家移民中国N久了谁还记得有没有这种洋亲戚。
我的长相嘛,怎么说呢,你找张加菲的照片把它的毛想象成淡黄间白的柔软毛发,身材嘛跟它差不多,笑容比它亲切一点,帅气一点,就差不多是我的样子了。怎么样?帅吧?
刚才我一直在说的那个男人是我名份上的主人,事实上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我的猫权在这里是得到了充分的保护的。他叫袁朗,是个军人,也是医生,所以人们习惯称他的职业叫军医。
我的故事从我出生只两个月的时候就跟他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那还是4年前的事。
那天我正跟我的几个兄弟姐妹在家里,也就是宠物店里玩儿,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我不说你们也都知道那人就是袁朗了吧?我不太懂怎么去描述人类的样子,大概他长得也很帅吧,虽然跟我是没法比的,但是从店里老板姐姐的表情里看得出他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她会两眼放光地对着电视上的一些男孩子大喊大叫,激动得跟什么似的,就差像对面那些哈巴狗、牧羊犬一样流口水了。
老板姐姐热情地问袁朗想找只什么样的宠物,他在店里转了一圈就把目光锁定在我们身上了。
他问老板姐姐:“这是什么猫?”
“啊,这是加菲猫。”
“电影里的那个?”
“对啊。”
他笑起来,牙挺白的。他弯腰看看我们又转过头去问老板姐姐:“它们是不是也只吃猪肉卷?”
老板姐姐笑得花枝乱颤,“怎么可能呢,别的猫吃什么它们就吃什么,基本上加菲猫还是比较好养的。”
好养也得吃肉啊,你一个穷学生就算买得起也得养得起啊。
我不知道我那些兄弟姐妹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对他是没什么信心的,所以我就趴在最里面,希望他没看见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很痛快地说:“就买它吧。”连价也不跟老板姐姐还就从挎包里掏出个钱包拿了张小卡片递给她,“再给我拿几包猫粮。”
老板姐姐乐得见牙不见眼。
哇,富家少爷!我立马来了精神,挤开挡在我身前的同胞们,跑到最前面,跟他说:“买我吧。”
他很惊奇地打量着我,说:“咦,你这么主动啊?行,就是你了。”
所以说,有钱人家的孩子最好骗了~~~
什么?你们说我嫌贫爱富势利眼?哎哎哎,你们不了解情况就不要乱讲好不好?你们谁家里养有猫都可以去跟它们打听打听,要是让它自己选,它是愿意天天吃青菜还是愿意天天吃活蹦乱跳的沙丁鱼?明摆着的事嘛。这叫天性,懂不懂?跟思想的高低和价值的取向没关系,知道吗?!
就这么着,我跟他回了家。呆的时间长了我才基本上弄清了他的身世背景,家里有钱是没错啦,但他是一个人在这里工作,住七十几平米的房子。每天朝九晚五地出去上班,绿不啦叽的军装穿在他身上倒也还看得过去,没有十分却已经是比其他人好很多了。
嗯,在外形这一点上他还真没给我丢脸。
我原来一直以为袁朗他是一个人住,直到有一天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人门都不敲地就进来了。那时候我在等袁朗下班,我以为是他回来了,结果跑过去一看,不是,是陌生人!陌生人怎么可以进来呢?我就冲他瞪眼,警告他不许再进去了。
谁知道他居然无视我的警告,边换鞋边看我,还自言自语:“咦,袁朗什么时候养了只猫?”
他露出了一个自以为非常亲切平和的笑容,伸出一只爪子要摸我,我举起右爪一抓,正好抓到他手背。他反应倒也挺快,嗖地一下就缩回去了,我只抓了他一下,没破皮,估计是他皮太厚了。
他瞪着我,“嘿,你个小东西脾气还挺拧的啊,摸一下都不行啊?”
摸一下?!我跟你很熟吗?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叫稀饭的人是袁朗的朋友,俩人从小玩到大,他也经常住在这里。说起来我的名字还是他给取的。当初袁朗刚把我买回来的时候为图方便干脆就叫我“加菲”。加菲?我全家都加菲你叫谁啊??我跟他抗议过想让他给我换个名字,可他听不懂我说什么啊!鸡同鸭讲,啊不,猫同人言——两不通,气死个猫了!
那时候我跟稀饭的关系不是很融洽,他就说我像他的老板一样难伺候,干脆别叫加菲了叫阿SIR好了。然后,我就叫阿SIR了。
再然后我跟稀饭的关系就慢慢地变好了,怎么说他也帮我取了个名字,总算对我有点贡献,要是我老给他脸色看,万一他再也不给我带好吃的小鱼怎么办?指望袁朗?算了吧,他连自己动手喂饱自己都懒。
可他干嘛还养猫啊?!这个问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每当午夜梦回我都在思索着……打住!打住!好像跑题了,言归正传啊。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都还算平静,白天袁朗和稀饭上他们的班,我自己就在家溜溜达达,或者到阳台上找莎莎聊聊天什么的,再不然就睡大觉,饿了盘子里有吃的。说起来我也是只寂寞的猫啊,就盼着时间赶紧到6点好能在家里见着个活人。我为什么说是6点而不是5点呢,是因为袁朗几乎每天都是在单位吃了晚饭才回来的,稀饭也是一样——如果他过来的话。
其实晚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安排,偶尔他们出去玩也不会带上我(怨念ING),平时无非就是看看电视,听听歌,有一句没一句地听他们聊些有的没的。不过我喜欢窝在袁朗怀里让他给我按摩。还别说,专业人士跟别的人就是不一样,他的手有点凉,不知道是不是成天呆在医院里,医院冷气开得太大的缘故,灵活柔软拿捏的力道恰到好处。那个舒服劲啊……呵呵,想想都要笑出来了。如果要给我的最爱的事排个TOP榜,按摩的名次会排在睡觉的前面!
有时候袁朗回到家还要看书,那书一本比一本厚,上边写满了方块汉字,有一些还是弯弯曲曲的叫英文的字,总之无论是那一种都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他拿支笔在上面写写划划,神态认真,我也不知道他在干嘛,看得我直犯困。每次我如果不能那么快睡着的话就跑去看他看书,回来倒头就睡死,屡试不爽。
他跑步回来了,照例冲了澡,嚼两片饼干喝杯牛奶,鼓捣了个鱼米泡饭给我,丢下一句:“乖乖在家啊。”就出门上班了。
我闻了闻他弄的鱼米泡饭,哎呦,这手艺真是差到家了,连稀饭都不如!长此以往有谁敢要他啊……
唉——,稀饭不在伙食标准真是直线下降,我都多久没吃鲜鱼了?我大吼,可惜他听不见。
稀饭你快回来吧,我想你了。
说是这么说啊,但是我知道短时间内稀饭是不会回来的。最近出入这套房子最多的人换成了一个大头兵,叫什么高城的。这家伙我第一次见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就不好,动物的直觉告诉我,他绝对来者不善!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经过观察我发现他的一双眼睛跟生了钩子似的老是勾着袁朗的影子不放。哼哼,他的那点司马昭之心我阿SIR安有不知之理。
咦,这两人什么时候眼对眼地瞅上了?
我让你看!
我出其不意地把沙发边上的纸巾筒拨到地上,成功地转移了他们的视线。我死命地瞪着他,就是在告诉他,这是我的地盘,你给我收敛着点!别以为我阿SIR不发威就当我是HELLO KITTY!
我瞧他不顺眼估计他对我也没啥好感,一见我趴在袁朗怀里瞧他那脸臭的,哼,我就是有这样的特权了,怎么样?有本事你咬我啊。喝个汽水都能把自己呛个脸红脖子粗的人还好意思跟我斗?不过事后我想了想,当时他是不是故意的?!假装被汽水呛到搏同情?嗯,很有可能!所谓人不可貌相,看起来没什么鬼心眼的人也许就特狡猾。我得小心点儿……可不能让他把袁朗给拐了去,自己落得个孤家寡猫的多可怜~~~这事儿有先例,莎莎跟我说的。我得未雨筹缪早作预防才行。
可是有时候真是猫算不如天算的,无论我怎么预防都好,我也不能天天跟在袁朗身边不是,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来点什么事儿?
尤其是上次从那高城的连队里回来之后,我是越看越觉得袁朗危险了,电话越打越长了,脸上的笑越笑越收不住了,发呆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对我越来越不上心了,我离被抛弃的那天越来越近了……
等等,我不能就这么认输了啊!事情还没到那一步我还有机会的嘛,袁朗认识我多长时间了?他认识高城又多长时间啊?我的优势就摆在这儿了呀,他高城拍马也追不上已逝去了的那几年时光了~~~~
哈哈,只要我自己不抛弃不放弃,就一定能够赢到底。高城,你就放马过来吧!喵(吼吼)
嗯,说了这么多口真是渴了,等我先喝点水先——
啊呀,今天的天气真是不错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