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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禅武狂徒-第13部分

小说: 禅武狂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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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二楼,吕牧敲门进去,就见宽阔的雅间里,馨香怡人,装修的十分奢华,四周茶几小椅,四面墙由花匠亲自画的天魔图,下面有柔然的地毯,只在中间搁着一张大圆桌子,三个人坐成了三角形,各自推杯换盏,那穿着金衣的公子面色红润微胖,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五官都十分柔和,他正站起来给司马手软和老者敬酒。

    于是吕牧把嘴歪了歪,眼斜了斜,试图绕过司马手软注意不到他,可惜菜刚上桌,他的手就被司马手软抓住了,与此同时那矮子老者也惊得站了起来,只是他站起来之后还没有桌子高。

    司马手软有些尴尬,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惊吓,手劲将吕牧的手骨都要捏碎了。


第二十章 臭味相投

    “是你!”

    “是我,你能不能松手,很疼的。”

    “你怎么会追到这里来?”

    “我没有追。”

    “哼,别掩饰了,我们离开之后,你就在跟踪。不愧是深藏不漏的高手,一路从边城追踪到这里,我们竟然一点发现都没有,我司马手软服了!”司马手软松开手,吕牧不住的揉着自己的右手。

    ——你真会自作多情,而且你还是个自以为是的大傻子,像你这种人是怎么混出头的,真是令小衲费解。

    吕牧随即笑道:“我只不过是好奇罢了。”

    “哼,直说吧,你以前的,现在是别人未婚妻的金三小姐给了你多少报酬,让你追踪我?”

    听到这话,那身穿金衣的公子双眼一瞪,“腾”地跳起来:“什么!我三妹以前是你未婚妻?”

    听到这话,吕牧也瞪大了眼睛,一股无奈的情绪直接窜了上来,直在心里念叨: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你就是金胜男口中的那个败家子哥哥金千两?”

    金千两立刻骂道:“放屁,谁是败家子?小妮子敢这么说他哥哥?反了!”

    “看来就是你了。”吕牧叹了一口气,竟然大大咧咧的坐下,然后喝道:“伙计,加双碗筷!”

    ——这真是蹭饭的最高境界了。

    那来添碗筷的伙计一看到是吕牧,心里开始犯嘀咕了:这小子怎么不端菜,坐这里当大爷陪酒了。唉,真是人各有命,不要脸的人总饿不死。

    吕牧拿起筷子,首先喝了一口酒咂了咂嘴,然后就小夹一块排骨斯文的吃了起来,他反而成了主,别人成了客人,他还咕哝着嘴招呼道:“吃啊,都愣着干嘛,都别客气,自己人。”

    “啪!”司马手软一拍桌子窜了起来:“妈的,欺人太甚!”

    “就是,欺人太甚。”这个声音是桌子底下发出来的,然后就看到那矮子老者爬上凳子坐了起来,叹道:“小子,咱们中了你的计,认了,你开个条件吧。如果你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咱们不会忘了你的好处。”

    吕牧懵了,想了想,还是赶紧解释一下的好,否则司马手软要是灭口,再来一个吕牧也都给收拾了,他笑道:“三位大哥,你们真误会了。起初呢,我是要搭金家的车逃命的,却被金三小姐给轰走了,然后司马大哥和这位霍比特大哥就来劫人,后来你们不是就离开了吗,三小姐就让我跟车来到了天魔城,我是肚子饿了,兜里却没钱,正准备找点事情做做便看到了你们进来,根本就不是跟踪你们来的。”

    说罢,他又好奇的问道:“金二少爷。”

    “你才二。”金千两道:“我难道不配称个大哥?”

    “嘿嘿,那就叫金大哥。话说你自己亲妹妹与常家公子联姻,你怎么能找人去劫人呢?他们,也包括小弟,都一度认为这是另外两个家族的人做的。”

    谁知道金千两却愉快的笑问道:“你想听实话?”

    吕牧道:“那当然。”

    金千两笑道:“其实,我就是想玩玩,吓唬吓唬那个姓常的和我三妹,他们俩一个傲气冲天以为自己是世家大族,一个骄横无礼,好好的女孩偏要学男人打打杀杀。所以就请我两位忘年之交去带人吓唬吓唬他们。”

    “噗!”吕牧把酒喷了那矮子老者一脸,后者因为上次被弹鼻屎的事情已经非常冒火了,现在被喷了一脸酒,抓狂起来就要打架。

    吕牧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你这二哥还真,真他妈的有趣极了。”

    “哈哈哈,你小子也是他妈的有趣极了。”

    “多谢多谢。”

    “客气客气。”

    “喝酒喝酒。”

    “哈哈哈哈。”

    矮子老者霍比特和司马手软无语的看着这两人就这么一见如故了,一个无法无天,一个无赖厚脸,真是臭味相投。

    吕牧虽然和他们说着笑,却还是留了个心眼,一者,金千两究竟真的是纨绔少爷还是别有心思还不好说,要是他们要把吕牧灌醉,来个杀人灭口,那么司马手软和霍比特是金二少爷请来的这个事实就没人知道了。

    他时刻提防着,准备情况一旦不好就赶紧逃命,反正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足够他饿两天不吃饭的。

    但是,很快,吕牧就,觉得,自己,多心了。

    金二少爷确实是败家子,而且是纨绔到了可爱的地步,也可爱到了被人尊敬的地步。

    金千两喝醉之后就开始叫吕牧妹夫了。

    “前妹夫啊,实话说,你还真不错。唉,可惜我三妹没眼光,我要是女的我就跟你。”

    “额,你要是女的,也应该是个败家娘们,谁敢娶你?”

    “话不能这么说啊。”金千两笑着,然后走出了酒楼,一路上,让吕牧惊讶的是,金千两竟然很受别人尊重,不管是熟人还是不熟的见到他都会行礼鞠躬,甚至还有磕头的。吕牧不仅奇怪了,一个败家子会这么受欢迎?

    “你以为我们金家如此受人尊重是为什么?就因为我们金家是金鹏第一财团的老大?呸!本少爷最讨厌那种名头,就算你是皇帝,一点作为都没有没凭什么收到平民的爱戴?”

    他继续说道:“我在家族里是个败家子,但是我的钱从来没有一分是真正花在自己身上的,就这身衣服,款式俗套,也就前几年还流行,我两身衣服替换着,三年没有订做衣服。钱全施给了落难的豪客,艰辛的平民,这样的败家子我金千两做的愉快。”

    “原来是这样。”吕牧深有感慨,印象的转变让他对金千两开始尊重起来,原来这少爷并不是真的吃喝玩乐那种纨绔二代三代,只是家族的人对他的误解太大。

    “还有,他们都以为我是个废物,如果我是废物,身为第一财团的继承人,出了门还不被人劫的内衣都没了。”

    “妹夫啊,我看你不错才跟你说的心里话,我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

    吕牧问道:“什么忙?”

    金千两道:“今晚,我想和司马兄以及霍兄去一趟死城。”

    “死城?”吕牧道:“听说那里危险的很。”

    “本来我家是藏有天魔死城的地图的,可惜我不知道它被藏在什么地方。“金千两笑道:“所以打算和两位哥哥一起去看一看,碰碰运气,加上你,咱们的力量就更大一些。现在金鹏国至少有十几家盯上了天魔死城,或许有重宝出现。”

    吕牧心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愁着有什么提升自己的法门,想不到就这么巧的遇到了,所以他认真的问道:“老实说,我现在修炼的心经太低端,真心需要一套不俗的心经。”

    “那你可来着了,也许你就碰到了天魔留下的心经呢,那可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东西!”

    夜未深。

    人已倦。

    两匹从家里偷偷牵出来的卷毛瘦已经在郊外等着,金千两贴身小厮在郊外等的焦急,看到吕牧四人出城,立刻松了口气,劝道:“少爷,真的要去吗?”

    “闭嘴,不要声张。”金千两问道:“若是有人问起,就说我去出远门嫖妓去了。”

    ——他真会往自己身上抹黑。

    吕牧却完全没有理会他们说什么,双眼只看着黑暗中两匹脊梁上卷起毛发的猛兽,羊头虎身,奇怪的是这怪物还只有三只爪子。

    八部众国里,有很多被驯服的猛兽,种类繁多,这种卷毛兽名叫“虎镰”,但是人们更亲切的称其为“三脚猫”。

    因为品种极为名贵,所以一般的贵族也难以有一头,没想到金家随随便便就牵出两头来,只不过虎镰不如公子论的那头火云蛮厉害,那是能在天上行走的猛兽。而这虎镰在山间平地的速度极快。

    金千两和吕牧一头,霍比特和司马手软一头,两头虎镰忽然跃起,往西边飞跑。两头跑兽腾跃如羚羊,飞跑如猛虎猎豹,二百里路程不费三炷香的功夫就到了。虎镰渐渐的放慢了速度,可能野兽对于环境有着很不一般的敏感,所以感受到不妙的气氛,两头虎镰如温柔的低吼一声,就不愿意再走了。

    眼见黑烟漫天,将朗星的天空遮住,就如同战场上的荒烟,带着一股荒芜的死气,只是站在这附近便有一种苍凉痛心的感觉。

    夜幕下,残破的死城发出点点亮光,以及火光,巨大而残破的城墙显得黑暗厚重,发出令人窒息的光泽。

    四人的身上开始流汗,炽热的气息让他们立刻就被汗湿透了全身,相对看了一眼,彼此严重都有犹豫,这地方真的是凡人能进去的地方吗?

    吕牧相信富贵险中求,可他毕竟不是傻子,这么危险的地方,还没进去已经快窒息了,据说死城里的岩浆更是可怕的厉害,火热炙烤的大地能否真的出现什么重宝还不好说。

    “这……”霍比特犹疑了一下,从虎镰身上滑下,不安道:“这里可是有天魔死士守着,外加那十股势力的先遣人马,咱们四个人能行吗?”

    来的时候踌躇满志,接近了之后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四个都是第一次来到这地方。


第二十一章 迷城险境

    “怕什么,有我在,咱们至少先进去看看,不行的话再撤出来,我金千两保证你们性命无虞。”

    “怕?”司马手软笑道:“怕什么东西?”

    “爽快!”金千两竖起大拇指:“司马大哥就是豪气!”

    “怕?”吕牧拍了拍胸脯:“咳咳,还是有点怕的。”

    “唉。”金千两被他说的泄了气,骂道:“就这么点胆子,能做我妹夫?”

    “我靠,谁说要做你妹夫了?”

    “别废话,赶紧去,我就把三妹许配给你。”

    “不是,我没打你三妹的主意,你想多了?”

    “放屁,我三妹配不上你?也是,泼辣了点,野蛮了点,但你一点不吃亏啊。”

    “我求你了金哥哥,别提你三妹的事情了,我跟你进去还不成吗?”吕牧无奈叹道。

    “好,妹夫就是妹夫,勇!”金千两问霍比特:“老哥,你呢?”

    霍比特耸了耸肩,垂手道:“我有选择的余地吗?”

    很明显,没有。

    虎镰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四人的勇气似乎感染到了它们,这种通灵的动物就像战马一样,随着主人的情绪而动。

    远方的有一柱火星子被风卷到上空,星星点点,整个死城放佛是被纵火烧过的一样,不远的城门就如同火兽的血口,等待着择人而噬。

    “去!”四人低吼一声,两头虎镰发出一阵嘶哑的吼声,“嗖”地窜了出去,如同一道飞剑,跳过了护城大河,这才看到原来这护城河的河水早已变成了岩浆,蒸腾的火焰腾跃起来,奔跳的虎镰腹部的皮毛被烧焦一片,火镰发出恐惧的叫声窜进了城门里。

    “直奔天魔坛,那是金鹏王看到天魔坠落的地方,那地方绝对有好东西!”金千两发出兴奋激动的长啸,之间天幕下,黑暗的主干道上,两道快影在废墟中穿行,向着城中最高的建筑奔去,就在这时,三道身影从黑暗中走出来。

    “这是虎镰,那上面是金家的人?”

    “很可能是,若是金家也插上一手,很可能没咱们的份儿了。”

    “哼哼,放心,外面那十股势力,常家,吴家,皇甫家,第一道场的一位首座,皇族刺面军团,这些大势力都迟疑不进,你以为他们是胆小?”

    “不是胆小是什么?”

    “是精明,死城这地方在被摧毁之后,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变成了一座迷城,据说还有天魔死士,加上以前的城中死去的怨灵,纵使有万人军队进来也绝对没好果子吃。”

    “那这四人不是死定了?”

    “必要的时候帮一把吧,毕竟金二少爷是个不错的人。”

    “好,但愿他们能安然无事。”

    炙热的空气将人都要烤干了,吕牧吞着唾沫,脑子里放佛有一直蚊子一直在飞,就好像故意在他脑子里萦绕,他真想抓住这蚊子。

    他脱了上衣,露出匀称的身体,那流淌的汗液如同浇了水一样,皮肤逐渐发红,似乎快要被这炙热烤熟了,可越是这样,吕牧越舒服,而且脑子里那种萦绕的想法急需他抓住,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呼喊。

    背上的黑莲刀突然发出一阵急切的颤抖,吕牧立刻从这种状态中惊醒,冷汗一透,他立刻提醒道:“快离开这里,快退!”

    此刻他们已经来到了城内一处内城,已经快要接天魔坛了,但就在这时,他们却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现象,此刻他们竟然就在城门前,身后就是虎镰跳过被烧伤的护城岩浆河。

    “这怎么可能?”

    “可能!这已经是迷城了,也许现在我们看到的还不是真的,我们来的时候进的城门说不定也不是真的,现在真真假假都已经分不清了,我们进了迷阵。”霍比特颓丧的说着。

    吕牧看着金千两,只见后者也严肃的看了看他,道:“妹夫,这怎么办?”

    吕牧叹道:“我是跟着来凑热闹,捡漏儿的,这种事还是找咱们司马腿软大哥。”

    “我的腿从来没软过。”司马手软道:“我们回去。”

    说罢驾着虎镰,掉转头,后退几步,两头虎镰疼跳而起,这次它们也用尽了全力,却没想到底下的岩浆还是腾冲而出,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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