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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论平等-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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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希腊原文为:IπGDιHGESημιGHργGHDCACιGDαDGGIηHCπιEημπH    
  ④此处原文附有希腊文,意为“和上帝有亲缘关系的人们,”中译本从简删去。——译者    
  ⑤此处原文附有希腊文,意为“不可救药的”,中译本从简删去。——译者    
  ①(这段希腊文参见原书218页注③)所有这些词句都是值得注意的。这个“人的视觉”,费龙通过它来说明泰拉巴特人宗教本质的特征,跟我们对于泰拉巴特或埃塞尼名称本身要说的话也是一致的。“不要停留在可感受到的阳光下”这句训言使人回想起约瑟夫关于埃塞尼人面对神圣的太阳进行祈祷所说的一句话。(见原书183页)    
  ②(这段希腊文参见原著219页注①)这些话清楚地表示陶醉是静修者们的常态。参见对这一事实的其他证明。    
  ①单这一点就足够证明泰拉巴特人正是埃塞尼人,同时足以推翻关于他们可能从属于法利西教派的假设。事实上,正如约瑟夫向我们指出的那样,埃塞尼人是唯一相信死后可以得到永生的幸福的犹太人:至于法利西人,他们相信好人会重新回到世上,并只承认连续转生。因此可能只有埃塞尼人希望得到永恒的幸福,并试图从努力静修和神修中开始进入这种幸福的生活。就象费龙在此对泰拉巴特人描绘的那样,泰拉巴特人对死后的热切希望,如同一个囚犯对获得自由后怀有的那种热切期望一样。法利西人关于未来生活的教义总是把他们带回大地。一个以费龙向我们描绘的泰拉巴特方式进行静修的法利西人根本就不是法利西人。布依埃能够引用的关于实行禁欲和生活简朴的法利西人的例子极为稀少,而且很不可靠,例如巴尼斯,约瑟夫有段时期曾是他的门徒(《约瑟夫自传》),有人毫无根据地说他是法利西人,但是这样的例子究竟能证实什么呢?什么都不能,一点都不能。这些禁欲者以他们自身的生活方式抛弃了法利西教义。这教义实际上并不是把人引入纯粹的静修生活,它嫌恶这种生活。因而认为它会产生大批静修者的看法则是十分荒谬的。再说约瑟夫,既然他把埃塞尼人的静修习性和法利西人的现实的和人道的习性进行鲜明对照,他不可能忘记提及泰拉巴特人的令人惊奇的特殊之处。    
  ②这是唯一首先使人怀疑泰拉巴特人会是埃塞尼人的段落;因为汝代地区的埃塞尼人生活在共同体之中,然而这里却指的是个人所有权和继承权。但是这真的会引起严重的困难吗?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我们实际上没有看到,约瑟夫肯定认为除了独身的埃塞尼人以外,还存在承认婚姻的埃塞尼人吗?(参见253页)根据约瑟夫的说法,这些人有着跟其他人相同的教义,实行同样的财产公有制。但是约瑟夫主要叙述埃塞尼人中的绝大部分,即定居在阿斯法尔底特湖湖畔的埃塞尼人,因而对已经结婚的埃塞尼人没有任何详细描述。他把这些人只看成是另外一个社团的另一类人。然而很难相信,引进自然家庭的社团能象完整的共同体那样,大家和睦相处,如同过清一色的独身生活的埃塞尼人。实际上后者之所以厌弃婚姻,正是因为他们发现家庭是分歧的根源,家庭使兄弟情谊几乎必然破裂。因此,很可能约瑟夫没有描述的第二类埃塞尼人将某些与家庭有关的、特殊的习俗带进了他们内部。尤其因为纯粹婚姻的感情,亦即个人感情达到了最高程度,关于这一点,在约瑟夫谈及他们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因此,这就更加可信,毛拉孚人至今还在忠实地模仿埃塞尼人的共同体,但他们不得不在某些方面让自然家庭具有某种独立性,同时在大家庭以外,还为他们创造一个活动场所。如果说汝代地区结婚的埃塞尼人该是如此的话,那末在异邦国土上,在人们都认为埃塞尼教义已经传入的地方就更有理由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既然汝代地区以外的犹太人注重经商,这样做就更有必要。所以也可以说他们是半埃塞尼人,他们来自主体教派,但在财产公有这一点上背离了主体教派,他们原则上接受财产公有,但在实践中,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而不能严格执行。他们跟真正的埃塞尼人的关系犹如今日伽克人跟毛拉孚人的关系。毛拉孚人生活在十分完善的财产公有制之中:伽克人正面承认所有制,同时又禁止拥有超过自然需要多余的东西。我要问,怎么不可能是这样的呢?作为与实践无关的纯玄学,纯精神的埃塞尼教义怎么没有可能在整个犹太民族中传布呢?然而约瑟夫和费龙是把埃塞尼教义作为全民族的教义,全民族的哲学,即以与法利西教义或萨多塞教义同样方式形成的犹太宗教而向我们介绍的。对他们来说,犹太教就是埃塞尼教,或法利西教,或萨多塞教,或不如说是公共的宗主教,但需要以上述三种形式中的某一种表现出来。倘若埃塞尼教完全局限于生活在死海海边的共同体和独身的人们那里,能够相信事情会这样呈现在这两位思想深刻的作家面前吗?不,正象约瑟夫指出的那样,他们就不可能将这种教义作为全民族的教义,或是一切教义中最庄严的教义。然而这个埃塞尼教的团体早在某些人的头脑中传布其信仰;埃塞尼圣师,也和法利西圣师或萨多塞圣师一样,是以色列圣师。因此在犹太民族中间,处处有一部分人热衷于第二经约和解说摩西法典。我在上面引证了约瑟夫的一段话,它清楚地证实了我在这里提出的看法。就是约瑟夫所说的在公元前两世纪左右的马卡比时期,由于意见分歧使全民族分成了三种对立的教派。这里不是清楚地看出埃塞尼人在整个民族中,或者至少在这一值得纪念的时期内最积极地参与政治事件的最虔诚的人之中,有他们的支持者和门徒吗?约瑟夫在这里确实不是要说在阿斯法尔底特湖湖畔组成了一些教团的四千埃塞尼人,而是议论他们参预一般事务的观点。因而在巴勒斯坦、叙利亚,或在居住着犹太人的其他国家里,很可能有如我刚才指出的一定数量的半埃塞尼人。所有结论证实了这一事实。实际上,这些新信徒就是由此而来的,他们总是比帕利纳所叙述的要多,他们被在阿斯法尔底特湖湖畔的共同体所收罗;如果说他们不是来自这些半埃塞尼人——这些人已经在思想上接受了教义,并最终或迟或早将它付诸实践——那么这些新信徒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在汝代地区,他们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埃塞尼社团,因为社团是靠从事农业劳动或其他工作生存的。但是,例如在埃及,那里的埃塞尼社团实际上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他们把财产留给他们的孩子、父母和朋友,他们自己却成为静修者。我甚至认为,人们很自然地要根据这一点来解释对于费龙的两部著作的至今仍是模糊的认识,我们正进行研究的费龙的这两部著作给学者们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引起了各种不同的意见。费龙在泰拉巴特人和埃塞尼人的关系问题上留下的疑团,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事物的本质。除此以外,他别无他法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实际上,在埃及被称为泰拉巴特人的这些人真是埃塞尼人吗?人们可以回答是或不是。他们的教义,他们的内心是埃塞尼人的,他们也希望能名符其实,当他们突然成为泰拉巴特人的同时,他们也就成为埃塞尼人了,亦即具有另一种名称的埃塞尼人。但由于他们诞生在不实行共同体生活的埃塞尼人家庭,或出身于法利西或萨多塞家族,由于常以经商为业,结婚后又和他们的家庭孤独地生活在外邦人或与他们有着不同信仰的犹太人中间,他们不得不长时期地过着独立的、拥有个人财产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不是埃塞尼人。事实上,埃塞尼教义同法利西教义和萨多塞教义相比,有这样一种缺陷和不足之处;在生活的共同体尚未实现时,由于没有进行这门教义的主要礼仪,即公共用膳、逾越节圣体圣事,又不以任何其他仪式来替代,所以这样的宗教也就黯然失色了。其他两种具有合法宗教仪式的宗教超过了它。因而最倾向于精神生活的以色列人可能成为法利西人,或至少混进法利西人之中,倘若他们愿意有所崇拜,愿意有宗教表现;倘若他们愿意在宗教上对过着个体生活的,并受实践活动和礼节约束的同胞们施加影响的话。因此,许多犹太人在心理上和理论上是埃塞尼人,但是公开身份是法利西人,象约瑟夫和费龙一样。这两位作者似乎不是告诉我们,或者不是公开告诉我们说“埃塞尼教是真正的宗教,是真正的纯粹的摩西法典”,然而他们两人都是法利西人。多少犹太人都有类似的情形!还有多少人在犹太教堂里没有任何尊严,也不实行共同体生活,却能成为埃塞尼人,并赞扬这种教派!然而,事情即使如此,这些仅仅是心理上的埃塞尼人随着宗教思想日长月久地在他们心中滋长,他们应该以更大的热情抛弃财产,因为这种财产违背了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也更应该献身于纯粹的静修,因为他们同所有制生活的联系根深蒂固;难道这些不都是显而易见的吗?因此,费龙以极大的热情向我们描述说,他们投身静修生活,并把财产留给他们的孩子和朋友,他们对拥有这些财产怀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恐惧,好象它长期以来一直阻碍着对他们的拯救。我最后分析认为,既然犹太人分散居住在许多地方,那么埃塞尼教义作为他们三种教义中的一种,且根据费龙和约瑟夫的观点,也是最虔诚的一种教义,也应和他们一起传布到各地,就是说它在任何地方多少拥有一些信奉者;但是我认为纯粹实践埃塞尼教的人都集中在汝代地区,在汝代地区的一角,在死海海岸;约瑟夫谈到的实行婚姻制度的埃塞尼人也住在汝代地区,他们仍能服从共同体的几乎是绝对的生活制度;但我认为,除了这些人外,许多犹太人赞同最低限度的埃塞尼教义,他们同时努力争取达到在他们看来是唯一虔诚的,唯一精神的生活,但是他们只有通过突然转向费龙为我们描述的泰拉巴特人的那种静修生活才能最好实践这种宗教。    
  ①此处原文中还有泰拉巴特人与德谟克利特及其他哲学家的对比,这些人和他们一样,都遗弃他们的财产,专心于研究。我删掉了这部分的详述。    
  ②费龙后面的论述表明他们是和早在他们之前已经逃避世界的其他孤独者会合在一起的。    
  ①(这一段的希腊文可参阅原著223页注①)在费龙写作的年代,犹太人是和其他各种民族混杂在一起的:“犹太民族,”他在另一篇著作中写道,“不象其他民族那样,封闭地居住在某个地区;它几乎居住在全世界,并在各地迅速繁衍后代,以致犹太人的人数常常几乎和当地居民的人数相等。”至于埃及,那里肯定居住着大量的犹太人。费龙还告诉我们,单是犹太人几乎占了亚历山大城的一半;然而大家知道,据西西里的迪奥道尔所述,亚历山大有一百万居民。此外,在埃及的其他省份,在邻近的利比亚部分地区内也相应地居住着很多犹太人,故有人把这些犹太人称为“巴勒斯坦利比亚人”。    
  ②RιδCπαBDαFσθCBαριEGι,exomnibuslocisoptimi.这里很可能是指埃及。但是正如我们马上会看到的那样,泰拉巴特人生活在共同体之中,因此他们组成了一些宗教团体,并自然由埃塞尼教把这些团体联系在一起,然而这并不妨碍人们认为他们从各地来到亚历山大。至于αρισGι这个词,即最优秀分子,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些最聪颖、最虔诚的人们。根据费龙后面所作的详细解释,似乎是那些想入非非的人或最容易想入非非的人前来定居在玛莱奥底湖的这个宗教团体中的。但从他的叙述中,也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最有学问的人,因为这些孤独者们的工作就是创作歌曲和撰写宗教哲学著作。    
  ③这是亚历山大闻名的湖,在波多洛美称为玛莱奥底湖,而斯特拉波又称为玛洛亚湖。    
  ④JCραπCHDωHαπGιFιαBECAAGBDαA.蒙化宫把这一句译为:“他们派遣他们之中某些人……”。但是ECAAGHDαι(被派去的)一词我并不认为肯定表示前往玛利亚湖去的泰拉巴特人是由他们的上司派去的。ECAAGBDαι一词专指开赴某地的船只;因为费龙在这里应用移民地这个概念。再者,根据费龙后面的叙述,可以肯定泰拉巴特人不是孤立地生活,而是在共同体内生活,因此他们跟其他埃塞尼人一样,有头领,上司。人们完全可以接受蒙化宫的意思,这也是拉丁文古老译本里的意思:“被派去的最优秀的人”。    
  ①这是值得注意的。由此可以肯定:虽然这些泰拉巴特人专心静修,却象其他埃塞尼人一样,实行共同体生活制度。蒙化宫没有理解这一点,他翻译成:“他们的住房相距不太远,为了能够更方便地相互拜访。”    
  ②这段话的希腊文参见原著第224页注②。——译者    
  他们时刻想着上帝的存在,甚至在梦幻中也只想着神的完美之处。他们中间更有许多人在梦中说话③,解释神圣哲学④中最深奥的信条。他们习惯于每天早晚祈祷两次;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祈求人们可以呼唤的东西,他们希望在美好的一天中有真正明媚的阳光,就是说让他们的心灵里充满神的光辉①。傍晚,当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的精神已完全摆脱感觉和可感觉到的事物的负担,回到自己的住所,如同在接受秘密告诫一样。这时候他们的祈祷为的是全神贯注地揭示真理。早晨和傍晚之间的全部时间,他们都用来默祷。因为,他们在阅读《圣经》的同时,通过寓意的途径,从我们祖先智慧的象征和传统中寻求智慧,同时,他们认为文中所包含的内容就是加以掩饰的大自然的象征,但它的本质在我们的思想表达中体现出来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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