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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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精神上的压力,我开始失眠,即使睡着了,也会梦见自己因为迟迟接不到单子而被老板炒鱿鱼。这种情绪的积累,无形的折磨,使我感到抓狂。
而林森也和我一样,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为公司的事情,他变得比以前更沉默,这段时间连笑容都少了。有时候我半夜醒来,看到他站在窗边一个人默默地抽烟。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沾染上了烟瘾。似乎,是从我上次出车祸时开始的?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抽烟。
我不喜欢他用他那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学别人一样吞云吐雾,不管他把这个动作做得多么好看,不管那姿态多么优雅,我就是觉得心里不舒服。我不喜欢看到那样的背影,落寞中透着沉重。
以前一直觉得他像个青春正盛的大男孩,浑身都透着股年轻的劲儿,可如今我突然觉得他好像一下子成熟了,生活的压力让他变成了一个肩上有担当的男人。
他的公司迟迟没有接到业务,连来询问的人都寥寥无几。钱已经投了下去,可不知何时才能有回报,时间拖得越久,能够支撑他的现有资金也更加捉襟见肘。我们的经济状况,已经变得很糟糕。我知道,生活从来都不是容易的。在这样的关头,我不能拖他的后腿,不能表现出一点点怯懦和退缩。无论再难,我也要咬着牙陪着他一起坚持下去。
当又一个深夜,他又独自对着沉沉的夜色掏出烟来抽的时候,我下床夺走了他指间的烟。看到我,他愣了一下。
我平静地问他:“你爱我,是吗?”
他点头,表情有点不明所以。
“那你舍得用二手烟来谋杀我?”
他的眼中有一丝自责:“我没考虑到。以后我不会再在卧室里抽了。”
“这不是重点。你想用这个慢性自杀?”
他抿了抿唇,却没有回答。
“就当是为了我,以后不要再抽了好不好?”我近乎撒娇地抓住他的手摇了一摇,“以后咱们还要生孩子呢,为了下一代的质量,你也得有个健健康康的身体,对不对?”
他的目光柔和了下来,他望着我淡淡地笑着:“你打算得可真长远。”
“那是,这叫未雨绸缪,懂不懂?”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这几天想到的一个决定告诉他,“你说,我们搬家好不好?”
“搬家?”
“嗯,这个房子地理位置虽然很不错,在市区,交通又方便,但租金实在是太贵了。我们现在在创业阶段,属于特殊时期,实在不应该住这么奢侈的房子。我们换个稍微偏远一点,价格比较实惠的房子,这样每个月能省下不少钱呢。虽然是杯水车薪,不过这部分钱用来补贴家用也不错,是不是?”
他愣了很久,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伸手将我拉进了他的怀抱之中。他的声音涩涩的,愧疚而难过:“对不起,现在还没有办法给你好的生活……让你跟着我受苦。”
“怎么会是受苦呢?我小时候吃过的苦,比现在多了去了。你也未免太小看我了。我这种级别的,基本上属于小强中的战斗机,生命力和适应能力绝对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才有的。跟你一起睡大街我都不怕!”一番雄心壮志说出口,我自己也觉得自己真了不起,不愧是女中豪杰,豪杰中的真汉子。
林森没有作声,只将我抱得更紧,温情脉脉的吻落在我的发顶。
感觉他还是没有开心起来,被我这么感人的攻势给弄得更加自责懊恼,我有点急了。这可如何是好?我把眼珠子转得飞快,脑子里迅速盘算着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他心情好一点。
突然间,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到了。男人不是都喜欢床上运动吗?林森作为一个身心健康的年轻男人,应该也挺喜欢这个运动吧……虽然第一次的经历至今让我记忆犹新,那种痛让我每每想起来都觉得下身凉凉的,我还是为了博美人一笑,决定大无畏地自我牺牲一把。
从林森的怀中挣扎着抬起头,我看着他舔了舔嘴唇,十分认真地说道:“亲爱的好哥哥,我们来做你最喜欢的事情吧。”
他挑了挑眉,似乎不太确定我所指的具体事情是什么。
我也不跟他多废话,三下五除二地将自己从上到下剥了个精光,然后伸手去解他的睡衣纽扣。
他终于反应过来,看着我低低地笑。
“那么,多谢成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明明是想要写搞笑小白文的,为啥这两天写的都这么严肃,啊啊啊这真的不像我的作风啊啊。。
容我去撞一会儿墙醒醒脑……
☆、66。搬到新家
想好了要搬家,我就立马行动了起来。在几个知名的信息门户网站注册了账号,我拿着一个小本本一条一条地记录下比较有意向的租房信息。趁着空闲的时间,拉着林森一家一家地去看。
当初最开始和青青她们合租的时候,在找房子这件事上我没有参与,从寻找房源到实地看房到确定价格,都是她们三个一手包办的。而后来搬去和林森一起住,又是现成的房子。因此,我完全不知道,找房子是这样麻烦而痛苦的事情。工作了一天身体原本就已经疲惫不堪,还要挤公交从城东跑到城西,从城南跑到城北,只为实地看一眼房子的状况。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上的信息真真假假难以辨别。照片上明明拍得干净美丽的房间,实物一看,真是瞎了我的狗眼……脏到简直看不清本来颜色的墙壁,被水浸过发泡起皱踩上去还会咔咔作响的木地板,十个里面坏了八个灯泡的吊灯,铰链生锈松动木板表面各种掉漆的衣柜,还有看上去几十年前用的老式电视柜,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外壳颜色已经泛黄的空调,运作起来发动机会轰轰响的电冰箱和洗衣机,就这样的房子,房东也好意思说这是“精装修,家电齐全”?更别提那些说“学区房,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捷”,实际上不过就是楼下有个取款机,旁边开了一家全国闻名餐饮连锁加盟店沙县小吃,以及不到十个平米大小的小卖部,门口有城乡公交经过而已。
我和林森也不是没考虑过跟别人合租。但是去看了好几家合租的房子,那情况也是惨不忍睹。一百多平米的空间,被房东分割成八、九个房间,大的也就12平米左右,小的才五六平米,放下一张床一个单人衣柜,连转身的地方几乎都没了。不带阳台的房间终年晒不到太阳,洗干净了的衣服也没有地方可以晾晒,只能放在房间里慢慢阴干。狭小的通道像是迷宫,拉得乱七八糟的各种电线网线,还有脏乱不堪的公共卫生间与公共厨房,看得我这个洁癖兼强迫症患者头皮发麻,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即使有一两个房东没那么丧心病狂,只分隔出了五六个房间,留了个大的客厅给大伙喘喘气,这块公共区域也几乎都是被每个房间的人的鞋子、垃圾、扫把以及其他杂物给弄得乱糟糟。
我真的没办法想象,每天回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不同主人的鞋子散发出的混合酸臭味。也无法想象,每天早上排着队等刷牙,每晚下班回家在累成一滩泥的情况下还要忍受着浑身黏腻的不适感排队等洗澡。这种隔出来的房间隔音效果也不好,有时候想和我家男人做点亲密小运动还得提心吊胆地提防别人听到。
当我为了租房子的事情焦头烂额,一次次被打击到几乎绝望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有人在网上看到了我发布的求租信息,主动联系我说她家有不错的房源。我抱着看了这么多也不差这一个的心情,不带任何希望地去了。没想到去了一看,我第一眼就觉得还不错。
小区比较靠近城市的边缘了,是十几年前的老房子,外观看比较陈旧。总共6层,6楼是阁楼式的。房东要出租的就是6楼,一室一厅,厨房和卫生间都非常狭小,冰箱和洗衣机都放不下,只能放在客厅里。好在卧室和客厅都还算宽敞。装修极其简单,除了卧室铺了瓷砖以外,其他都是水泥地。墙壁也不白了,有好几处地方的石灰都掉了,露出里面灰色的水泥。房间里有木头的硬板床,没有衣柜。空调看上去很旧很旧,我不太确定它还能不能正常工作。
最让我满意的是,它带了一个超级大的露台。我估摸着起码有十几平米,可以晒衣服,还可以养些花花草草。夏天可以搬张椅子在这里纳凉、看星星,冬天天气好的日子可以晒晒太阳,非常不错。
小区对面就是个菜场,周围小饭店小商铺也挺多,大约一公里远的地方还有一个新开的大型超市。此外交通也挺方便,有多路直达市区的公交车。
问了问林森的意见,他也觉得还可以,只是担心住顶楼会很热,夏天会很难熬。这么点看房子的时间,我们就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后背的布料都湿透了。
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个露台,而且看了那么多房源,就数这个最好。独门独户,不会有别人打扰。站在露台上望出去,不远处是一条河,河对岸是大片的树林,郁郁葱葱的颜色,真的很让人心情愉快。
房东给出的价格是每月900块,包全年网费,水电费另算。但我是谁?我可是号称“砍价狂魔”的木婉静,在金钱这种大是大非面前我执着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次,我也毫无疑问地充分发挥了不依不挠的精神,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撒娇卖萌装可爱,中间再穿插一点可怜身世窘迫现状,耍无赖博同情无所不用其极。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软磨硬泡,房东阿姨的神经终于崩溃了。在这场两个女人的口水战中,我最终以绝对优势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她几乎是讨饶般地挥着手对我说:“好了好了别说了我同意还不行吗?650就650,网费我包了,水电费你们自己去交。”
我爽快地拍掌:“成交!”顺便不忘套套近乎:“阿姨,你人真好!以后你家要换灯泡、修水管、扛煤气瓶、打蟑螂抓老鼠,都可以找我!我随时随地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阿姨打量了我一下,笑得皱纹都成了一朵花:“就你这孩子会贫嘴!好好把身体养壮一点再说吧。”
我冲她吐了吐舌头,然后回头得意地朝林森眨了眨眼,无声地询问他:你女朋友是不是特别厉害?
他会意一笑,悄悄冲我比了个大拇指。
签了合同,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这房子就算是定下来了。
第二天我到城西的建材城买了油漆和墙纸,打算把家里重新粉刷一遍,给卧室的墙贴上墙纸。又订了一款浅紫色双层薄纱窗帘,用以换掉现有的破烂旧窗帘。回来后我在网上拍了一个衣柜和一些其他家用的东西。
九月初的天气依然非常炎热,即使已经是傍晚时分,空气里也依旧像是窜了一把火。太阳刚刚消失在地平线上,西边的天空有大片大片瑰丽绚烂的晚霞。知了在树枝间聒噪地叫个不停。华灯初上的时分,我和林森开始搬家。
我和林森两个人的东西都不多,没收拾多久,所有东西就打包好了。搬到新家以后,倒是整理东西花了很多时间。
之前买的东西早已经到了。我选的窗帘和墙纸非常相配,把吊灯坏掉的灯泡也换上新的以后,整个房间一下子焕然一新。衣柜和进门处的鞋柜还是我和林森一起亲手组装的。不得不说,我们两个的动手能力都很不错。跟我在一起之后,林森这个从来没干过半点粗活重活的小王子,也终于变得接地气了。
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隐隐的担心,长此以往,他会不会被我带得变成无比抠门、整天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烦恼、一身市井气息的大叔?唉,我好忧虑啊……
餐桌餐椅用多余的油漆刷成了白色,桌上放了盆绿色植物。
林森看着我捣腾这一切,有点舍不得:“累不累?其实能住人就够了。”
我正在擦拭卫生间的镜子,听到他的话,顺口回答道:“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所以得认真对待!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会过多久,我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啦。”
好一会儿,我都没有听到林森的回应,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工作,回头去看他。却见他抿着唇静静地望着我,脸上又是那种自责愧疚的神色。
我赶紧安慰道:“没事啦,其实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有洁癖,还有很严重的强迫症。我就喜欢把所有地方弄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把家里布置成我喜欢的样子,这样让我很有成就感!”
他依旧没有说话,只是过来从我手中抢走抹布,沉默地擦了起来。
看着他认真的侧脸,我忍不住踮起脚尖,凑过去在他脸上“啵”地亲了一口。他回过头,冲我努了努嘴。我会意,配合地又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亲完了我正嘿嘿地冲他傻笑着,他忽然一把丢掉了手中的抹布,黑亮黑亮的眼睛牢牢地盯住我。
我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还记得以前学过的一句诗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他这话说得完全没头没脑。
我正纳闷他没事念什么诗的时候,他已经将我一把抱了起来。他将洗手池上的东西刷地一下全部扫到了地上,杯子牙刷牙膏噼里啪啦掉了一地。然后他将我放在了台面上。
我忽然反应过来他要做的事……既紧张又期待地望着他。
他的双眼直直地看着我,眸色深沉如海,波涛暗涌,仔细看又仿佛有无数的星光在闪烁。他慢条斯理动作不急不躁地解着衬衫纽扣,逐渐露出精壮结实的身体。这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