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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窈窕军嫂驯夫记-第29部分

小说: 窈窕军嫂驯夫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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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车,是他硬要的。我也不希望晨之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可……”可一个父亲,怎么能拒绝自幼丧母的独生子的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请求?俞总听着袁媛的暗示,心里咯噔一响,自己儿子不喜欢跟亲爹交流感情却很喜欢这个继姐,她是察觉到晨之交了不好的朋友?他微微皱了眉,又轻轻舒展开来,“你们这提议挺不错,先去忆苦思甜,再看山花烂漫吗?”

“是的,”曾经多次出入俞家,和这俞总见过几次的林珑笑眯眯的插话道,“或许,去山里感受‘风清清天蓝蓝,夜无眠星月远’的美景,视野会变得宽广,心胸也会更加敞亮。”

林珑说的是《我要去延安》里的歌词,正好对上了俞总的后半句话,两者同一出处,其实重要的并不是去某个确定的城市,关键在于那里得是个充满激情与梦想的,适合年轻人的干净好地方。

袁媛再接再厉轻声说道:“晨之是个好孩子,只是刚刚进大学没经历太多事情,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路还有点迷茫,或许出去走走,能有点不一样的感受。”其实,她想要带俞晨之去山里跟

“行,你们带晨之去吧,我帮他请假,路上注意安全。”俞总大手一挥就这么拍板了。他知道自己儿子因为性格原因没办法念商科来接替,这么多年看着他万年吊车尾的念书一直熬进大学,完全不指望晨之能成为个什么国之栋梁,可最起码,他不能是个只知道炫耀、挥霍的败家子富二代!

老头子说话他不爱听,那就跟着姐姐去磨砺一下,接受回炉教育——雏鸟要踢出巢了才能真正学会飞翔。

“最后一个任务,劝说俞晨之跟大家一起出发。”走出俞家大门,袁媛如此说道。

林珑嗤笑一声,“他还用劝?”说着她就立刻掏出电话给俞大少拨了过去,“哟,还在寝室睡觉哪?都下午三点了!问你个事儿,这两天忙不?要不要跟你姐还有我的俩朋友去我教书那爬山玩儿?哪儿?梦幻的彩云之南呗,我老公也在那边,说不定还能遇上哦!同行的人?哦,有个唱摇滚的卷毛儿,还有个人*体摄影师,绝对好玩儿。要去?行,帮你买票。你爸?放心吧,你袁媛姐知道去说服他老人家。拜拜,明儿见。”

袁媛无语的看着林珑,这就诓进来了?用自己老公来“色诱”再加上年轻人喜欢的摇滚和人*体……

梦幻的彩云之南?她下意识的回想了一下林珑拍的那崎岖的必须步行的山路,突然觉得改造弟弟的前进道路万分曲折。

“发什么呆?”林珑笑着拍了她一下,“走吧,收拾行李跟我回云南!”或许,爱所在的地方就是家吧,现在,在她眼里,到云南也是一种“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赶出来了,亲爱的各位,夜深了,墨鱼来不及一一回复大家的留言,等明天赶完了榜单再来和大家聊天哟~~请畅所欲言哟~~登录状态25个字以上送积分哟~~

《我要去延安》其实是2010年由化方作词,徐沛东作曲,李龙演唱的红歌,为剧情需要,墨鱼让它提前穿越了,嗯嗯。

彩云之南:《云南通志》载:“汉武年间,彩云见于南中,谴吏迹之,云南之名始于此。

'奇·书·网'、温室娇花与仙人掌

一行五人,除了林珑之外四个都是有驾照的,石头想用俞晨之的越野车自驾过去,他希望沿途停车拍照,可惜这提议遭遇了多人反对。

林珑说沿途山路比较多,不熟悉路况的人容易出事故。

严树表示刚拿到驾照的他只能缓慢的在没人的平坦大马路上开车,山路,不好意思,只看着就会哆嗦,不可能亲身驾驶。

车主俞晨之坦言怎么安排旅行路线无所谓,可他是懒人,只想坐车不想开,谁愿意当司机就自己当去。

袁媛则冲轻轻一笑:“你指望文弱的我和你搭档交换着当司机?”

石头无言妥协,只提议道:“坐飞机没意思,‘嗖’一下就到了,什么沿途景色都看不见,要不,火车转大巴怎么样?”

大家都没异议,就这么定了,起初的行程一切都很顺利,大家都是年轻人还都是搞艺术的,共同语言挺多,一路上有说有笑,林珑甚至帮袁媛问出了俞晨之贱卖跑车换越野的原因。

“因为我看着龙大哥开悍马很帅很酷!”俞晨之眯眼一笑,拥有英雄崇拜情节的这么个年轻人,很想向自己的偶像靠近一点,首先就是从模仿着开类似的车起步。

林珑面部表情瞬间僵硬了,然后竭力扭正着小弟弟的错误观念:“那是因为他本人很帅很酷,不是因为他开的是悍马。我第一次见龙泉的时候,他就穿着一身民工迷彩,没有车就走路,请我们喝的是五块钱的菊花茶。”

“就这样你都把他看上了?!”俞晨之斜枕在火车卧铺枕头上,无比惊讶的俯视对面中铺的林珑。他下面的石头、严树都是一脸的震惊表情,这么容易就被泡到,那些曾经暗恋过她的同学、竹马什么的还不得咬牙切齿哟!

“那时候是很有好感,”林珑没打算说自己当时因为别的原因压根没看上龙泉,她这会儿的目的是扭正俞晨之的某些观念,不需要老实交待自己的恋爱史,“真正喜欢上他,是在地震的时候,看着他一身土一脸灰的去救人,然后就被那种完全忘我的奉献精神打动了。我是觉得,要评价一个人帅不帅,不是看他穿的什么用的什么,最重要的是内在的精神以及外在的行为。那种‘绣花枕头一包草’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的。”

袁媛趁热打铁的补充道:“能看上那种男人的女人,多半也是奔着脸或者钱去的。”

“姐,你是在说我吗?”俞晨之郁悴了,他曾经抱怨过自己女朋友可换得勤,相貌身材都不错,可惜就是找不到几个内涵上很有水准的,哪怕交往初期对方真是多才多艺的才女,可惜人家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自己购物男朋友刷卡。

这么说来,首先因为自己只有满肚子的稻草,所以找的也是绣花枕头,这就是找不到好女人的根源?

“小橙儿,这人啊,要内外兼修,懂不?”中铺的石头笑着拍了拍头顶的床板,直接帮忙回答了俞晨之的疑问。

“你很有内涵吗?”俞大少直接冲“楼下”甩了个中指,不就是个喜欢拍人*体的色狼摄影师嘛!

“我手上有技术啊!”石头也不跟小破孩一般见识,只笑着反驳道,“25、6岁已经在某个范围内小有名气,欠缺的只是进一步的磨砺以及去挖掘更有内涵的摄影题材,说不清楚哪年就能成知名摄影大师。我只是不满足于原地踏步,但是目前的现状也不算差了。你看我们五个人,你姐有自己打拼出来的生意摊子,林珑和严树弹琴都得过全国大奖,现在嘛,工作也不错,而且一个有做慈善的崇高理想一个有当作曲家的远大梦想。你呢,你有什么?”

俞晨之被梗得半晌不吭声,他有什么?他有早逝的亲妈给的俊朗外表,还有老爸给的大把钞票,除此之外能有什么?学业?对于闲耍着混日子的他来说,为了随时给老姐帮忙而学会了做网站这就是他自己唯一拥有的东西,可跟他们比起来,这算什么?

看着他如此面色难看的沉默,林珑瞪了石头一眼,话是没说错,可这嘴也太损太狠了,她只得帮忙打圆场道:“晨之,你才刚十八岁,石头问的这问题,其实不用现在回答,可以过几年再来问自己。现在可以考虑的是,‘我能拥有什么’。”

俞晨之继续发呆,然后听着下铺的严树抱着他的吉他弹唱着悦耳动人的励志曲子,那是汪峰的《飞得更高》,“我知道我要的那种幸福,就在那片更高的天空。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狂风一样舞蹈,挣脱怀抱……”

天知道一个得钢琴独奏大奖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流行音乐,自学的吉它还能弹得这么好!俞晨之很是羡慕与嫉妒,其实,他以前也请过老师学吉它,只是因为吃不得苦每天练习,所以半途而废了,严格来说,被他半途而废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小时候学的小提琴、钢琴,大一点时候学的街舞、跆拳道……多得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或许,真该改变一下?俞晨之无言的郁闷中直接用被子一蒙头,闷声嘀咕道:“我先睡了,这问题慢慢想。”

睡在林珑上铺的袁媛甩出个大拇指,无声的对大家说了声谢谢。有些话,她不方便跟俞晨之说得太白太重,能被同行的这几个人刺激一下也不错。

坐火车到昆明之后,大家又辗转登上了去腾冲的大巴,见到清晨的阳光之后,俞晨之的面孔又恢复为了灿烂模样,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仿佛没在他心里留下任何痕迹或阴影,他如常的和大家继续有说有笑。

严树有些好奇的问林珑和袁媛他怎么就能这么快的原地满血复活。

袁姐姐无奈的耸耸肩:“反正晨之一直是个没心没肺的耍公子,从小生活环境太好了,被娇宠惯了的独生子女,也不能指望一次言语上的刺激就能使之成长,反正继续走下去呗,多看看多想想,总有一天他会长大。”

坐大巴到了腾冲,大家在镇上找宾馆住了一夜,然后一大早又坐车奔赴林珑学校附近的那个小镇,这一次,是一路颠簸,满天灰尘的,长期宅着只喜欢十个手指做运动的严树首先就焉了,之后就是酒色过度俞晨之,他也开始有点晕车,其实主要不是晕,而是厌恶这种什么秀丽风景都没有的乡下烂路。

“这就是你说的‘梦幻的彩云之南’?”小破孩耷拉着眼皮用控诉的眼光看向后排闲适坐着听MP3的林珑大姐。

“进山之后风景会变好的。”林珑甜甜一笑,继续忽悠。

好个屁!这是走在从镇上到村上的羊肠小道上时,俞晨之在心里发出的怒吼。为什么只在心里说不用嘴?并不是他怕了林珑,而是当微风吹拂脸庞时,话说多会吃进满嘴的灰!

小破孩只能在心底呐喊:一条烂路,连汽车都没法开进来,周围都是不怎么高大的树,因为几天没下雨灰太多,那树叶子看起来也不怎么翠绿,和九寨沟、峨眉山什么的旅游区比起来简直不在同一个星球——我真是吃饱了撑的才会被忽悠到这么个破地方来啊!

更让人郁闷的是,不仅得用双腿走路,背上还背着行囊啊!那是袁媛让他准备的帐篷、换洗衣物、洗漱用品还有食物,出发的时候拎在手里不觉得重,一路坐车背包也不会累到人,可是,这会儿得自己背了,俞晨之这才知道,因为嘴馋背上无数零食,以及为了路上不无聊背了小说、PSP的他是多么的傻B。

走了约莫50分钟之后,俞晨之问还有多远到目的地,林珑很想回答,按照您老的速度估计还得4、5个小时,可是为了不直接把对方吓趴下,她只是手搭小凉棚遥望远方,然后含含糊糊的说:“大概,还有三分之二的路程。”

俞晨之用一种非常怀疑的眼神看着她,然后果断打开自己的登山包,先扔出了零食,然后准备把所有不必要的增加重量的东西都给扔半路上不要了,其中,包括了他的游戏机。他脚痛肩也痛,还因为轻微的高原反应有些喘不过气来,真是不想再负重行军了!

“几千块钱的东西你就都扔了?”石头站一边瞪眼看着正在清理行囊的小破孩,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就差直接把“败家子”三个字脱口而出。

“啊。你要就拿走,我背不动了。”俞晨之用洗脸帕捂嘴上做了个大口罩,然后很无所谓的这么表示。

“我帮你背,到地方了还你。”石头摇摇头把东西放进了自己背包。不缺钱的他怎么可能稀罕个游戏机,先前表示惊讶,仅仅只是因为看不惯温室娇花的败家行为。

“哟,那太谢谢了!大哥体力真好!”俞晨之赶紧狗腿的表示感谢,能不扔当然更好,他只是不想开口求人帮忙才决定扔掉。最熟悉的两姐姐都是女士,同行的两大哥,一个要多背一个吉它,另一个那摄影器材就已经重得要死,他哪好意思开口让人帮忙背游戏机和零食?

这会儿,别人自动揽活儿上身发扬雷锋精神,他何乐不为。

石头无所谓的摆摆手,“做摄影师嘛,我也是经常负重爬山的,早练出来了。”

“你不是,人*体摄影吗?室内照多一点吧?”俞晨之眨眼一想,人*体照,不都在摄影棚和什么别墅的床上、沙发之类的地方取景吧?怎么还经常爬山啊?

“你懂个P,室内裹着薄纱照相一不小心情*色就成了色*情,在野外,”石头摸着没几根胡须的下巴,眯眼笑道,“那就是奥林匹斯的阿尔忒弥斯!是仲夏夜的赫米娅和海伦娜!是中国的瑶姬!”

俞晨之疑惑的眨巴眨巴眼:“那些是谁?很出名吗?都没听过。”

“一个都没听说过?”正在幻想美妙作品的癫狂中的石头差点一口热血喷出来,也是,这小孩大概就只认识现在的明星,为了让对方理解自己的事业,他只得介绍道,“阿尔忒弥斯,太阳神阿波罗的孪生姐妹,狩猎女神、月神、处*女保护神,美丽的女神有很多求婚者,她却只愿意和森林中的仙女待在一起;后面两个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女主角,故事的场景在树林里,主题是几个男男女女的多角关系;瑶姬是巫山女神,就‘巫山云雨’那个巫山。懂了不?”

“懂了,”俞晨之点点头,深表赞许地拍了拍石头肩膀,“你想合法又合理的去照裸*女,所以深刻研究了古今中外的各种传说和名着,找到不少合适的题材。大哥,精神可嘉啊,我看好你哟。”

小破孩!石头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默默扭头继续前行,反正放眼望去只有这么一条路,不需要谁当导游。

林珑则笑着问俞晨之那些零食他是不是确定要扔掉,当得到肯定答复之后,她把那堆东西放进了自己的登山包,然后解释道:“我背过去送那些学生,这些零食,他们中的很多人不仅没吃过,甚至见都没见过。”

“不是吧?!我随便在超市买的,又不是什么进口食品,兰溪豆腐干、棒棒娃牛肉什么的不至于都没见过吧?”俞晨之一脸的难以置信。

“怎么不可能?”林珑轻轻笑了,“念大学的时候,我和你姐曾经去阆中古城旅、写生,期间我们去爬那里的锦屏山,回来的路途中又热又渴,就想去买冰淇淋和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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