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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窈窕军嫂驯夫记-第54部分

小说: 窈窕军嫂驯夫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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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只是偶尔垂涎一下,也没强求,”龙泉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浅笑道,“那《十五的月亮》歌词里不是都唱着嘛,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分给你是应该的。老婆,辛苦你了!”

“我不要,没兴趣。”林珑说罢之后,就把笔记本往龙泉怀里一塞,然后说自己要去洗碗、买菜,就这么拎着餐具离开了病房。

龙泉被她那突然沉寂下来的表情惊了惊,原以为林珑会挺高兴、激动会觉得荣耀,可事实仿佛并非如此,怎么会是淡淡的反应甚至带有一点反感?!这让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难不成还在生气?

女人心海底针,真是难以捉摸。既然暂时想不出缘由,龙泉干脆叹息一声,打开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去看那个印华青搜集的多个视频链接,他刚才说这个很有意思,一定得看。

点开第一个链接,龙泉发现这是一个唱歌选秀节目的海选亮点节选,对于一个从不关注此类娱乐节目的人来说,他没觉得这是什么很有意思的东西,不过,既然一向心思细腻的印华青专门整理了文档传过来,肯定有一定缘由。

于是,龙泉耐着性子用最缓慢的那种快进节奏看了下去,突然间,那个叫做“森林旗”的三人组合吸引住了他的所有注意力——那狐狸眼的娇媚女孩不就是林珑嘛!虽然做了易容处理,可化妆又不是人皮面具,怎么可能瞒得过火眼金睛的老公大人?

印华青是真的靠眼力看出了林珑的伪装,刘田则是知道她的行踪,这才猜出个八九不离十。龙泉却是在第一眼看到舞台上的人影时,还没等到近镜头给脸部特写他就凭感觉知道这是自己老婆。

玄幻点来看这是心有灵犀,硬要分析的话,那就是林珑她的身材体格、走路的步态、举手投足间的架势、眼神声音等内容都已经深深刻在了龙泉心里,不可能认错。何况,林珑身边的那两人帅琪和严树他都是见过的,也算是旁证。

这家伙,居然换了一张脸跑去参加比赛!龙泉轻轻一笑,然后饶有兴致的开始仔细欣赏林珑一次次的登台表演。

比起观众或评委,龙泉更能真切地体会到她歌声中的深情、思念与期盼,以及她的自豪和担忧。

估算着自己失踪的时间和爱妻在台上唱的词说的话,龙泉能想象出她是怎样在已经得知爱人几乎生还无望时,忍着刀绞似的心痛告白说即使他已经倒下也希望两人永远生死相依……

从另一个侧面感受着爱妻的深情,感受着那段日子她所受的煎熬,龙泉觉得自己心里既感动又酸涩。

不知不觉中,他就看到了“森林旗”的最后一场演唱——《英雄赞歌》。当听到林珑高唱“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她。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时,龙泉隐约觉得,她唱出的不仅仅是“赞”还有“哀”。

为英雄的抛头颅洒热血而哀伤,为英雄的生命流逝而哀叹。龙泉终于明白林珑为什么说不想要自己的军功章。因为,在她眼里,军功章代表的不是军人丈夫能给自己带来多少荣光,而是荣耀背后他所付出的血泪。

林珑不是个大公无私到无所谓丈夫生死的圣人,比起荣耀、功勋之类的东西,她更希望自己男人能平平安安,稳稳当当的渡过职业生涯。

龙泉轻轻叹了口气,回想起初次见面时林珑偷偷告诉好友袁媛不想找特种兵老公,其实,这才是她最大的实话,等两人交往之后,她一直默默支持自己,鼓励自己,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仅仅因为,这是她深爱的人的期望。

等林珑端了午餐回来,龙泉没再和她讨论之前的话题,有些事情就是个死循环真是没法深究,反而是林珑自己怕龙泉多心,看了一眼隔壁老太太,然后含含糊糊的解释道:“我不是不稀罕你的那些东西,只是觉得烫手,所以不想要。对于没有权势背景的人来说,付出和收获是等价的,现在爬得有多快就意味着当初可能摔得有多深,我是心疼你。”

“我明白。你放心,以后不会了。”龙泉轻轻拍了拍爱妻的手,两人都没再多说什么,只是隐约润湿了眼眶。

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是不是很惊讶今天有更新哇?哈哈~~~

关于这章内容,其实是墨鱼的一个怨念,记不得是在论坛还是小说里看到的一个内容了,大致就是一个女的很得意的炫耀她男人有多少军功章。就觉得真想唾她一脸水啊,那是能用来炫耀的嘛?那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啊!就算人没事,可当时或多或少还是有风险的。军功章又不是大白菜,想要就能要~~~

墨鱼个人比较喜欢林珑这种态度,我觉得这才是爱一个人的真正表现。话说,墨鱼某熟人在部队抗洪的时候,他自己倒是很积极的冲出去,可家里人都恨不得他就算当逃兵都别去危险地方~~当然,只是想想而已,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以下是某军嫂论坛的某人写的诗,和那个《我是你肩上一颗星》歌词对应的,墨鱼觉得很有意思,摘录一下:

我不是你肩上的一颗星,你有你的选择你的追求,我有我的天空我的方向,在莽莽红尘中操持着我们共同的家。

也许从军路上你曾失落彷徨,是谁给了你安慰和力量?也许未来岁月还有更多坎坷,我们风雨共济亦能相守此生。

我不是你肩上的一颗星,我们有各自奋斗的一片天地,也有共同经营的幸福和美好,更有相隔万里也阻挡不了的思念的心。

你给了我女儿的柔情和坚强,追随天涯或者留守一方,都改变不了我们对爱的理解与期望。

我不是你肩上的一颗星,你的价值又怎是那星星杠杠所能衡量?若你不是军人我也爱你如常。

67、时间,是把杀猪刀

瘸腿病号继续躺床上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在林珑的严密监控下他没敢再做有风险的复健运动,除了练练手劲似乎就只能上网看新闻、看电影、看电视剧。

“这会儿时间多,你就吸收点流行咨询呗,免得我俩间的代沟越来越宽广。”林珑这么笑着,就想给他找点事儿做,免得成天瞎折腾。

龙泉向来认为看电视剧是浪费时间和生命,几乎从不接触那玩意儿,如今也没什么好挑的,就对着PPS的目录条,选热门的依次从上看到下。

对于一个暂时没法工作的热血大叔来说,这种闲而无聊的日子着实折磨人。林珑见着龙泉那可怜兮兮模样,总算帮他想出了一个两人无聊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事——看照片。

其实不仅仅是看,还边看边解说,后者才是重点。从泛黄的相片本到艺术照相册和电子图片,林珑把自己存着的所有图片都搬到了病房里,一面翻着相册一面给龙泉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

妈妈怀抱中的啼哭小婴孩好不容易给哄乐了拍照留念;幼稚园时头扎大红花扮可爱;小学低年级翘着兰花指捏公园的花朵臭美;裹着飘逸窗帘假装自己是仙女……龙泉一边看一边乐,在他眼里,这些照片和照片背后的故事可比电视剧有意思多了。

甚至,他还看到了国庆节时林珑在天府广场烟花下拍的一张侧影,她静静的站着遥望街边的一辆通讯指挥车,眼神中时候带着疑惑、深情和期待。

龙泉眼睛一亮,这不就是自己当时无意中瞟见的场景嘛!那短短一秒的隔空对视……他快速的翻过了那张照片,什么多余的话也没说,只在心底悄悄刻下了林珑那一刻的万种风情。

眼见着,照片中的老婆大人越来越可爱、漂亮,再也不是那涂着猴子屁股红脸蛋的破小孩,特别是那些民乐演出、比赛时的照片,怎么看都觉得很有范,很有明星气质,还有后来当教师的照片,挺知性秀美。

“时间这玩意儿,真是有用,看你的成长过程完全印证了什么叫做‘女大十八变’,” 龙泉摸摸下巴很是得意的说,“鬼斧神工啊,把你雕琢得这么完美,然后正好便宜了我,哈哈。”

“你以前不是说时间是把杀猪刀嘛?这会儿又改口了?”林珑笑着挑眉看了龙泉一眼。

“我有说过?不可能!”龙泉斩钉截铁的否认了,那啥时间就是杀猪刀,紫了什么、黑了什么又软了什么的,没说过,绝对没有!

林珑见他又死不认账很是不甘,但也没办法让他这种即使是被刑讯也不会认输的人开口承认任何“错误”。只得直接问道:“你看了我这么多照片,该把你自己的也拿出来晒晒了吧?”

“我从小就不喜欢照相,没什么照片。”龙泉直接拒绝了这一提议,林珑又想到他曾经被拐卖离家的经历,或许是真没多少只得纪念的影像资料,也就没再强求。

哪知道,龙泉他妈爸也看到林珑的一大册子表演、获奖照片,听得亲家吴秀美夸耀自己女儿曾经的辉煌经历,又说到现在连上个电视都要易容一下不肯出风头,她觉得有些遗憾。

家境不一样果然想法也不一样,龙家奉行的是低调含蓄,林家则对于站在舞台上、聚光灯下这种事情习以为常。文艺界的人,舞台那自然是越宽广越好,灯光越亮堂越棒,现在之所以这样遮遮掩掩,言下之含义当然就是为龙泉做出的牺牲。

两位公婆这下可坐不住了,仔细一想,确实是媳妇在委屈自己,还包括离开大都市去当山村老师什么的,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尽管吴秀美只是随口说说而已,让对方记下有这么回事就行,但龙家父母也想找点什么说法来解释一下,于是,刘田隔日就载着父母和几本相册到了医院。

参加过全省甚至全国性比赛的人可不止林珑一个,还有龙泉,他年少时也曾朝气蓬勃的活跃于各种“舞”台,曾凭借拳术、剑术得了不少奖牌。

他确实是不喜欢照相,婴幼儿时留下来的照片很少,甚至几乎张张都在哭闹或干脆给个后脑勺,可是,当龙泉在童年成长期留下了很大一截空白之后,龙家父母对于失而复得的儿子又怎么可能不重点关注?

于是,在龙泉抗议无效的情况下,他修习武术时的点点滴滴都被父母记录了下来。尽管时间不长,但内容却足足有几大册,包括了他跪地拜师的热闹场景、汗如雨下的辛苦训练、一脸稚气但眼神挺锐利的少侠、颁奖台上自信而欣喜的笑颜……

直至最后步入军校,入校时和家人一张合照,两次毕业时的纪念照和证件照,仅此而已,再无其他。

从大学到结婚,这么近十年间恐怕龙泉正正经经拍过的也就只有没露出清晰正面的结婚照了,或许还有一些训练或任务中的照片?即便是有,那些肯定是无法辨识脸部的,也不可能留在家里。

龙家父母是在无声的告诉林珑,他们的儿子也同样放弃了站在闪光灯下的机会,用一种几乎类似于隐姓埋名的方式干着自己热爱的事业。

“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你怎么就从白嫩嫩的翩翩少年郎长成这么个黑炭样啊?”待公婆离开之后,林珑笑眯眯打量着童年和少年期的老公,又疑惑道,“说起来,你大学的时候居然比大哥还矮点?”

刘田是多高来着?目测一米八,也就是说这家伙18岁成年之后还长了有差不多10厘米?神迹啊!

“男的本来就发育迟缓一点,而且,都说换了环境容易长个……”听到林珑问起他的身高,龙泉心里突然有点忐忑。刚念大学时他曾经救过林珑一命,那时两人还是陌路人,后来辗转成了夫妻他也认出林珑,却没想过要告诉她这件事情。

挟恩图报非君子所为嘛,再说了,夫妻之间再多一个恩人这种头衔,在日常生活中纠纷中,林珑说不定会不自觉的把自己放低一档,不利于家庭的平等河蟹。

这厢,林珑突然看到了龙泉年轻时的照片,他暗暗在想老婆会不会有所觉察?照理说,她那时候才刚上高中吧?小孩子忘性大那时候又受了惊吓或许不会对自己模样记忆太深刻。

当龙泉下定决心就算林珑问了他也打死都不承认时,这事情居然无声无息的就过去了,仿佛真如他猜测的那样,林珑没往那方面去想。

事实真是如此吗?那是不可能的!

话说,一个从小学乐曲的女孩为啥就能考上专业艺术院校去学服装设计?手上功夫,不是靠走后门就能行的,行家一看就知道有几斤几两,没个几年的水磨功夫怎么可能突然转行?

实际上,林珑初中毕业那年就开始正式的拜师学画画,而她之所以能说动父母同意自己学美术,是因为她从小就对图形记忆很有天赋,临摹能力也非常强,自己就能学着画出满墙的卡通漫画。

家长不想刻意打压林珑的兴趣爱好,这才同意她在不耽搁练琴的基础上玩儿似的学画。这么一个人,可能完全不记得自己救命恩人的相貌特征吗?

尽管有些记忆模糊,可按照林珑当初获救回家后画的恩人面部速写,龙泉的眉形、脸形、唇形都能对上号,至于眼睛和鼻子的模样,一个是不好意思使劲看,一个是当时技术有限画不出来。

可无论如何,林珑在地震时的某一瞬也觉得龙泉和恩人有点挂相,可他们身高和肤色实在差异太大,她也就没敢往那方面去想。只以为自己是太爱龙泉了,所以恨不得他就是当初那个小红牌,因此才下意识的修正自己的记忆,让他俩的形象越来越重叠。

可这会儿,突然看到龙泉青涩时期的小红牌制服照,林珑猛然就一惊,当时她强按下了心中的怀疑,没直接暴露“初恋情人”这事儿,可私下里却在进一步求证事实的真相。

比如,她翻出了当年那已经泛黄的速写画,和龙泉大学时的照片对比相貌;她还找机会仔细打量龙泉左手臂皮肤,终于找到了那个已经被肤色、时间、刀伤逐渐掩盖的,烟头烫出来的淡淡圆形伤疤。

左手臂内侧的伤疤,是林珑记忆中最靠谱的寻人标记了,当初就觉得很奇怪,怎么一个军校学生身上会有烟头烫伤,现在想来,或许是在养父母家的时候被弄伤的吧?

那痕迹,实在是太淡,旁边又有一条明显的刀疤,以至于结婚那么久林珑从来都没注意到它,这会儿趁着龙泉午睡她带着目的去找仔细寻找,这才使其暴露了踪迹。

真是你,居然真的是你!林珑侧脸卧床抱着龙泉的胳膊差点没热泪盈眶!深爱着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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