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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辽东钉子户-第94部分

小说: 辽东钉子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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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恪面色严峻,眼前的局面对他非常不利,本以为捉拿了李光荣,就能顺利交差。可是鞑子杀来了,如果带着李光荣一走了之,奉集堡落到了野猪皮手里,熊廷弼就能毫不犹豫的杀了张恪!
    而且不止自己,老师和黄子乔也都难逃干系。更加要命的是野猪皮抢占了奉集堡,就等于是打破了辽东的防御体系,沈阳和辽阳全都危险了,甚至可能提前引起辽东的溃败。
    要是真是造成了最糟糕的局面,不用别人杀头,张恪就能自己勒死自己!
    留下来,守住奉集堡!这是张恪唯一的选择。
    不过守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关键就是如何争取到军心,把所有人都团结起来。可是刚刚捉拿了李光荣,那么多李光荣的亲信,他们能轻易答应吗?
    这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乔福和吴伯岩都忍不住捏了一把冷汗!
    张恪缓缓走向高台,每一步走的都格外沉重缓慢!脑中快速地推演各种方案,预想着士兵可能的反应。
    终于当张恪踏上了高台,神色陡然一变,浑身上下涌出浓烈的自信。贴身保护张恪的马彪都吓了一跳,大人这是战神附体不成!
    “弟兄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朝廷要捉拿李光荣吗?”
    士兵们一个个低着头,不敢说话。不过看得出来,有些人愤愤不平。这时候站在前排的一个千总突然往前走了两步,愤怒地盯着张恪!
    “我姓姜的不管朝廷怎么回事,我就认准了李大人,是他提拔我当了家丁,是他赏给我一口饭吃。有道是吃谁的想着谁,我到哪都要念着李大人的好!大人,要想捉拿,把俺姜超也抓起来吧!”
    “对!姜千总说得对!”
    “李总兵没罪,赶快放了李大人!”
    这些士兵嗷嗷乱叫。张恪微笑着看着他们,不慌不忙。
    “弟兄们,你们既然认为李总兵没罪,那我给你们看点东西。”
    张恪一摆手,有士兵急忙抬来了几个箱子,还有两驾马车,从车上走下来六七个女人,一个个低着头,哭哭啼啼的。
    张恪走到了一个箱子面前。猛地掀开,顿时里面光彩闪耀,有金银,有珠宝。有古玩玉器!
    又掀开了其余的箱子,里面的好东西更多,什么人参,鹿茸。东珠,江南锦缎,五花八门。晃瞎了眼睛。
    “看到没有,这些都是李光荣盘剥来的财产,知道是怎么来的吗?全都是你们身上的血!朝廷给了十成的饷银,他留下了大半,然后给普通士兵三成,给你们家丁六成。一颗首级五十两银子,他贪墨了三十两,给你们二十两银子,这就是待你们不薄吗?”
    张恪在沈阳的时候,安抚乱兵,对李光荣的部下了解很多,因此直击要害。这年头士兵们都苦哈哈的,就算是家丁也不例外。以往大家觉得能吃饱银子也比别人多,就觉得李光荣不错。
    可是画皮戳破,大家才猛然惊醒,姓李的只不过是少喝点血而已!
    “弟兄们,你们再看看这几位,都是本官从李光荣的宅子里面找出来的,这家伙囚禁了她们,以供取乐,你们在场的人都看看,这些女子你们认不认识?”
    张恪说完,在人群当中有几个士兵突然挤了出来,瞪着眼睛,仔细看着。
    “二丫啊,你不是丢了吗,让我好找啊!”一个三十来岁的士兵跑上来,抱住了一个女子,嚎咷痛哭。
    接着又有几个士兵跑上来,有的哭妹妹,有的喊婆娘。大家抱在了一起,别提多伤心了。两个女子挣脱了,还想要抽刀自刎,以死明志。结果被拦了下来,张恪亲自下令,把重新团圆的亲人带到了后面休息。
    “大家伙都看到没有,李光荣盘剥你们的钱财,抢走了你们的女人和姐妹,此人罪大恶极,丧心病狂,你们还有人想跟着李光荣,还有人认为他是好人吗?”
    士兵们看到了那么多金银珠宝之后,心里就很不平衡,他们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没有,当官的竟然金银成箱,果真不是好东西!
    等看到了几个女人之后,顿时咬牙切齿!
    谁人没有妻子姐妹,李光荣竟然抢去了玩乐,简直丧心病狂,色胆包天。这么一个人,谁还给他卖命啊!
    士兵们议论纷纷,咬牙切齿。张恪全都看在了眼里,嘴角渐渐浮现一丝得意的笑容。
    李光荣虽然不是好东西,但是他此次是出征,怎么可能带来这么多金银珠宝,要是想女人了,从老百姓家里抢几个就行了,何必对自己人下手呢!
    其实这都是张恪设计的,他要用最快速的速度击垮李光荣的形象,毫无疑问,贪墨和女人是最有力的武器。那些金银珠宝多一半是张恪从沈青烟手里借来的。至于女人则是找来几个青楼姑娘装扮的,上来认亲的也是群众演员。
    对于舆论民心的操作,张恪绝对是领先时代的大师水平。其实很多士兵就抱着吃粮当兵的心态,李光荣平时也很刻薄,下面的弟兄早有怨言,他们对张恪导演的这出戏一点不怀疑,仅有的好感也被击得粉碎。
    就算还有些人愚忠愚孝,和李光荣穿一条裤子,只是他们也抬不起头。
    最忠心耿耿的姜千总拧着眉,喘着粗气,想要分辨竟然想不出什么词,只能气哼哼地说道:“哪个当官的不都是如此。拼什么单独怪罪李总兵?”
    “此言差矣!”
    从校场外面突然传来清脆的喊声,大家急忙回头,只见一个二十不到的妙龄女子在几个家丁的保护之下,从外面走了进来。
    女子一身淡绿的襦裙,长长的青丝用玉簪别着。没有脂粉,也没有多于的首饰,就是那般的清丽脱俗,雍容典雅。
    一见到她,不少士兵都自惭形秽,忍不住低下了头。
    沈青烟缓缓的走着。就像是从烟霞之中走出来的仙女,飘然到了高台下面,冲着张恪飘然万福。
    “张大人,民女已经将东西运了过来,还请张大人验收!”
    张恪急忙躬身施礼,笑道:“有劳沈姑娘了!”
    “哪里话来!”沈青烟回头看着所有士兵,说道:“诸位军爷,小女子别的不清楚,可是张大人待大家的情义可不是假的。他从小女子手上借来三万两银子,五十口肥猪,还有衣服鞋帽等物,都是给大家伙准备的。”
    沈青烟说着。就有长长的车队赶来,上面装满了各种东西。堆成小山一样的猪肉格外显眼,多少日子没有吃过肉了,张大人真是好官!
    张恪的形象一瞬间深入人心。士兵们一个个乐呵呵的搬运物资。沈青烟悄然走上了高台,在张恪耳边低低地声音说道:“你这个人真卑鄙,士兵们都被你玩弄在鼓掌之间!”
    “沈姑娘想拆穿张某吗?”
    “哼。我才不那么傻呢!”沈青烟突然笑道:“人家把家产全都押上了,你可不许输了啊!”
    “请姑娘放心,有我在建奴休想打进奉集堡半步!”
    ……
    士兵们见到了真金白银,对张恪的看法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张恪也趁机发号施令,首先将奉集堡临近的小堡全都清空,人员撤回奉集堡,东西能运回来的就运,不能晕的立刻烧毁。水井填死,房舍烧掉,不留下任何东西。
    张恪默默盘算过,根据沈青烟还有烽火的警报,建奴的人马应该在半天之内就能赶到,就算运输攻城器械比较慢,最多一天之内,战斗就要打响。
    因此留给张恪备战的时间的确不多,他把城中的人马打散重编,李光荣的家丁和奉集堡原有的守军各抽出五十人,张恪的部队抽出十个人,总共一百一十人编成一哨。四面城墙,每一面两哨人马,一哨戒备,一哨休息。
    张恪手上还剩下一百人,另外又从士兵当中抽出敢战的,对建奴有仇恨的四百人,一同组成机动部队。
    另外城中的民夫也全都组织起来,凡是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所有男人一律充作民夫,帮着搬运物资,必要的时候上城御敌。
    张恪不光是调动人员,各处的防御工事也要加强,奉集堡作为军事要塞,守卫的力量并不弱,四角城墙,都有四门佛朗机炮,四门虎蹲炮。
    张恪亲自检查每一门炮,勉励炮兵用心迎敌。而且特意打开了军械库,不管好坏,把铠甲全都搬了出来,只要迎敌的士兵就人手一副,总好过没有。
    奉集堡北面靠山,建奴主攻的方向应该开阔的南城,张恪火速征集了全城的被褥,工匠立刻制造防备弓箭的悬户,木架固定在城墙上,覆上棉被,再洒水阴湿,就足以抵御弓箭的射击。
    张恪又亲自和士兵们搬运局拒马,摆放在墙角和垛口下面。建奴要是敢跳进来,一定扎成刺猬。
    正在张恪忙得浑身冒汗的时候,突然乔福低吼了声:“来了!”
    张恪猛地抬头,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红色的旗号,向着奉集堡滚滚杀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战
    握着从李光荣手里缴获的千里眼,张恪向远处望去,目之所及,全都是红衣红甲,火红的旗号。看人数至少在一千五百人以上,席卷而来。
    是正红旗!
    野猪皮的精锐!
    张恪忍不住看了看身边的士兵,不少人明显神情慌乱,显然士兵们对建奴有着深深的恐惧。
    未战先却,不是什么好兆头,张恪也没有办法,他能把这些人整合起来就算很不错了,没法指望着他们一下子成为真正的勇士。
    “马彪,你去传令,告诉弟兄们要带好头,冲在最前面!”
    “遵命!”
    马彪急忙去传令,城头上做着最后的动员。后金兵离着奉集堡越来越近,有一个白净面皮的中年武将笑着说道:“硕托贝勒,末将和李光荣还有点交情,我去劝劝他。”
    “好!”粗犷的声音笑道:“烦劳李将军了,你去告诉李光荣,他要是识时务就赶快投降了大金,要是不投降,大金的勇士立刻杀进城去,一个不留!哈哈哈哈!”
    “遵命!”
    这个中年人催马向城下跑来,大约相距一百二十步,他停住了战马。
    “城上的明军听着,我是李永芳,和你们总兵李光荣是好朋友,让他出来和我搭话!”
    李永芳!
    这个名字张恪一点也不陌生,他不就是第一个投降满清的狗汉奸吗!站在垛口,能清楚的看到李永芳的模样,三十来岁,五官端正,三缕胡须,看起来温文尔雅!
    真是白瞎了一副好相貌!
    城头上一点声音都没有,李永芳顿时不耐烦了。
    “李总兵,你还想顽抗到底吗?实话告诉你。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白莲教的人马这时候说不定已经猛攻沈阳和辽阳了。你还是赶快投降大金,老汗王爱惜人才,小弟不过是一个游击就得到了重用,你堂堂的总兵,一定会飞黄腾达!”
    ……
    李永芳还在劝说,可是张恪顿时脑袋嗡了一声,最坏的情况果然出现了,白莲教和鞑子搅在了一起。沈阳和辽阳兵马众多,而且按照历史的轨迹。野猪皮要在明年才能打下沈阳和辽阳。或许两地不至于危急,但是短期之内奉集堡恐怕没法得到援兵了,就要靠着自己这些人了!
    张恪注意到不少士兵变颜变色,有些恐惧,就想着鼓舞一下士气。
    “乔福,你的箭术好,看看能不能把这个狗汉奸射死?”
    乔福闭起一只眼睛,瞄了一会儿,失望地摇摇头。
    “狗汉奸至少穿了三层铠甲。又在一百二十步之外,就算我的箭能射中他,也没法伤他。”
    乔福刚刚说完,突然在城墙的中间有个人挺身而出。一步踏在垛口上,手里的硬弓拉开。
    “狗汉奸,你该死!”
    话音未落,一支箭划过空中。向着李永芳射过去。这一箭射得势大力猛,又快又狠。张恪和乔福全都忍不住屏息凝视。
    狗汉奸本能的感到不妙,他拼命的晃头。流星一样的利箭贴着颧骨划过,留下一道血槽,又射中了狗汉奸的耳朵。
    箭头力量不减,生生 被李永芳的头盔给射落到地上,在箭杆处还挂着半个血淋淋的耳朵!
    这一箭几乎把李永芳的魂儿都射飞了,死亡从来没有如此接近,等到清醒过来之后,他就觉得脸上,耳朵火烧火燎的疼痛,鲜血顺着伤口涌出,流的脸上脖子上都是。
    “啊!”
    李永芳痛得几乎落马,只能转身狼狈逃回。
    这时候城头上突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士兵们高声大叫:“好箭术,神箭啊!”
    “射得好!”
    张恪也大声笑道,虽然没有射死李永芳,但是也足以让这个狗汉奸知道厉害了。
    “是哪位好汉射得这一箭,本官要重赏!”
    有几个士兵簇拥着一条彪形大汉快步走了过来,这个大汉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巨人了,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两条长大的胳膊,比普通人都长了一截,仿佛是动物园的猩猩。
    大汉到了张恪的面前,冲着他拱手施礼:“生员杜擎见过大人!”
    生员!这模样还是个读书人?
    张恪顿时一脸的怪异,问道:“杜先生,看起来你不是奉集堡的兵吧?”
    “没错,生员是山东人,建奴屡屡挑衅天朝,心中不忿,就到辽东投军,听说贺世贤总兵能征惯战,我准备去沈阳,结果,结果走错了路,就到了奉集堡。”
    杜擎说着,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堂堂秀才,走错了路,的确是够丢人的。不过也正是走错了路,正好赶上了建奴来袭,他就被征调,成了民夫。
    张恪了解之后,顿时心头大喜,看杜擎的模样,文武全才,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杜兄,你不用当民壮了,我临时委任你为试百户,和乔福一起管理弓箭手,大家一起杀奴报国!”
    “好嘞!我就要杀个痛快!”
    多了一员干将,张恪的心情好了不少,城头上的士兵士气也倍受鼓舞,可是往城外看去,大家差点气歪了鼻子。
    原来李永芳被射中狼狈逃回之后,硕托恼羞成怒,他顿时下令手下的兵丁驱赶着百姓,向奉集堡走去。
    数十名百姓扶老携幼,哭声震天,他们都是临近小堡的军户,来不及逃走,全都落到了建奴的手里。
    由一名拨什库带着几个士兵像是赶羊一般,临近城墙一百多步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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