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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部分

唐砖-第241部分

小说: 唐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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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燕山一步跨过管家残缺的半截身体,趁着巨蛟仰着脖子吞咽的时候,一刀就刺进了巨蛟脖子下的软肉处,锋利的横刀沿着受力方向继续往下切割,巨蛟受到重创,嘴里叼着人腿,一时吐不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沙滩上,窦燕山没了横刀转身就跑,只觉得后腰处似乎被攻城锤砸了一下,身子飞了起来,重重的掉在平台上,一瞬间,窦燕山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嘴里已经有血沫子涌了上来。
    管家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眼睛里还是浓浓的担忧,他到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忠心有过一丝的后悔,只有浓烈的化不开的遗憾。
    窦燕山半躺在平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在沙滩上翻腾不休的巨蛟,这头蛟活不了了,被横刀刺穿了心脏,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他努力地坚持着,不想在这头蛟死去之前闭上眼睛。
    这一生最大的希望是屠龙,谁料想一只未遇风云的巨蛟,就让自己的所有雄心壮志都付诸东流。
    巨蛟不动弹了,窦燕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准备闭上眼睛,好好地享受一下自己最后的生命,活着的时候太劳累,现在到了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刻了。
    闭眼的一瞬间他看见云烨光着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又见故人,窦燕山莫名的欢喜起来,至少有人把自己屠蛟的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云侯。几日未见,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窦燕山知道自己的仪表很糟糕,所以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雍容一些。
    见到窦燕山第一眼,云烨就知道他没救了,脊椎骨都断裂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面,能活着把话说得平缓已是奇迹。
    云烨躬身一礼:“窦兄千里而来,小弟身无长物,待客寒酸,还清我兄见谅。”
    “有只蛟龙已是意外之喜,安敢奢求其他。”
    “小弟这里有蛟龙卵一只,不知窦兄可有品尝一下的意愿?”
    “正该如此,我与蛟龙激战,两败俱伤,蛟龙先死,我大嚼龙卵,走火入魔而死,这一点云侯他日教导弟子之时不可不说。”
    “为勇者讳,这一点可以做到,他日长安市上一定有窦兄大战蛟龙的典故肆虐长安,荼毒游侠,让皇帝瞠目,让百官惊讶。“窦燕山无声的大笑一下,嘴凑在云烨磕破的蛟龙蛋上,用尽全力一吸,蛋壳为之一轻,窦燕山舔舔嘴,喃喃的说:“无上的美味啊,““窦兄,到了现在,你还不悔悟么?““为何要悔悟?云烨,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那就五鼎烹好了,我纵心胸,快意恩仇,三步之内以死相博,如今战败,不过一死,死前尚有仇敌送葬,何憾之有?“一句话说的平淡无奇,仿佛就该如此,窦燕山真的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他害人无数,死在他手上的人也绝不在少数。却落得个心安理得,云烨想要做个自己意愿中的好人,却举步维艰,夜不成眠,这是何道理?““云侯,我将远行,不知可有诗赋为我壮行?”
    “你看悬崖上的那棵松树,我就以他为题,为你作歌。”
    “好极了,只是快些,我担心听不完,那样可就太遗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而东南西北风。就这四句,你执着了一生,想必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消停,我唯有祝你继续坚持,但愿你有旌旗十万斩阎罗的一刻。”
    窦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极为畅快,笑的鲜血从身下涌出来,也笑的五官渗出血丝,嘶吼着说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动。
    (未完待续)


第十七节 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以为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未完待续)


第十八节 远方的客人
    牛头金是采金人中永恒的传说,见到这东西,就说明跟前会有一条储量丰沛藏金带,经验丰富的采金师甚至能根据牛头金的成色,推断出矿脉的储量,很是神奇,由于天然金块形成需要很多条件,所以大块的天然金就被赋予了各种更美好的祝愿在里面,牛头金成神,狗头金成家,这就是西北之地采金人代代相传的神话。
    野外之地身上没用的东西越少越好,这是生存法则,云烨没打算放弃金子,老天爷给的,没理由放弃,是自己的,牙签都不放过。
    听说过因为背着铜钱被水淹死的典故,所有人都认为要钱不要命是一种最愚蠢的选择,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这个世道上,那一文钱不是挣得血泪斑斑?只要有一丝的希望,谁会舍弃?有时候生命在钱财面前没有那么重要。
    老钱为了十贯钱,自卖为奴,就是说,云烨掏了钱,就连老钱的生命一起买下来,如果云烨不是让他做管家,而是杀着玩,那么,老钱的命就值十贯钱,为了给老婆看病,在钱和自己的生命两者之间,老钱一定会选择钱。
    只有那些富家老爷,才会站在河岸上看着那个选择背着钱的人被沉重的铜钱拽进河底而大发感慨,为了钱送命不值,从而表演自己的睿智。
    旺财的负重已经很多了,脖子上都挂着几串竹笋,云烨只好解下一条毯子,把金子包起来,绑在自己身上,路还远,没钱可不行,至于官府,云烨还不想惊动,早就想逃避这个残酷的现实,现在正是机会,不管会不会遇到危险,他决定不理会,他要给自己的心放一个长假,不管是家里,还是国家,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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