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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唐砖-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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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线,左边屋子里传出咣当,咣当的织布声音,还有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劈柴,看样子劈了有一会了,房檐下堆了很多。
    “婆娘娃娃们,老子回来了,还带了客人,还不出来给叔叔行礼。“熙童一进门就开始嚷嚷。
    妇人们扔下手里的伙计高兴地出来迎接自己当家的,孩子也从各种角落里钻了出来,喊爹的声音让云烨头疼。
    可是他们看到云烨华丽的甲胄的时候,齐齐愣住了,一个大肚子的妇人哭着说:“军爷,行行好,不要把我们当家的拉去当兵,全家四十几口就全仗着当家的才能活命,要拉,您把我带走,我还能给大军做饭呢。“孩子们也一个个缩回自己母亲怀里不敢过来,几个妇人还把大点的孩子掩藏在自己身后,对云烨是全力戒备,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甚至拎着斧头,似乎只要不对,就和云烨拼命。
    无奈的看看乐不可支的熙童,做了个罗圈揖:“各位嫂嫂,我是熙童的兄弟,只是带着兵路过这里,特意来看望兄长,没有其他的意思。““你是爹爹说的那个侯爷叔叔?你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还有一匹肥肥的马,一头一千斤重的猪?“妇人背后闪出一个七八岁的小家伙,忽闪着大眼睛看云烨。
    “没错,我就是,我家的好吃的去年就给你爹爹装了,要他带回来给你吃,可惜被你爹爹送人了,还有好吃的肉干也被他送人了,他就是一个败家的爹,下回想吃好吃的,就和叔叔说,不要让你爹知道,免得又送了人。“云烨蹲下来,摸摸孩子的脑袋,挑拨他们的父子关系,熙童更是笑得开怀。
    “才不是呢,爹爹把美味的糕点送给那些人,是因为他们要饿死了,我爹在救人,不是败家子,我爹说了,你才是天下第一号的败家子。““哈哈哈,“云烨和熙童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妇人们这才确定,来的这位将军的确是夫君的朋友,不是来抓夫君当兵的。
    一个五六岁头发黄黄的小姑娘小心的挤过来问:“叔叔,爹爹说你来的时候会给我带漂亮的绢花,小禾都有,我没有。““绢花算什么,叔叔给你们每人带来了一匹绸缎,让你娘给你做最漂亮的花衣裳,花裙子,还有这颗漂亮的石头,那好了,将来做嫁妆。“云烨笑吟吟的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给了小姑娘一颗碧绿的宝石,小姑娘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拿着宝石对着太阳看,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石头。
    “小花,放下!“一个没有戴布帕的女子从人群里走出来,从小花手里要过宝石对云烨施了一礼说:”礼物太贵重,小孩子受不起,会折寿的,请您收回。“云烨愕然的回头看看熙童,熙童走过来从那个女子手里拿过宝石又塞给小花,对那个女人说:“九娘过虑了,别人的财物收下来可能会有事相求,但是他的钱收下来天经地义,我们是兄弟,说这些东西就见外了,放心的收,大胆地收,他是大唐数得着的富户,不收他的收谁的?“那女子依然忧心冲冲的想要说什么,但是为了维护男人的面子低下了头,小声说:“多谢叔叔馈赠。“云烨笑了笑,把手里的袋子放在熙童的手里,才对那个妇人说:“您不必担心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回事,熙童大哥来看我时,价值万金的皮毛我眼睛都没眨收下了,区区一袋宝石您也太看重他的价值了。“熙童小声的又对妇人说:“云兄弟对我有救命之恩,不止一次啊,你担心我会为了报恩给他卖命?你想多了,他的麾下高手如云,有一位连我都不是对手,所以啊,我的命要拼也只为你们拼,为这些孩子拼,其他的实在是过眼云烟,这家伙恐怕最希望的就是要我老死荒村,一辈子不出世才好。“熙童从来都是一个聪明人,只是被表面的粗豪遮掩了智慧的光芒,云烨很好奇,刚才他说的那段话竟然有难得的温柔,这个女人有礼有节断然不是一个乡间农妇。
    当刘进宝带着礼物来到这户人家,最欢乐的无疑是那些孩子,糕饼被装在食盒里,妇人给每个孩子分了两块,看着孩子双手抱着小心的舔,心里就一阵阵的酸楚,人群里的小花,舔了一会,小心的把糕饼递到母亲面前高兴的说:“娘,你尝尝,可甜了。”
    就这一句话就让妇人泪如雨下,哽咽着摇摇头,曾几何时自己家也是钟鸣鼎食的大户,如今自己的女儿吃一口最普通的桂花糕都欢喜异常,老天爷,那场灾难最好永远不要再来了。
    云烨和熙童坐在屋檐下,趴在一个木头桌子上喝酒,虽然只有两样绿菜,却不妨碍两人的酒兴,酒至半酣,云烨悄声问熙童:“你这老婆不简单啊,不像是农妇,怎么有一种我老婆身上的味道?”
    “嘿嘿嘿,看出来了,大户人家的小姐,前些年有塞外的胡子骚扰河北,她家毁了,听她说,全家没跑出来几个人,当时她怀有身孕,被她丈夫藏在水井里才逃过一劫,原以为自己会生一个男孩,谁知道生了一个女娃,然后就心灰意懒的糊里糊涂的过日子,聚拢了些女人,一起帮衬着活了下来,后来把我捡回来,为了给那些个女人找个依靠,就答应嫁给我做我大老婆,不过,我到现在都没碰她,想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天。”
    没想到这混蛋还是一个君子,捡起酒杯,哥俩互相佩服了一下,一口抽干。
    “你就没想着改变一下现在的局面?还把另外几个女人给弄得怀了孕,这样一来,你娶到她的希望就渺茫喽。”
    “你知道个屁,九娘做梦都想要个儿子,你哥哥我器宇轩昂,大有君子之风,为人坦诚,又懂得疼爱孩子,从不殴打妇人,这样的好男人,她不嫁我嫁谁?”
    “此话大大的有理,从野兽的角度看,您毛色鲜亮,体格健壮,魁伟有力,四肢修长,骁勇善战,不愧为兽中之王,的确是一个配种的好对象,只是你是人,不是野兽,这些条件不是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感觉对了,立马洞房都没问题,感觉不对,同床异梦那是迟早的事,小弟实在不想哥哥将来头顶绿油油的,所以您需要另谋良策。”
    “计将安出?”
    “小弟知道,情欲的产生和这里有关。”云烨指指自己的肾的部位。
    “废话,是个人都知道肾水的重要性,小时候师父教我武功的时候,就要求固肾为第一要务,而后才是强健筋骨,没有肾水,那是太监。”
    “哥哥稍安勿躁,听小弟把话说完,女子大多害羞,有时候男子就该主动,反正你我之辈久经考验,脸皮厚实,不怕拒绝,再说小弟在长安,还有一件神器可资利用,有了它,对付女子无往而不利,”
    “嘿嘿嘿”两个人相视而笑,甚是相得。
    “什么神器,可否借哥哥试用一下?”
    “当然可以,此物名叫春风散……
    (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节 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两个男人间总有些猥琐的话题,不大的酒桌上两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时地指点一下院子里来来往往的妇人,胆大些的就啐一口,胆小些的就红着脸钻屋子里不出来。
    “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跎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
    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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