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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他的雏女 作者:泛溅雪(言情小说吧2012.8.16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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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夫人,出于礼貌,我还是要告诉你,等到步总从美国回来我就会搬出去住。”
   “啊?为什么?你不是昨晚刚刚搬回来吗?难道是因为你爸爸没有去迎接你生气了?”
   “您太会说话了,我可不是什么名人贵士需要步总的亲自迎接。我搬出去住,一是因为我不想打乱你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二是因为我不想被打扰。”柳云一听顿时无语,拿着叉子的手抖了又抖,她喃喃说道:“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
   步破尚啪——的一声丢掉刀子和叉子,站起身,“当然不是。”说完扬长而去。
   柳云坐在那儿,又惊又喜,她笑着流出了眼泪,“是真的吗?他终于肯原谅我们了吗?美美,你听到没有?”
   步美走到妈妈的身后搂着她的脖子,轻轻说道:“嗯,妈咪,你放心,破尚他早就不恨我们了,不管他外表多冷酷,就算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他的用意,我们懂的。”
   “太好了!”母女俩相拥而泣。




☆、第十二章 雏菊羁绊(一)

   如果经过寒风的侵袭、冷雨的洗礼、噩梦的纠缠以及无尽黑暗的困扰还能在第二天安然无恙的话,除非是铁金刚在世,否则是不可能还精神焕发、活蹦乱跳的。于是,小茧生病了。她无力的躺在床上,感觉脑袋像是装了铅,爆炸般的疼痛充斥其中。她艰难的起身从床边抽屉里摸索出了止痛药和感冒药,噼里啪啦的倒出一小堆白白的药片在手心,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着冷水就吃下去了。
   ——叮叮——叮叮——
   “喂……”
   “喂,小茧姐吗?我是菊妹啊。自从你工作以后,咱们好久都没有联系了,怎么,最近很忙吗?”
   “哦……咳咳咳……咳咳……我最近是很忙的,咳咳……”
   “小茧姐,你怎么啦?咳嗽的那么厉害。”已近尽量避开话筒咳嗽的小茧知道菊妹耳朵尖,怕是听见了,只好说:“我昨晚下班忘记带伞淋了点雨,咳咳;没事的,只是小咳嗽几下。”
   “啊,怎么没关系呀!你现在自己能去看医生吗?我现在有点忙,中午我去看你。”
   “真的没事,我……”嘟嘟——“臭丫头,我说没事就没事啦,咳咳……呃,可是,头好痛啊……”小茧扔了电话,倒头便睡得昏天暗地。
   步破尚开车出了别墅,加了油门,一直向东。
   叮铃——叮铃——随着几声脆耳的风铃,带着花香儿飘荡的空气令人格外的舒服。
   “欢迎下次光临!”梳着两根麻花辫的杨小菊用清脆的嗓音叫到。
   这是个叫“自然花”的花店,它坐落在城东比较偏僻的区落,说来也巧,这里离小茧所住的小区只有一公里之遥。虽然自然花店面小,地处偏僻,却因为是离墓地最近的鲜花销售部,生意也不至于太冷清。
   又是几声叮铃——叮铃——“欢迎光临!”
   小菊一抬头,看到是一身慵懒的步破尚,脸顿时像绽放的太阳花,格外闪亮。“步大哥,你来了啊,好久好久不见了啊,来杯怀念的菊花茶,怎样?”步破尚点点头。
   “好的,你先坐啊,马上来哦。”小菊快乐的像小鸟般在柜台里飞来飞去,还情不自禁的哼起了山歌。
   “你会唱山歌,真是稀奇。”
   “嗯,”小菊端出一小杯冒着香气的菊花茶递给他,然后手托腮,一双单眼皮小眼睛眨了又眨,“我的老家是在山凹凹里,因为四面环山,一到春天,山坡上就开满了各种各样好看的小野花,我就一边采花一边高兴的唱几句。”她呵呵笑着,散发出纯真的美丽。
   与市中心的喧嚣相比,这里落英缤纷,就好像世外桃源。步破尚每次来这里就特别轻松,自从他动用附近的手下秘密保护这里以后,每次看望母亲就会来这里坐坐。
   杨小菊很活泼,喜怒哀乐都会写在脸上,她知道步大哥是个混黑道的厉害人物,却从来不怕他,喜欢对他讲自己最近的趣事和烦恼。
   一年前,初来咋到的杨小菊在这里开了花店,刚过一个星期,她就不幸的被一个小混混给盯上了。就在那个自己即将被坏蛋污辱的时候,是步破尚救了她。当时他比现在阴沉许多,满头银发,眼神犀利。
   而那个强奸未遂的小混混见自己好事被搅,竟搬出自己的靠山,扬言若他再多管闲事,蚁帮不会饶了他。步破尚一副如若未闻的样子,小混混恼怒,气急之下拿起身边的花瓶就向他砸去。
   ——哗啦啦——
   突然出现的赵云一个回旋踢将花瓶踢到了窗户上,花瓶玻璃碎了一地。小混混见来者不凡,慌了神,拿起电话想搬救兵。
   赵云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将手机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他像抓小鸡一样揪起小混混的衣领,轻描淡写道:“蚁帮是吗?就算你们老大在这里也得敢我叫声大哥,更何况是大义堂的步破尚!”
   小混混一听,吓软了腿,连滚带爬的跪到步破尚的面前,“大哥饶命,小弟有眼不识泰山,您就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吧!”
   “哦,是吗?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有下一回呢?想让我饶了你可以,那么你就用行动来表示你的诚意吧。”步破尚凑近他的脸,威胁道,“好吗?”
   小混混吓得早已汗流浃背,他抄起身边的一把椅子不由分说的就重重的砸向自己的腿,只听咔嚓一声,痛的龇牙咧嘴的小混混断断续续的说:“这样……可以了吗?”
   “很好,你可以滚了!”于是,他拖着残废的腿出了自然花店。
   缩在墙角的小菊被这场面吓呆了,白嫩的圆脸充满惊恐。她悄悄靠近电话,想拨110报警。
   谁知刚拿起听筒,已近在眼前的赵云就附在她的耳边说:“丫头,就算你把警察叔叔叫来也没有关系哦,我跟他们很熟的。嘿嘿嘿……”小菊又傻了眼,怎么黑道会跟警察熟呢?!奇怪。
   看着她一副未经人事的模样,赵云笑着说:“放心好了,我们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再说你长得又那么……呃,可爱,对吧?”赵云转向步破尚问道。
   步破尚没理睬他,却被那一束束金灿灿的小雏菊所吸引了目光。他对正在和小菊开玩笑的赵云命令道:“找人把这里修理一下,还有确认以后这里的安全。”
   赵云就是步破尚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了解这番话的深意,忙答道:“遵命!”
   步破尚转向情绪稍微好转的小菊,“这个,我要一束。”说完给了她一张百元大钞。小菊听他说要买小野菊,心里竟涌起一股亲切之感。她细心的包扎好花递给他,还找了零。步破尚却只接过花,就转身离开向门口走去,淡淡飘来一句话,“剩下的下次再给吧。”
   从此以后,步大哥的到来成了小菊那一天最快乐的事情。他长相帅气,外表冷峻,却会很耐心的喝着她自制的菊花茶,还听她唠叨每天的琐事。毕竟小菊正值豆蔻年华、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上步大哥是很自然的事。可是她知道那不过是思春少女美丽的幻想而已,于是渐渐地,她把他当成了大哥哥,这种亲切的亲情要比苦涩的爱情来得美好,她的生活因此也快乐了许多。




☆、第十三章 雏菊羁绊(二)

   步破尚坐在柜台边,看着小菊忙里忙外的,“你在干嘛?”
   只见小菊将黄油油的几大块生姜,白花花的葱屁股,白萝卜,红糖通通倒到锅里煮起来,颇为自豪的说:“我在酿制感冒良剂啊,这可是我们老家的秘制配方,你别偷学奥!”
   步破尚无奈的笑笑,“你感冒了吗?我看你不是还活蹦乱跳的嘛。难道是你的男人?”
   小菊一听“男人”二字,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羞愧的说道:“哪有啊,我还没有男朋友呢!哎,你干嘛非得说什么‘你的男人’啊,多难听。”然后又不满的嚷道,“是我的老乡姐姐昨天淋了雨感冒了,不是我的男人!”小菊还记仇,冲他做了个鬼脸。
   步破尚到没有在意,悠闲地喝着茶,不知为何,他突然对这个“老乡姐姐”产生了兴趣,问:“你在这不是没有亲人嘛,怎么就多了个姐姐,你那么笨,就不怕她是个骗子吗?”
   “小茧姐怎么会是个骗子呢!她那么善良可爱,被人骗还差不多。”
   “哦,她叫小茧啊,我看她跟你还真是天生的一对笨女人呢。”
   “你不对啦,我是笨没有错,可是我觉得小茧姐很聪明,要不是她,你怎么可能想买花、想喝茶就来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呢?”
   步破尚直觉这个叫小茧的女人挺奇特,但是又不知道如何解释此刻自己心中泛起的涟漪,只能怒道:“我来这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不愿意承认一个未曾谋面的家伙会扰乱他的自由。
   小菊见从前总是阴沉少语的步大哥今天情绪波动那么大,话也多起来,不禁在心里打起了如意算盘:如果我多跟他讲讲小茧姐的事情,他说不定会从冰山帅哥转型为阳光美男,那我天天绑着这个大招牌,生意岂不是好到翻天。想着想着,竟然嘻嘻嘻奸笑起来。
   步破尚阴鸷的眼一沉,她立刻装腔作势、娓娓道来:“要说起我的小茧姐啊,她几个月前还是我的手下呢。那时她大学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就在我这打工。不过呢,人家现在可是在大公司上班,前途无量啊!”小菊双手握在胸前,一脸崇拜的模样。
   步破尚不耐烦道:“废话少说,重点!”
   “哦,至于为什么是她吸引你来这儿,都是它们惹的祸。”她抱过已经为步大哥包裹好的一大束小野菊,金灿灿煞是可爱。“那个时候啊,小茧姐向我提了一个建议,她说现在很多大都市里的人都厌倦了那一套套附庸风雅的矫饰潮流,都说野花更比家花香,来点清新别致的自然风不是很好吗?当时我就举双手赞成,把花店名字也改为了‘自然花’。后来她为了这个亲自东奔西跑采购各种各样的无名小花,小野菊就是其中之一。她还说,创意虽好,但是不能违背社会主流,我们要以名花为主,野花为辅,相辅相成,自成王道。当时我看着长着一副没有一点思想内涵的小茧姐,惊叹她为什么有那么深厚的思想内涵。像我这种没有一点思想内涵的人自然是拜倒在有超级深厚思想内涵的小茧姐的牛仔裤下。后来她竟然跟我说,我大学主修的是服装设计,这些理论知识只是小菜一碟。然后我就想啊,怎么卖花跟设计衣服又扯上了啊。”小菊讲的口若悬河、唾沫星乱飞。
   最后,收尾,“于是,你被它吸引了。”她舒了一口气,把面前的茶一口喝光了。
   步破尚听错了话,以为小菊说他被那个叫小茧的家伙所吸引,心里顿时很不痛快,他冷冷的瞥了一眼小菊,拿起花就走掉了。
   “哎,我说错什么了吗?看来改造失败,革命仍需进行,小菊同志继续努力。”
   步破尚第一次阴沉沉的离开自然花店,把车子飙到最高速直奔墓地。他真的很讨厌现在的自己,怎么会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而生闷气。
   对他来说,所谓的女人只不过是发泄欲望的工具,爱与不爱只是谎言。那些欲求不满、妖娆魅惑的女人口中的“我爱你”只是刺激男人本能的催化剂,他接触的多了,只能坦然接受,却从来不会为女人显露过多的情绪。
   可是他十分憎恶那些一夜之后还对他纠缠不休的女人。她们哭花了化了大浓妆的脸,抱着他的腿哀求着说,不要离开我,我真的是爱你的。步破尚此刻只能苦笑,爱我是吗?他一次又一次的掏出大把大把的钞票抛向空中。
   女人啊,她的名字叫善变,泪在流,眼睛却闪现狂喜。钱在飞,女人在笑,步破尚站在她们的面前,冰一样冷的双眼更加让人不寒而栗。
   从此以后,他有了几个固定的女人,因为她们的乖巧,可以像玩偶一样支配并且毫无感情的。夜里的她们很热情,早上则会一声不吭的悄悄离开,这种没有过多交流的来往形式已经成为步破尚生活的一部分了。
   纵然在人海茫茫中,纵然曾经是亲密接触过的人,但是,哪怕是一个会意的眼神也不可能从他的眼里读出,是孤寂在作祟,还是他们只是形同陌路的陌生人,谁也不知道吧。只不过,男人与女人毕竟是不同的,外表越是乖顺的女人内心越狂野,她们是天生的演员,谁也不会知道,她们多么想独占那个人,就算是毒药,也是甜蜜的毒药。但是能真正做到爱步破尚本人的恐怕只有妃妃了。
   所以对于那个叫小茧的女人则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步破尚倒是很想杀了她。女人都一样,却没有人像她一样无形中给他一种压迫和不适感,这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让一向以冷酷无情著称的大义堂腹黑王子不爽到了极点。
   “该死!”步破尚咒骂了一声,保时捷像飓风一样席卷起路上的尘埃,迷蒙了这个世界。
   残叶在风的撩拨下摇曳,发出刺耳的声响。墓地一片肃穆,它静静的躺在城市的最深处,一排排白色的墓碑上刻着逝去的生命。几近正午的太阳将一天中最刺眼的光芒毫不吝啬的泼洒向这鲜有人气的灰色地带,似乎在怜悯那些无法享受阳光、永远深埋在黑暗的灵魂。
   步破尚手中捧着那束黄艳艳的小野菊,他摘掉墨镜,一个人静静的走在这条凄清的生死之路。
   一个,两个,三个……生命多可笑,仅用几平米的土坑就结束了或光鲜或落破的一生。
   脚步定格在一个小小的墓碑前,暗绿色的矮矮常年青不知疲倦的陪伴在她的身边,她静静的灰色笑容绽放在冰冷的碑石上,美丽却很无力地映在步破尚浓黑的眼睛里。他此刻觉得眼睛好痛,连着心一般的刺痛。他轻轻的放下鲜花,风一样的飘过一句话,“妈妈,好久不见。”之后他就一直跪在那儿,不说话,更不哭泣,就仅仅是跪在那里,似乎这样就能弥补他内心缺失的亲情。
   墓地很大很大,几声低沉的乌鸦叫却也显得那么刺耳。步破尚现在内心很纠结,他突然觉得自己还不如那只黑漆漆的乌鸦,它们纵然无利,令人讨厌,可是至少活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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