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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尸兄-第162部分

小说: 尸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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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尸王的手指就将触着尼玛纤细的脖子时,噼啪,几道光束闪过,将尸王的手臂牢牢捆住,与此同时,又有几道光束飞过来,将尸王的身体和双腿也缠得死死的。
    那光束看似毫无花巧,可力量却出奇的大,以尸王排山倒海的力量,他的手指离尼玛的脖子只有一厘米不到,却硬是触不到尼玛的肌肤。
    尸王连声咆哮,胳膊上肌肉坟起,显然是施展出了全力,却依然奈何不得尼玛,尼玛轻轻伸出一根如玉般的手指,不动声色地将尸王的大手推了回去,就好像是在教训一个调皮的小孩子。
    她摇着头道:“没用的,有这玉玺提供能量,尸王你就是在和整艘神州一号对战。我这套系统,专门是为了克制你而研究的,对普通人不会有一点伤害,但是只要拥有尸兄基因的怪物,进入这套系统的攻击范围,就会立刻被光束捕捉。”
    司令员在旁边几乎要拍手赞叹了,这尼玛的确是科学怪才,这套系统就是为研究尸王而诞生的,普通的工作人员可以不受光束的影响,自由的活动,开展工作,而尸王却被克制的死死的,就算是有别的尸兄前来劫狱,也会自动被光束所捕捉。看起来,尼玛的确有资格动用传国玉玺。
    尸王怒发如狂,他拼命与光束对抗着,“玄武之体!”顿时,他的全身青光一闪,龙鳞清晰可见,然而光束根本不为所动;尸王全身又长出无数的触手,向尼玛卷去,然而还没接触到尼玛,光束自动分出无数小光束,一阵闪动,将触手不论大小,全都击断。
    尼玛轻笑道:“我正想从你身上搜集一些材料,这下可好,免得我动手了。”取过一个托盆,将那些依然在地上弹跳的触手都装了进去,分明是把这些触手当实验样品了。
    尸王怒瞪着尼玛:“臭小娘皮,你这样折辱于我,总有一天我会一一还报到你身上!”
    尼玛对这威胁根本毫不在意,尸王要是真能从这光束里挣脱,早就把她给杀了,哪里还用放出大话恐吓她?威胁和恐吓,都是弱者撑场面所为,就像酒吧里的小混混,叫嚣着什么“有种的你等着”,其实自己扔下这句场面话,早就溜之大吉了。
    尼玛兴致勃勃地在尸王身上比划着:“嗯,先研究一下你的附肢--就是这些触手,然后嘛,当然要抽一些你的血液,这是少不了的,皮肉当然也需要,对了,还有骨髓。各种内脏那更是必需的,心脏可是重中之重,我认为永生最大的秘密就应该在心脏。啊呀,我忘了,对生殖系统的研究也很重要……”
    尸王看到尼玛兴致勃勃地盯着自己的身体,就好像对着一只阿猫阿狗一样,怒极发笑:“好,你这女人,有胆!总有一天,你落到我的手里,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
    尼玛理都不理,抱起装着触手的盘子就急着去分析化验去了,司令员看着徒劳挣扎的尸王,满意地点点头,他生怕干扰正在专心实验的尼玛,悄悄退出了房间,命令楼义严守门口,没有他的命令,不许放任何人进入。
    这里面,可是寄托着永生的希望--说真的,司令员突然一阵心动,如果自己也能永生的话--他很快摇了摇头,唉,还是不能免俗啊,这永生的诱惑真是太强大了。连自己原本这个反对者,也居然违背初衷地心动了。
    尸王,依然在对抗着光束,他狂吼一声,头上慢慢长出尖角,双手如钩,脚趾变成了粗大的利爪,然而光束感应到了他的变化,玉玺突然光芒大盛,光束粗大了数倍,凭空一道闪电亮起,噼啪,正击在尸王的顶门上,尸王大叫一声,扑通倒地。
    正在高倍电子仪前查看触手结构的尼玛转过身来,淡淡看了一眼倒在地上,被光束死死罩住的尸王身上,耸了耸肩膀--她对自己研制的约束系统有着绝对的信心,尤其是玉玺的巨大威能,就算是有十个尸王在挣扎也不可能逃脱光束。
    尼玛转过身,继续研究,永生的秘密可不是这样容易就能研究透的,自己需要大量的时间,大量的实验。
    尸王,躺在地上,他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居然,败在一个弱女子手里,这女子甚至不会任何法术,光凭现代科技,就将自己镇压了。
    然而,尸王--龙且,心里,却在轻轻地笑。
    欢喜无比的笑!
    因为,他终于找到它了!
    传国玉玺!
    这世间,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传国玉玺的了。
    要知道,当初就是他建议始皇帝,以和氏璧为玉玺的!
    在当时世人的眼中,和氏璧只不过是一块美玉,然而,只有龙且知道,和氏璧可不仅仅是块漂亮的石头!

第320章 天命玉玺
    天命所归,这句话难道只是骗骗人的?
    绝非如此!
    和氏璧中,隐藏着连龙且也探查不出的巨大的能量,只不过,以龙且当时之能,还不足以从和氏璧中获取那那能量,但龙且也从来没想过要拥有它,因为龙且自认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天下之大无一敌手,所以并不想破坏这块美玉。
    龙且建议始皇帝将和氏璧做成传国玉玺,在他原先的谋划中,秦朝可以万世不易,终有一天,始皇帝后人能破解传国玉玺内蕴藏的能量,也算是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份大福运。而且,这传国玉玺本身自然散发出的能量,也能让日日接近它的人,延年益寿。
    只是没想到,秦朝一世而斩,自己也被封印,这传国玉玺的秘密就再无人所知,到后来,更是失落在乱世之中,只成了一个传说。
    龙且于2200多年后,破封印而出,自学了大量的现代科技知识,对传国玉玺有了新的认识,那传国玉玺应该就是某一类来自外太空的高能量辐射物,如果自己能够找到传国玉玺,利用现代科技和自己功法的结合,一定能从传国玉玺吸取能量,以让自己彻底康复。
    只是龙且翻遍了史书,都没有找到传国玉玺的下落,自唐以后,虽然历朝历代都有传国玉玺现世的传言,可最后证明都是假的。
    然而,当神州一号浮空战舰出现时,龙且却从神州一号内部,感应到了一股熟悉的神秘气息,只不过,当时他万万没想到,炎黄军方居然将传国玉玺当做了神州一号的动力核心。尽管如此,龙且已经对神州一号动了心,决定冒险入内一探究竟,为此,他假装不敌玲珑和不朽大师,束手就擒。
    其实,龙且根本不害怕那铜棺--开玩笑,这铜棺封印已经被他破过一次,有一就有二,对龙且而言,从铜棺封印里破印而出,只是分分秒秒的事情,就象进出自己家门一样简单。
    龙且目空一切,深入神州一号这敌人戒备最森严的腹心,身边高手林立,更有不朽大师坐镇,他都不以为意,一心只想破解神州一号内部,这让自己熟悉的气息。
    龙且被封印在铜棺中送进神州一号后,他发现,那神秘的气息,就是来自中央动力炉,只不过,动力炉被保护得非常森严,如果强行突破,有可能会殃及里面的东西,所以龙且迟迟没有动手。
    可没想到,正在龙且费思量时,司令员和尼玛为了对龙且的永生展开研究,主动打开了动力炉的重重机关,借用核心,来约束龙且。
    核心,正是传国玉玺,怪不得龙且会有熟悉的气息感受。
    这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龙且遍寻传国玉玺不着,司令员和尼玛,却是双手捧到了他的面前。
    这如何不令龙且心中欢喜地大笑。
    虽然龙且如今被传国玉玺约束着,但他却并不担心,因为,龙且孤身直入神州一号,并不是没有后手!
    龙且,早早就安排下了一个助力。
    龙且想要从传国玉玺之下脱身,凭借尸兄是不能成事的,无论是黑白武生,还是邪罗汉、鬼棍等人,体内都有尸兄基因,他们就算是闯过重重拦截,进入这动力装甲室,也立刻会被约束装置给束缚住,白白给尼玛增添新的实验材料。
    能救龙且的,必须是非尸兄,却又异常强大,甚至与军方有着良好的关系,可以自由出入神州一号的人。
    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
    即使有这样的人存在,他既非尸兄,又为什么要帮助龙且呢?要知道,人们对尸王乱世,可是恨之入骨,恨不能将尸王千刀万剐。也只有知道尸王身上存在永生秘密的极少数高层人士,才会想着暗中不杀尸王,秘密研究他。
    但龙且知道,有个人,一定会来救自己,不管这个人乐意不乐意,他总归会来的,因为,那是命中的宿定!
    入夜了,今晚的月亮很亮,白小飞很无聊,站在阳台上,借着月光看着底下的花园里,露露、孙小猴和贝奇、哈姆玩闹在一起,当然,还有那只可爱的玉兔,哈姆和贝奇经常把玉兔假想成猎物,追逐着着撕咬着玩,气得露露揪着它们的尾巴打小屁屁。
    花园里,一片和平安乐的景象。
    只不过,如果把视线转移出花园外,就会看四周是一片废墟,曾经炎黄最繁华的都市,亚洲的明珠--h市,已经成了一片焦土,只有极少量的房子还屹立着。
    这都是尸兄与军方之间的战争造成的,只不过,幸运的是,尸兄已经彻底战败了,尸王已经被抓,尸兄们失去了尸王的领导后,似乎一时手足无措,象只缩头乌龟一样,躲藏在地下城里,不敢与军方正面交锋,更不要说有胆子主动反击,并且营救尸王了。
    在h市的地面上,如今只有尸王的图书馆老巢,黑白武生、邪罗汉、鬼棍还在抵抗着,那一带一时难以攻克,因为那个巨型婴儿尸兄不时发出次声波,阻拦住了军队的滚滚铁流。
    不过这没有多大的关系,失去了尸王,剩下的尸兄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化点时间和手段,总在一天能消灭他们。
    余晓佳出现在花园:“快回家睡觉了,瞧瞧你们,玩得像泥猴一样,快,回家洗澡,上床睡觉。”
    露露抱着玉兔:“余阿姨,再让我玩一会儿嘛。”孙小猴也玩性大起,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嘟囔道:“这样早,我才不想睡呢。”
    余晓佳一瞪眼,双手叉腰:“好啊,你们皮发痒了是吧,敢不听我的话了,小胖,把他们都抓到浴室去!”
    小胖高声答应,象狗腿子一样跑了过去,伸手就抓向孙小猴,孙小猴随手折了根树枝,以枝代棍,一枝点向小胖破绽处,小胖吆喝了一声:“小子,有能耐了哈,翅膀硬了,敢跟我来真的。看打!”一套罗汉拳施展出来,和孙小猴打成了一团。

第321章 自投罗网
    露露拍着手给孙小猴加油,哈姆和贝奇叫成一团,气得余晓佳跺脚:“小胖,你这死鬼!我让你收拾这帮小家伙,你倒好,自己也掺和进去了!成心气我是不是!”
    余晓佳和小胖,倒像极了一对正在管教孩子的夫妻。
    白小飞轻笑一声,和平,真好。
    其实,做个普通人,过着平淡的人日子,也挺好的。
    晚上,大伙儿都各找房间睡了,林欣怡因为身体太过巨大,如今就睡在楼下的大堂里。凌澜远远睡在楼外的空地上,搭了个小帐篷,因为她说,大伙儿半夜里做梦时,无意中泄露出的心声会把她吵醒,所以要离得远点睡。开胃奶、余晓佳、小胖等人也各找了房间,小薇的卧室,就单独留给了白小飞。
    白小飞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他身下铺的,一直是小薇用过的旧床单,从来舍不得洗,似乎这样,才能感受到小薇留下的气息。
    突然间,白小飞猛地睁开了眼,全身肌肉紧绷!
    屋内有人!
    如水一样的月光从窗户外照耀进来,房间内一览无余,夜风吹拂着窗帘,房间内什么都没有。
    无影,无声。片尘不惊。什么都没有。
    然而,白小飞却能肯定,房间里有人!
    而且,是个自己很熟悉的人!
    那个人,曾经无数次和自己依偎在一起,一语一笑,都让自己刻骨铭心。
    在人群之中,无论那个人离得多远,自己都能一眼认出她。
    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那就是两个相爱的人之间的感应!
    白小飞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似乎生怕自己最微小的动作,都会惊动了房间中的另一个人。
    “小薇,是你吗?”白小飞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音。
    房间内悄无声息,只有风吹拂着窗帘的轻纱。
    白小飞强行压制住自己跳起来的冲动:“小薇,我知道你在这里。我虽然看不到你,可是我就是知道。”
    房间内静悄悄的。
    白小飞咬着牙:“小薇,不管你现在变成什么。我永远会陪在你身边!我知道你依然爱着我,我也一样爱着你,无论是什么,都不能把你和我分开!就是尸兄病毒,也不行!”
    房间里,突兀地响起了一个声音:“你,真的,依然爱我?”
    那个声音温柔清脆,光听声音,就能想像出声音主人的柔婉。
    白小飞如同听到天音,激动得语无伦次:“真的!真的是你!小薇,我、我就知道你没死!我找了你好久!我好辛苦,杀了好多尸兄,终于找到你了!”咯吱一声,白小飞欲从床上起身。
    “别动!”一丝紧张颤抖的声音:“你不要动!你、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这就走!你永远也看不到我了!”
    白小飞立刻躺回床上,全身僵直,没口子的道:“好好好,我不动,我不动,你、你别走。”他顿了顿:“小薇,无论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你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女孩子。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带着你远走高飞,到遥远的没有人烟的海岛上生活,我现在有了一身本领,祖传功法可以帮助我们生活,我种田,打鱼,养活你。”
    小薇久久沉默着,半晌才长长叹了口气:“不行的,你、你不知道我如今已经变成了什么。”
    她的声音中满满的,是无穷无尽的凄苦,和不甘心,以及深深的绝望。
    白小飞心中大急:“小薇!小薇!我说的是真心话!我、我不怕尸兄,真的!我有好多朋友都是半人半尸兄之体,你还记得我的远房表弟开胃奶吗?他身上就寄生着尸兄。还有我,我以前也注射过尸兄病毒基因。无论你变成怎样,我永远和你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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