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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共我飞花携满袖a_派派小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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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我自己来就好……姑娘……名节要紧……”
  忆琴在他看不叫的角度一手扶额,满头黑线,觉得一盆狗血从天而降,泼得自己畅快淋漓。自己救来的竟然是个迂腐文人……名节?作为一个杀手,随时都有可能送命的情况下,名节这种东西忆琴早就把它和良心一起拿去喂狗了。
  “名字都能忘了,这些伦理纲常你倒是记得牢啊。”忆琴冷笑着抬起他的脸,男子又是一惊,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退后了一大步,忆琴正抓着他的手腕,被他也一起带着,一个踉跄,直接跌进了他的怀里。
  这下不劳男子后退,忆琴低低地惨叫一声自己先立刻松手,往后跳了一大步,紧张地往自己的袖子上四下嗅着:
  “别碰我!你多久没有洗澡了!”
  男子一边后退一边嗫嚅着,脸更红得就要透过表面那不自然的黑滴出血来:
  “……抱歉……”他其实是一个挺喜欢干净的人,若不是连日的逃亡和受伤,他自己也决不能容许自己全身散发出这种有辱斯文的气味。
  抱玄靖的时候他身上有一股清雅悠远的兰竹的清气,靠近花满袖的时候可以闻到他身上浓浓的女子脂粉的甜香气,而无意间被这个男子一抱,忆琴只觉得进了被屠宰过的猪圈。
  忆琴没有洁癖但是喜欢干净,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脏兮兮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还不能视而不见,曾经阁里有一个不爱干净的杀手,落在了忆琴的手里,据说被人打晕了吊在水缸里泡了三天三夜后又扔在瀑布下冲了一整天,最后这个十几年没有洗过几次澡的大男人从那次开始养成了每天洗澡的好习惯。并且对翠玉如避蛇蝎。因为他只记得对他出手的人是翠玉……
  这次打手翠玉不在,忆琴也不想让翠玉见到这个人,于是只能自己动手。她深吸了一口气迅速靠近墙角里的兔子,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拉着他把他当成破布一样拉着大步流星地出去。
  柴房原本是翠玉的地盘,由于翠玉的速度实在让王府里的人匪夷所思,而且自然而然地把劈柴这种丢脸的事情看着了练功的一种方式,无怨无悔不留余力,黑心的管家让翠玉一个人把一年份的木柴都劈完以后,实在找不到更多的木柴给这个冷漠的女人工作了,只得放了翠玉假。翠玉抓紧时间用这个空挡为阁里解决了不少任务,所以总是不在府上。
  这个柴房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一棵孤零零的老树,据说在上面吊死过人,这个时节除了不在王府之中的翠玉,没有人会来这鬼气森森的地方。
  忆琴直接把人丢进了院子里的大水缸,顿时只见水花四溅,男子在水中挣扎扑腾。
  忆琴借着月色看见水缸里的水渐渐变色,就知道这个家伙绝对不止受伤那么简单。她皱皱眉头,想想要不要救人救到底。毕竟这个毒看上去还不是很好解。
  一个失忆的文人,不会武功,没有毁容,仅仅只是因为背上的一块纹身,即使是花满袖或者蝴蝶公子的人,应该和那个臭名昭著的梦蝶轩关系联系都不密切吧?人可以忘记事情忘记名字,但是本性这种东西还是不可改变的,尤其是失去记忆的时候,一个人表现出来的往往就是这个人的本性。一个文弱温吞的男子,又怎么可能在梦蝶轩那种豺狼聚集的地方掌握什么大事呢?可能只是一个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的小喽啰,靠他又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还是干脆把他灭口了算了?
  就在一起你犹豫的时候,男子终于巴住水缸的边沿,站了起来。他背对着忆琴,月光下衣裳不整,气喘吁吁,摇摇晃晃地颤抖着。就和当时忆
  琴决定救他回王府一样,忆琴再次注意起这个男人。顾不得这个男子姑娘似的挣扎,忆琴一个采花贼的姿势扑过去,一手扣住他的肩,一把拉下他的衣服,怔住。
  月光下这个男子的后背流畅完美,白皙如玉,要不是细密的伤痕和不正常的消瘦,足以让人垂涎。这不是忆琴怔住的原因,她怔住,是因为这个男子的背上,竟然有一个硕大的血色纹身,繁复的花纹纠缠环绕,最后汇成一只蝴蝶的样子。而这只蝴蝶,和那天世子给自己的梦蝶轩的胭脂上面的那个图案一模一样!
  要不是蝴蝶公子是梦蝶轩的老大且武功独步天下,而且花满袖身上也有相似的蝴蝶纹身,忆琴都要怀疑这个有蝴蝶纹身的男子就是蝴蝶公子了。
  但是,就算他不是蝴蝶公子,忆琴也相信这个男人有足够自己救他的价值了。虽然没有人见过蝴蝶公子,但是有消息说,蝴蝶公子……其实……喜欢男色,私下里有一个即使心腹又是男宠的绝色男子。
  又要救人,真的很麻烦啊……忆琴感叹。
  


  美人如玉气如虹
  中天,月色柔和,清光如水银泻地,凉风依依,树影斑驳。
  这样美好的夜晚,不出任务的时候按着忆琴的性子应该拿来赏月弹琴,至少也泡一壶香茶细品,实在条件不允许的时候也该爬到床上,伴着夜风入眠。
  但是此时此刻,忆琴只能占用自己的休息时间来照顾这位失忆的美丽男子。能让见死不救的忆琴出手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神秘的男子有可能是蝴蝶公子的男宠。
  而蝴蝶公子,是忆琴不共戴天的大仇人。
  虽然忆琴本身不是很待见男宠这样出卖自己的肉体和容貌的人,但是只要有可能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任何蝴蝶公子的消息,忆琴都愿意把他作为上宾来对待。
  可怜的男子被忆琴从水缸里拉出来,眼巴巴地看着忆琴拿着王府的木材烧热水还把一大堆珍贵的药材一点一点的放进水里。然后,不久之前还被泡在冷水里随时会被忆琴不耐烦地灭口的男子享受到了药汤沐浴的待遇。
  在忆琴闪亮亮的眼眸的注视下,虽然衣服都还在自己的身上,但是男子的脸越发的白里透红,可惜水缸就那么点地方,劝说忆琴离开无效的情况下,男子只能在忆琴那热切的闪动着我很邪恶的光芒的目光中把自己的身子越缩越小,最后除了脑袋全部都埋在了药汤之中。
  就在他连脑袋都要沉下去的时候,忆琴突然开口了:
  “等一下!”
  男子微微抬头,兔子似的用无辜而怯懦的眼神看着忆琴。
  “你的脖子上戴的是什么?”
  男子茫然地看了忆琴一眼,然后低头,果然在自己的脖子上发现了一个蝴蝶形状的挂坠。男子摘下挂坠想了想,但是什么也没有从那一片的空白之中捕获到,于是把挂坠递给了忆琴。
  忆琴接过这个挂坠仔细地看了看,这个挂坠制作得极为精巧,几乎是贴着他的胸口没有一点厚度,也难怪当时在巷子里的时候那几个混混在他身上什么也没有摸到。又是蝴蝶!忆琴把挂坠翻了一个面,在蝴蝶的背面,有一个龙飞凤舞的‘苏’字。
  “你姓苏,还是送你这个挂坠的人姓苏?”
  男子还是摇头,眼中一片茫然。
  “知道你不记得了,我没有问你”忆琴无力地说,又把挂坠还给他“我是在自言自语。”
  男子小心翼翼地看了忆琴一眼,然后又把自己缩回水缸深处。
  “反正你也没有名字,以后我就叫你阿苏吧……你可以叫我忆琴。”
  “……嗯”水缸深处传来阿苏细若蚊蝇的应声,无限的娇羞腼腆,听得忆琴浑身毛骨一阵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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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阿苏原本的衣服过于破烂而且带着一股血腥味,对于翠玉那样灵敏的鼻子而言,穿着这样衣服的人就是躲在离她百步开外都会被她察觉。所以忆琴还是乘着天还没亮到男丁的房间去顺了几件粗布长衫来。对于一切与蝴蝶公子有关的事情,忆琴都不希望翠玉掺和进来,因为这些事情不但与翠玉无关,而且还很危险。
  里里外外都刷洗干净的阿苏还是让忆琴呆了呆。
  原来就知道阿苏很漂亮,但是没有想到把他身上的灰尘污垢刷洗干净了,他竟然这样漂亮。
  斜飞入鬓的眉长长的,如同墨笔描过,水墨画一般的眼,带着流动的风情,从眼角到眼尾,线条无比清晰流畅,好像工笔白描的墨线,柔韧婉转。眼眸是最纯粹的黑色,闪动着点点的星光,明明带着诱人的风流,却在蝶翼一样浓密的睫毛下变得温柔含蓄,带着悲悯和隐忍。高,但是挺拔,即使是穿着佣人的粗布衣服,依然散发出一种文人特有的高洁渊博的气质,如同新生的竹,柔韧却有节,曲而不折。
  原本泥垢满面的脸蛋洗干净了竟然和拨了壳的鸡蛋一样,细腻白皙得无以复加。
  最让人惊叹的是原本一身恶臭的他在洗浴过后没有了一身的污秽的掩盖,竟然从自身散发出一股幽香,淡,却悠远,清,而流丽,让人闻了很舒服。  
  天生恶臭的人忆琴见多了,但是天生异香,还是这样淡雅柔和的香味的男人,即使是当年被誉为天下第一人的飘香公子也不具有的啊。
  玄靖清雅如谪仙,让人不敢靠近;花满袖艳丽如妖孽,让人心生惧意,而这个阿苏俊逸,干干净净温柔文弱,也许容貌可能不如花满袖惊艳,但是他绝对比世子和花满袖更像一个美人,一个活的美人。
  看过了美人无数的忆琴看了半天,最后摇头道:
  “生成这个样子,天怒人怨,天怒人怨……”长了这样一张脸,蝴蝶公子要是看不上他简直就是瞎了眼!
  阿苏瞬间又红了脸,低头看自己的鞋。
  “美人”忆琴连阿苏都不叫了,一声美人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抬头的阿苏又迅速把头低下去“我说,你会吹箫或者弹琴么?”
  阿苏不明所以,茫然地看着忆琴,让后仔细回忆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摇头:
  “不记得了。”
  “那会写字么?”忆琴问
  阿苏想了想还是摇头,脸上露出羞愧的神色。
  “还是不记得?”自从知道这个阿苏可能是蝴蝶公子的男宠后,忆琴对他的态度开始变得温柔和气。
  阿苏点头。
  忆琴折了一枝树枝递到阿苏面前:
  “试试不就知道了……就写’阿苏‘两个字吧。”
  阿苏接过树枝,比划了一下,就在地上钩钩点点,让开,地上赫然两字。
  书法方面忆琴可以说是行家里手,只看这两个字写得行云流水,笔法老道,笔力雄厚结构严谨,但是行笔却飘逸轻盈灵动,光这一项,绝对就是宗师级别的字了。
  忆琴没有对他的字做什么评价,只是难得地轻轻叹了一口气又问:“会武功不?”
  他还是摇头。
  “看你既没有内力有没有习武之人有的硬茧,但愿你不会。”忆琴看着他说,但是没有笑。她很少有不笑的时候,即使最痛苦或者面对最痛恨的人的时候她也能微笑着。所以当她不笑的时候,就是她认真的时候。
  阿苏疑惑地看着忆琴。
  忆琴叹了口气补充说:
  “你少会一样技艺,到时候缺了一只胳膊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痛苦。”
  阿苏还是看着忆琴,眼神里有了不解。
  “你的右手受伤太重中毒太深又长时间没有得到治疗,已经烂到骨头,毒入骨髓,除非截取,否则谁都救不了你。”这是实话,忆琴虽然人称见死不救,但是当她决定救一个人的时候,她会尽自己全力,当她也说救不了的时候,天底下就真的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了。
  “我知道……”阿苏沉默了一下说,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沙哑,带着撕裂的粗糙,但是他的语调却非常的平和,甚至让人忍不住幻想当他的嗓子没有被破坏的时候,声音该如何的动听。在他失去记忆后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右手时,就已经知道,这只胳膊保不住了。即使没有记忆,即使不知道这只胳膊受到了怎样的伤害,但是当右手那锥心剜骨的疼痛慢慢变得麻木,伤口处流出的脓血开始变黑,翻卷出来的肌肉发出死亡的恶臭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你可以选择……完整的死去或者……残缺的活下去。”那些受了重伤回到阁里的杀手,每一个在截取他们身体的一部分的时候,忆琴都会让他们自己做出选择。但是许多人都会选择死,因为对于杀手而言,失去手臂或者失去腿,意味着失去行动力和抵抗力,在仇家遍布的江湖,完整的死亡也许才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但是对于一个能写一手好字的文人来说呢?一只右手又意味着什么?
  阿苏沉默了一会儿
  “我要活下去。”他说的时候很平静,和世子说选择一年之后死亡一样的平静。
  “好”忆琴没有想到这个兔子一样的美丽男人竟然能够这样平静地说出这样的话,不禁有些佩服“事不宜迟,我去为你准备麻药吧。”
  “不”阿苏突然抬头,非常认真地看着忆琴,一直低着的眼眸首次直视着忆琴,闪动着流丽的光芒“我受得了。”
  “你是说……你不打算用麻药?”忆琴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兔子一样的男人,没有想到这样的话会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
  “恩……”他说得还是有些腼腆,但是非常地平静认真“我已经失去记忆了,再用麻药可能会连现在的事情都忘记了。”
  “……那会很痛苦的。”忆琴终于决定从新认识一下阿苏,这个人也许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文弱,相反的,他身上有一种文人的坚韧,柔,但是是韧,百折不饶。
  “我受得了。”阿苏看着忆琴,脸色还是透着飞红,但是他对着忆琴微微笑了笑。很柔和的微笑,像山间的清风,拂面间让人觉得温馨舒适。
  第一次,忆琴发现有人可以笑得这样好看。
  


  冷手冷心医术精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孝之始也。
  不要说是缺胳膊断腿,就是剪发剪指甲都需要挑选时日,沐浴而做。文人……应该是很看重这个的吧?如果选择舍弃,那又要多么大的勇气?忆琴和她父亲一样,打心里鄙视文人这种习气,但是对于他们能够时时刻刻遵守着,还是心生敬意的。
  忆琴一边准备着工具,一边在心中暗想。
  这套关于截肢的方法,是几十年前先帝的年代里一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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