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木晓白的江湖-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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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是找到凡城里的馒头铺子,包了几个馒头,打算在路上吃,又趁着城门关闭之前出了城去,向左走了好久好久,这才在日落之前,走到了那处商道。
许是因为临近半晚的缘故,赶路的车队实在是少得几乎看不见,晓白随手找了一个树林中一个地形相对平坦的地方,将背上的弓箭和手里的箭篓子一放,席地而坐,思考起以后的生活来。
若是想要打劫,便要熟悉其套路,戏曲里一般都是怎么演的来着?
似乎是每次等到商道里出现马车的时候,四周的树林里都会骤然间飞出一拨蒙面的黑衣人——呃,自己似乎只有一个人?!那么,便一个人罢——然后将自己的武器一抽,十分嚣张道:“要钱要命?人走,钱留!”
然后那押送商队的镖局大多都是要象征性地拔刀相向,双方进行一场厮杀——呀,晓白忽然惊喝一声道:“我学艺不精,若是打不过,又应该怎么办?”
她从旁边拾起一枝枯枝,在地上画着圆,喃喃自语道:“若是打不过,便跑呗,可是若是他们跑得比我更快——是不是只有跑得更快才能打劫呢?”
这样想着,她豁然间从地上站起,将双手握成拳头,颇有气势道:“那么,我现在就要练习轻功!”
说到做到,她浑身好似打了鸡血一般,亢奋地将馒头摸出来一个,大口大口嚼下肚子,先填饱了胃,然后看一眼四周,找了一颗最高大的树,在树底磨拳擦掌,跃跃欲试起来。
方浩是有好好指教过她如何使用轻功,可惜,当时大多时候都是为了爬墙,且又因为日子过得太过舒坦而那些要领全部抛掷脑后,如今要回忆起来,实在是有些困难。
什么运气送气的,她只能从脑里搜索出大概的印象,此刻就只能依照从前的记忆来一一尝试,好在她运气比起那些个武侠话本里的可怜侠士要好得太多,竟然没有岔气,便真得让她给想起来了。
有了轻功就是好,爬树都轻松了许多,晓白乐得屁颠屁颠,俨然是猴子模样在树上上窜下跳,玩得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月牙儿都开始挂上树梢,晓白玩得累了,便倚靠在树枝之上,还顺便将地上的那些弓箭、箭篓子都抱上树来,馒头也吃得七七八八,先前的那股子激动劲儿也很快消散了踪迹,大概……是有些无聊了。
从前,这个时候,怕是应该睡了吧,除了在碧游堡那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都闹得很晚才起来,大概,是某些人不原意让她遇见某些人……
其实,又有什么关系呢……晓白有些困,又有些迷糊,只是不断地回想从前的事情,错综复杂的,在脑里都搅作了一团浆糊。
她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去真正明白罢了。
春寒料峭,夜晚若是冷起来也是会结霜的,冷风穿透了树丛从远处平坦的管道吹过来,隐隐还可以听见不知名的动物在树林里飞窜,宛如一曲杂响曲,闹得人心慌。
晓白混混沌沌,越睡便越觉得冷,将带来的那些春裳全部披在身上也并未有太多的效果。
索性将身子蜷缩起来,这个姿势在树杈上保持得很痛苦,可是却不想移动分毫,脑袋越发昏沉下来,很多的事情都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很小的片段,譬如那一日方浩折下梅花枝,温暖的微笑……还有游中,嘴里咬着面条,被她赶得到处逃窜……
*——*
第二日清晨太阳刚刚自云端露头的时候,是一日里最为寒冷的时刻。
木晓白刚从睡梦里睁眼,还未清醒便浑身莫名一寒,直凛凛打一个哆嗦,险些跌下树去。
她将手背靠上额头,触上的果然是惊人的温度,看样子是昨夜吹了一夜冷风,受了寒。可惜,她现在身无分文,一贫如洗,想要去医馆抓药,根本就是妄想。
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呀,见过惨的,也不带这么惨的呀。晓白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终于是再也无法入睡。
将那些乱七八糟的包裹都套在身上,箭篓子便直接从树杈上扔下去,晓白手脚并用地从树上爬下,姿势着实是狼狈不堪,可是,她现在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只是想着千万不要一个不小心手一划,暴尸荒野便谢天谢地。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是从那树上下来,只是她前脚还没有站定,便听见远处传来一个人淡定从容的脚步声,还有那拍击着四周树干的明显的笑声,酣畅淋漓。
作者有话要说:挖了个树洞,结果雷上来好多读者。
咱现在冷静下来了,霸王就霸王吧,亲们如果没有话说也不必勉强,毕竟看文的关键是大家开心啦~~咱如果看见大家喜欢咱家女儿,就算被霸王,也是要高兴的。
亲亲大家,我还是太嫩了些,咱们都要淡定~~~远目
第三十一章
无奈她现在头昏脑涨,难受异常,只能缓缓将身上的这些个东西都扔下地,慢悠悠地又晃了晃脑袋,终于是找到了半丝神志。。
悠悠然将沉甸甸的脑袋转过去,便赫然看见一个颀长的身影,负身立在阳光之下,手里附庸风雅地还摇着一柄扇子,毫不掩饰地笑着看她。
这少年,虽然生得挺高,可是看起来却并不怎么结实,加上现又在是清晨时分,正是万籁俱寂之时,荒郊野外之地,他这样光明正大地孤身一人上路,分明就是为了配合木晓白的打劫计划而专门出现的嘛。
这样一想,晓白的体内骤然间燃烧起了小宇宙,开始在一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哪怕脑袋已经昏沉,然,被这个男人这样一笑,也清醒了三、四分。
只是,待到那个少年走近了,原先笼罩在阴影之中的容貌一点点在晓白的眼前铺展开来,晓白毫不容易清醒了几分的脑袋又瞬间罢工,回荡在脑里的,只有一个问题。
咱,是要劫财,还是,劫色?
……
现在正是晨露微稀时分,温度不必说,自然是冷的,然,这个人却浑然不觉般摇着自己手中的那柄锦缎面的扇子,笑意浓重地望着她,道:“这么早,你在这里做什么?”
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晓白沉一口气,理直气壮道:“我在这里,当然是打劫!”
顿了一顿,那少年依然是笑着望着她,气氛一时冷场,晓白开始有些底气不足,又依着昨夜想的,在后面小声加了一句:“要钱要命?人走,钱留下……”
哪里有这么没有气势的土匪,那少年乐得眉毛都弯了起来,将扇子一收,指向晓白,十分配合道:“你要是想要钱,便自己来拿罢!”说着,竟然真的上前握着扇子攻向木晓白。
晓白一惊,连武器都还没有握好,哪里能够与他过招,只能左右闪躲,借着四周的数目来避开他凛冽的攻击,背后都激出一层冷汗来。
现在,是不是直接进入第二幕——打不过了便要撒手就走?
晓白立刻气沉丹田,将脚丫子迈开了,瞅准了路,就要跑,却不料,身后的人轻功明显就高了她好几层,在她迈开步子之前已经追到了她身后,毫不留情将她的头发一拽,只听“哎哟”一声,晓白疼得往后倒退几步,眼泪都要出来了。
“你……你……”她指着那少年道:“你不让我打劫也就算了,居然还随便拽别人的头发,也实在太不讲道理了!”
谁料那少年听完她这样孩子气的气话,差点笑到地上打滚,道:“是谁告诉你,路人都是要让土匪给乖乖打劫的?”
晓白狐疑:“戏台子上不是都这么演的么,难道还有假不成……?”
“你……”他从大笑的间隙里缓一口气,道:“你到底见过真正的劫匪没?”
“没有。”晓白乖乖摇头,竟然还是那样理所当然的模样,着实是可爱得让人可气了。
“那么,你想不想见见什么是真正的土匪?”他忽然开始利诱,将声音压低了几分,着这晓白道。
这分明就是诱拐Loli的怪蜀黍,只是晓白这样的孩子从来都不疑有诈,竟然在听罢他的话后双眸一亮,道:“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带我去看真正的土匪?”
孺子可教也。那少年摇头晃脑,道:“你要是肯跟着我走,我便带你去见识见识所谓的土匪。”
晓白这回总算留了个心眼,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你若是不信我,我也没有办法。”那少年将袖子一抖,竟然就要离开,晓白赶忙将他的袖子拽住,道:“别走,我信就是。”
她想了想,又道:“不过,你也得先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然,我又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人的。”
“这好办。”那少年立刻转身,道:“我姓桃,单名一个斐字,你就叫我桃斐便可以了。”
“逃……逃匪!”晓白赶忙往后面一跳,顺手抄起地上的弓箭护在身前,道:“你,你是一个在逃的土匪……?!”
桃斐骤然间头如斗大,哭笑不得。
“是桃花的桃,文采斐然的斐。你看我一身风流气息,哪里像一个逃匪?”
“这不是你说的么。”晓白委屈地点手指,“逃匪自然就是在逃的土匪,你说的那个什么文采斐然,莫非是蚊子长了翅膀要飞了去?你这人说话好生奇怪,哪里怪得了我。”
原来这世界上还有比鱼百百更加难缠的女人,桃斐单手抚额,实在是有些无力,道:“你就不要去管那些了,以后你要是嫌麻烦,还是叫我桃公子的好。”
这回晓白终于没有了异议,点头说好,桃斐转身欲走,忽然又返身问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晓白指指自己,忽然羞涩一笑,脸上还因为发烧而晕出两团不健康的红晕,道:“我是木晓白,第一次做山贼,请多指教!”
*——*
带了木晓白上路,桃斐终于明白什么叫追悔莫及,差点连肠子都要给悔青了吐出来洗洗。
这女人,虽然看起来像模像样,可惜对外面的世界似乎是一无所知,又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行为举止都带着几分山贼才有的匪气,俨然比他们打劫过的许多号称江湖侠士的人都要强悍上几分,实在是让他刮目相看。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还是她对世俗礼仪的无知程度,脑子里一点也没有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也不知道究竟这么多年她到底是在怎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譬如说,他们行了几日路,好不容易在日落之前赶到了一家小镇,那客站很不巧,竟然只有一间客房。小二看他们虽然行为并不亲昵,却结伴而行,又一身江湖打扮,便在旁边谄媚地笑道:“既然两位客官早已经结为秦晋之好,便凑和着住下罢。”
他本想开口拒绝,却不料木晓白凭空插上一脚,问道:“什么是秦晋之好?”让那小二和桃斐好生尴尬。
无奈,他只得凑到木晓白耳边解释道:“他只说说,房间不够,让我们凑和着过一晚上,我看,我们还是换别家吧。”
“原来是客房不够啊。”她全然不挑重点地感慨,十分大义凛然地一拍桃斐的肩膀,道:“这还不好办,我们住一间不就成了?”差点没将他拍得吐出几升血来。
“这,这恐怕不太好吧?”他不着痕迹地离晓白远了点,刚想开口拒绝,却见晓白已经从身上掏出他给她的银子,对那小二道:“一间房就一间房,你快去准备了,我们都累了。”
如此雷厉风行的速度,他看得目瞪口大,反应过来之时,木晓白已经站在楼梯上一脸疑惑地看着他道:“你怎么不上来?莫非你还不累?那我就先去休息了。”
他讪笑地站在原地,冲晓白挥挥手,十分假惺惺地道:“我不累,你去睡吧。”一边在心底唾弃自己,当初怎么就一时冲动,说要把这个丫头拉去山寨里给鱼百百做伴呢?
他那日原本只是到外地去参加封臻这厮的婚礼,带了寨子里大半人的祝福和贺礼,累得他直喘,回程时正高兴一身轻松,打那凡城传说中最安定平稳的商道经过,竟然就发现了这个做事让人啼笑皆非的丫头片子,就这样明目张胆地说要打他的劫。
他虽不是山寨的大王,但是好歹也是在寨子里耳濡目染长大的,如今见这样有趣的木晓白,不由得又想到那个教他头疼不已的鱼百百,前些日子还在他耳边唠叨说山寨的日子十分无聊。
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这丫头也带上,去给鱼百百做伴,怕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可是,他哪里会想到,这丫头分明就是鱼百百的翻版——不,比她还让人头疼几分,一路上闹得他心慌,实在是造孽。
他不敢上楼,便只能待在客栈的大厅里,叫来几两小酒,几个小菜,磨磨蹭蹭地吃着。
这一吃就是好几个时辰,待到大厅里的客人都换了好几拨,油灯也昏昏沉沉将要燃尽,小二打着哈欠上前催促道:“客官请尽早上房歇息,我们快要打烊了。”他这才惊觉,早已经过了夜半三更。
为什么他只是一个劫财的山寨小霸王而不是一个采花大盗呢,这样他便可以名正言顺毫无顾忌地回房,同木晓白同处一室,他慢悠悠上楼,十分苦恼地抓着自己的脑袋,刚想推门而入,忽然又想到还在山寨里等待着自己的鱼百百,浑身一个激灵,终于只是在那房间门前徘徊了好半天,便毅然转身离去,爬上了屋顶。
木晓白一夜的好梦,睡到第二日清晨,这才忽然想起桃斐来,赶忙爬起身,却没有看见人影,十分纳闷。
只是,当她推门下了楼去,这才在客栈的大厅里又看见了桃斐的身影,一个人气若游丝地趴在桌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