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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杀手有话说 作者:宝金(晋江2012.7.26完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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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道姑师父的恋爱甜蜜得要命——真的是要命啊,要的是我的命啊。师父一去就是三四天不回来,一回来没两天又要走,于是我只能在毫无指导的情况下拎着琵琶的弦一次又一次地挥,真是格外凄凉……但我到底还是个小姑娘,面对这一切,心底下的感觉还是羡慕的;并且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也要勾搭上一个将军。
  
  后来受受师父说其实当兵的大多是糙汉,像道姑师父勾搭到的那种简直百里无一。
  
  而恰好此时道姑师父就在旁边,她“嗤”地一笑:“哎呦喂受受,和我徒儿乱讲可是会咬到舌头的哟!仙姑我什么时候主动勾搭过男人了?是他追求我的!”
  
  受受师父回之以另一“嗤”:“你的恋爱故事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肯定你是去长安鬼市买什么东西被他抓了,然后你巧妙地用色相诱惑人家让人家把你放了,从此还对你念念不忘,对不对?否则人家怎么会在那么多排队买金鱼的姑娘中间一眼认出你来!”
  
  “不对!”道姑师父有点儿心虚地叫道:“首先我没有用色相诱惑他,其次就凭他也抓不到我好吗,他最多抓到那个贩子……”
  
  “你怎么不说出你自己摔了一跤没跑掉的事实呢。”受受师父手一摊,对着已经换上惊恐脸的我道:“你就不要相信你师父的这些故事啦,她根本就只捡好的一面说。被那军爷追过整条朱雀大街的那一幕她肯定不告诉你。”
  
  “你怎么知道的?!”道姑师父急了:“你在……”
  
  “不才正在朱雀大街街边的洪福客栈小住……半夜无聊,凭窗饮酒,忽见一女风驰电掣而去……后头还跟着几骑金吾卫高呼站住。”受受师父的脸上露出压都压不住的促狭笑容:“我就那么一看,嘿,这妞怎么那么眼熟啊,这不似初吗?不行,就冲咱俩都是冰魄的人这一点我也得帮你!是不是?所以我纵身一跃,在房顶上追踪你而去,不过你当时忙着逃走,大概没顾上看我。”
  
  “受受!”道姑师父已经明白了,尖叫道:“那个从屋顶上丢了块瓦片绊倒我的混账就是你吧!”
  
  “你别呲着个牙看起来要打我似的——第一,我不怕你,第二,不是我把你绊倒,你认识得了你家军爷吗?就冲这个,以后就算你生了崽,那也得认我当干爹!”
  
  “你!”
  
  后来我终于像用几块破布拼一个布娃娃一样艰难地整理出了师父和她家军爷好上的过程,真的不容易啊。所有我知道的信息都七零八落的,这样还能总结出一个故事,我在某方面还真的是有堪称过人的天姿的!
  
  那天,年方十五岁的师父——当然,那时她还不是我师父——去长安鬼市,找一个早就交接好的贩子,打算买一条据说是内造的丝绦,用来配在自己的蜀锦新道袍上。该贩子见主顾来了,兴奋地揭开了篮子,但主顾的脸瞬间就阴沉啦。
  
  “啊哦,这几个颜色都好难看啊。”
  
  “可现在里头的贵人们都喜欢呀。你看这绦子,水红色的,这水红,你看怎么就这么,嗯,这么红呢?这条,紫蓝色,和姑娘你的道袍多配?”
  
  “你见过穿紫蓝色道袍还配条紫蓝色绦子的人吗?”那一刻师父的脑袋上大约冒起了三条黑线:“没有金色和白色的绦子?”
  
  “……这个……”贩子脑袋上也随之呼应地起了什么反应:“金色绦子是皇后娘娘用的,贵妃娘娘都没有!这个,就算小的敢卖,姑娘您敢戴吗?白绦子就更少啦,不是有丧事谁用白的呀?陛下的身体可好得很……”
  
  “那我不要了,”道姑师父干净利落:“太难看,不如没有。”
  
  “哎哎哎?”那贩子不依了:“姑娘,这些颜色可都是大内里头的式样,宫妃们都喜欢得紧!”
  
  “……贵妃娘娘喜欢吗?”师父见那贩子支吾,一摊手:“所以说难怪这些没品位的妃子要失宠——喂,你拽着我干嘛啊!”
  
  “你自己说了要绦子我才给你找绦子的,你以为从织造司搞这些容易呀?”那贩子急了:“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
  
  “我就不要!”师父也急了,声调跟着拔高。
  
  ——几个回合下来,贩子没卖出货物,师父也没挣脱贩子,远方却传来了暴雷般的马蹄声和男人的呼喝:“金吾卫!何人违反夜禁私自交易!站住!”
  
  于是师父和那贩子对视一眼,双双松手,撒丫子就跑。那贩子一个身无武艺的普通人,哪儿跑得过颇有轻功造诣的师父?没跑几步就被后头追来的金吾卫给捉住了。
  
  但师父在温柔的夜风中奔跑的姿势大概格外美好。于是,居然有某位少年将军还坚决地追了上来,意思大约是绝不放过你……
  
  要知道,人的速度再快也比不过马,人的耐力再好也比不过马,更何况金吾卫这帮子人配的都是西域良马,个头高大皮毛亮滑速度更是没话说……加之一块从天而降的瓦片共同作用,师父就没有跑掉。
  
  被捕的师父原本可以暴起伤人然后逃脱的,但是——就在她潜运内功的一刻,听到了那为首的少年一句低沉而柔和的话语:“这位……姑娘,你是在哪家观里修行?可不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呢?”
  
  要知道,对于女道士的称呼其实并不应该是“姑娘”而是“真人”……这细微的差异其实很值得人踅摸。而且那少年军爷头盔之下有一双好看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和坚毅的下巴,连嘴唇的形状都堪称完美。
  
  于是我那热爱美的师父装作一个柔弱无力的小姑娘,眼泪汪汪地盯着美男不愿移开目光,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还被反绑着……于是一场在受受师父嘴里被形容为“用色相勾搭人家”的戏上演了。
  
  “你放了我我才告诉你呀!”师父声音含娇眉目含嗔,大概满天的星星都比不上她的目光盈盈。
  
  然后发生的事情还要说吗?你见过哪个贼被捕快放了以后不迅速逃逸的?道姑师父虽然热爱美男,但当时她也只怀有“看看就算了”的念头,并没有为看美男而心甘情愿接受罚款的自觉。于是那两个士兵一给她解开绳子,她便如离弦的箭一般朝另一个方向射去。
  
  那美人军爷也没追,只是高呼了一声:“姑娘,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你啊?”
  
  人说金吾卫就是被全长安的人给惯坏了的漂亮混蛋啊。这帮子人维持秩序保卫皇城是假,各种放电追求妹子是真啊!看看这位军爷就知道了——连人家妹子的名字都不知道就问什么时候再见,好像人家答应了他有下次见面一样!
  
  但问题是,遇到这种事情的妹子大概都和我当初还没见过世面的师父一样,乖乖地芳心陷落了。于是这下一次见面也就顺理成章地排上了美人的预定行程。否则为什么长安洛阳同时发售金鱼,师父宁可挤死在长安都不去洛阳碰碰运气?
  
  ——不过或许也正是因为她对那个漂亮的混蛋军爷念念不忘,才有捡到我的那一幕。那天她和贩子见面的地方是在西市附近,于是她认为那军爷大概就该在那里执勤,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那里晃悠的。
  
  结果美男没碰上,倒是捡到个二货。
  
  其实我觉得师父捡我回去大概也怀了一些幻想:比如我可能和那个军爷是亲戚什么的。但她忘了两件事:其一,长安那么大,谁和谁是亲戚呀?其二,就算我和那军爷是亲戚,我连自己爹娘长什么样子都忘了,还能记住他吗?
  
  但这也并不妨碍师父开心地和我分享她和军爷的故事。比如策马同游曲江,偷偷摘走人家的牡丹;比如她装扮成男人,他带她去酒楼听姑娘唱歌;甚至只是牵了手在长安的坊市间溜达,都格外幸福而美好。
  
  当然,在她这些幸福美好的时光里头,那个名叫七虞的倒霉孩子是被丢在冰魄艰苦练习的。绞金丝的琵琶弦其实很难操作,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我自己的手指,至于那个“丢出去就是开膛破肚割喉咙利器”的琵琶拨子,在动手扔之前还要挑开机括,我差点用那玩意割断自己右手动脉……
  
  于是,为什么我能成功地活到这么大,还没把自己整成个废人,这件事我自己都觉得费解。
  
  但师父是好师父,过了没多久,她就自觉地问我:“七虞,你要去见见……嗯,他吗?”
  
  这句话问得全然没头没脑,我愣了好一会儿才知道这个“他”是哪个“他”,顿时双眼亮起:“要要要!他在哪儿?!”
  
  “长安……”
  
  于是,我被师父带回了我的家乡。不能不说,在见到那位金吾卫军爷的那一天,天气实在是相当不好。浓郁的乌云挤占整个天空,雨忽大忽小,风像抽了筋一样刮,于是刚刚结束执勤马腿上还溅满泥点的军爷出现在我面前时,形象确实有点狼狈。
  
  但是,要知道,雨水这种东西可以让猥琐的人更猥琐,却也能让美丽的人更美丽。那位军爷摘了头盔,几缕湿掉的乌发上坠下水滴,沿着堪称完美的面部曲线滑入颈间的朱色内袍中,实在是漂亮得让人吃惊。
  
  看着我惊讶的眼神,师父得意极了:“怎么样,确实很好看吧?嗯……跟你介绍一下哦,这是我那孽徒……”
  
  军爷似乎对我震惊而略带迷茫的眼神很有兴趣:“这孩子怎么这么看我?”
  
  我摇了摇头,脱口便是:“你是右金吾卫的果毅将军吧。”
  
  这下换了军爷震惊地换上了迷茫脸:“你怎么知道?我听你师父说你记性不好,还以为……”
  
  “我那是记不住自己家在哪儿而已。”我摊手:“我又不是痴儿!”
  
  “其实痴儿多半也记得自己家在哪儿。”军爷抿了抿漂亮的嘴唇,突然转头对我师父道:“一般孩子不可能认识金吾卫的铠甲的,可是就我所知,金吾卫里也没有哪位将军或者卫士家的孩子走丢了啊……”
  
  师父耸耸肩:“这孩子很奇怪……我也想不通,一个好好的女孩子家,都七八岁了,为什么会突然忘了家在哪里,还忘了自己的父母亲人都是什么样子呢?”
  
  “这是个大案子啊。”军爷面色瞬时凝重——美男的好处就是怎么看都漂亮:“我觉得还是报官好,说不定和这几年有人离奇暴毙的事情有关……”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嘴角微抽的师父,确定她必然没有把自己是杀手的事情告诉那位果毅将军。否则他应该能猜出,那喉咙被极细的东西钻了几十个洞,最后死于窒息的倒霉鬼,就是死在他面前这位抱着拂尘的美人儿手上的……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金吾卫这个闪闪发亮的部门:
是唐十六卫中的两卫(左金吾,右金吾),设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其实就是首都警卫队+城管(咦?
度娘还说“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所谓果毅其实是都尉职,从四品,果毅都尉为军府的副长官,与折冲都尉共掌本府府兵,是折冲都尉的副职。隋朝被叫做“果毅郎将”的,其实我自己觉得还是果毅郎将好听诶,很适合当帅哥的官职。
其实让道姑师父的情缘一上场就是果毅都尉,官衔有点高……不过这个称号实在太好听了没办法……囧字脸爬走。
顺便,据说道教里头除了全真派,别的派别都可以成婚。唐朝还没有全真派,于是修改了。




☆、第六回

  其实好心的金吾卫果毅将军尉迟某某是很想帮我找到家的,我看得出来,师父也看得出来。
  
  但是他的思维和师父的思维明显是在两条完全不能相交的路上疾驰的。他想让师父去衙门报案,然后由官府出面查找我的家人,但师父则更想暗中打听,取得了线索再跟进。这两个方案里头我更赞成师父的——尉迟将军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亏他和奸商盗匪们打了几年交道,居然没看出我失忆走失这事背后必然还有另一层黑幕!
  
  我能认出金吾卫的铠甲就证明我的记忆并不是被全部抹去了的,有一些和家人无关的信息还在。而我在西市门口找不到回家的路,或许就证明了我家应该不在西市附近。
  
  但是,如果我一向有失忆这毛病的话,我的家人怎么可能带我来长安西市却又把我弄丢了呢?我保证我那天是乖乖在原处等着的,没移动几步。这样说的话我从前就不该有类似的问题。而我之所以失忆,多半应该是由于服用了某些药物——类似唐雪燕的药膳锅盔之类的玩意儿。而让我吃这东西的人,很可能就是把我弄到西市门口来的人。
  
  我们不妨假设他只是个人牙子,可你见过二到把拐来的小孩放在没人看顾的地方一整天的人牙子吗?这个职业需要机敏的程度不亚于我们杀手!像我这样的二货根本不可能取得人牙子行业的准入证呐。
  
  借用道姑师父的名言,傻子才干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把我弄出家门还搞到西市来的那位,不可能毫无目的只是闲着无聊吧。当他的目的够“阴谋”时,那报官反而可能暴露我的所在,会引来危险的。
  
  道姑师父和将军争论一会儿的结果是将军放弃了自己的想法,赞同了师父这个老江湖的意见。这就证明了一点:想把一个纯真的人带坏实在是太容易了,想教会一个坏人简单则是格外不可能的一件事。
  
  可怕的是,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坏人。有时候他们的想法复杂到了我都……都没有办法理解的程度——比如,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三大车萝卜的最底部会藏着藏宝图呢?
  
  这件事是在我十三岁那年的夏天的发生的,那是我第一次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居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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