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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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简化了征收项目和手续,计亩征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漏税的弊端。役银由旧制依户、丁征收改为以丁、田分担,也使无田或少田的居民减轻了负担。一条鞭法的主旨在于使多占田者多交税,是针当时土地兼并盛行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也是赋役制度史的一大变革。新法自一五八一年开始实行,各地逐步推广,大约至一五九二年前后,全国各地包括边远省区,都已陆续实施。各地方因情况不同,具体的实施办法也互有差异。如关于役银的丁、田分担比例,各地实行的办法就极不一致。有的地方以丁为主,以田地为辅,采用“丁六粮(即田地)四”的分担比例;有的地方以田地为主,以丁为辅,人丁承担四分之一,田地承担四分之三;也有的地方,丁田平均分配,各承担二分之一。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州县,负担比例也不一致。如凤阳府所属泗州争盱眙一五九九年所编的四差银(四差包括里甲、均徭、驿传和民壮),都是丁所出的总额,大于田粮所出的总额,而天长一县则相反。三州县每石地亩粮所带征的四差银数量,轻重也极悬殊,其中泗州和盱眙分别是一钱三分和四钱九分五厘三毫,而天长县却高达二两一钱。总的说来,各地征额虽然多有差异,但改力役为征银,依占田与人丁多少分担,各个地方则基本相同。这一办法之能以实行,当是反映了农民已便 于出售产品,换取货币。农民生产的布帛菽粟,到市场上出售,自不免要受商人的盘剥,但在客观上却也促进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先后凡十年。这十年间,明朝边境,大体保持安静,因而得以致力于内政的兴革。张居正曾奏谏“凡事务实,勿事虚文”。他以务实精神所致力的兴革,大体上在于考核选拔人才与增加朝廷财政收入这两个方面。增加收入的办法,局限于清理田亩、改革赋役,实质上是反映着官府与豪民的利益争夺。不过,这些改革客观上也有利于减少贫民的负担,作用还是积极的。一五八二年三月,张居正病死。死前一月,曾上疏请捐免万历七年以前积欠赋税,以消除岁岁“带征”之弊,获准施行。死后赠上柱国谥文忠,与世宗朝的张璁同一谥号。明代先后两张文忠,均以兴革为己任。张居正的施政范围与年限,都超过了张璁。
二、黄河的治理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期间,还经办过一件大事,即任命潘季驯治理黄河水患。
一五七八年,黄河在桃源北的崔镇决口,河水北流,宿迁、沛县、清河县、桃源两岸多被冲坏,黄河淤淀,迫使淮河南流,高家堰湖堤被冲决,淮安、扬州两府间的高邮、宝应等地都被水淹没,形成大患。张居正深以为忧。这时,河漕尚书吴桂芳病死,遂荐用刑部侍郎潘季驯为工部侍郎兼右都御史,总理河漕。
乌程人潘季驯,曾在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年)总理河道。穆宗隆庆四年(一五七○年),黄河在邳州决口,再次受命治河,次年工竣。神宗万历五年(一五七七年)巡抚江西,次年,入刑部。河决为患,朝中议论不一。或主浚海口,或主复故道。潘季驯受命后,与督漕侍郎江一麟去实地观察水势。他认为,故道久湮,虽修浚恢复,深广也不能如今河。应该筑崔镇以塞决口,筑遥堤以防溃决,“淮清河浊,淮弱河强,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则居其八,非极湍急,必至停滞,当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浊,筑高堰(高家堰)束淮入清口,以敌河之强,使二水并流,则海口自浚”。(《明史·潘季驯传》)于是上疏提出治河的六条办法:(一)塞决口以挽正河;(二)筑堤防以杜溃决;(三)复闸坝以防外河;(四)创滚水坝以固堤岸;(五)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六)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神宗实录》卷七六)。六策获准实行,至次年十月修筑工程结束。共筑高家堰堤六十余里,归仁集堤四十余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余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余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砀缕堤百四十余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于甘罗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此次全面治理后,接连数年,河道不再有大患。一五八○年春,潘季驯因功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同年秋为南京兵部尚书。
潘季驯依据治河的经验,反复研考,写成《河防一览》、《宸断两河大工录》等著作,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治河理论。他的治河方法以束水攻沙为基本原则,即“缮治堤防,俾无旁决”,从而使水由地中,沙随水去。因为黄河之水“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澡,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沙积”(《明史·河渠志》)。为了贯彻这一原则,潘季驯非常重视河堤的修建。修堤方法有:“缕堤以束其流”,“遥堤以宽其势”,“滚水坝以泄其怒”。缕堤筑于接近河滨的地段,平时用来约束河水,使之奔流于河床之中。洪水到来后,流量太大,河床往往不能容纳,因而须事先离河二三里另外筑堤一道以防洪水侵及陆地,这便是“遥堤”。滚水坝是选择地势低洼而又地基坚实的地段,用石头建成,当洪水涨到一定高度时,洪水会通过减水坝宣泄一部分,贮于低洼地带,以免河床水量过多。由于减水坝由石头做成,因而不会被水冲溃造成灾害。潘季驯对于筑堤的方法也有总结,说:必真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巨费,让远而勿与争地,则堤乃可固。潘季驯的这些理论,是多年的实际经验,考索而得,在当时是难能而可贵的。
三、达赖封贡
张居正任首辅期间发生的又一重大事件,是俺答汗封赠达赖喇嘛和达赖向明朝遣使通贡请封。
蒙古俺答汗在明穆宗时接受王封,重开贡市,随即请求明廷派遣佛教僧人、授予佛经,以便在蒙古弘扬佛法。一五七二年,穆宗派遣藏族喇嘛去蒙古传教,各授僧官。神宗即位后,俺答汗再次请求佛经、佛像。神宗依王崇古之请,赏赐前此往蒙古传教的藏族喇嘛二人禅衣等物,又授在蒙古的藏族喇嘛九人僧官。一五七五年二月,明廷依俺答之请,遣通事(翻译)官一员,送藏僧四人前往蒙古。十月,俺答在丰州川建成寺院及呼和浩特城,请赐城名。明廷赐名为“归化”。一五七七年,又在青海察布齐雅勒建成寺院,明廷赐寺名为“仰华”。
与此同时,俺答汗也在向藏族地区约请高僧。藏书《安多政教史》记载说,藏族喇嘛阿兴向俺答汗荐举格鲁派高僧、哲蚌寺主锁南嘉错,俺答汗于一五七四年遣使往迎大师。次年锁南嘉错应邀北来。明《神宗实录》记万历六年(一五七八年)二月,“乌思藏阐化王男札泽藏卜差番僧来西海,见其师僧活佛(锁南嘉错)在西海为顺义王子孙等说法,……因托顺义王俺答代贡方物,请敕封”(《神宗实录》卷七二)。这年五月,俺答汗在察卜齐雅勒寺即仰华寺会见锁南嘉错,遵奉藏传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土默特等部众一百零八人皈依为僧。锁南嘉错将此次盛事比之于薛禅汗(忽必烈)之尊崇八思巴帝师。锁南嘉错为俺答汗奉上“咱克喇瓦尔弟(转轮王)彻辰(即薛禅,贤智)汗”称号,俺答汗赠予锁南嘉错“瓦齐尔达喇(执金刚)达赖(海)喇嘛”称号。依格鲁派活佛转世之制,锁男嘉错尊奉宗喀巴弟子根敦朱巴为一世达赖喇嘛,前哲蚌寺主根敦嘉错为二世达赖喇嘛,己为三世。俺答汗皈依藏传佛教后,宣布废除蒙古奴仆殉葬旧俗,烧毁魔道神像(萨满巫神),并宣布不再抢掠汉族和藏族。
一五七九年二月,张居正奏报,甘肃巡抚送来乌思藏僧人带来的锁南嘉错即三世达赖给他的书信一封,译文呈:“释迦摩尼比丘锁南坚错贤吉祥合掌顶礼朝廷钦封干大国事阁下张:知道你的名,显如日月,天下皆知有你,身体甚好。我保佑皇上,昼夜念经。有甘州二堂地方上,我到城中,为地方事。先与朝廷进本,马匹物件到了。我和阐化王执事赏赐,乞照以前好例与我。我与皇上和大臣昼夜念经,祝赞天下太平,是我的好心。压书礼物,四臂观世音一尊,氆氇二段,金刚结子一方有。阁下分付顺义王早早回家,我就分付他回去。虎年(一五七八年)十二月初头写。”(《张文忠公全集》奏疏八)张居正将达赖的信件译出奏报,并称所赠礼物不敢私受,恭候敕旨。神宗降旨:“宜勉纳所馈,以慰远人向凤慕义之诚”,并接受达赖的请求,给予封赏。
由于蒙古俺答汗通贡讲和,导致藏族达赖喇嘛遣使通贡请求封赏,进一步密切了明朝与藏族地区的联系。穆宗朝的俺答封贡与神宗朝的达赖封贡,实为明王朝的两件意义重大的事件,影响是深远的。
(三)神宗亲政与平定战乱
一五八二年,张居正死后,内阁大学士张四维继任首辅。神宗这时年已二十,遂亲自过问朝政,企图有所作为。
张居正实行新政,触及豪民权贵的利益,执政时已屡遭攻击和非议。他交通太监冯保,得到两宫太后的礼重,神宗也对他视如师保。神宗渐长,对张居正的专擅,渐有不满,被张居正罢黜的反对新政的言官,也在伺机报复。
张居正死后当年十二月,御史江东之弹劾司礼监太监冯保专擅威福、欺君蠢国及贪污受贿等十二罪,关连到张居正家人游七,涉及居正。神宗将冯保贬为奉御,安置南京。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因上疏劾张居正“贪滥僭奢,招权树党”,神宗诏令“姑贷不究,以全终始。”次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首辅张四维上疏代辩,说“居正诸子所习举业,委俱可进。惟其两科连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为士论所嫉,谤议失实”。(《神宗实录》卷一三二)神宗不听,自批“都教革了职为民”。三月,大理寺将查议冯保案有关人员的狱词送呈。神宗阅后,诏夺张居正上柱国太师等封号和谥号。言官群起上疏,弹劾张居正,并及居正荐引的官员。礼部尚书徐学谟,被劾党附居正,诏令致仕。辽东名将李成梁也被劾“附居正饰功”。兵部尚书张学颜疏辩成梁战功非妄,也因而被劾,自请致仕。驻守蓟镇的名将戚继光被调驻广州,抑郁而死。
明宗室荆州辽王宪在穆宗时因奉道教被废。一五八四年四月,王妃奏陈张居正谋陷亲王,霸夺产业,势侵金宝。神宗命司礼监太监张诚前往荆州张居正家,查抄家产,籍没入官。居正长子敬修因被拷掠追查金宝,自缢而死。内阁首辅申时行与诸大臣合疏请缓,张居正死后调任刑部尚书的潘季驯上疏力救,诏留空宅一所,田十顷供养居正八旬老母。不久之后,潘季驯也被言官弹劾“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原内阁首辅张四维于一五八三年四月因父丧归里,不久死去。申时行继任首辅,荐引吏部侍郎许国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自御史至给事中等言官,弹劾朝官,仍不休止。被张居正罢免又得复任的言官,自不免挟嫌报怨。新进的言官则以弹劾锋锐博取守正君子之名,冀得升进。都察院复参张居正,神宗诏定的罪名是“诬蔑亲藩,侵占王坟,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废辽王,假丈量田地,骚动海内,专权乱政”(《国榷》卷七十二)。张居正推行新政,恃有两宫太后的支持,不顾言官的反对,遇事专行当是事实。辽王妃的控告,触及宗室藩王的利益,更加激怒神宗。张居正籍没家产,史家认为,不及严嵩的二十分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但比起前朝首辅张璁的“持身特廉”,自不免相形见绌。言官弹劾他接受馈遗,当也有据。不过,神宗夺谥后,言官群起,迎合帝意,以投机取宠,弹章多有望风扑影,虚事夸张。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即指出“江陵(张居正)身后,攻之者寻敝索瑕,以功为罪”,又说:御史杨四知弹劾张居正贪侈,诸公子打碎玉碗玉杯数百只,这些事有谁见到?(《万历野获编》卷九,补遗卷二)御史丁此吕弹劾礼部右侍郎高启愚主持南京科试,曾出试题“舜亦以命禹”,是劝张居正篡位。神宗将高启愚削籍为民。内阁首辅申时行说丁此吕是“以暖昧陷人大逆”,吏部尚书杨巍请调丁此吕出朝。御史江东之、李植因首先弹劾冯保,得神宗信任,交章弹劾申时行、杨巍“阻塞言路”。申、杨上疏以辞官力争,神宗不得已,诏准杨巍之议,调丁此吕出朝。内阁大学士许国尤为愤慨,连上三疏求去,说:“昔日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指言官),党同伐异,罔上行私。”内阁诸臣与江东之为首的言官,逐渐形成对立。
明朝言官谏官之设,原为对皇帝行诤谏,对各级官员实行监督和纠察。但自世宗议大礼以来,朝官与言官结纳朋比,相互攻讦,弹章成为彼此攻击的工具。张居正死后,言官又掀起风浪,自诩为君子,以指摘官员瑕疵为能事,致使有大功者不能受赏,有小过即被迫辞官,朝中纷争动荡,难以正常施政。神宗也已看到言官的消极作用,曾在一个诏书中说:“言官论人,须当审事实,参详公论。若不谙事实始末,不分人品高下,辄肆诋诽,大臣将人人自危,岂成政体!”(《神宗实录》卷一三三)神宗亲政后,亲自批答奏疏,但由于追查张居正,仍不免轻信弹章,言官诋诽之风因而难以遏止。言官由攻击张居正,进而攻击居正荐引的官员,又进而攻击新任的阁部诸臣。神宗亲政的几年间,言官的弹章纷至沓来,朝官的抗辩,接踵而上。这些奏章又往往是空话连篇,强词夺理,真伪混杂。意在有所作为的年轻的神宗,陷入无休止地批览章奏和臣僚纷争之中,难以自拔了。
神宗显然受到豪门权贵的影响,在诏书中曾指责张居正丈量田地使海内骚然,但仍然继续实行官吏考成之法,改革赋役的一条鞭法也还在各地继续推行。神宗鉴于张居正的专擅,有意收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