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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中国产权市场解读-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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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有选择性的国有产权私有化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国是一个长期实行“计划市场经济”的国家,也是企业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法国政府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和适应战争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管制经济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措施,在1919年实行了国有化政策,通过不固定的法律形式对一些工业部门实行“国家管理”。在1929年至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时期,法国政府为使大批私人企业免遭破产而对他们进行拨款,形成了一批以国营公司和混合公司为组织形式的国有工商企业。从那时起,法国又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到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的国有化达到最高峰,国有企业达到4300多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投资额占工业企业投资额的比重达30%,职工人数占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的23%。至此,国有经济在法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得到大大提升,几乎垄断着煤炭、电力、铁路、航空等十几个部门。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法国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到80年代,法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从社会资本结构看,民间资本力量有了很大加强,特别是金融机构高度发达,使经济发展对国有资本的需求变小,社会集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的筹资过程;二是从产业结构上看,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和新兴工业部门迅速崛起,不少传统产业成为夕阳产业,由此带来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的衰落。在由于官僚主义和垄断带来的效率低下、经营亏损等问题和全球私有化运动双重推动下,法国从1986年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逐步私有化。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0)   
  改革首先从竞争领域或经营相对较好的企业开始。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法国于1986年修改宪法,并颁布了两项私有化法案,给国企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1993年7月19日,法国新的私有化法案出台,批准对21家国有企业集团进行私有化,涉及到约1760家企业,涉及的部门有钢铁、石油、基础化学、汽车、航空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和电子等,从而大大削弱了国有部门在经济中的份量。这次私有化之后,国有部门中的大型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余下的主要集中在基础经济部门中,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电力公司、法国煤气公司、法国煤矿公司、国营铁路公司、巴黎独立运输公司和法国邮政及电讯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员工占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的3/4。 
  意大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 
  同英国、法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意大利的国有企业改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采取股份制和开放资本的方式,将企业推向市场。总结起来,意大利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特色是“国家参与制”。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股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以意大利著名的埃尼公司为例,该公司从1995年到1998年连续向市场发行股票,每年筹资40多万亿里拉。为避免公司股票不受国家控制,埃尼公司近40%的股份仍由国家掌握,而对于其他投资者,公司的售股原则中明确规定,每名投资者的持股率不得超过3%。此外,为了确保国有资产能的保值、增值,意大利成立了3家国家控股公司,代表政府管理国家掌握的企业股份,在企业的股票买卖中行使股权。 
  2。 把国有资产打碎分净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 
  俄罗斯自1992年开始了以国有资产私有化为主要特征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为了加快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场,俄罗斯政府甚至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的命令》和《1992年俄罗斯联邦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纲要的基本原则》两个文件,从1992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小私有化”阶段。俄罗斯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从小私有化开始的。所谓“小私有化”,是指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运输业、小工业企业产权关系的变革(其标准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100万卢布,职工人数不超过20人)。小私有化从1992年起到1993年已基本完成,截至1993年底,共完成了约6万家小企业的私有化改造,商业和服务业中70%的企业实现了私有化,工业中轻工、食品和建材部门私有化的比重达56%,运输部门私有化企业比重占46%。 
  二是“证券私有化”阶段。证券私有化从1992年7月开始,1994年6月底结束,主要特点是通过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的产权。具体做法是:将一定数额的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到1992年1月1日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5000万卢布以上的企业)改造成开放型股份公司;向每个公民(不分年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每人无偿发放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有化券”;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出售私有化企业的股票,公民可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这些股票。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1)   
  三是“货币私有化”阶段。货币私有化从1994年7月开始,到1996年12月底结束,主要做法是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企业资产,把私有化过程与投资活动结合起来,投资者可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在这一过程中,还实行了国企股票“抵押拍卖”和债转股等办法。 
  四是“个案私有化”阶段。1997年7月21日,俄罗斯总统发布了《关于俄罗斯国有资产和地方资产私有化法令》,提出了与前期不同的新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有选择地进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私有化的重心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强调私有化的中心是增加投资和提高企业效率;采取在资产原值,账面价格和市场价格综合基础上估计国有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家对私有化过程的监督。 
  实践证明,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速度和强度远远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导致大量的失业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 
  首先,改革的速度越快、强度越高,失业人数越多,社会负担和压力就越重。俄罗斯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失业与成熟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正常失业现象不同,是一种由国企改革带来的“转轨性失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抽样调查,1992年俄罗斯失业人口为359。4万人,1993年为416万人,1994年为547。8万人,1995年为643。1万人,1996年为678。8万人,1997年为640万人,1998年为857万人,1999年达到909。4万人,2000年失业队伍开始下滑,年底降为699。9万人,上述数字还远远反映不出实际失业的规模。如果加上强制休假的职工和非全日制工人,失业人数超过1000万,失业率达到15%。 
  其次,贫富差距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大批失业者进入贫困阶层,而在职工人的工资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长期拖欠,使贫困群体的规模扩大,加之“体克疗法”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更使失业者的生活处境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在国企改革中大获其利的权贵者们都成了腰缠万贯的暴发户,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 
  第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通过证券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股份的无偿转让,以及在货币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资产的过低评估,造成俄罗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据专家估计,由于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国家损失至少1万亿美元。根据俄罗斯国家杜马听证会上公布的资料,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总计为9500万亿卢布,相当于俄罗斯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2倍和“二战”期间损失的2。5倍。 
  第四,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度下降。过快的私有化进程使得俄罗斯经济一直处于衰退性危机之中,社会生产持续大幅度下降,生产效率倒退了数十年,1992~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累计下降40%,直至1999年起才开始复苏。经济下滑固然与政治局势有关,但主要还是私有化本身和整个经济系统存在问题。俄罗斯一开始就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大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骤然发生变化,原来的计划经济被打破,新的市场经济的条件又建立不起来或不适应,结果生产急剧下降。 
  由于政治上的天然联系,东欧的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与俄罗斯相类似的改革路径和方法,所遇到的问题也与俄罗斯大致相同。直到今天,这些国家和他们的人民还在为这场改革运动承担着压力。 
  3。 其他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80年代以来出现的世界性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从欧洲到亚洲,波及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除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外,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纷纷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内容分别涉及到铁路、航空、海运、电报电话、烟草专卖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其中印度尼西亚通过拍卖使海运、出版等行业中的国营企业私营化;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分别通过股票公开上市的办法对航空公司、国营建设工程公司,以及国际海运公司和电气通信公司等实行股份制改造;日本则通过民营化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亏损国有企业如日本国铁的债务问题。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2)   
  日本的国有企业改革 
  日本在明治政府时期就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日本通过了《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制定了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的合并构想,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了大型企业,加强了国际竞争力。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的国有企业步入衰退期,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国有民营,通过民营化改革,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以彻底分开。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借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股票出售,通过出售被改造国有企业的股票,改变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使民营化得以彻底实现。四是分担债务,通过对亏损企业的债务区分,相应地由政府和企业各自承担一部分债务,联合清偿。据统计,1975年日本全国共有114个特殊法人,1985年还有99个,到80年代末期,随着公企业民营化改革的推进,就只剩下92个了。 
  新加坡实行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民营化 
  在新加坡,国有企业统称为“政府经济实体”,分为法定机构和政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新加坡国有企业涉足的领域广,经营业务范围大,法定机构垄断了全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事业,范围包括工业区开发、交通运输、电话邮政、广播电视、港口机构及部分医疗保健服务;而政联公司的业务则涉及金融、航空、电子、生物、石化等行业。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新加坡政府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以民营化为中心的改革,1994年宣布把百腾置公司(房地产巨型公司)、莱欧式城(购物及写字楼)、新加坡特许工业公司、新加坡科技公司等大型政联企业的部分资产有计划拍卖,后来又有新加坡地铁公司、新加坡港务局、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所属的机场管理经营机构先后挂牌上市。连庞大的新加坡电信公司也实行了民营化,出售股票筹集的资金占其总资产的11%,约40亿新元。 
  新加坡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民营化的国有企业一律实行政府控股。新加坡法律规定,民营化的政联企业中至少要有30%的股本是由政府控制,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过5%的公司股权,外国投资者入股则不允许超过公司资产总值的15%,从而避免了私人尤其是外国投资者控制其国有企业。 
  通过改革,新加坡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得以提高,并增强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新加坡是世界上国有企业效益最好的国家,这与新加坡政府利用高技术与市场机制改造国有企业不无关系。此外,民营化不但没有减少新加坡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反而加强了其干预和调控经济的能力。在民营化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进一步调整了国有企业的部门结构,缩减传统工业部门的国有企业,增加国有企业在新兴科技领域的发展。 
  美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作为“自由市场经济”的杰出代表,美国的私营企业占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国有经济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包括土地、建筑物在内的政府不动产,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创办的国有企业和官私合营企业。 
  美国的共和党与民主党从来都反对国有化,反对把国有化作为控制经济、实现既定目标的主要手段和工具。他们害怕企业的国有化会动摇资本主义统治的基础。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主要通过出售国有资产和放松市场管制的方式来进行。在出售国有资产方面,美国政府曾在二战后把大部分军工企业出售给私人垄断企业,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又相继出售了包括联邦铁路货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电力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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