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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励志]与神对话-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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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为了获得不足以分配的东西——包括神——所做的决定,让你们面临了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就是:如何决定一个人是否具备了必备资格?而那些没有具备资格的人,又会发生什么事? 
  你们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导致了“审判”的发生。 
  你们推论道,一定有某个人是最后的裁决者。既然是造物主设定了这些必备资格,所以似乎很合逻辑的,造物主也会是那决定谁具备了资格、谁又没有资格的那一位。 
  有很长一段时间,你们人类一直以为要取悦神,有些事你们必须做因为不取悦神的话,就会产生可怕的后果。你们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是可以理解的。看看你们四周,有些人的生活非常顺利,而有些人则否。于是原始的心智问题,这是为什么?原始的心智想出了一个原始的答案。 
  命运是朝获得神明欢心的人微笑的。原来,必须满足的对象是神明,然后,神明会做出审判。 
  各种形式的牺牲和祭典环绕着这个信念滋长,全都是设计来安抚那难以相处的神明。 
  在最早期的日子里,你们对“不足”的感受非常的强,以至于你们甚至想像神祗们在彼此竞争。有许多的神明得取悦,但往往很难记清楚要做什么才能令每个都快乐满意。 
  每个新的地球灾变、每次冰风暴、每次暴风雨、每个旱灾或饥荒或个人的不幸都被视为是某个神明没被满足的证据——或者有时候,是神祗们一直在彼此争战。 
  还有什么办法能解释发生的这些事呢? 
  现在,这些在古时升起的信念,两千年来已被精炼和澄清了。今天大多数的人已不相信有那么一长列必须安抚的坏脾气神明。今天大多数的人认为,必须安抚的只有一位坏脾气的神。 
  虽然看来,好像你们人类很久以前就已演化到超过创造出“我会逮到你”那种神的原始建构,但这些想法却继续主宰着你们星球上的神学。 
  在你们的社会里,神明的这种“复仇之神”的模式从未被人扬弃。你们会用个人与全球的灾祸做为其有效性的证据。甚至在最近,比如当你们的爱滋流行病发生时,包括一些宗教领袖在内,很多人都宣称,人生的不幸是神对人类个人或集体恶行的惩罚。 
  大多数的人仍然认为,我的确有设定“必备资格”,那是他们为了在人间和天堂有资格得到福报所必须去满足的。他们仍然觉得是有一个“审判”系统在决定,谁满足了“必备资格”,而谁又没有。 
  在另一方面,有些神学家则断然声明,不论他们做什么,都没有一个人能满足那资格。就算他们过的是很完美的生活,不犯错、不闯祸、没有任何过失,都没有用。教诲宣告,这是由于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不完美(有些宗教称这为“原罪”),甚至在他们开始生命之前,灵魂就已沾染了污点。 
  这污点是无法由这人所做的任何举动抹除的,纵使是真诚悔改的行为也没有,只能借着神的恩宠。他们又说,除非这人以一种非常特定的方式来到神的面前,否则神也不会应放这恩宠。 
  这教诲宣称,我是个非常挑剔的神,我不会赐天堂的喜乐给一个不听从我的话的人。 
  据说,我对这点非常的顽固:不论人们有多好、有多慈悲、慷慨或仁厚,都不相干。他们有多后悔他们犯的过,做了多少补赎,都不相干。真的,不管他们做了古往今来对这星球上生命的福利之最大贡献,也都不相干:只要他们没经由正确的(right)道途来到我的跟前、说正确的话语、相信正确的宗教,他们就不能坐在全能上帝的右手边(righthand)。 
  由于要求这种正确性,这个概念就可称为“公义”。(译注:上面几句全都出自right字,这是作者在玩文字游戏。) 
  既然人类成员相信,这是神在他自己和整个人类种族间设定的方式,因此人类也在彼此之间设定了一模一样的方式。 
  照着神的模式抄(很显然的,对我适当的,对你们也该适当),人们也在他们开始之前,在彼此身上放上了一个污点。如我已经描述过的,他们对那些有着“错误的”性别、肤色或宗教的人这么做。他们也将之延伸到那些具有“错误的”国籍、邻里、政治追求、性取向,或其他任何他们选择去创造的“错误”的人的身上。在这样做时,人类是在“扮演神”。 
  你们说,没有错,这是神教你们像这样未审问便先判决的,因为是神将第一个不完美的污点入在你们的灵魂上的——甚至在你们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对错之前,他已先判决了你们。 
  所以,这预断——即偏见——必然是没问题的,因为神可以接受,人又怎么会不可接受? 
  而为了什么理由,我在你们出生的瞬间就已宣布你们全都是不完美?教诲是这样说的:由于最早的人类是坏人,所以我那样做了。 
  所以我们看见你是如何又折回到前三个幻觉去合理化第四、第五和第六个幻觉。事情便是如此:每个幻觉制造出下一个,而每个新幻觉都在证明了之前的幻觉。 
  你们的文化故事说,当亚当和夏娃犯了罪,被逐出了乐园,也就失去了快乐及他们对永恒生命的所有权…——你们也随之失去了。这都是由于我审判他们,而且不止是让他们落到一个局限与挣扎的人生,并且终究还会死亡(第四个幻觉)——而这些是在他们走错路之前都没经验过的。 
  在你们星球上所产生和存在的其他文化故事及神学,并没有都接受亚当和夏娃的这个剧情,但尽管如此,他们仍创造了自己的“必备资格”的证据。大多数人都同意“在神的眼睛里,人类是不完美的。”的说法,而他们必须做些什么…如称为净化、救赎、开悟等,不论什么——以达到完美。 
  由于你们相信人类不完美,并且你们相信是由我这儿收到了这个特性,你们觉得就有完全的自由可将之传给别人。你们一向都期待别人如你们被告以我期待于你们的同一件事,就是完美。 
  于是事情便这样发生了:人类一生都在要求那些他们自己称为不完美的人类完美。 
  首先,他们对自己这样要求。这是他们最先、也往往最昂贵的错误。 
  然后,他们施之于别人。这是他们的第二个错误。 
  他们使得自己或他人都再也不可能完全满足—— 
  那“必备资格”。 
  父母希望他们不完美的孩子完美,而孩子要求他们不完美的父母完美。 
  公民们要求他们不完美的政府完美,而政府要求他们不完美的公民们完美。 
  教会要求它们不完美的信众完美,而信众要求他们不完美的教会完美。 
  邻居要求他们不完美的邻居完美,种族要求别的种族,国家要求别的国家。 
  你们已接受了审判的幻觉这个现实,然后你们宣称,如果神审判你,你也就有权审判每个其他的人。所以你就审判他人。尤其是,你们会急匆匆的去审判任何得到了假设只给完美的人的奖赏——美名、权力、成功——的任何人,而你们的世界会谴责它所发现到有最微小的不完美的那些人。 
  你们变得如此狂热,以到于在你们目前,你们使得人们真的不可能变成领袖、英雄或偶像——故此也夺去了你们社会上所真正需要的。 
  除非你们将自己由你们强加于彼此的审判,以及你们相信神强加于你们的审判中释放出来,否则你们是作茧自缚。 
  然而,为什么一个关于你们的单纯观察会让你如此不自在呢?单纯的观察到一件事是如此,真的就是“审判”吗?它不能只是个观察吗?如果一个人没有满足“必备资格”又怎么样呢?有什么关系吗? 
  这是人类开始问的问题。 
  所以很显然的,在第六个幻觉里也有瑕疵。这显示出“审判”这想法本来就是错的,但人们知道,在某个非常深的层面,他们不能放弃幻觉,不然某些非常重要的事会终止。 
  再次的,他们是对的。但,再次的,他们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不将幻觉视为幻觉,并以它本来应有的目的去利用它,反而,他们以为自己必须去修正那瑕疵。 
  为了修正这第六个幻觉,又创造出了第七个幻觉。 
  7、定罪的幻觉 
  这是第七个幻觉: 
  定罪的存在 
  “审判”必然有个后果。如果“审判”真的存在,就必须有个理由。很显然,人是要被审判,以决定他是否应得到满足了“必备资格”的报偿。 
  那即是人类建构它的方式。为了寻求见解,尝试找到答案,你们回到了你们原先的文化故事,以及它们建立于其上的第一个幻觉。 
  你们告诉自己,当你们第一次未能满足我的要求时,我就将你们与我分离。 
  当你们是完美时,你们是住在一个完美的世界和乐园里,你们享有永生。然而,当你们犯了原罪,而致使你们自己不完美时,你们在各方面体验到的完美也就结束了。 
  关于你们完美的世界最完美的事是,你们永远不会死。死亡是不存在的。然而,随着你们对完美的体验之结束,你们接受了第四个幻觉的事实:“不足”的存在。没有足够的,甚至没有足够的生命。 
  所以死亡必然是其后果。这是没有满足“必备资格”的惩罚。 
  但是怎么能如此呢?你们中先进的思想家问道。每个人都会死,所以,死亡又怎么是没满足“必备资格”的惩罚呢?那些真的满足了“必备资格”的人也是会死的呀! 
  或许,死亡存在的理由是,宇宙就是有“不足”。不足是事情的状态。你们由第四个幻觉已学到了这一点。 
  然而,如果死亡不是不足的结果,那么,没满足“必备资格”的结果是什么呢? 
  这儿有些事不大对。有些事前后不符。你们回到了你们最初的迷思。当亚当和夏娃没有满足“必备资格”时,神将他们逐出了乐园。这创造了“分离”,“分离”创造了“不足”,“不足”创造了“必备资格”。 
  所以,“不足”才是神的惩罚的结果。其惩罚是分离,而“不足”是其结果。死亡是生命之不足——所以,引申为,死亡即是那惩罚。 
  这是你们所推理出来的。死亡的目的必然是惩罚你们没满足要求。因为若无死亡,便只有一向所有的——即永生。而如果你们可以永远活着,没满足神的必备资格的要求之结果又是什么呢? 
  所以,一向就有的东西必须被称为报偿。 
  对啦!你对自己说。永生即是那报偿。但现在又有另一个谜语产生。如果死亡存在,那么永生便无法存在。 
  嗯—— 
  所以这里产生了一个挑战。要如何创造一个方法让两者都存在——虽然事实上两者看起来是彼此排斥的。 
  你们认为,肉身的死亡并不意味着你的结束。既死亡的存在事先排除了一个永远持续的生命,所以你们认为在肉身死亡后,生命必须永远持续下去。 
  但如果在肉身死亡后,生命永远持续下去,那么死亡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有意义。所以,在你们死后的经验里,必须创造出……另一个结果。 
  你们称它为“定罪”。 
  当你如此思考时,它完全是对的。它马上与第二个幻觉——生命的结果是有疑问的;失败是存在的——相呼应! 
  现在你们可以既拥有蛋糕,又可以吃它了。现在你们可以既有死亡,又有永生、赏和罚了。藉由将两者都放在死亡之后,你们有办法将死亡弄成不是惩罚,却只是“不足”的终极显现——这是第四个幻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证据。 
  现在,一个幻觉真的开始支持另一个了。它们的交织是完美的。你们的工作完成了,而这是你们的文化故事以及你们不休止的创造和传递固化的迷思所制造出的实相。 
  迷思支持这故事,而故事支持那幻觉。这是你们整个宇宙观的超级结构。这些是你们所有理解的基础。 
  但它们——它们全部——都是错的。 
  死亡并不存在。要说死亡存在,就是说你们自己不存在,因为你们即生命本身。 
  要说死亡存在,就是说神不存在,因为神就是一切万有(那正是神本是的东西),而如果所有的东西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事实本就是如此),那么,如果一样东西死亡,所有的东西就都死亡——那也就意味着,神也死亡。如果一样东西死亡,神也是死亡。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明白这一点:死亡和神是彼此排斥的。他们不可能并存。 
  如果死亡存在,那么神就不存在。否则,你就必须下结论说,神并非一切万有。 
  这带来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有没有神所不足的东西呢? 
  如果你相信有一位神,但有一些神所不足的东西,那么,你可能就会相信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不只是死亡,还有魔鬼,以及它们之间的每样东西。 
  如果,在另一方面,你们相信神是生命本身的能量。以及这能量永远不灭却只改变式,以及这神圣的能量不只是在每样东西里面,却就是每样东西——形成形式的能量也是采取形式的能量——那么,要了解死亡并不在,且不可能存在,便只是一小步了。 
  这就是本来如是的情形。我是生命的能量。我是形成的那个,也是采取形式的那个。你们所见的万物都是不同组合的神。 
  你们全都是神,都是在成形中的(information)。 
  或者,换个方式说,你们是神的资讯(information)。 
  以前我已跟你们说过这些,不过现在你们终于可以真正理解它了。 
  在我们的对话里,大部分我跟你们说的话都重复了好几次,当然,这是设计好的。在你们能理解你们所试着想去了解的新观念前,你们必须紧紧抓牢我给与你们的每个观念。 
  你们有些人曾想更快的前进。你们有些人曾说:“好了好地,我已经懂了!”然而,你真的懂了吗?你过的生活是你懂或不懂的一个衡量标准。它是你最深的了解的反映。 
  如果你的生活是经常的喜悦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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